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彩体彩六合彩,通通pass。做生意?这个想法刚溜进林夏的脑中,就被抹杀了。
别开玩笑了,帮帮老爸老妈还行,自个单独去做生意,没本钱不说,更没有精力。最关键的是上辈子林夏一个普通人,重生就会做生意了?
扯淡!
想了好几种方法,最后都一一被pass了,不是太过天真,就是不切实际。
头发被她扯断了好几根,林夏都没有想出什么好的法子。
她倒在自己的床上,人呈大字张开,心中郁闷。
怎么人家重生就奇遇不断,不是公司总裁就是家财万贯,到她这里,生活和上辈子有什么不同。
对了,还是有不同的,她是重生的,还有了个废材的空间。
不管怎样,有总比没有好吧。
林夏在心里默默的安慰自己,至少她是重生的,比现在真正十三岁的小孩多了这么多年的经验,不相信还找不出改变家里状况的办法。
握紧了小拳头,林夏对着家里的天花板,眼中闪现坚定的光芒。
昨夜没睡好,今天又起来的早,相同了的林夏躺在床上,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当闹钟再次响起,林夏不耐烦的翻了个身,嘴里嘟囔道:“真是烦人,就不让人睡个好觉。“
闹钟锲而不舍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最后还是林夏妥协了。
蓬着个头,汲着双拖鞋,闭着眼睛往浴室走去。
正文 009该怎么赚钱呢?
花五分钟洗漱了一下,简单梳了个马尾,脱了睡衣,套了件白t恤,找了条米白色的休闲裤穿上,最后套了双白球鞋在脚上。
看着镜中青春洋溢的自己,林夏心里一阵满意。
虽然这张脸长的不怎么样,皮肤也黑黑的,但是她年轻啊!年轻就是资本。
林夏喜滋滋的在镜子前转了两圈,这才下楼。
林老爸和林老妈早就去了菜市场,堂屋桌子上放着两块钱,是她和林辉的早餐费。
拿了一块钱,揣进兜里,林夏哼着小曲,往学校走去。
林家现在主要的收来源就是靠林家两口子,也就是林老爸和林老妈每天去菜市场卖菜来支撑。
也就说,林夏的老爸老妈都是小菜贩子,每天卖点小菜老维持一家人所以的开支。
一年三百六十日,也只有大年初一可以睡个懒觉,其他日子,都要早早起床,去菜市场卖菜。而冬季来临的时候,每天都是刺骨的寒风,林老妈也正是因为在寒风中冻了腿,现在才三十多岁,便有了风湿的毛病。
大热的天也不敢穿裙子短裤,睡觉还得用护膝将膝盖给盖住,不知道从哪里弄的什么偏方,每天晚上睡觉前要用炉子熏蒸膝盖处,林夏看着都觉得热。
林夏走在大街上,想着家里的光景,想着家里的未来,心里倒真是苦恼。她该做些什么,来改变家里的光景,到底该……怎么赚钱呢?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校门口,远远就看到任洁垂头散气的走着。林夏快走了几步,赶了上去,拍了下她的肩膀,“怎么了你,大清早垂头散气的,怨气都快飘到十里远了。”
任洁撇过头,看了她一眼,耷拉着脑袋,“今天有数学考试,真是烦人。”
“嗨,不就是一场考试么,倒时候我做完了,就给你抄。”林夏安慰她道。
“切,你和我半斤八两,你还是担心自己吧!”任洁毫不留情的打击道,丝毫不觉得被安慰了。
林夏嘴角抽搐了几下,满面黑线。她怎么忘了,她一直不怎么喜欢数学,数学成绩也一直不怎么样。
“这是第一次数学测验,一定要考好点,不然以后数学老师就会常常关注我们的。”任洁在一旁解释道,“听上届的人说,这个杨老头人古板不说,还特别认真负责,数学好的他自然做重点培养,那成绩一般的,他也是常常关心,弄的他们苦不堪言啊!啊啊啊!”
任洁抓狂的喊了几声,用《单身情歌》的调子唱到,“世界上的数学老师这么多,为何我偏偏遇上这一个,不要爱过了错过了留下了悲惨的我,独自唱情歌!”
林夏笑道:“行了行了,别嚎了,昨天晚上我复习到转钟三点才睡,早晨五点就起来了,差不多的都复习到了,虽说考不了第一,但是前三应该是没问题的。”
任洁一把抓住她的手,满眼星星状,“亲爱的林夏,姐的下半生幸福就靠你了,你一定要好好考啊!”
林夏笑了笑,“行了,别拍马屁,你下半身的幸福,靠你老公去。”
瞧任洁满脸不解的样子,林夏暗叹道:还是现在好啊,她们现在都单纯的很,哪里像十几年后,这些小学生初中生张口闭口都是什么搞基,bl,百合,弄的社会污七八糟。
最让林夏心惊的是,那些小学生、初中生都被耽美污染的很严重。小小年纪,那些男生女生张口闭口都是什么搞基,关系乱的很。
真不知道是社会的悲哀还是不幸。
这边林夏想着,那边任洁有了准信,兴高采烈的挽着她的手往教室走去。
坐在教室,林夏看着这一屋子的小朋友,确实生不出聊天的心思。没办法,她都三十了,这些孩子大多才十三岁,出来几个关系好的伙伴,她确实生不出什么心思和其他人交谈。
从今天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吧,林夏在心底打定主意,至少要考进县一中,不让父母花那个冤枉钱。
对了,好好学习可是个好主意,既可以给他们省下一大笔费用,又给他们长了脸面,在没有什么好的法子挣钱之前,这可不就是一举两得么。
打定主意,林夏一手撑着脸颊,一手翻着英语书,闲闲的看着。
;然后就是李雷和韩梅梅的谈话,好多年都没有再翻开初中的英语书了,现在看着书中的人,却觉得熟悉又陌生。
男孩叫lilei,女孩名叫i。
rringclass
acher
iamlilei
i
isjimlily
iam……
信手翻了几页,又出现了几个熟悉的人,jimlily和lucy,还有一只会说话的鹦鹉--polly。
林夏细细的品味着这些简短的对话,回味着曾经的日子。
谁能料到十几年后,曾经这么好的小伙伴,最后都各自有了各自的生活,最终成为陌路。她们都成家生子,只剩她独自一人,不断怀念那些纯真的日子,那些无忧无虑的生活。
大家都有了个当初不曾料想的以后,只有她,生活一如既往,被生活折磨的如一滩死水。
她们有她们的征途,而她有她自己的归路。
每个人都是一条河,年华是河中的水,偶然间的交会,最后,总逃不开分别。
林夏散漫的想着,柔和的阳光从云层中一点一点渗透出来,照亮整个大地,这照着这一隅之地。
头顶的风扇吱吱的转着,不知有多少个年头了,林夏抬头看了看斜上角的吊扇,总担心它某一日突然罢工,从天花板掉落下来。
不过是英语书上简单的几个单词,却在今天的早晨,触动了林夏心里的某一根弦。
她本就是个外表淡淡,内心纤细的人,却在今晨,蓦的有些忧伤。
不,或者根本不能称之为忧伤。
林夏拿起笔,在稿纸在胡乱写着:
我们本以为已经忘记的,却仍根植在心中,在脑海深处,被锁住,被尘封。然后循着前辈的痕迹,向前奔跑,义无反顾。
而当时光流转,我们的身影无法融入那繁花似锦的都市,只能将记忆遗留在那些苍白的故事里,将身体落在岁月之中。
待林夏停了笔,任洁突然将稿纸抢了过去,念了出来:
岁月尘封了记忆的楼阁,脑中一片空白。
这个小镇总是那么的平静,没有大是大非,却能带给我心境的安凉。
这是另一段人生的开始,我何必庸人自扰。
闭上眼睛,感受此刻暖暖。
窗外,阳光正好,撒在我的桌上,撒在我的眼角。
是否,也撒在了你的眉?
正文 010就这么办
任洁声音并不大,却也不小,待她念完,林夏四周霎时寂静了下来。
林夏一把抢过稿纸,只听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嗤嗤又听几声,那稿纸已被林夏撕成了碎片。
这一连串的动作太快,等到任洁反映过来,那纸已成了碎片,就是用胶也粘不起来了。任洁跺了跺脚,看着林夏道:“这么好的诗,你干嘛把它撕了。”
林夏环顾四周,只见她周围的同学也都看着她。忙伸手按住任洁的肩膀,压着她坐下了,遂压低了声音道:“你这么大声念做什么,我不过是随便涂鸦了几句,你还将它念出来,羞死人了。”
任洁瞪大了双眼,直直的瞪着林夏,“那句子是你写的,你没偏我吧?”语气中满是不可置信。
林夏瞧了她那样子,好笑的点了点头,“随手乱写的几句,你这么大惊小怪的干什么。”
任洁直勾勾的盯着林夏,将她从头看到脚。当然,鉴于两人都坐着,任洁自然看不到林夏的腿,只是那眼神,却将这个意思表达的淋漓尽致。
瞧了她这样子,林夏在心里暗暗笑了笑,从前怎么没发现任洁这么可爱的一面。正这样想着,却听任洁仍有些不可置信道:“没想到我身边竟然有个才女,林夏,你既然能写出这么好的句子,为什么不往这上面发展,当一个作家。天啊,作家,我居然是未来作家的好朋友,想想都不可思议。我不管,林夏,你必须得当作家,不然岂不是枉负了你这才华。”
林夏好笑道:“我不过随手写了几句,既没有章法,也没有内容,空乏的很,哪里当得起才女这个名号,你可别乱说。”
“切,”任洁白了她一眼,“你又不是老头子,想这么多干嘛!咱们年轻,有的是时间,没有章法你就写个章法大纲呗,不行就写意识流,那个意识流不是有一本很著名的书,叫什么《似水年华》么?”
“是法国著名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林夏纠正道。
“对对,就是这个什么特的,你看这本书,连个中心人物都没有,更别说完整的故事和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了。可人家不照样成了作家,还是个著名的作家。你现在这么年轻,随便写个几年慢故事不就有内容了么,一定比这个什么特的要好看。”任洁说道。
林夏心里了然,任洁正疯狂迷恋《金粉世家》,而现在那电视剧总是播放冷清秋爱诗,她也学着那主角,整天诗啊词啊的,借了很多书,却看不到几页便倦了。
倒是林夏将那些好的诗词都抄了下来,有时间就细细品读,从中学了不少东西。
林夏从小就喜欢古典的东西,特别是文学这一块。可是因为老爸重理轻文,最后便选择了理科。尽管她不讨厌理科,可对文科,她却实是喜欢的。
她喜欢那涓涓的文字,如小溪般流淌,喜欢那诗词,用最含蓄内敛的话,表现世上所有美好的东西。可惜后来生活所逼,让她不得不放弃了心中的梦想,一辈子庸庸碌碌的打工,直至生命的终结。
想到这里,林夏握了握拳。任洁说的很对,她还年轻,还有很多机遇和挑战,上辈子没有完成的梦,为什么不能在这辈子成为现实。若她从现在开始打算,还是有很大的机会的。
只是这事还需要细细想想,她不是小孩子了,要好好筹谋打算。既然重生了,在过一遍上辈子的日子,那她重生又有什么意义。
林夏仔细想了想,在心里做了决定,面上却同往常一样。
回到家,林夏将脑中的想法一一写出,并细细做了阐述。
首先,学习成绩好是必须的。只有成绩好了,才有同林老爸谈判的资本。别看林老爸平时笑嘻嘻的挺好说话,但是在大事上他却绝不含糊。不说服他,林夏所有的计划都会泡汤,什么事都做不了。
其次,增加文学素养和知识也是必须的。上辈子她是个理科生,从高一分文理后,林夏便没有在系统的学过语文了。而大学既然设了中文系,可见这文学是需要系统的学习的。因此,现在她尽可能的多看课外书籍,尽可能多涂涂写写,对她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最后,必须得让她的文学知识变成实实在在的金钱。钱不是万能的,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她只有将文字变成了金钱,才能向林老爸和林老妈证明,她是可以靠她手里的这支笔养活她自己的。
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林老爸彻底放心她选文科,才能放心她的未来。
有了大致的想法,林夏心中微定。
索性未来这十几年她家都没有什么重大的事需要用钱,若细算起来,只有她和弟弟的中考高考算是大事。
但林辉比她聪明,自己考进了县一中,这也为林家节约了一笔钱财。所以赚钱的事,暂时也不急,还有时间可以慢慢图谋。
想到这里,事情也算是大致都理清了,只是还有一件事,要弄清楚。
林夏放下手中的笔,仔细看了看左手食指,上面已经没有任何痕迹,就像平常人一般无二。
沉吟片刻,林夏打定主意,身形一闪,进入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