《配角不要太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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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角不要太酸爽-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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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筝想要跑路,不想继续“主人奴隶游戏”的扮演,奴隶分分钟要造反简直太可怕,主人玩不起,会被玩坏的!
绛栖太了解朱徊璃了,她一撅屁股,它都知道她要干吗,现在想跑太晚,敢当面直呼它绛栖是奴隶的,还没出生,朱大胆你好大的猪胆。
嘴角牵起一抹古怪的笑,绛栖直接手指掐诀,直接化作一道流光和外面的血丝合为一体。
擦!
童筝眼睁睁看着一道流光不知打哪蹿出,以极致速度钻入血丝天灵盖儿。
被“妖魔鬼怪”附身的血丝,原本呆滞面容瞬间变得不再那么僵硬,它活动一番手脚,仿佛刚刚获得一个新身体的样子。
被夺舍了,血丝绝对被夺舍了。
童筝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不对不对,她吃过猪肉,朱徊璃不就被她顶飞了,不是原装货嘛!
好歹相识一场,用过人家的功法,童筝决定为逝去的血丝报仇,奈何夺舍血丝的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她先跑路吧,等有机会再来踢板子报仇。
身随意动,她扭头施展御风术,那逃命架势快赶得上叶跑跑了。
绛栖“处理”完血丝,腾出手来准备教训朱徊璃,一把抓住她后衣领道:“你刚才不是挺威风?”
你刚才不是挺威风……话说前辈你刚才在一旁偷窥多久了?偷窥可不是一个好习惯!
“咳咳……前辈,我错了,我差了,不该关公面前耍大刀,前辈你就饶过小的狗命吧!”
“哦?你错在哪里、差在哪里?”
错在技不如人、实力低微,落入你这恶贼手中。
“刚才看到前辈的时候,小的应该恭恭敬敬迎接,给您接风洗尘。”
“你也晓得自己刚才不够恭敬啊。”绛栖感慨口气,深沉脸,“你想如何给我接风洗尘?”
这是朝她伸手要孝敬的节奏啊!
童筝苦逼脸,不想贡献出灵石,这一个月下来她的确没少挖灵石,算的上是一个有灵石的土豪,但并不想乖乖给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坏人啊,谁造这坏人是哪颗靓葱,万一不是神马厉害人物然后又拿走她的灵石,她多没面子!
乃还造面子的重要姓啊,乃刚才不素狗命狗命的说嘛,这会儿过来拾起节操会不会太晚?
“前辈,小的领你去附近坊市吃顿好的,如何?”
云琅山上有一座小型坊市,平日里聚集了一些道符宗的弟子和其他散修,坊市内不只有卖法器卖丹药的,更有酒楼茶馆,专门做出带着灵气的饭菜供修士品尝,带灵气的饭菜不仅味道鲜美,对修炼方面更有好处,一般稍稍有点灵石的修士都会去吃一下。
童筝有意带这个半路搭上线的“前辈”去吃一顿,哪怕每样菜都点最贵的,也比她直接上供灵石合算,且看着好看。
话说她今日出得云琅矿脉,一方面是为了找采歌买活灵草,一方面是打算去坊市把最近一个月炼的丹药卖掉换成灵石,再搞一把好的攻击型法器,却不想碰上这诸多难以预料的事。
跟踪叶皓城想搭顺风车被发现也就罢了,谁叫叶皓城最擅长识破别人诡计;意外遇上脑袋进水的血丝,被血丝要弑主行为吓一跳,没等她准备好如何处理不妥的状况呢,血丝竟然又被夺舍,而且夺舍血丝那人一看就流弊哄哄,素个大将!
她连血丝都斗不过,如何斗得过对血丝夺舍成功的流弊哄哄大将?她成了被大将完全碾压的存在。
大将绛栖确实有相当一段长时间没去过坊市大餐一顿,它知道朱徊璃去坊市有意卖丹药,当下也不多做为难,点头同意。
不求不借的,请人次饭还要打商量……
童筝被提着的后衣领终于被放下,她在前面带路,有意无意套话,问前辈名讳。
绛栖大有深意告诉她,你还是叫我血丝吧。
夺舍了人家身体,这会儿连人家名字都要霸占,不肯说实话的前辈呀,这让她如何去判断对方属于哪颗靓葱?剧情君暂时发挥不了作用,附带来的金手指进行崩溃中。
云琅坊市距离并不远,两人一路施展御风术赶去,很快找到一家最上等酒楼进去坐,酒楼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啊,童筝有点肉疼,这一顿下来不造要花多少灵石,但愿酒足饭饱之后,能把这个莫名其妙前辈赶走。
她是一个女配,是一个炮灰,养不起实力高超神秘类似于随身老爷爷的高等人物,这活还得主角接手。
提到主角,在她饱受威胁的时候,在她被逼着请人吃大餐的时候,我们的主角大人在哪里风流快活?主角大人过的很潇洒啊,潇洒的让人嫉妒、让人忧桑!
童筝为血丝前辈点一大桌子菜,所谓美味佳肴,色香味俱全,看着让人食欲大动,可特么的这是给血丝前辈的上供,她不能吃,越香越受刺激,特别是那烤肉,如果没看错的话,用料正是她储物袋里至今还有不少的鳞墨蛇。
嘴馋!
眼不见心不烦,她干脆头转到楼下去,透过窗户往外看。
血丝前辈对一大桌子的好菜好饭没客气,一边吃一边点评,比如味道如何,用料如何,其中妖兽肉放多少,药草放了几种等等。
童筝讶然它舌头竟然这么厉害,吃几口就能品尝出用料,连放了啥药草、放了几种都知道,这么看来它平日没少吃啊,个中行家。也不对,这厮无论气质还是气场都绝非普通修士可比,没准对研究药材方面很有一套。
话说,这厮是故意显摆的吧,向她炫耀自己有两把刷子,卖弄个毛线啊!
绛栖当然是刻意说菜的味道如何如何,馋她……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泡妹纸的手段又提高

嘴馋要命!
童筝果断又一次把头朝窗外看,嗯,今天天气真不错,阳光很大,阳光下的修士们真素好可爱……可爱泥煤!
只见叶皓城一脸如沐春风,带着还是凡人的采歌路过酒楼,采歌娇笑不停,眉眼满是娇羞之意,怀春少女特有的姿态被表现淋漓尽致……
他们两个才第二次见面,这么快就日久生情,真的可以么?
叶皓城你泡妹纸的手段又提高了,能教一教朱徊璃不,朱徊璃被血丝前辈搞得很忧桑,很需要妹纸的安慰。
成为修士不单单要有功法,前提是开仙根,拥有仙根才有修炼资质。
开仙根麻烦啊,需要灵师级修士帮忙,外加一些药草从旁辅助,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开仙根法子,吃传说中的“仙根丹”。
吃了仙根丹就能开仙根,但这类高等丹药早在上古时期就因为丹方太过复杂而绝迹,现在的修真界很少有人知道,大多闻所未闻。
往往别人很少知道的东西,主角都知道,主角不仅造,主角还拥有。没错,叶皓城曾在
紫月山脉上古修士洞府中得到一些丹药,其中就有非常珍贵的仙根丹,不过他开仙根了,仙根丹再是珍贵对他也无大用,他把其中一颗给了采歌。
现在的采歌刚刚开仙根成功,七仙根资质,她对叶皓城的感激之情攀升到顶点,早把和“童菇凉”约好的事忘记,把给“童菇凉”准备好的活灵草等一年生药草,全部卖给叶皓城。
叶皓城和柳诗雅一起经历过功法的传承,和柳诗雅经历过不得不说的故事之后,他逐渐地开始留意女修,特别是年轻貌美女修,他有些欣赏采歌性情,她身世更惹人怜。力所能及情况下,叶皓城不介意帮一帮采歌,给她一枚仙根丹不过是刚开始罢了,以后会有更好的。
叶皓城明显把采歌看成了他的所有物。
采歌眸子含羞望向叶皓城。
童筝两手扒着窗户,瞪大眼朝楼下看,尼玛大庭广众之下、公开秀恩爱,烧屎叶皓城!
采歌呀采歌,青梅竹马的血丝君被夺舍了乃造么?乃要赶快行动起来为血丝君报仇!
被夺舍的血丝君:朱徊璃你为什么要扒窗户,不要扒窗户,楼下有比血丝前辈更吸引你的存在吗?
血丝前辈放下筷子,走到朱徊璃后面手搭她肩膀,和她一同往楼下看。忽然就和血丝前辈“亲密接触”一回,她好紧张哦,紧张的手脚发麻,浑身僵硬,而这个关键时刻叶皓城竟然敏锐地抬起头,用他那双一点不诱惑人却充满凶狠的眼神瞪视她。
童筝和叶大主角大眼瞪小眼,尼玛好吓人,叶大主角恨不能吃了她的目光,妈妈咪呀!搞得她好像偷人被抓一样……
叶皓城对朱徊璃的厌恶犹如滔滔江水,对她的稀饭那是半点没有,他气得她又跟踪,竟然跑到坊市酒楼上面盯着,他有种冲上去把人弄死的冲动,不过他虽然气得很激动,却注意到朱徊璃身后的人,那人给他一种压迫感,让他不能轻举妄动。
叶皓城都停下步子了,采歌自然跟着停下,她顺着他目光好奇地望过去,见到“童菇凉”时有点惊讶,有点心虚,她把活灵草全部卖给叶皓城了,没法再卖童筝,必须等下个月有货。
采歌没用太多的时间纠结童筝,她很快就发现一个她更不想见的人,血丝!
血丝为什么会在这里?
采歌此刻不仅仅是惊讶,更多的慌乱,就和外人看到的有意无意把她和血丝配在一起一样,她自己也幻想过嫁给血丝,给血丝洗衣做饭养娃,这是她小时候就有的愿望。不过后来再大一些,她的愿望渐渐变了,更愿意当修仙者,为了能当修仙者,她什么都可以放弃,包括放弃血丝跟着叶皓城走。
血丝在采歌眼里,成了一个碍眼的踏脚石,至少叶皓城不会喜欢血丝的存在。
就和叶皓城以为的朱徊璃在跟踪他一样,采歌同样以为血丝在跟踪自己,采歌格外反感血丝过度插手她的事,当下一蹙眉道:“叶师兄,你认识上面那二人?”
“不认识。”叶皓城回答的很干脆,口气中有着强烈不满。
“我也不认识。”采歌自然听出他口气中的不对劲儿,却没去拆穿,反而顺势跟着说不认识,关系撇得很清。
叶皓城和采歌对视一眼,继续往前走,继续找专门收丹药的铺子,去卖丹药。
修士耳力非同寻常,童筝对楼下二人对话听的清楚,她整个人都有点斯巴达辣!楼下的,楼下的,楼下的,楼下的,楼下的!出了坊市有种别走远,劳资保证分分钟过去不打屎你们!竟然敢说不认识,竟然敢嫌弃,特么的不想骂乃们这对狗男女,你个小三叶!
要说人家叶皓城和采歌这回就路过,真没犯啥大错,会引起童筝这么大怒火绝壁是童筝在迁怒,童筝被绛栖欺压的一肚子火,正正好好对着路过的叶皓城开炮,谁让这货素主角?配角吐槽主角在主角身上找平衡感这类奇葩的逻辑是童筝坚持的,一直坚持的!
采歌的无视和冷血,绛栖早有预料,它摸下巴一点不生气,让它闹不明白的是朱徊璃为啥那么生气?
瞧瞧朱徊璃气得,脸红脖子粗,就差上去咬叶皓城了,她对这人那般关注,莫非不是因为命路线的关系想躲……朱徊璃她看上叶皓城了!
得出这么一个结论,绛栖整个人都不好了,它占有欲开始发作,想对朱徊璃进行逼问。不过嘛,他晓得逼问次数过多容易遭人反感,这回他不用强硬手段,它用温柔点的方式,比如说:
口气非常温柔的绛栖,“朱五千,来来来,一起吃烤肉。”
有烤肉吃是好……可前辈你造我朱五千的外号,你造我朱五千的外号,你造我朱五千的外号,这素神马个节奏?难道你夺舍前一直在云琅矿脉逛游?她觉得脖子发凉,有高人在,她一举一动被透明化,虽然她想当个透明,不代表她想被透明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绛栖把人按椅子上,口气十分温柔,“你觉得叶皓城怎么样?”
神马怎么样?这么大大咧咧地谈及我身边的人,你不是在变相告诉我,你造我的一切么?这种乱入的姿势要不要辣么像绛栖?
童筝简直坐卧不安,她的背后有一双眼睛,无时无刻不盯着她,好可怕!绛栖你快回来,打败这个夺舍的混蛋,朱徊璃就作为奖品送给你辣!
朱徊璃:你卖了我很多次,是时候卖一卖自己了。
和实力高的人谈话,童筝表示很有压力,咳嗽一声道:“说到叶皓城这个人啊,他其实不怎么样,长相不怎么样,身材不怎么样,皮肤不怎么样,黄瓜不怎么样;咳,不过他实力不错,女人缘不错,狗屎运不错,逃跑姿势不错……”
她先扒一扒叶皓城缺点,又眼红一下他优点,讲的特别全面,一点透露出主角重要信息愧疚感没有,谁造眼前这只突然就跑出剧情的靓葱有神马目的,不过有啥目的都和她没关系啦,赶紧放过她就好,就拿叶皓城来换她的自由吧!
祸水转移神马的简直不要太妙,二三三……
对叶皓城这么了解啊!说她不是看上人家了,绛栖一万个不信。
自认为得到肯定答案的绛栖大人觉得不用继续温柔地逼问下去,它一副深沉脸,默默地站起身,默默地走人,默默地,它摸摸下巴,有必要再换一张脸重新出现了。
换一张脸?重新出现?
吓!
绛栖大人乃要干吗?
要干坏事,自然要顶着别人的脸作案!
作案?乃想顶着谁的脸去?
朱徊璃看上谁了,我就顶着谁的脸去!
叶皓城:我又要背黑锅!
作者有话要说:


☆、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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