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恋人(原名:常欢)(出书版手打完结)
作者:人海中
畅销书作家人海中年度纯爱力作,关于初恋、勇敢、一见钟情。闺密顾漫、明晓溪暖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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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顾漫、明晓溪暖心推荐
《骄阳似我》《杉杉来吃》作者顾漫、《泡沫之夏》作者明晓溪,言情界畅销书大神暖心推荐。
畅销书作家人海中
《影子恋人》的作者人海中已经出版了十几部作品,其中《钱多多嫁人记》(影视名:《多多的婚事》,由知名演员李小冉和韩国人气演员朴海镇主演)、《我的经济适用男》(由知名演员佟丽娅、李光洁、杜淳、戚薇主演)已改编为电视剧、话剧、网络剧等形式,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年度限量版纯爱力作
《影子恋人》中集合了初恋、一见钟情、勇敢去爱。献给为爱左右为难却依然不放弃的恋人们。我们都曾爱过一个人,也曾为爱小心翼翼,只要不放弃,终有一天会找到另一半温柔。但是,如果当你发现只是他的影子恋人,会全身而退,还是继续沉沦?
《影子恋人》中对爱情矢志不渝的男女主角
他说:“如果我真爱一个人,在她之后,我不会再有,也不希望再有爱情。”
她说:“我爱他,我才不管他以前爱过什么人,是死是活,我就是爱他,我就是要跟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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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产生许多不同的感情,有一种感情只有一次,那就是初恋。
常欢在学习之余,找了几份家教和兼职的工作。有一次家教完路过一家葡萄酒廊,遇到了严子非。
初见时,严子非温文儒雅,举止绅士,让常欢对他一见钟情。
品酒时,那轻轻碰杯的声音,摇曳的红酒,何尝不是她幸福在心底荡漾?
大年三十,她悲痛欲绝,他第一时间赶到她身边。她和他一起守岁,一起看烟花,得到了他意味不明的拥抱……
在往后的岁月里,他一次次地温暖了她的生命,谱写出了一段纯洁无暇的美好时光。
她以为幸福不过如此,哪怕他从未说过那句“我爱你”。
然而,她不知道,有时候,美好就像一场幻影,想伸手触碰,却瞬间破灭。
那些她不知道的事,到底藏了他多少的秘密?
当秘密被揭晓,他们还能不能回到最初?
网络版文案
比小说更小说的,是生活
写这个文的时候,一直问自己,差距这么大的两个人,怎么会在一起?
关于过去的一些隐痛,还有所谓的似曾相识,许多的巧合,都是为了找一个理由,即使大家觉得牵强,但在我觉得,比小说更小说的,永远是生活。
我们总是反复爱上同一类型的人,有些男人,终身追逐不肯回顾他一眼的女人,有些女人,不停换具有相同特质的男友,这些都是一种人的本性中的偏执,即使事实证明,那一定会失败。
我的女友,她的第一个男友笑起来有些坏,抛弃了她,但她所找的第五任男友,笑起来仍有些坏,大意就是如此。
但这是一个故事,故事里的常欢会长大,会被潜移默化,会改变,至于她最终得到了什么,那要看她改变了多少。
我始终认为,如果你要得到一样非常好的东西,那么最先要做的,就是让你自己变得非常好。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常欢,严子非,袁宇 ┃ 配角: ┃ 其它:
、第 1 章
我的户籍是上海,但实际出生在内地的一个小城,父母在同一个工厂工作,整个厂都是从上海内迁过来的,生产重型机械。
工厂很大,大部分技术类职工都是上海人,带着自己的家属和全部家当举家而来。厂里有生活区,幼儿园,小学,甚至自己的菜场,许多人的一生都是在那里度过,很长的一条路贯穿厂区南北,路面被大型卡车压得平直,两边随处可见锈成黄黑色的巨大铁块,路口竖一块牌子,406厂一路。
数千人的大厂,除了随厂内迁过来的那些人之外,剩余的工人大部分的都是从附近城镇里召来的,过去务农,后来务工,所以清一式的黑瘦,憨厚乐天,上下班穿同样的工作服,面目模糊,很难分辨。
在这样的环境里,父亲就更显得鹤立鸡群,他是随着内迁而来的唯一的大学生,浙大毕业之后被大手一挥,支援内地,直接落到了这个地方。
厂里没有人不记得他,常志柳郁郁不得志,常志柳性格偏激,常志柳愤世嫉俗,常志柳注定从云里跌到泥里,而且一辈子都要在泥里。
我们一家三口住简陋的小宿舍,吊灯昏黄,窄□□仄,墙角的木制书橱里堆满了书籍,厚薄纷杂,翻开来多是复杂的图形和数字。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很多内页都已经发黄,凑近了可以闻到一股霉气。
父亲带着它们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一定满怀凌云壮志,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来到的是一片流沙海,更可怕的是,他还没有能力走出去,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一日日沉没下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消失,最后没顶。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和母亲结婚,她只有小学学历,娘家是那个小城城郊的农户,年轻的时候长得好,在那个年代能够在几千人的大厂里脱颖而出,嫁给唯一的城里来的大学生,我想她一定是骄傲过的,但她很快就发现这个决定的错得有多离谱。
家里的气氛是阴郁的,这种不快乐从父亲身上不停歇地散发出来,感染到每一个角落,然后在我出生之后变本加厉。
童年的时候我甚至不敢与他同在一个屋里待着,害怕他突然爆发的怒气,还有憎恶的眼神。我书读得不错,但他从未露出满意之色,看着我的成绩单沉默,然后丢回我面前转身离开。
作为一个孩子,在对一切能够取悦父亲的方法绝望之后,我开始逃避与他的相处。所幸母亲天性很乐观,一个人承担所有家务,对我温柔照顾,她文化不高,喜欢坐在我书桌边默默看着我写字,冬天攒下鸡蛋与红糖一起炖了端过来,看着我喝的时候喉头滚动,接过空碗的时候微笑。
再后来父亲回城无望,开始酗酒,喝醉以后眼神阴沉,操起手边任何一样东西丢向我们,最可怕的一次是过年,母亲在厨房用圆铁勺做蛋饺皮,他在屋里独自喝酒,酒瓶空了,叫我进去,我正埋头搅肉馅,没有听见,抬头看到父亲双目血红,空的酒瓶从三尺外砸过来,当胸一记。
妈妈扔下铁勺跑过来挡在我们之间,我扭头跑出去,屋外冰天雪地,胸口痛得发闷,跑出大门的时候风像刀一样割过肌肤,十数步之后又扭头跑回去,正看到他们扭做一团,母亲瘦小的身体好像狂风中的一片叶,扭曲着怪异的角度,竭力抵挡父亲要冲出来的疯狂。
我拉着她一起跑,然后在河边哭叫,说了很多十几岁女孩子绝望后会冒出来的歇斯底里的蠢话,而她默默流泪,最后抱着我的头说会好的,那是你爸爸。
我内心一直有一种朦胧的感觉,父亲恨我,还有这个家,不过没人告诉我原因,到后来我也不再关心,高三时填报高考志愿,我选择回到上海,祖父祖母早已逝世,姑姑一家住在老式弄堂房子里,空间窄小得转不开身,看到我们去的时候目光冷硬。母亲陪我在一个闷热的小旅馆住了一个月,高考结束之后才回到厂里,也是在那年夏天,母亲突然病逝。
她曾经是那样一个年轻健美的姑娘,死时却已经变得消瘦单薄,下葬那天外婆哭天抢地,咒骂不休,说父亲狠心,不就是没了一个娃,居然这么狠心,恨一辈子。
我终于知道那个埋藏多年的秘密,母亲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曾经又有过一个孩子,父亲梦寐以求的儿子,但是她怀孕三个月的时候,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独自坐车到城里将孩子做了人流。回来以后面对暴怒的父亲只说了一个理由,“我想小欢过得好。”
我叫常欢,妈妈起的名字,我大了以后常觉得这个名字起得好,因为就算我被人戳着脊梁逼到角落的时候,别人一声咬牙切齿的常欢,也能提醒我这名字的本意,至少给我起这个名字的人,是衷心希望我常常欢乐的。
家里的条件只有这些,母亲早已料到弟弟出生以后面对我的是什么,又知道父亲对儿子的渴望和热切,所以竟用了这样决绝的办法成全了我。
父亲想要一个儿子,他对自己这一生早已感到绝望,只想要一个儿子来承载所有的梦想,走他走不到的路,去他想去的地方,我的出生是让他失望的,母亲的行为又给了他致命一击。或者在他眼里,我才是刽子手,我的存在就是原罪。
一切的憎恨和厌恶终于有了解释,我拒绝再与父亲说话,再也没有开口叫过他。拿到录取通知书当天我便开始整理行李,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他走过来站在我旁边不说话。
我没有抬头,眼角余光看到他垂在身侧的一只手。常年酗酒,他双手早已开始颤抖,这时更抖得厉害,我不出声,他也不说话,最后蹲下来,把一样东西放在我的皮箱上,然后转身走了。
那是一张存折,写着我妈妈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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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本故事低调拉开帷幕,请不要被开头吓到,大家和我一起期待极品出现吧,嘿嘿嘿
旁白:新的故事开始了,请大家撒花,投票,留言,另,给我一个拥抱……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 章
就这样,我拖着一个简单的皮箱,坐火车来到上海,住进了大学寝室。
我的成绩很好,进的是上海最好的大学。安顿下来之后我仔细盘算了存折里的金额,给自己找了几份家教和兼职的工作,用以维持生活。那时候我的梦想很简单,顺利毕业,在上海找一份工作,然后就这个城市里安身立命,永远忘记过去的一切。
成绩是我唯一值得骄傲的东西,除此之外,我的大学生活乏善可陈。同学大部分是上海土生土长的女孩,穿着时髦,我与她们格格不入,同寝室的费春妮也是从小城出来的知青子女,好歹与我有点共同语言。春妮在上海有叔叔一家,但她和我一样不受欢迎。
那个时代城市里每个人的生存空间都是逼仄的,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出生,老老小小拥挤在一起,仇视每一个可能会侵占掉一丝空间的外来者。当时觉得人性令人齿冷,现在的我却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生活空间都不能保证,那又拿什么去要求他们善待外来者?
春妮性格比我活泼,很快对这个城市熟悉起来,休息日拉着我去人民广场地下逛街。我们都不是有钱人,其实就是赤贫,不过她兴高采烈,而我一直把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微笑。
我也爱美,不过我已经打定注意,不再靠家里的一分一毫,所以现在还不是时候。
春妮买了生平第一双长靴,花了一百三十五元,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她在店里就迫不及待地换上,也不舍得脱,将旧鞋放进鞋盒里拎了回来。
进校之前我笑她老鼠不留隔夜食,一天都不肯等,穿那么漂亮回来给门房老伯看吗?她抓着我的手臂说,“常欢,我不想等了,我就是要打扮得漂漂亮亮,要和城里的女孩子一样,我一天都不想等了。”
那是个周日,周末回家的上海女孩都已经回到寝室,春妮的靴子立刻被注意到,其中一个张口说了句,“新靴子啊。”
她们平时很少与我们搭话,春妮笑开来想回答,但她没有停下脚步,端着水盆与我们擦身而过,“人造革的吧?硬得跟纸板一样。”
春妮在原地僵立,我心里也觉得凉,但仍是拉住她的手劝,“别理她们,我觉得挺好看的。”
她猛地甩开我的手,叫了一声,“你觉得好看有什么用!”
第二天春妮对我说抱歉,我那时候正要去图书馆,对她笑笑说没事,又问她要不要替她占个位置。
我们的友谊好像又恢复了,但我再也没有见她穿过那双靴子,它就这样昙花一现,凭空消失了。后来春妮开始经常晚归,衣着打扮渐渐不同,再不去街边小店。两个月以后的一天,她通宵未回,查铺的时候我的心怦怦跳,所幸她睡上铺,走之前又把被子扯开,居然平安无事。
第二天春妮是被一辆车送到学校的,脚下已经换了柔软的黑色羊皮靴,手里的包皮面柔软,金色的把手闪闪发光。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春妮也不说,一次与她走出校门的时候又看到那辆车,有个男人停下车按下窗笑看了她一眼,目光笔直,即便在光天化日之下也让人觉得是赤裸裸的,而她后退一步,好像眼前有白昼生鬼魅。
这件事对我的冲击太大,当晚回到寝室之后根本不能入睡,后来在黑暗里强迫自己闭眼睛,朦胧做了梦,惊醒之后一身虚汗,翻身下床去找皮箱里的那张存折,一直到摸到那个皱皱的表面才惊魂初定。
存折里的钱有一半付了这个学期的学费,余下的刚刚够我付清下学期的,我不会为了一双羊皮靴和一只包羡慕任何人,但如果它空了。
如果它空了……
我在黑暗中打了一个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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