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百花齐放,万草争鸣!
只看一眼,就觉得眼花缭乱,分辨不出谁是谁。
作为一个生活实践方面近乎废才的大学生,王扬表示,如果他们出现在课本和试卷上,自己肯定是火眼金睛,将它们的生长习性,生长变化分析得头头是道。
不过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嘛……咳咳,伤自尊的话就不说了。
这块遗漏着阳光的地没有什么特别,也没有长着果树,很可惜。
但王扬并不为此沮丧,有果树纵然是好,没果树也当捡到宝,他的目标重心,更多的是放在发现金属上。
地表没有,咱就往下挖!
很直接,不废话,他拿了一把木铲,开始动土。
木铲是张三做的,数量不多,毕竟制作的要求也很高,在挖土这方面相当有用,挖树的时候经常用到,往往是供不应求。
“哗~哗~”土屑翻飞,露出黑色的深层泥土,这片土地的泥巴有些意思,是典型的沙壤土。
顾名思义,沙壤土比较松,沙子的成分居多,和麦地那边的土壤很像,只不过那边是橘红色,这边是黑色的。
挖着挖着,他就挖了二十厘米,忽然间,一铲下去,一股反震力从木铲下传来。
王扬微微一愣,挖到底了?
他有点狐疑的蹲下身子,估摸着是不是挖到石头了,伸出手,想去拨开泥土。
忽然间想到万一是只凶狠的穴居野兽……赶紧停下,用木铲拨开泥土。
黑色的泥土拨开,露出了一个红色表皮的东西,看上去像是果实。
王扬没有惊讶,他十分清楚有些植物的果实是长在地下的。
确定没有危险后,他赶紧将那个东西挖了出来,只是片刻,他就呆了,然后迷茫的喃喃道:“地瓜?”
地瓜,就是番薯,也就是红薯,在上辈子的小时候经常吃烤地瓜,后来居住在城市里了倒是很少去吃。
偶尔能想起那么一两丝的记忆,也就是路边那淡蓝色的炉子,和摆着摊,接过顾客手中的钱,露出一口黄牙的老贩子。
“真的是地瓜?”王扬发现那根是连接着旁边,而不是继续向下,于是他赶紧往一旁挖去。
结果又挖出了好几个长得拳头大小的地瓜。
“呜呜!”众人见他出货了,赶紧问他是什么东西。
王扬仍然在蒙胧记忆的恍惚中,被众人一叫,醒了过来,拿出水袋洗掉皮上的泥土,拿出石刀刮掉红皮,露出里面淡黄色的肉。
“是与不是,吃一口就知道了!”
他一口咬下,很硬,很脆,夹杂着淡淡的甜味,绝对是地瓜!
“好家伙!又发现了一种粮食,这可是绝对的宝贝啊!”
地瓜这种东西,是天然的纯食品,从叶子,到梗,再到地瓜本身,全都可以拿来食用,并且都有不错的味道。
梗和叶子可以当蔬菜吃,地瓜可以当粮食吃。
曾经历史上发生过几次米面不足,都靠着地瓜来度过饥荒。
而地瓜的生存能力又强,只要别是太冷的地区,给它足够的阳光,就有相当不错的收成。
摸着下巴,王扬已经开始考虑将地瓜种到哪里去。
其他人以为是什么水果,也开始拿来吃,生吃的感觉没那么甜,水分也不多,但确实像水果,而且比较硬实,比许多水果都好吃。
“呜呜!”众人互相叫了几句,点了点头,看得出来,他们也起了种植的打算。
“种在这附近?不行,太远了,还是种到麦地那边去,那边土壤合适,光线充足。”
定下计划,王扬便开始了挖掘地瓜,他挖出了几十个,个头没有后世的那么大,大多数只有一拳头大小,有的能长到两拳头。
挖出了以后,他没有立刻带回去,而是将连接在一起的地瓜全部扯成单独的一个个,继续种下去,然后放到了附近两棵大树,让太阳的光芒往这里洒下。
他在种地瓜。
地瓜的种植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用种子种,一种是用根茎种。
地瓜也是有种子的,它的种子种下去后,潜伏期非常的长,可能两三年才破土而出,质量也不好。
用根茎种就快得多了,基本一年就有收成,只要根茎够多够长,一根可以掰成十几根拿去种,优势明显,生长迅速。
王扬暂时不缺食物,所以也就没急着拿回去,干脆直接种到土壤中,反正自己也没啥经验,别截肢不成,反而弄坏了根茎。
接下来的一个月中,王扬和小红三人的事情就是每天来这里察看,顺便去其他地方寻找新的资源。
第二百九十章帽子歪歪戴
还真别说,这一个月来,又让他们发现了几种水果和蔬菜,王扬自然要寻思着大量种植,继续扩大食物资源。
这一点毋庸置疑,没有人会嫌食物多,就像没有人会嫌钱多。
当然,鹿类那边终于有进展了,那几位大人不辱使命啊。
他们想到了一个不算点子的点子,扩散出去,捕捉鹿类。
怎么个捕捉法呢?
就是一个人一组,分别在不同的区域撒网,然后一个人守着,等鹿进入陷阱,就将网拉紧,鹿就被网住了。
而这时候就下树,拉着绳子的一头,慢慢将鹿拉过来。
鹿被网住,没有吊在空中,但它也跑不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向张三借来木铲,到处挖坑,也不往里面放骨刺木矛等尖锐物,完全是抱着困住鹿的想法。
时不时去检查几个坑的情况。
当然了,母鹿依然被抓去吸引公鹿。
这是很笨很危险的做法,毕竟一个人孤独在外,遇到野兽可不好逃跑。
但,这确实很有效,有时候两三天就抓到一只鹿,有时候一天抓两只,数量不定。
王扬一开始根本不知道情况,后来知道了,心中着实为他们的冒险行为捏了一把冷汗。
不就是几只鹿吗?把命送了多亏啊。
俗话说富贵险中求便是此理。
现在他们有很多鹿了,二十几只,其中有六只小鹿,母鹿三只,剩下的全是公鹿,这让王扬无比的汗颜。
但是他的猜想果然没错,动物就是动物,兽…性一发,什么都不管了。终于有一些母鹿按捺不住心底的骚动,四处寻找公鹿。
王扬微笑着全部笑纳。
鹿的数量变多了,就需要派人守护,管理。
而砖头需要有人烧制,草鞋要有人做,木炭要有人加工,果园要有人开辟……
“我晕。人手不够啊!”
森林这边儿的人手并不多,他们一开始没那么多想法,就是单纯的木炭加工点。
后来开辟果园,抓野猪,抓鹿,组建巡逻保护小分队。
这些都需要一定数量的人手。而王扬真的感觉不够人了。
他不敢再让人和他一起种植地瓜和蔬菜,大家都很忙,分身乏术。
他愈加打算转移工作的重心了。比如说把地瓜和蔬菜的种植地转到麦地那边去。
然后将草鞋的制作人手释放出来,将工作交给孩子们。
等人人都有两双草鞋替换,就停下,做别的。
又过半个月,在初晨金黄的阳光下。王扬躺在粮仓的上方,享受着日光沐浴的短暂悠闲时光。
绿色树林上的晨霞红遍天空,好似小姑娘双颊上的绯红。
他咬着一根干草,微眯着双眼,看上去像睡着了。
实际上他没有睡着,他只是躺在屋顶的边沿,看着一拨又一拨的清点好一切的人,来向自己汇报情况。
“鹿有三十几只。”一名大人在下方画了张图。
“母鹿有多少?”他转头往下看了一眼。然后作了个手势询问。
“母鹿达到了十六只,最近抓的都是母鹿。”他又画了图。
“最近几天抓获的鹿类情况怎么样?”他又问。
“四天前抓了一只,最近三天都没抓到。”那大人画了四幅画,对他来说,能清晰的表达四天的记忆已经很不容易。
应该说,对其他人也很不容易,他们没有那么强的抽象数字概念。
但是他们可以对看得见的东西产生数量的概念。比如说他们给他们五个水果,他们看得见,所以知道是五。
这是极有意思的事情,图画的出现。大幅度的加强了他们对实景的概念。
他们的一切思考方式,都是必须能看得到的,存在的。
他们可以画几天前的景象,可以画出过的果子,砍过的树。
凡是一切的抽象思维,其实都是由实物转化过来的,但是纯粹的抽象,他们的进展十分缓慢,就比如说三天前。
三天前,这三个字所代表的意义其实没有任何画面,但是三天前的景物,三天前看到的画面,组成了三天前的概念。
所以王扬想问他们具体几天前的时候,只有几个办法,对比。
就像当初画一年四季的图,四张图代表了春夏秋冬的四种景色,按照这个时间的逻辑顺下来,他们就知道这是代表“一年”。
王扬暂时还没想好一天两天要怎么表示,因为一天前,两天前的变化其实很小。
他一般会画一幅以前的图,代表过去,问他们过去发生了什么。
至于他们想回答几天的事情,就看他们的理解了。
不过王扬发现了十分有趣的一点,由于他经常会问过去的情况,所以他经常画这张图,永远固定的一张图。
结果其他人想问以前发生的事情时,也画这张图,久而久之,这张图就代表了“过去”这两个字。
“难道这就是文字中抽象字眼的雏形?”
王扬觉得很神奇,很为他们感到骄傲,因为这个东西他没教,是他们自己领悟出来的。
他真希望以后能看到更多这样的场景,看着他们一步一步从未开化的野人,在良好的引导下,发生惊人的蜕变。
挥了挥手,王扬让他去准备带着鹿类离开。
这时,又有一名大人过来了,在地上画图。
“地瓜装了很多袋,许多都生出新根。”
“恩,羊驼有多少只?全部准备一下,看能不能一次性运到麦地。”
他又挥了挥手。
这些东西在昨天夜里其实已经清点过了一遍,还是由他自己清点的,但他从来都不喜欢马虎大意,于是再来一遍。
而他也趁着这最后的时间,休息一会儿。
离开是必须的,在这里呆得越久,越浪费劳动力,对于人手不多的部落来说。暂时离开是必须的选择。
而且这扯到一个效率的问题,在这里开辟一片地,远不如麦地那边简单。
而鹿群们,也该拿去放养了,最近一段时间的结果显示,附近的鹿不多了,或者其他的鹿开始有了警觉。转移了生活区域。
至少在最近一段时间,很难捕获到更多的鹿。
当然也不乏这么一个猜测,鹿过了发情期?
“呜呜!”众人从果园里面走了出来。
如今的果园不仅规模很大,而且许多树木已长了快有一年的时间,按照热带地区的快节奏生活,以及它们的生长速度来看。
接下来的半年内。就会有第一次收获。
想着到时候果子满天飞,王扬就觉得心花怒放。
众人牵来了鹿群,一只只大鹿小鹿,有角的没角的,脖子上都套着一个绳索,大概每十只分一个队伍,由一人牵着领头。
那些鹿还是很慌张。看众人的眼神十分惊恐,这让王扬十分无语,心想:“既然你们这么惊慌惊恐,那为什么还有心思在大晚上的公然亲热呢?莫不是情到深处无法自已?”
对于鹿群,十分鄙视!
蠢货也看不惯它们,王扬不知道为什么,但蠢货就是看不惯它们,经常冲过去就是一口唾沫附带三下蹄子。直把各种大鹿小鹿虐得委屈大叫。
鹿群们应该是愤怒的,但它们没有后台,被绑着,想报仇也报不了。
而蠢货有王扬这个大后台,行动自由,来去无踪。
一不留神,它就冲过去阴几蹄子。等鹿群们愤怒得要和它拼命,它就躲到远远的,唾沫攻击。
王扬力排众议的坚持认为,蠢货和当年的鸡老大有血缘关系。
众人来到粮仓前。王扬拍了拍张三的肩膀,示意他空出的人手自己安排,对你绝对放心。
张三点点头,告诉他,让他回来的时候多运点洁白的碟碗回来,那玩意儿好看。
王扬点头,那还用说,心里却在犯起嘀咕:“好像我分配了黏土资源,让这边的黏土做砖头,那边的黏土生产陶瓷,我到底是安排了?还是没有安排?”
没好意思问,打着哈哈就骑上了蠢货的背。
随手翻出最近编织的草帽,歪歪的戴在了头上。
这帽子的形状是典型的俏皮鸭舌帽,听说戴这帽子能增加一种叫做“萌”的属性,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而歪着戴,纯粹是小时候听来的那句流传很广的笑语:“帽子歪歪戴,老婆来得快。”
猛然间,想到“老婆”这个神圣而庄重的字眼时,他的脸色一变,肃然的将帽子戴正了。
“老婆还是来慢点好了。”
转过头,他见到了众人仿佛看见宝物一般通红的双眼,那一双双目光集中在自己的帽子上,心思谁都知道。
“咳咳……过段时间,我就将一大堆帽子送过来。”
“呜呜!”众人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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