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面容端正俊秀,讲起自己的妻子,语气虽还是淡淡的,但神情之间流露宠溺,显然是与杨君玉感情极好。
程咏薇一直注意观察着程文洛的神色,见此心中也是一定:家和万事兴。若是这程公馆的男女主人间有什么嫌隙,作为儿女也要牵连受罪,那她的处境就不妙了。
杨君玉进来时脚步急促,却不显慌乱。
她身着一件宝蓝色的礼服,脚蹬一双黑色高跟鞋,头发也是精心做了造型的,显然是刚从宴会上下来,还来不及换衣服,就匆匆地赶回家里来了。
程咏薇悄悄抬起眼打量她。
三十多岁的女人,因为保养得宜,看起来比实际岁数年轻许多。看来这个时代的女性地位比她想象的要高,结婚生子的人妇,也可以做女强人,在商场上发挥才能。
程咏薇之前已经听说了杨君玉在商场的各种“丰功伟绩”,便把她想象成了一个成熟干练的女强人。但见到真人,才发现和自己的想象有所偏差:杨君玉的成熟干练只在气质,本人却清秀柔和,一张脸带着笑意,神情间自信飞扬……唔,还好,是个温柔版的“王熙凤”。
程咏薇身上,很有一点自己母亲的影子,是以很快就认出了那个蓝衣丽人,正是自己的便宜老妈杨君玉。杨君玉也是一眼就认出了,端坐在那沙发上,穿着橘黄色碎花洋装的少女,正是她心心念念了许久的女儿。
“这就是我的女儿薇薇么?”
杨君玉平日里能说会道,但此刻却不知说些什么,又如何说起了,只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半天没有言语。
“文洛,我们女儿长得像不像以前的我?”杨君玉回过神来,幽幽地说了一句。
“看看,我就说长得蛮像你当年的样子吧,你还不信!”
程文洛在一旁笑着开起玩笑,却见一向能干的妻子瞬间红了眼眶,几步上前就抱住了女儿,当场流下眼泪来。
“哎哎,阿玉你不要激动。”程文洛多年未见过妻子露出这样的神态,一时也慌张起来,忙递过手帕温言安慰道:“女儿不是已经回来了嘛,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都让你慢慢来宠女儿,好不好?”
杨君玉也知道自己太过失态,接过手帕擦了擦眼泪,就去拉程咏薇的手,这回又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把女儿浑身看了个遍,才满意地点头道:“真是我的好囡囡,生得这么乖。”
程嘉树小朋友在一边听了,不满意了,仰着小脑袋怒道:“妈妈怎的如此偏心,姐姐一回来你就左夸右夸的,怎么也不夸夸我,我今天足足在家等了姐姐两个钟头呢。”
这正太邀功的一幕实在可爱。程咏薇忍不住笑出声来,两个大人也笑了起来。
傲娇的程嘉树小朋友见自己被取笑了,小嘴一撇,气鼓鼓的谁也不搭理。直到他上了餐桌,看见今天有自己最爱吃的几道菜,这才消了气,恢复小绅士的模样,高兴而斯文地吃起饭来。
翌日早上,程咏薇醒来时,迷茫的双眼睁了又合,合了又睁开,几下挣扎,还是坐起身来。
初来到这个还摸不清底细的地方,她心里有别样的心事。半夜里辗转反侧,思来想去的,将白天所见所闻消化了一番,仍然存有许多疑惑。但她经历一番旅途劳顿,实在累得不行,天快亮的时候终于沉沉睡去。
这一睡就睡到了早上七点。
这房间是程家夫妇精心为女儿准备的,墙上挂着小巧精致的时钟,程咏薇坐在淡粉色的大床之上,一抬头就能看到现在的时刻,方便得很。
她怔了怔,把目光转到一旁的穿衣镜上,那玻璃镜子的边框似乎是镀了银的,上面的复古式花纹很显雅致。她倾身一动,就看到镜子里那个身穿纯白丝绸睡袍的女孩子,正趴在一堆粉蓝、粉红的抱枕中间。柔软的大床上,那镶着金边的蔷薇花图案的床单和被子,衬得女孩子的脸色越显苍白柔弱。
程咏薇茫然了一会,慢慢清醒过来。
比起几天前在那个江南小镇醒来时受到的惊吓,这回她淡定多了,默默打量了这房间的奢华布置,确信自己没有出现幻觉后,才微微叹了口气:能从世界末日重生,还得了个富家小姐的身份,她该知足才是。
她重生在那江南小镇的徐姓人家时,就留心听了些关于这时代的信息,大概知道现在是中华帝国62年,社会背景和历史上的中华民国有些相似,但社会的进步程度要高上一些。
她在江南乡下时还没这种感觉,坐上通往华京的火车之后,那些所见所闻都昭示了这个事实:这是个进化版本的民国时代。但具体先进到什么程度,她还不清楚。
也即是说,这是一个不曾在历史上存在过的时代。程咏薇清楚得很,中国历史上只出现过中华民国,而没有中华帝国一说,她疑心自己重生到了一个平行时代。
这结论自然让她有些许遗憾,但程咏薇觉得,能再活一次,已是她最大的运气。
而至于其他的,来日方长,她便慢慢适应罢。
程咏薇又想了一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定了定神准备起床。
也不知这程家的起居时刻是几点,她又看了一眼时钟,时针已经指向了七点半,但却没有任何人来打扰这房间里的寂静,难不成这公馆里的主子们都起得晚么?
程公馆的起居作息确实比她所想象的要散漫些。
但程文洛、杨君玉都是工作狂似的人物,除了周末,平日里都是六点半便起床,八点便出门的。之所以至今毫无动静,是程家夫妇想到女儿昨日疲累一天,特意吩咐仆人放轻手脚,不要打扰了程咏薇的睡眠。
程咏薇当然对这些毫不知情。
她光着脚跳下了床,踩着软绵绵的地毯往窗户那边走,伸手把蕾丝边的窗帘拉了开来——阳光立即俏皮地跳进了房间,温温的,一点也不刺眼。
这时,正是她最喜欢的秋季。
程公馆的房间里安的都是大大的落地窗。她站在窗户边往楼下看去,能看到花园里纷纷落下的红叶,红叶落在那条木板小道上,不远处的湖水闪着粼粼的白光,赏心悦目得很。
程咏薇微微一笑,马上就喜欢上了这条幽静而可爱的林中小路。
她以前是半个文艺青年,梦想过能像《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那样返璞归真,住在美丽的林边湖畔,在小木屋里读书写字,与森林里的小动物为邻。
她稍稍站在窗边看了一会风景,目光转移,就看到楼下的花园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张矮脚圆桌。而一个身穿浅灰色小礼服的小男孩,正坐在那圆桌旁,手上举着什么东西,好像是在……吃早餐?
程咏薇眯起眼,认出那男孩正是她的弟弟,程嘉树小朋友。
连小正太程嘉树都起床了么?!
她心里一惊,再顾不上欣赏风景,连忙走到衣橱那儿,在一大堆各种风格的洋装里随便挑了一件换上。
等她换好后站在穿衣镜前整理时,才发现自己竟挑了一件粉嫩嫩公主裙,不由汗颜了一下。但她已没有多余的时间重换,就穿着那粉色洋装,匆匆忙忙地走下楼去。
适应
此刻的程家,正值一天之中最忙碌的时候。
因为要服侍主人们的起居饮食,仆人们正走来走去,送餐的送餐,熨报纸的熨报纸,擦车的擦车,忙做一团。
程咏薇从楼上慢慢走下来时,恰好在众多仆人中看到一张略显面熟的脸,不由心下一宽。她还记得,这人就是程家的管家,她从火车站被接到程公馆,将她引入程公馆的,就是这个人。
她的目光在那中年男子身上停了一停,看他正全神贯注地指挥仆人做事,也不好意思打扰,就站在楼梯旁等了等。
而等到那位管家指挥停当,程咏薇刚要开口向他问些事情,却突然发觉自己忘记这个管家姓什么了,懊恼之下只有眯起眼努力回想。
在外人看来,这情景便是初初归家的大小姐刚起了床,睡眼惺忪、满目茫然,还未完全清醒的温和模样。
仆人们之间的消息总是流传得特别快。
不过一夜,程公馆的仆人们就都听说了昨天火车晚到的事,而程咏薇还未到华京时,老爷夫人的大张旗鼓,就已显示出了这位大小姐的受宠程度。
看到大小姐下了楼,虽还只是回家第一天,几个经过的仆人仍是恭敬地朝程咏薇躬身行礼,丝毫不敢大意。
在程咏薇来华京之前,程家的小主人只有程嘉树一个。而那小正太虽然长了一副无辜可爱的天使面孔,却实在是个让人头疼的小霸王。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谁知道这个从乡下回来的大小姐,会不会也是个坏脾气的主?
程咏薇那一副淡淡的柔雅模样,其实毫无压迫感,她甚至还对着一个仆人温柔地笑了笑。
但大家都认为,大小姐这是昨天坐火车真正累着了,还未恢复精神,并不能看出脾性如何。即使程咏薇看着是个面容和气的,也仍不敢太过随意,毕竟这位大小姐,和精明能干的女主人长得极有母女相。
受了冷遇的程咏薇有些尴尬。
她想着方才那仆人的带了小心的戒备神色,慢慢回过味来:她毕竟是个现代来的,不曾做过旧年代里矜贵的富家千金,不免会忘记要遵循这时代“主仆有别”的规矩了。
思及这一点,她不免又有几分惆怅。等级的差异,几乎存在于每一个时代,历史的规律向来如此。但她从来都是个旁观者,这次却是真正发生在自己身边,这感觉和道听途说大为迥异。
而以后,她应该会慢慢适应这种生活吧?
只要这生活不侵犯到她的底线。
张管家指挥完一众仆人,这才看到走下楼来的程咏薇:少女穿着粉色衣裙,更显得年轻温柔,仿佛有些无所适从地站在那处,一双猫儿般的眼睛带了点迷茫,正静静地看着他。
“大小姐,您起来了?”
张管家跟着程家夫妇也有些年头了,乍然看到一个年轻版的杨君玉,心下不免几分唏嘘,上前躬身行了一礼,说道:“您房里有电铃,若是太累,叫人把早餐送到您房里去,不必这么早就下楼来的。”
“没事,我昨晚睡得很好,并不很累,劳……”她在此处停住,眼神又有些茫然,张管家会意地提醒道:“鄙人姓张,大小姐叫我老张便好。”
程咏薇点点头,原来姓张,“劳张管家关心了。”
她见餐厅里空荡无人,不由问道:“父亲、母亲,他们都已经起来了么?”
张管家听她称呼上如此生疏,不由轻轻皱了皱眉头。但主人家的事,他一个仆人不好随便干涉,便也没有说什么,只道:“老爷和太太方才已经出门了。”
程咏薇微微一怔,这会恐怕刚过八点钟吧?她还没跟父母亲道早安呢,这就出门了?
张管家见她面色不太对劲,怕她以为是程家夫妇故意冷落她,解释道:
“大小姐初来乍到,大概还不知道老爷太太对家里生意的看重,尤其是太太,平日都要在公司那边忙到晚上才回的。老爷临走前吩咐过,让您不必顾着他们的作息,只管先好好休息几天,他和太太下午会早些回来陪您。”
原来如此。
程咏薇想道,她倒忘了程家毕竟是靠经商发达的,若程家夫妇不忙,反倒奇怪了。
而她听到这里,心里已暗暗舒了口气。程家夫妇大概是很好相与的人,更何况她如今是他们的女儿。但她毕竟是个冒牌货,虽然顶着正牌小姐的身体,至少身体内的灵魂是换过了的,这就少了一半的理直气壮,心虚之下不免有些小心翼翼。
程家夫妇是工作狂也好,程咏薇想道。
就凭她目前对这时代的半吊子认知,若是天天在家里相处,早晚会看出异样。而程文洛昨天就已经向她提了上学的事,估计最晚下个月就要去学校了,所以她得趁着这些日子没人管,赶紧熟悉背景环境,不然遮掩起来实在太辛苦。
“那么,大小姐是要在餐厅里用餐,还是到花园那边……?”张管家顿了顿,说道:“这会儿日光不烈,少爷刚搬了餐桌到外面,您不妨也去外头坐坐,也好看看家里的景致。”
程咏薇想到方才在楼上看到的那一幕情景,觉得在花园里吃早餐,实在是比一个人在空荡的餐厅独坐吃饭好得太多。何况她有心去接近程嘉树那个小正太,这满屋子的人,也就这孩子最单纯好骗,若是从他嘴里套话,应该容易许多。
“我和嘉树一起吃早餐就好。”
张管家了然,复又问道:“那么大小姐是想吃中式早餐,还是西式早餐呢?”
程咏薇一愣。她都忘了,如今这个时代可谓中西合璧,固守中华传统的家庭不少,海派作风的生活方式却更是十分风靡,尤其是有些身份的人家,早餐也都是以西式为主的。
乡间受到外来风气的影响较小,虽不闭塞了,毕竟还是以传统为主,又怎能与兼容并包的开放首都相比较?
张管家不仅管理程公馆的家务事宜,有时也跟随程家夫妇去外地考察生意,多年历练,乃是察言观色的人精。他这样的问法,是有几分贴心的,大概是怕程咏薇在江南乡下时吃惯了中餐,暂时会不适应程家的生活方式。
其实程家已经好些年没有准备过中式早餐了,程家夫妇时间精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