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的速度非常快,一眨眼的时间,他就已经到达洛丝温面前了。这个两米高个头的壮汉站在她面前,她就好像是大树下的一根小草,矮小得可怜。
“十年没见面了,比翁,我亲爱的朋友。”洛丝温向他问候。
“很高兴再见到你,洛丝温。”比翁一开口,声音就震得她耳膜轰隆隆响。
他的一双亮晶晶眼睛藏在棕色的头发和浓密的黑色胡须中,他的四肢强壮有力,长满了粗粗的黑毛。这人壮得跟一头熊似的。
不过,这家伙倒真的是熊人一族的。
“凯萨督姆出什么事了?”比翁细细打量着这个浑身狼狈的小精灵,她的眼底还带着明显失眠的乌青色。不过,近十年没见面了,她也只是个子长高了一点点,精灵果然很长寿。
“远古时代的炎魔重现凯萨督姆,卑鄙的半兽人偷袭了我们,凯萨督姆一夜间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灾难。”洛丝温简洁利落地说。
他们一边交谈着,一边离开了河岸。很快就看到了远处一栋房屋的一角,伴随着羊的咩咩叫声,他们进入了一片花田。洛丝温从没觉得世界是这么美好,凯萨督姆固然恢弘壮阔,可是长期呆在地底下,除了石头还是石头,人都要发霉了。
这是一片紫色的苜蓿花,上面蜜蜂在忙着工作。迎面而来的风,充满了甜香和嗡嗡嗡的叫声。
“这是我的蜜蜂田地。”比翁向洛丝温介绍。
洛丝温很是震惊,没想到这个粗髯大汉具有如此小清新的情调。
一只金黄色的蜜蜂飞了过来,停在比翁的大胡子上,比翁屏住了呼吸。蜜蜂嗡嗡嗡地叫了几声,像是打招呼一样,又飞走了。
“它在干什么?”洛丝温问他。
“打招呼。”
“动物也会说话?”洛丝温还以为只有灰狼和四毛哥会说话呢!
比翁大笑:“当然,我的小精灵朋友,当你认真对待它们的时候,它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回报你的。”
他带着洛丝温进入了一道荆棘结成的篱笆墙,一栋高大的木屋被包裹在重重的花木中。洛丝温看到了谷仓、马厩、兽栏……这是一栋非常完整的建筑,虽然它的主人只有一个。
几匹高大的马匹走了上来,用脑袋蹭了蹭比翁。它们的表现跟一个人类小孩一样,充满了智慧。
这时,怀里的小灰狼忽的惊叫一声,瑟瑟发抖缩成一团,死命地往洛丝温的衣服里钻。洛丝温抬眼,只见大门口,一根长矛插在地上,长矛上挂着一个座狼的狼头。大概是风吹日晒,狼头的皮肤干枯成一张纸,牢牢贴着头骨,两只黑洞洞的眼睛空空地看着人,十分寒人。
比翁闻声看来,只看到洛丝温衣服底下一个毛茸茸的小身体在扭动着,便用一副养动物我很有经验的口气问:“什么时候你也养动物了?”
洛丝温抚了抚小灰狼,淡定地说:“路上捡的,很害羞,怕见人。我很愿意为您介绍一下,不过……”
“不过什么?”比翁不太喜欢别人说话绕圈子,“不用跟老朋友废话太多,有什么事直接说。”
“恐怕你会不太欢迎我这只小宠物。”
“洛丝温,你最了解我不过了,居然说出这种话!”比翁蹙起眉头。
洛丝温将怀里挣扎个不停的小灰狼揪了出来,比翁僵硬了下脸,粗声粗气地说:“是座狼的崽子!”
小座狼闻言,瑟缩了一下,蔫着脑袋,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
“我不允许任何邪恶的生物踏入我的领地!”比翁说,“让它走,离得远远的。”
洛丝温看了看他,抱着小灰狼就往外走。
“等等,”比翁又叫住她,“我从不赶朋友离开。”
洛丝温笑了声,比翁板着脸将她引入屋子。屋子正中是一座高高的座椅,上面铺着灰色的皮毛——看起来似乎也是从座狼身上剥下来的。
她呆了片刻,比翁见她盯着那张皮毛,便瞪着小灰狼解释说:“哦,这是座狼,这些家伙是半兽人的走狗。”
小灰狼闷着头不说话,只有颤抖的身体泄露了它的真实情绪。
洛丝温找了个离那个狼头远一点的位置坐了下来。
地板很干净,屋子家具摆放也很整齐,看起来这间屋子似乎经常在打扫。
比翁坐在座椅上,眼睛在灰狼和洛丝温身上来回扫视了几圈,问:“说说吧,十年来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事?”
洛丝温喝了口热茶,觉得一夜奔波的疲惫散去了几分后,才缓缓述说着自己的遭遇。
比翁的眼慢慢睁大,他流露出惊愕以及不可思议的表情:“天、天……”
这个一向爽利的大汉居然也结巴起来了,他猛地站了起来,在屋子里转了好几圈。
“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他激动地低吼了声,“当然,我不是说你在说谎,我的小精灵朋友。”
他转了几圈,好不容易平静下来,接着问:“你的意思是伟大的曼杜斯让你重返中土了?可是,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很抱歉我对你的怀疑,要知道自古以来从死神殿堂重返中土的唯有露西安和贝伦,但那也只是精灵们的传说。”
洛丝温想了下说:“比翁,我的朋友,很抱歉我无法据实相告,但是伟大的至高神赋予了我另一项使命。阴影即将降临中土,唯有反抗与斗争才是中土生灵的唯一出路。”
说到半兽人,比翁立刻冷静了下来——那是他的死敌。他复又坐在座椅上,许久才说:“洛丝温,我与半兽人斗争数十年,未曾惧怕过任何事物,却被你这次带来的消息给吓到了。你需要我的帮助吗?”
洛丝温摸了摸肚子,一向严肃的脸流露出几分笑意:“我已经一个月没睡好觉了,现在又饿又困。还有,如果可以的话,我还希望能在你这边找份工作?嗯,需要女仆吗?”
比翁心情似乎好转起来,禁不住带着几分笑意说:“女仆不需要,不过我需要一个对付半兽人的盟友……你很幸运,现在正好是用餐时间。”
说着,他拍了拍手。
两只白色的绵羊脚步沉稳地走了进来,它们宽阔的背上铺着白色餐巾,上面放着刀碟叉。一只棕色短毛小狗人立起来,将它们挪到了餐桌上。又几只羊顶着打磨得圆滚的矮木桩进了屋,洛丝温终于可以坐下来吃饭了。
早餐是蜂蜜酒,大麦面包,奶酪和小甜饼。
“很抱歉我对你之前对你的怀疑,在这个混乱的年代,除了兄弟和朋友,谁也不能相信,我亲爱的小精灵朋友。”比翁打了个饱嗝,一边擦手一边说。
“我能理解您,”洛丝温说,“幽暗密林黑暗生物频繁出没,多一份小心总是没错的。”
比翁哈哈大笑:“虽然半兽人不敢过河,但外面还是很危险,晚上不要出去,这是我的忠告。好好休息吧,我亲爱的洛丝温。”
洛丝温点了点头,稚嫩的脸流露出严肃的神色,看起来有几分不相符的小滑稽,却让人感到非常的放心。
一只趴在门口的白毛哈巴狗闻言,立马站了起来,引导着洛丝温进入了客房。
木屋子装饰简朴,却让人感到很温馨。
这是洛丝温一个月的奔波中第一次睡得这么舒服,稻草的清香扑在鼻中,让人全身舒畅。自打倒霉透顶地穿过来后,睁开眼都是石头、石头、石头……洛丝温对比翁的细心很是感动。以后他有孩子的话,一定会是个好爸爸。
作者有话要说:
电影里大熊超级帅的,那强壮的胸肌(ˉ﹃ˉ)口水
第三章 密林邂逅(修改BUG)
洛丝温从没想过自己从凯萨督姆跳槽到比翁这里当女仆,一干就是那么多年,不过对精灵来说,时间的流逝毫无意义。如果肉体消磨了,大不了去曼杜斯殿堂换个马甲重新做人。
这天早上,一夜未归的比翁带来了一个轰动一时的消息——一个矮人贵族在孤山建立了山脚下的矮人王国。
洛丝温为他倒上了热腾腾的羊奶,献上了小甜饼。
“很多人类带着货物前往孤山,”比翁说,“那里已经形成了一个小规模集市,非常热闹。”
“或许我们也可以带上我们的蜂蜜酒去那里凑个热闹。”洛丝温给他弄完早餐,就忙着把几只缠着她打滚的小狗提溜去门口洗澡。
“那可比较困难,矮人王不许精灵进入他们王国领域内,”比翁粗声说,“我看到有好奇的木精灵前去凑热闹,被矮人守卫赶了出来。”
洛丝温笑了笑说:“别忘了,当年矮人王都灵曾经送我矮人之友的称号,好歹我也曾经在凯萨督姆混过。非但如此,我还要亲自去拜访矮人王。”
“那也行,吃完饭后,我带你过去。希望你的老朋友们还会记得你。”
洛丝温将动物们的伙食安排好,又叮嘱大狼狗照顾好兄弟姐妹们,大狼狗信誓旦旦地拍着爪子保证一定完成任务。
整个过程,小座狼一直老老实实地跟着她。
“说实话,真难相信一只座狼居然会这么忠诚。”比翁对小座狼的态度不再像多年前那么坏。
他们吃完早餐就出发,洛丝温骑着一匹温柔的棕色小马,比翁和小座狼徒步。被自己喜欢的偶像骑在背上,铁杆粉丝小棕马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疯狂地跑着。
多年来,小座狼的时间像是被按了暂停键一样,几乎不见变化,个头虽有拔高但身形却没有大太多。不过,它的动作比以前更敏捷了,跑起来那叫一个快。
比翁化成人熊,牢牢伴随他们左右。
他们在傍晚抵达密林河,岸边有一个建造粗糙的渡口,一艘看起来年代悠久的破旧小舟被绳索绑在渡口处的木桩子上。
密林河喝水并不清澈,反倒显得比安度因大河浑浊些。水面上漂浮着枯枝落叶,还有些许不知名小生物的尸体,散发出令人不太愉快的气息。
“渡口处的水不太干净,等到了下游就好了。”比翁说,“不过,以后你要是出门我还是建议你自己带水壶,毕竟外面哪里都不安全。这里还有一条河,只要你喝了那里的一口水,就会立马昏睡过去。鬼知道会不会被巨蜘蛛拖去做备用粮呢!”
比翁三下两下解开绳索,洛丝温跟着他跳上了小舟。比翁捡起了长篙,撑开来,他的力气足,很快就把小舟撑到了水流较为湍急的地方。这里地势倾斜较大,水流非常快,根本无需人力划水。
“这里通往东方人类聚集地的道路都被木精灵密切监视着,等一会儿……”比翁一巴掌将探头探脑好奇状的小灰狼拍了回去,“你就缩在里头不许出声。”
小灰狼不甘心地扬起了脑袋,露出日渐锋利的牙齿张开嘴:“汪汪汪——”
“学狗叫也没用!”比翁恶声恶气地说,“现在你照照河面,你哪一点长得像狗?”
洛丝温直接将它踢到角落里去:“装成死狼还差不多。”
小舟在小座狼沮丧的情绪中快速前进,到了半夜,比翁忽然轻声说:“到了。”
“到了什么?”洛丝温猛地从梦中惊醒,在外面她向来浅眠。
密林河两岸一片黑漆漆的森林,唯有头顶的星光和月光是指路的明灯。林子里安静得可怕,连小虫子的叫声都没有。
忽的,一个轻灵的身影如掠般越过水面,跳上了他们的小舟。月光从他背后打下光来,衬出他尖尖的耳朵。他的眼睛如同是天边最闪亮的星星,在月空下流露出淡淡的光。一袭月光从他头顶倾泻而下,他高挺的鼻子精致的唇在分明的明暗中显得额外的凸出。而那月光就像是为他加冕一样,在他美丽的金发上洒下柔柔的光。
比翁用长篙撑住了河底,让小舟停了下来。
精灵高傲冷清的声音在一片明暗中传来:“不知名的客人,请问为何经过精灵王国的河道?”
比翁掀开了披风,看向他:“莱格拉斯,瑟兰督伊之子,我亲爱的精灵朋友。”
莱格拉斯见是久违的老朋友,眼睛流露出淡淡的笑意,他语气略带欢快地说:“你好,比翁,很多年没见面,你还是老样子。不过,这么晚了,您是要赶去哪里?”
他一边说着一边看向另一边身材修长苗条的身影。
洛丝温掀开了兜帽,扬着脸看向他,自我介绍:“洛丝温,生长于莫瑞亚的精灵。”
莱格拉斯愣神了下,眼前这个少女一头美丽的金发,五官虽然精致却仍未完全长开。眉眼间满是少女的青涩。
“我听说过你,”他说,“著名的矮人之友。自莫瑞亚陷落,远方的小鸟告诉我们你完全失去了消息,人们传说您被炎魔的火焰吞没,没想到我会在这里见到你。虽然我很不喜欢矮人,但是对你我非常感兴趣。不过,一个被矮人喜欢的精灵看起来也跟我一样,都是尖耳朵。”
见是朋友,他的神色略微放松,嘴角扬着满满的笑。身后的精灵侍卫小声地询问,他扬了扬手,示意放行。
这时,小舟猛地晃动了下,小座狼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它像是刚刚睡醒一样,晕乎乎地抬起头,傻傻地看着四周的精灵。
糟了,会被洛丝温揍死的!它心里暗暗叫了声,讨好地叫着:“汪汪汪——”
这个蠢货的眼睛在黑夜中冒出绿莹莹的光,除非了瞎子不然谁都看出了这不是一只狗——更何况,精灵的眼力远非常人可比。
“座狼!”莱格拉斯立马戒备起来,搭箭拉满弓对着比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