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影视]香水的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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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影视]香水的配方-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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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倒霉?”猪油味的家伙冷冰冰地开口了,我不用抬头都知道他十分生气,嘴里的腥臭和涌上来的痰腥交织,我讨厌这种味道。

阿黛尔依然在一旁抚摸着她的玻璃球,神叨叨地念念有词:“是谁这么大胆,竟然敢用黄铜欺骗老爷英明的双眼?”

“黄、黄铜?胡说八道!”他把那口痰吐到了地上,那痰腥味就在离我不到三步的地方,我简直要吐了。

挨靠着我的阿黛尔轻轻从斗篷里拉住了我的手。

好吧,再忍一会,希望阿黛尔赶紧将这气味极其恶心的家伙打发走。

“啊,透视之眼,让我看看……”阿黛尔又开始摸着那颗玻璃球装神弄鬼,“是多少枚呢,一枚?不,不,那太少了……十枚?嘿,接近了!对,是二十枚,足足二十枚啊老爷!”

“哼,又是一伙吉普赛的骗子。”猪油味的家伙还没开口,他身后的伙计里有人嘟囔。

“两个伙计,二十枚金币,偷换。”我隔阿黛尔很近,埋着头,说话声音很轻她也可以听见。

我说得简短,但阿黛尔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她的声音突然变得尖锐而愤怒:“什么?伙计竟然敢偷窃主人的钱?还拿黄铜欺骗老爷?应该让警察把他们通通抓起来!”

“你血口喷人!”伙计重重放下箱子,“砰”的一声重响令我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脑袋,我有些焦虑不安,他们要上来打我们吗?

“住手!回来!”没想到是猪油味的家伙开口救了我们,他问阿黛尔:“你有什么证据说他们偷了我的钱?”

“我?我没有证据,一切都是透视之眼告诉我的,”阿黛尔抚摸着玻璃球,声音开始变得波澜不惊,“如果老爷想知道他们都把金币藏在了哪儿,我可以为您问一问透视之眼。”

然后她压低声音唤我:“让?”

“酒糟味的那个,鞋底五块,背心五块。”

“酒糟味?”阿黛尔迷惑。

“前头那个。”

“啊!”阿黛尔大叫一声,突然指着站在箱子前面的伙计,开始做戏:“背心,鞋底,整整十块!”

“后头,袜子里三块,衬衣口袋两块,四块直接扔钱袋,还有一块藏在了怀表里头。”我说

“后头这个可恶的家伙,袜子里三块,衬衣口袋两块,四块直接扔钱袋,还有一块藏在了怀表里头。”阿黛尔几乎原样复制。

片刻的寂静。

忽然那两个抬箱子的伙计撒开脚飞快地逃跑。

“抓住他们!巡警,快抓住他们!我的金币,金币!”猪油味的家伙大叫,我怀疑他会被新涌上来的那口痰给呛死。

最后这次闹剧以那两个伙计被抓,我们得到了三块金币结束。

“让,这是我们的第一桶金啊!”阿黛尔小心翼翼的将金币藏了起来,看样子十分开心,三块金币可比二十五法郎值钱多了——当然事先我已经确定这是金币不是黄铜。

那个猪油味的家伙从一开始的半信半疑,到最后差点没拿那盒子金币把我们的玻璃球给买走,在这个过程中我第一次见证了阿黛尔的“好演技”,大开眼界。

“为什么不直接卖给他?”一盒子金币,我知道阿黛尔早就动心了。

“这个人一定有些地位和财势,如果我们不想变成通缉犯一类臭名昭著的家伙,那还是老实一点,乖乖做生意的好,”阿黛尔朝我笑,“不过这一切都多亏了你呀,让,没有你那灵敏的鼻子,我们赚不到三块金币呢!”

我的鼻子居然有这种用处?我有点茫茫然,一直以来我的嗅觉几乎能看穿一切,这一点极其惹人愤恨和仇视,我很清楚,所以我尽量保持低调沉默,不让其他人太在意我的能力。

不过原来……这种能力还能抓小偷吗?

【阿黛尔】

第一个被偷钱的家伙赏了我们三块金币,我超级高兴,其实我当时真是随便指了一个看起来不顺眼的家伙,没想到能发一笔小财。这多亏格雷诺耶那宇宙无敌的超级灵敏鼻子,不过他说话总是不一次性说完,有点大喘气的感觉,让我表演的时候好一阵心惊肉跳。

不过这第一桶金纯粹是运气好,后来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但第一个家伙为我们打响了名气,虽然不少人就是给点钱来看个热闹,看看这个能抓住小偷的玻璃球是不是真有这么神奇,但聚少成多,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有脑子里存储几百万种气味的天才格雷诺耶在,只要这气味不是从外太空来的陨石,格雷诺耶都能轻松识别,在那些人还在街口没过来的时候,格雷诺耶就知道他们浑身上下都放了些什么玩意了。

这一天从白天到黄昏,除却那三块金币,再减去斗篷和玻璃球的钱,我们净赚五十法郎。不过似乎要买一辆马车还是十分勉强的,不过买一匹代步的小马驹,再买一些衣服和食物是一定足够的了。

“让,我们收摊吧!”这一天在广场上出够了风头,我觉得差不多应该离开了,可是“哗啦哗啦”一阵,当我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已经有一群吉普赛人围了上来。

“透视之眼?你们是谁?从来没见过,野路子也打算和我抢生意吗?”为首的是个吉普赛女人,她手里的可不是我们这样的玻璃珠子,是颗货真价实的水晶球,当然水晶的质地我是认不出来的,是格雷诺耶在一旁嘟囔着“水晶的味道的确比较凉爽好闻”,我才知道她手里拿的不是我们这种假冒货。

“所谓透视之眼,当然就是能透过掩藏看清楚内部的一切,比如你们身上都放着什么东西,比如你们身后的房屋里是什么摆设,再比如……”

“胡说,那就是颗玻璃珠子!”这女人毫不客气地嘲笑我手上的假冒货。

“呵呵,玻璃珠子?一件宝物的贵重从来不在它的质地,而在它身上的法力有多么强大,我母亲死前耗尽精神为它加了最后一道咒术,令它拥有更好的透视能力,不信吗?不信我们就来试试。”

我将玻璃球交到了格雷诺耶手上,淡淡地说:“它的强大不因为操纵它的主人变化而变化,不信你可以随便指一个盒子或者袋子,一间屋子也行,让我的跟班运用这颗球的透视能力,看清一切。”

天知道我全是在胡扯。他们人多势众,格雷诺耶或许能跑掉,但我腿短,万一被抓住,说不定今天一天赚来的钱就全没了。

难道是上帝对我利用格雷诺耶赚钱的卑劣方式看不过去,所以派这群吉普赛人来惩罚我?上帝怎么这么闲……

我把玻璃球交给格雷诺耶的那一刻,心里特别紧张,如果格雷诺耶不配合我,一切就要穿帮了,可是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我们两个玩一对一的偷偷传话,一定会被发现,所以只能让格雷诺耶亲自上阵了。

格雷诺耶的斗篷帽子罩住了他的大半个脸,接过玻璃球后,他低头看了我一眼。我立即瞪大眼睛回看过去,希望他能看明白我眼神的暗示。

 第10章 孤僻

【让·格雷诺耶】

金币在背包里咣当咣当响,金子的味道并不如何好闻,所以我始终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对它有这样的热爱。

但我也知道这么多金币可不是好赚的。

而我只是按照阿黛尔所说,将那群吉普赛人试图藏匿起的东西找出来,她就用那个玻璃球从吉普赛人手中换得了这么一小袋金币。

“让,你真厉害!他们都被你的表演惊呆了呢!”阿黛尔骑在新买的小马驹上,欢快地对我说:“他们竟然真的相信你手中的玻璃球是什么透视之眼,我真怀疑他们是不是聪明又狡诈的吉普赛人!”

“为什么要卖掉它?”我问。

“因为有好价钱啊,虽然骗人不对,但如果不是他们非要强逼着买走不可,也不会上我的当。说起来,该算他们自作自受吧。”

“可是……你不是说……不能卖,因为是假的……”我有点迷惑,我们的第一笔生意——那个满身猪油味的家伙,非常迫切地想要拿金子换玻璃球,阿黛尔却无论如何也不松口,但是吉普赛人……她就乐意卖,为什么?

阿黛尔笑:“有两个原因。第一,他们是企图欺负我们的地头蛇,我不喜欢;第二,即使知道那是假的,他们也拿我没办法。”吉普赛人流浪四方、居无定所,世界这么大,还能不能

再碰到这群人都是一个问题。

我想阿黛尔在这方面,脑袋确实比我灵光很多,我点点头:“所以我们要快点走,赶紧离开穆兰。”

“对,万一他们发现那是假的,来追我们就不好了。不过呢……我们也不怕,有你在,他们在十几里外就会被发现啦!”

阿黛尔颇有一些得意洋洋。我忽然感觉她和在巴黎城中的时候不太一样了,现在的阿黛尔,笑起来更开心一点。

这应该是好事吧?

我想得有点走神,等到走出穆兰很远很远,月光撒在田野间的时候,我才突然记起自己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我本来是想把阿黛尔留在穆兰,自己独自离开的。

可是现在呢?

有了小马驹,阿黛尔的速度比我快多了,一路上她随手摘了不少花,把它们盘成一个小花环戴在头顶,哼着歌,好像很开心。

如果她知道我想把她一个人留在穆兰,她还会这么开心吗?

“让。”在我又走神了的时候,阿黛尔突然回头叫我。

“你会不会觉得……”她的眉头轻轻皱起,牙齿咬着下唇,“会不会觉得我这样去骗别人的钱,很不好?”

什么?我迷惑:“哪里不好?”她做得有哪里不对吗?我看不出来。

当我满头问号的时候,阿黛尔突然咯咯笑起来:“我就知道,哈哈,让,你是个比我更加没有道德的家伙!”

“不过我以后不会了啦,”阿黛尔笑了一阵,又忽然用力握拳,抬头望着月亮,眼睛闪闪发光,“这些钱是本金,以后我就要靠着它们和我的本事发家致富!”

……她在说什么。我直觉这并不关我的事,不用理她,低头继续走我的路好了。

“唔,可能赚钱还是需要你的一点才能,不过你放心,我会给你分红的,总有一点,你会成为一个人人都知道的伟大天才,外加大富翁!咦,让,你在听我说话吗?让?让?”

好像赚到了钱令阿黛尔特别开心,再加上不需要走路,她一直在我耳边叽叽咕咕,分散我的注意力,我想尽情嗅闻田野间干净纯粹的气味,可是满脑子都是阿黛尔喋喋不休的那些无关紧要的话。

怎么办,我又想把她找个地方丢下了。

【阿黛尔】

格雷诺耶越来越不爱和我说话,这令我很担心。在穆兰发的那笔小小的财,并没有太多用处,因为我们走过的地方荒凉得连一个村庄也找不到。我们继续往南行,格雷诺耶的鼻子比指南针和雷达都好用,他可以避开每一个人、每一个城市,往越来越偏僻的地方走去。

“让……”我拉着他的手,枕在他的腿上喊他的名字。当一天的太阳升起,月亮落下的时候,就又到了我们该睡觉的时候。现在我已经习惯黑白颠倒的作息,但是心中的不安却越来越大。

格雷诺耶已经很久没有提过格拉斯了,他好像已经忘了自己要去这座香水圣地般的城市,他只想远离人烟,尽可能地远离,越远越好。

“你会丢下我吗?”我阖上眼睛,手腕上固执地缠着布条,和他的手腕连在一起。

“如果是在巴黎,我还有朋友,但你要是在这里把我一个人留下,我就什么也没有了,让。”

格雷诺耶沉默了很久,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忽然说:“有金币。”

“金币要花掉,它们早晚会要离开我的,但朋友不会,”困意袭来,我毕竟还在长身体的时候,进入奥弗涅山脉后的路很难走,夜晚行路更令我倦怠不堪,只有在迷迷糊糊中喃喃重复,“不要丢下我呀,让。”

我自己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又是否答应了我的请求。

这一次我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体一颠一颠的,身下是小马驹绒绒的毛与旧马鞍。格雷诺耶走在前面,替我牵着缰绳。

我抬头,看见了不远处铅灰色的圆锥形山峰,好像很远,又好像很近。

一个名字闪过脑海,我知道了,那是康塔尔山的山顶,两千米高的火山。

这里几乎已经是法国的最远点,却也是被上帝摒弃的荒凉地带,孤独、死寂,连被通缉的土匪也不愿躲来这里。

我的心头忽然漫过一阵恐慌,当我仔细去抓住这个令我如此不安的念头的时候,我猛然间意识到,这里方圆数里都无人居住。

没有人的地方,就是格雷诺耶最喜欢的。

我的马驹忽然乱了脚步,因为格雷诺耶松开了缰绳,我慌忙从马背上爬起来去拽稳我的小马驹,格雷诺耶已经飞奔到山顶之上,闭起眼睛,张开双臂,身子转了一圈。

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笑容,宁静、自由、畅快、惬意的笑容。

“让,”我攥紧了马缰,声音干涩得厉害,“我们要翻过这座山,去往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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