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要从第二天一大早说起。
吃过早饭后,莘嬅很自觉的到院子里把木叉和篓子给准备好。这几日,牧流云都下河去抓鱼。莘嬅只觉得这些天吃的鱼比九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但自上次她与牧流云一块到河里抓鱼,不小心滑倒之后,牧流云就明令禁止她再到河边去了。她对这件事有抗意过的,但思君却义正言辞的对她说,“苦力活都交给你的牧哥哥”。所以,她就只能在家了帮着准备一下咯。
但今日出了些意外,莘嬅看着从中间断裂开的木叉,傻眼了。
她拿着木叉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没发现其他的问题,但怎么就从中间那地方断开了呢?莘嬅百思不得其解。
她拿着木叉站起来,对比了一下高度,该不会是近日使用的次数太多了吧?因为断开处,看上去刚好就是牧哥哥每日抓着的地方。
莘嬅专注的想着,没有注意有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来人是个穿着花布粗杉的胖大婶,她在院子里左右看了看,发现莘嬅一个人站在篓子前,手里拿着一个木叉比来比去,心生疑惑,大声问道:“小野草,在干什么呢?”
莘嬅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有些不高兴,“朱大婶,我的名字叫莘嬅,不叫小野草。”
这胖大婶,就在莘嬅隔壁,夫家姓朱,村里人都叫她朱大婶。
朱大婶听着这名字,突然哈哈大笑,“新花?新开的花朵吗?这是什么破名字啊!你如果不喜欢原来的名字,不喜欢我们叫你小野草,想换个名字,可以叫朱大叔给你取一个的。虽然大家都没读过什么书,但到底我们大人比你有些见识。”说完,继续哈哈大笑。实在是忍不住这孩子给自己取了个什么破名啊!太好笑了!
莘嬅听着她的笑声,只觉得眼前这个胖乎乎的大婶是那沼泽潭的沼泥怪,恨不得用手里的木叉一棍子把她给打下去,永远不爬起来才好!
思君听到了院子里的说话声,出来一瞧是这情况,看着莘嬅气得满脸通红的样子,想着她定是误会了自己名字的意思,便看着朱大婶,轻蔑一笑:“这位大婶,家里可种有细莘?”
朱大婶惊讶的看着思君穿着水蓝色的配套秋杉长纱裙,梳着简单的发誓,发间带着珠花簪……她突然止住笑声,仔细从上到下打量了她一番,才道:“家里没有,但我们劳作的地方有。”这姑娘长得标志,穿着虽然简单,但那质地看上去都知道是极好的。这样看怕是城里来的,家里也应该是殷实的。
思君有些厌恶她打量过来的眼神,不耐烦的说:“细莘的莘。”
“什么?”朱大婶听不明白。
思君招招手,让莘嬅过来,然后略鄙视的看着朱大婶道:“这名字是她爹取的。莘嬅的莘即取自细莘,想来是相信她日后定会出落成个大美人,所以同时给她用了嬅字。所以……”顿了顿,继续道,“莘嬅可不是你说的那新开的花。你觉得这名字怎么样?”说完,心里暗自庆幸了昨日与牧流云讨论莘嬅两字时,硬是给想了个出处。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朱大婶这下傻眼了,这前前后后的压根没听懂是什么意思,就明白细莘这药村村长家的药田里确实有。她愣愣的说不出话来,好半响才反应过来,这姑娘应该是个读过书的,刚才是用那些文绉绉的东西来恶心了自己。思及此处,又看到小野草那丫头冲着那姑娘笑,便老脸一红,气道:“我与这位姑娘无冤无仇的,何必来笑话我一个乡下的粗人?”
思君无辜极了,“我只是把莘嬅两字的含义说与你听,何来笑话之意?”
“你……”朱大婶哑然,怪只怪自己没读过书,转而问道:“姑娘是何人,怎么会在小野……咳……这孩子家里?”
思君瞧着这人是要打破沙锅问道底的,并不打算回答她。
岂料牧流云突然从她身后走出,见着朱大婶,极为热情的道:“朱大婶这一大清早的过来,可有什么事?”
朱大婶定眼一瞧,见他穿着松松垮垮的黑色外杉,一头黑发随意披着,想着定然是刚起床还来不急梳洗,有些不太好意思的答:“昨日你来我家买棉被,给我们的那十两,我家汉子总算是给你找散了。这不,一大早我就拿了余钱找给你。”说完,把衣袖里掏出了个小布袋递给他。
思君这下是知道昨晚那多出来的棉被是怎么回事了!
不过眼下,她和莘嬅对视一眼,兼没出声。
而牧流云则接过小布袋,冲朱大婶微微一笑,道:“你有心了。还要劳烦你多跑这一趟。”
“怎么说这见外的话。反正家里这棉被空着也是空着,这下给你买去,还可以周转一下家里的钱财。”朱大婶说完,看了眼思君,复而问道:“不知这位姑娘是?”
牧流云斟酌了一会,才道:“自然是内人。”
思君一听白了他一眼。莘嬅差点笑了出来,立刻捂住嘴躲到思君身后。
而她们这反应却刚好落入了朱大婶的眼中,只见她的眼神突然变得有些古怪,附和着呵呵笑道,“原来是夫妻啊!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三人目送这朱大婶走了之后,前一秒还温文而笑的牧流云立刻来了个翻天覆地的大转变,冷着脸对她俩说:“不用理她。”
但这朱大婶回家之后,看见丈夫还在屋子里,立刻拉过他,小声说道:“娃他爹,昨日来我们家里买棉被的那个人,你可还记得?”
那朱大叔哈哈大笑:“当然记得!给了那么多钱,整整十两银子,够我们花一整年了!”
朱大婶立刻捂住他的大嘴巴:“你小声点!那银子,我刚才找散了,拿去还给他了。”
“什么!”朱大叔震惊了,大力推掉放在自己嘴上的手,怒道,“你你你!你这是做什么?你可知道我们要做多久才能赚得了这么多银子!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尽做傻事!”
怎么得他还有理了?朱大婶单手一叉腰,直接就往朱大叔腰上扭了两下,哼道:“那是你能随便拿的钱吗?也不怕半夜鬼敲门!”
朱大叔是个惧内的,气焰一下就灭了下来,又恨铁不成钢的说:“哎!他昨日都说不用找了。既然他都全部给了我们,你又何必多余去找给他。”
“你还别说,我这一去倒是发现问题了。”朱大婶附耳道,“他昨日说的话不对啊!我原以为他是路过便在小野草那借住一晚的。谁料刚才还看见他夫人也在。”
朱大叔不明所以:“那有何奇怪?昨天下地里的时候,老王还说看见一对俊美的男女在河边抓鱼咧。想来就是他们了吧,看着那人长得挺好的。老何家的小女儿还说,她跑到河里玩,已经看见那人好多天了,想着那么好看的人还以为是水里出来的妖怪。”
“你别给我扯远了!”朱大婶推了推他,继续道,“那人虽说他们是夫妻二人,但问题就出在这里了。”
朱大叔疑惑:“怎么说?”
朱大婶解释道:“我看着那女的装扮整齐,应该是早起的,但却没有挽发扎髻,还是个姑娘家的打扮。所以他们二人肯定有问题。”
“你管他们有没有问题的。这闲事你就少操心了。”朱大叔有些不耐烦了。
朱大婶恨级他的不开窍,扯着他不放,继续说:“谁知道他们来我们乡下干什么的。还一住就是这么多天,瞧着那小野草已经被他们收买了。没事还好说,万一出了个什么事,扯到我们还与他们做了买卖可怎么办?”
朱大叔有些顿悟了,“那照你说他们是什么人?”
话到这份上,朱大婶却猜不出来了。正当她想着的时候,有两个粗布衣的妇人提着篮子推门进来了。看这情况,她们已在门外听了好一会了。
“王家的,何家的,你们怎么回事?”朱大婶不太高兴的说着,对她们在自己家门外偷听墙角的行为十分的不满。
王大婶放下手中的篮子,凑过去就嘻嘻道:“我们可不是有意的。刚好那日进城买了新布,做完了衣服还余出点,想拿给你。怎料你家的还没下田里去,又不好打扰你们说话,就不小心听了去。”
“我是想给你拿些新鲜的鸡蛋。”一边的何大婶也立刻解释道。
朱大婶看了她们两眼,有些不太相信。
那王大婶瞧着立刻转移她的注意力:“你刚才说小野草家住着的人啊,我倒是听到个传闻,不知是不是那两人。”
“什么?赶紧说!”朱大婶迫不及待的问道。
王大婶便道:“就是前几日进城,瞧见官兵都挨家挨户的搜查,我一打听,说是最近有两个采花大盗,正好一男一女。”
这下朱大婶糊涂了,问道:“男的还说得通,这女的采什么花啊?”
王大婶见她如此孤陋寡闻,有些嫌弃的道:“这你就不懂了。那女的就是骗同龄女子,交个朋友什么的。那男的就趁着她们熟识之后,好下手啊!”
朱大婶倒真的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傻傻问道:“这么出奇的事,到底和城里的是同一桩吗?”
“那就不知道了,但多少要防一下啊!”
朱大叔在一边听着有些不耐烦了,插嘴道:“那小野草才多大?就算他们是采花大盗,也犯不着去骗一个孩子啊!”
这话一出,一直被忽略的何大婶就着急了,立刻反驳道:“你懂什么啊!要是抓了这小幼女,卖到青楼,可是一笔大买卖!”
王大婶立刻点头附和:“这话说得有道理!”
“哎呀!我那小闺女已经好几日在河边看见那男的了,还说是河里出来的漂亮神仙。我看就是专门拐孩子的妖怪啊!这可怎么办!”何大婶一着急,就开始不停的跺脚。
朱大婶听着他们的话,心里更急了。她家虽然没有闺女,但却有小子,谁说这小子就不能卖个好价钱呢?她一急,便道:“报官吧!”
朱大叔扯了扯她,劝道:“这都是你们胡乱猜的东西,没凭没据的怎么去报官?万一人家是正经的少爷,我们可得罪不起!”
王大婶反对道:“不管他们是采花大盗还是人贩子,那都得犯案后才拿得到证据啊。要是等那证据,为时已晚。”
何大婶急道:“对对对!要赶紧报官!”
王大婶又道:“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反正身正不怕影儿斜的。再说他们又不知道是谁去报官的,他们在小野草家住了好几天了,好多人都瞧见了的。”
朱大婶觉得这话有理:“还有啊,小野草看着也可伶,但我们又帮衬不上什么。现在看见了,却不能叫她被拐走了。”
何大婶忙道:“这话有道理。他们敢对小野草下手,就敢对我们家、你们家的孩子下手啊!要赶紧报官。”
王大婶瞧着大家都没意见了,便问:“那谁往衙门去一趟?”
这话一出,三个女人都齐齐看向了屋里唯一的男人。
朱大叔整个人都傻了。
、远走高飞
瞧着这日头,已经是正午了。秋日正浓,正是那烦人的秋蝉放肆鸣泣的时候。一声一声蝉鸣穿过小树林传来,打破了村子的宁静。
牧流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拿着莘嬅重新找的木棍,正慢慢地削着。那背影有些落寂。
莘嬅认定了家里那根唯一的木叉就是他折断的,二话不说就让他重新削一根出来,要不然就抓不到鱼了。
其实牧流云想告诉她,就算没有这木叉,他也是可以轻松抓到鱼的。但……他还是决定慢慢地削这木棍子,边削边想自己对莘嬅是不是太和颜悦色了?
而小厨房里,思君正看着莘嬅展示着自己的厨艺,做着今日的午饭。
没错,她只是看着。
虽然让她看着一个孩子在眼前摆弄着这些琐碎、下厨做饭,心里觉得挺过意不去的。但是,她真的帮不上忙。
虽然思君在孟府不得高氏的喜爱,但却有孟成侯一直护着,十多年了,到底也养成了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
所以这几日,思君虽总是与莘嬅一起准备饭食,但一直都是在一旁帮她递递盘子、端端碗筷。
莘嬅往大锅里加了水,又蹲下来看了看柴火后,忍不住道:“连牧哥哥都会熬药做饭,君姐姐你这样真的好吗?”说完,还恨铁不成钢的看了她一眼。
思君明显没被她说动,很淡定的道:“挺好的。”
“要不然我教你做几个简单的小菜吧。”莘嬅仍然不放弃的劝说道。
怎料思君却很干脆的拒绝道,“不要。”
“……”莘嬅没话说了。
思君瞧着她满脸郁闷的表情,便道:“如果你实在想教,就去教你牧哥哥做几个你喜欢的菜。等你不想做饭的时候,就让他做。”
其实,思君会说出这话,是有原因的。只因为她生活在孟府的这十几年,衣食住行方面自然不用她自己操心。至于做饭这事,有一次她受寒得了重感冒,整个人浑浑噩噩的没有精神,孟成侯父子急着跳脚。那时,不知孟长赢是从哪听来了喝鸡汤可以治疗感冒,便亲自下厨给她熬了一锅鸡汤。喝了鸡汤,她的病症奇迹般的有所好转了,但孟府的厨房也修缮了好多天才能用。
因为有了这次的事情,孟长赢这个侯府大少爷便苦练了熬鸡汤的厨艺,最后也顺利出师了。所以思君一直觉得男子汉大丈夫下厨做饭没什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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