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之晴虽然面上气得发白,心里却也有些暗暗的懊恼。但她既然打了自己的妹妹,就不会后悔。她的人生里,从来不需要后悔这两个字来浪费光阴。
“小婉,你知道二姐一向不是脑筋守旧的人。”赵之晴缓和了下语气,“老实告诉二姐,你现在出门,是不是去见什么男……男性朋友?”
赵之婉睁着那双无辜的眼眸,欲言又止。
霍令琦早已告诫过她,不要随便对外人说起他们的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但这是她的二姐,家里对她最好的二姐呀,应该算不上是外人了吧?
她原本就对人毫无戒备之心,对赵之晴更是毫无保留,便带着一点羞意,不太好意思地将自己与霍令琦的交往讲了出来。
她讲完了,就巴巴地看着赵之晴,等着二姐的应允。时间已经不早了,她快要迟到了呀,二姐怎么还不放自己出门?
赵之晴突然抓住她的手臂,一字一字地冷声说道:“不——准——去!”
“为什么?我都要迟到了呀?”赵之婉不明白二姐的脸色为何晴转多云,心里又急又慌,挣扎着叫道,“二姐,你快放开我!”
她还没注意到,从她讲出“霍令琦”这三个字后,赵之晴的脸色就变得十分难看:除了赵之婉这个傻乎乎的小白兔,谁不知道霍令琦的那些风流史?如今,她竟还敢自个儿主动送上门去!
“二姐,我要出去,你快放手呀。”赵之婉刚才一时激动,就大声了些,这时正害怕被家长听到,想赶快脱身,语气就越发焦急了几分。
赵之晴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妹妹,心里难受起来:都说吾家有女初长成,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只会跟在自己身后哭鼻子的小姑娘,也长成了这样亭亭玉立的大女孩了。
都是她的错!要不是她整天在外面交际,家里又没人教小婉这方面的道理,又怎能发生这样的事?
赵之晴突然想清楚了,就松开了手,淡淡说道:“快去吧,路上小心些。”
她最了解自己妹妹的个性,小婉虽然单纯,却也倔强。何况女生外向,这种时候若是阻拦,只会适得其反。
“二姐再见。”赵之婉乖乖地任由她替自己整理了一下衣裙,就拎着小包往门外走。
“小婉——”赵之晴满肚子的复杂感概无处倾诉,只有化成一个宠溺的笑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万一吃亏了——也不要怕,有二姐帮你呢。”
赵之婉愕然地回过头,见二姐仍是如往常那样温柔,就笑眯眯地应了一声,身姿轻快地走了。赵之晴悄悄跟在后面也出了门,站在雪地上看着她渐渐走远:少女那一蹦一跳的背影,无不诉说着主人心里的雀跃与期待。
赵之晴微微叹了口气,心里却早已做出了一个决定。
鸢尾花
赵之婉没走多远,就看到了停在街角旁的那辆熟悉的黑色轿车。
霍令琦从来不会让她独自赴约,总是先派了人在赵公馆附近来接的。这不过是霍大少追求女人的常规手段,显然也顺利俘虏了赵三小姐的心。
坐在轿车里的赵之婉,其实心里略微有点儿失望:她还以为,这样恶劣的天气,霍令琦会亲自来接她呢。
她向来是藏不住心思的人,马上向司机询问道:“小罗,令琦呢?他今天怎么没有来接我?”
这个叫小罗的年轻人眉目疏淡,表面上是个普通司机,实则是霍令琦的心腹之一。
他先是默默感叹了一下这位赵三小姐的天真无邪,为霍大少突然改变了口味而感到惊奇,这才回答道:“大少怕时间来不及,就先在餐厅里等着小姐,您不要急,很快就到了。”
赵之婉这才放了心,安安静静地坐在车后面,托腮看着车窗外的风景,乖巧地像一个瓷娃娃。
霍令琦果然已经在餐厅里了。
他接了赵之婉下车,就看到这小女孩一脸心事的模样,不由笑着问道:“怎么苦着一张脸?不喜欢这里的西餐么?”
“不是呀,这里的西餐很好吃。”赵之婉支支吾吾,有些说不出口,“……是别的事。”
霍令琦伸手点了一下她那小巧的鼻尖,取笑道:“你有什么小秘密是我不能听的,恩?”
他虽这样说,却也没有逼问下去。他已经摸清了赵之婉的性子,有些事就算他不问,她终究会自己说出来的。
这也正是他选择与她交往的原因。——整天面对政治场的那些明枪暗箭,偶尔也是需要一些轻松的乐趣,来缓和一下神经的。
赵之婉由他挽着进了餐厅,坐下来之后才发觉有些不对劲:整个大厅空空荡荡的,竟只有他们这一桌客人。
“下礼拜一是你的生日,但那天我大概没法约你出来,所以就将这间餐厅包下来,提前为你庆祝生日。”
霍令琦说完,便伸手打了个响指,淡淡一笑道:“婉儿,祝你生日快乐。”
餐厅的中央突然亮起光来,只是柔和的一点光,却恰好照在了这唯一的一对客人身上。
星星点点的烛光亮了起来,映照着精致的食物,穿着礼服的小提琴师站立在一旁,慢慢拉着一支悠扬的乐曲。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赵之婉惊讶了一下,便捂住了嘴,一时竟是泪盈于睫。
这在霍大少很是常见的烛光晚餐,如此容易就让她感动了。
霍令琦安然地笑了起来。
他原本还不能确定这样的安排,是否能讨赵之婉的欢心。但见她露出一副要哭的模样,便知这一招奏效了。
在霍大少的眼里,追求女人和攻城是一样道理。
女人们是各式各样的城,男人们则是各式各样的勇士。而每一座城都有她的弱点所在,只要用对了攻略方法,再强的防守也抵不住勇士的攻城掠地。
眼看女孩儿已经身陷这暧昧的气氛里,宛如一座正被攻城略池的城,霍大少感到了另一种成就感,这让他心情愉悦。
霍令琦在掌控爱情上得了满足,便再接再厉,加紧了攻势。
他微微一笑,就仿佛变戏法一般的,拿出了一束小小的花来。
这束白色的鸢尾花陡然亮相在此地,霍令琦自己却先吃了一惊,他原本让人订的是一捧白百合。
他的眉头不由皱了一下,小罗到底是怎么做的事!
他早上明明吩咐地很清楚,要他去买的是白百合,他竟也能错买成了毫不相干的鸢尾花。小罗这粗心大意的毛病,真是要命!
像赵之婉这样的单纯少女,与象征纯洁的白色百合花最是相配。而鸢尾花虽然常被国内称作“金百合”,但两者表达的意义截然不同,一字之差,可说是天差地别。
而此时此刻,霍令琦已来不及去追究下属的责任。
他不动声色地镇定了一下,便将那花送到了赵之婉的面前。
“这来自法兰西的光之花,代表了我对你的思念,也代表了我们之间……”
“我知道的!”赵之婉却仿佛有些激动,不等他的话说完,便喃喃说道:“苍白、脆弱而又美丽的鸢尾花,它有一种期许生命的粲然,它让人把整个生命都期许于它,平凡却精彩地活在人世,这就是鸢尾花的意义!”
霍令琦有些愕然地听着她这慷慨激昂的一番话。
他实在不知道,赵之婉也会有这一副丰富面貌:在他面前,她从来都是乖巧可人的,却是初次流露出对一件事物的异常热情。
他试着去猜测这少女此时的心思,竟然遭遇了失败。他完全困惑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这鸢尾花,她便突然大发感概。
若是霍大少平日里稍微关注下文学艺术,或是参与几次霍灵音组织的文艺活动,就会明白赵之婉这狂热从何而来:赵三小姐曾学过一段时间的绘画,而印象派大师梵高是她最爱的艺术家之一。
而除了梵高那广为人知的几幅作品:《星空》、《向日葵》、《有乌鸦的麦田》,赵之婉最偏爱的,却是一幅名叫《鸢尾花》的画作。
“还从来没有人送我鸢尾花呢,我真的好开心!”赵之婉为霍令琦的细心而感动,“令琦,谢谢你,我真的好喜欢你的礼物。”
正说着,女孩儿的脸突然红了起来,她竟放下花站起来,踮起脚尖将身子往前一倾,隔着这方不大的餐桌,给了男人一个轻吻。
轻如蝉翼的触感只在嘴角处短暂停留了一秒钟,也许还要更短,女孩儿就羞得垂了头,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飞快地坐了回去。
霍令琦有一瞬间的怔仲,他还从未有过这么纯情的体验。他蓦地想起了自己在年少时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子,想起了他人生里稀薄的一点纯粹时光。
这种体验让他在感到新鲜的同时,也有些许的着迷。这大约是因为,他还从未拥有过这类女人的缘故罢!
“只要你开心就好。”这歪打正着的福利,让他的语调也变得愈加柔情起来。
原本预计为重头戏的那盒高级首饰,最后自然也送了出去,但无论如何也抢不了鸢尾花的风头了。霍令琦有些遗憾地想,一盒漂亮的高级首饰却比不过几朵鸢尾花,没能带给他另一个少女之吻。
天色还未太晚时,他送赵之婉回到了赵公馆的附近。
下车时,霍大少终于还是按捺不住,用实际行动教会单纯的赵三小姐,真正的亲吻究竟是该如何进行的。
在回霍公馆的路上,意犹未尽的霍令琦兀自回味了一会儿,直到少女那甜美的滋味在他唇齿间慢慢消弭,才想起另一件事来。
“小罗,你一向是个可靠的,这回怎么连花名都记错了?”
霍令琦眯起眼,放松地倚靠在汽车后座,语气也是轻轻松松的,“下回若还这样粗心,我就撤了你的职。”
小罗开车的手微微一颤,答道:“赵小姐很喜欢梵高的《鸢尾花》,小罗以为,大少知晓这件事的……”
霍令琦已经在后头开始闭目养神,冷哼一声打断他道:“你是第一天跟我么?和文艺沾边的东西,我从来都没心情留意,你还会不知道?以后少在这上头自作聪明!”
他语气虽重,却并没有要追究小罗责任的意思。
算起来,小罗跟他也有五六年的光景了,这旷日持久的跟随,已经显示出了小罗对他的忠心耿耿。
对霍令琦而言,小罗自然是不同于旁人的。
就算小罗偶尔犯些错,他不过嘴上责怪几句罢了,又怎么会真的放在心上?
小罗明白霍令琦的意思。霍大少待他一向比旁人更亲厚些,这样说,便是不会追究他的错了。
他欲言又止,见霍令琦已经闭眼不语,最终只低低应了一声,便继续专心开车了。
夜色如晦。
小罗默默地开车,也默默地回想着一件事。
这正是方才他向霍令琦隐瞒未说的一件事:他之所以知道赵之婉的这一喜好,乃是出自某次画展上的一面之缘。
那一次,被霍灵音借去作临时司机的小罗,在画展上等待霍二小姐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文森特梵高的那幅《鸢尾花》,也听到了某位小姐对这幅画的一番评论。
梵高的画作千金难求,那副《鸢尾花》自然也只是仿作,让他震惊的,是那位小姐的评论。
那纤细柔弱的女孩子,竟是如同爱着另一个自己般,热烈地爱着画中的娇花。
那一天的画展人潮如织,赵三小姐那凝视画作的身影,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纤细柔弱。
小罗站在不远处凝视她了许久,心里默默想道:人的心真是奇怪啊,越是苍白而又脆弱的美,越是格外引人采撷。
就像——那画上的鸢尾花一样。
交往
经过了一月的休养生息,程咏薇如同冬眠的动物一般,终于恢复了元气。
春暖花开的时候,她已将前两个学年累积的怨气摆脱个干净,切实地体验到了真正的自由。
燕华本就是个群英荟萃、人才辈出的地方,校园生活也丰富多彩:参加文艺活动、结交朋友、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还有——花前月下,谈一场恋爱。程咏薇以为,有了这些人生体验,才能算是名副其实的大学生活罢!
预备班的课程只剩下军事理论系列的几门课:战略研究、谈判术、法令课和国际武器。这些课程对程咏薇而言并不难应对。于是,她索性一口气选修了文学院的中外文学、戏剧文学等数门课程,去戏剧社讨论剧本的时间也翻了一番。
而她时常在燕华南部出现,就不可避免要碰到慕少航。
说来惭愧,这两年里,程咏薇很少去找这位慕少爷。她自己身上的麻烦事已经够多了,便不愿再去见另一个麻烦人物——她以为,燕华的生活于慕少航来说,并不那么顺遂。
结果,程咏薇为自己这理所当然的想法羞愧了:看似脆弱的人,往往具有更强的韧性,慕少航便是这样的人。何况,有燕华这个良好的大环境来熏陶,慕少航怎么也不致会变坏了品格。
他们边在校园里闲逛,边聊了彼此的近况。
慕少航子承父业,念的是商学院的经济系。别看他外表有些呆里呆气,在金融这方面却仿佛得了其父真传,连着两个学年的专业分数都在系里名列前茅,是教授的得意门生。
感受着慕少航如今温柔中透着的沉稳气质,程咏薇只能感叹,人的潜力确实是无穷的。
且不说慕少航,就说她自己——在她刚重生在这时代的时候,她也并未预料到如今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