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的重生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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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 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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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文文已经二十多万字了,手里也只有二十多万的存稿了。

林夏是打算将手里的存稿用完,然后直接出版,并不打算在网络上将文章全部都贴出来。

这点也和陈清商量过。

将存稿搞定之后,林夏觉得自己都快虚脱了。

从空间出来的时候累的不行,可外面的时间几乎没有动,菲佣劳拉还奇怪为什么她睡了一觉之后,越睡越累了。

看了下书评区,回复加精等等忙活了一会儿,然后将所有的存稿定好时间,便打开了书架。

她是一个作者,更是一个读者。

一个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让人感同身受的文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看的文章多。

就像俗话说的那样,熟读唐诗三百遍,不会作诗也会吟。

如果你不爱看书,自然感受不到书中的乐趣,也自然写不出让读者喜欢的文章了。

反正加盟点点之后,公司送了个高v的账号,里面还有10000块钱的点币,目前来说,想看什么书都没有问题。

而现在,她正在追一本清穿小说,书名——《清穿记事》。

上次她在书下面留言了,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回复。

点开那本 评,发现下面有了一条回复。

琉颜:“绯大,我发现,你的名字和我的名字合起来就是琉颜绯毓呢。哈哈,文章很温馨平淡,偶很欢喜,加油~”

琉颜绯毓,流言蜚语。

绯毓:“谢谢,很有缘,原本想叫琉颜的。”

看到这条回复,林夏有些惊讶。

她虽然不说像张爱玲,郭敬明等等这么红,可在内地也算是小有名气吧。

这本《清穿记事》的作者居然没有听过自己,还打算叫这个名字,真是让人诧异。

要知道,她看书也算是比较挑剔的了,这本书她可以找出很多缺点和不足之处。

首先,情节不多,故事太过平淡。

这本 ,没有其他小说中的曲折起伏,勾人心魄,欲罢不能的感觉。

比如小说中必要的三章一个小高潮,五章一个大冲突,还有人物的脸谱化,事情发展进程要适中,不能太流于生活等等之类的。

其次,很多地方描写的有些生硬。不够生动。女主很普通,缺点一大堆,有点女孩子的小清高,善良。喜欢优秀的男子,会有点阿q,会反省自责。但通常也会故犯。

不过对这个,林夏倒是能够理解。

女生嘛,立场总有那么点点的不坚定。

至于男主么?总感觉她把四四写的太温情,没历史上那么冷酷铁腕。在林夏的感觉中,历史上的胤禛应该不是这样内敛而温柔的男人。

最后。也是文章的硬伤,那就是每天更新的字数不够多了。

就算是她,用琉颜这个名字。每天都要写3000字,不敢轻易的请假和断更。不然,等着她的就是陈清的小皮鞭和小黑屋。

当然,即便是缺点一大堆,在文章的内容方面,她倒是比较满意。

里面有写她喜欢的诗,词,佛经。曲子,文章很符合作者的标签,种田文。

没有太多的勾心斗角。没有太多的宫斗宅斗。

关于阴谋和勾心斗角的,很多地方都被作者一笔带过了。

一本书看下来,林夏总能感到淡淡的温馨。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浅浅微笑的美丽女子,始终用她那样的一颗心,包容这一切。

淡淡温馨,淡淡情。

刷新了一下书架,发现这个作者居然又断更了。

林夏无语了,这都断了快两个星期了,到底干嘛去了嘛,都不和读者说一声,太伤心了。

心里抱怨了一通,想到自己这段时间也是忙碌的很。

若不是有空间,要不是空间的时间是静止的,她不也一样要断更十天半个月的。

这样想着,心绪也平静了很多,在自己的留言下面又写了一条,“是嘛,太有缘了,会保持关注的,o(n_n)o~”

这本书没有更新,林夏便回到了首页,找到清穿的标签,点了进去。

现在正是清穿文大肆流行的时候,她喜欢看清穿,但却没有想过写它。总觉的面对这段历史,她缺少了点什么,没有写文的感觉。

唔,要不要再写一篇文玩一玩呢?

林夏靠在真皮转椅的靠背,微微仰着头,闭着眸子,食指轻轻敲击檀木桌面,在空荡的房间里发出沉闷的声音。

她确是没有发觉,这个动作,是那么的熟悉。

想了想,林夏翻开了写着玩的文件夹,里面都是些无聊时候写的文。

看着看着,林夏那股迫切开文的心又淡了下来。

算了,还是别双开了。

这本书后面的稿子都没写完,小号又被陈清知道了,要是见她又开了一本书,只怕会发飙。

这样想着,林夏打开大纲,看了下《锦绣》最后一章存稿,接着它写了起来。

还是先搞定这一篇文吧。

不过,宅斗可真是累人!

她死了多少脑细胞,才让文章看起来富有逻辑,没那么小白。

阅历,真的很重要。

这种文章她虽然写的出来,却很艰难。一章3000字,要写三到四个小时,可能还是不适合写网文。

实体书一本也就20多万字,所以斟字酌句的没关系。

可网文随随便便就是上百万字,这样的写字速度,还真是伤不起。

所以,还是写无节操小白文比较好,就像《穿越之钱多多》,50多万字,写的很轻松。

看着文档里面的那本《重生之女配》,林夏勾了勾嘴角,等这本《锦绣》写完了,一定要把这本女配文发出来。

无节操小白爽文,姐要来啦!

上午写文,下午靳夜就回来了。

这晚上,两人并没有留在靳家,直接回了纽约州。

之后靳夜回了曼哈顿,林夏则回了布鲁克林区普菲尔中学不远处的那栋小公寓里。

三天后,公寓迎来了第一个客人。

时光荏苒,你不是当初的你,我也不是当时的我。

可是,任光阴流逝,眼前的这个少年。

一如初见时那个他,温润如水。

眼里波光潋滟,如水般温柔。

ps:  在实验室站了一天,事实上,我快废了,呜呜呜呜,求安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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