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都醉倒之后很温和的向我爸爸说声抱歉,然后把他们一个个扛到客房里去。
三人组每次都一起来,陪了怪人几周或者几个月后又陆陆续续的离开。于是这冬日也就愈发显得萧条了。
我问过怪人,我说,外面的世界真的有他们说的那么精彩吗?
他点点头。
那你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走呢?你每天在这里发呆多无趣啊。
他想了想,看向长白山,语气有些寂寥地说,因为我的世界不在那里。
我跟着他望向似乎永远都一个模样的雪山,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长白山上有什么吗?我问他。
他又点点头:有我的爱人。
你爱人是边防女兵啊?还是住在朝鲜啊?
他牵了牵嘴角,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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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怪人的工作。
他竟然是个作家。
在我的眼中作家一直是个很崇高的职业,毕竟知识渊博的人总是受人尊敬的。怪人在我心中的形象立即上升成鲁迅朱自清一般的高度。
那天我正在帮老爸打扫客房,在打扫到二楼的走廊时我听到门里的人在讲电话。
——前面十几万字我一笔都不会改,错别字也不改,《盗墓日记》这个名字更不会改,你们爱出版就出版,不出版拉倒。
——本来就不是写给你们看的。
零零散散还有其他几句,不过我也没细听。等晚上闲来无聊的时候,突然想看看怪人的书写的怎么样,于是趁老爸守前台的时候打开了电脑。
我的电脑桌面上有个看上去很低端很弱智的连珠游戏,是从怪人的那台台式机上拷贝过来的,不过就算这个游戏长着一副很白痴的嘴脸,我也从来没有玩上过一千五百分,也不知道他那个三千多分的最高纪录是怎么打出来的。顺带说一句,怪人就是怪人,用台电脑还要专门从老家运过来,我总忍不住想是不是运费都要比那台破机子贵。
盗……墓……日……记,ok,我点击一下鼠标。
没想到网上还真有这部尚未出版的小说的相关信息。
这是篇在网络上连载的描写关于盗墓贼的一本小说,人气很火爆,难怪怪人的脾气那么大还有出版社上赶着愿意帮他出书。
我草草看了十几章,觉得现在怎么大家口味都这样啊……这书……明明写的一点也不好看啊,除了剧情诡谲一些之外,作者的文笔真是惨不忍睹,完全就像是一个写作的初学者在写小说。
小说中间甚至还镜头一转,从女主角的自述变成了男主角的自述。
我撇撇嘴,这样的小说到底是怎么红起来的?猎奇心理吗?
不过吐槽归吐槽,我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下去。我看了整整一宿,第二天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但我庆幸自己没有放弃,因为中途的那次转换视角实在是将这篇文的水平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没有了华丽辞藻的堆砌,没有了各种雷人的上帝视角,那种淡淡的文笔并没有使整个故事的惊奇度降低,反而更引人入胜。
我就搞不懂了,后面的几百万字都写了,为什么怪人就不愿意稍微对前面的十几万字做一个润笔呢?
故事里的男女主角在山东瓜子庙相遇,在西沙海底墓相知,在长白山相爱。在女孩子最后坚持断后的时候,男主角尽管知道为了大局这是最好的选择却依然任性地留下来陪她,最后两人有惊无险的一同度过了难关。
长白山长白山,长相守,到白头。
他们结婚了。
可他们依然安分不下来,他们一同去了沙漠,一同去了蛇沼,一同去探寻水底古楼的秘密,一同承担苦难,一同享受欢愉。
怪人在文案上承诺,他不会弃坑,会一直一直一直写下去,哪怕薛北风和吴邪八十岁了也能联手把盗洞打到美国去。
我翻了翻这本书的评论区,那里也是讨论的一派热火朝天的,只是怪人好像很大牌的从不回复。有人说扯这些家里长短的干嘛我是来看盗墓的,有人说上点船戏啊,有人说作者写这么多不是想骗钱吧,有人说男主身边的妹子太少了强烈要求加几个波霸……我想了想,也不知道写些什么好,最后随手打了一句话上去。
吴邪和薛北风好幸福啊。
一觉睡到天黑,等我再去看那篇文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评论已经被刷成了话题楼,顶在最前面。
因为一向只更新不回复的大牌怪人居然在我的评论下回复了一句话。
是啊,他们好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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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年暑假,电视台重播《神雕侠侣》,我因为实在太爱古天乐和李若彤这对,每次上完美术班都飞速冲回家守在电视机前一集不落地看,尽管里面的一些剧情台词我都早已背得滚瓜烂熟了。
放到杨过和小龙女十六年后在崖下相见时,我抱着抽纸巾坐在沙发上哭得淅沥哗啦,无意识回头的时候,我看到那个怪人也呆呆地站在大厅里,看着电视机怔怔出神。
你也喜欢这电视剧啊。
半晌,他低低地嗯了一声。
那一起过来看呗。
我拍了拍身边的空位,他没有拒绝。
我一边看电视一边吸鼻子一边自言自语,杨过真是痴情,苦等了十六年。
怪人接过话头:他是痴情,但这不是他等十六年的唯一原因,他只是更害怕去寻找真相,等待是最温柔的酷刑,真相却是最绝望的悲恸。
我鄙视他,哎呀大叔你真不懂浪漫。
浪漫吗?我怎么不觉得。
这就是浪漫,像你这种没经历过的人是不会懂的!小龙女为了让杨过活下去自己跳崖,而杨过呢,苦苦等了她十六年,最后两人终于重逢了,大团圆了。我觉得啊,你的书要是也这么写,让吴邪和薛北风也来上这样一场生离死别一定会卖得比现在还火。
他不吭声了,低着头沉默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哎你说句话啊。
我一推他,却看见一滴泪就这么直直的砸到了他的手背上。
你……你干嘛哭呀……
我一下子有点慌神。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大男人在我面前哭。
他咳嗽一声,说没事,他说,卓燃你要知道,故事始终只是故事,金庸的故事里杨过和小龙女分离十六年后会再重逢,而我的故事里,吴邪和薛北风……他张了张口,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他仰起头,眼眶泛红的说,我多希望他们永远都不会分开。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就想到了他曾经提到过的那个远在长白山的爱人。我小心翼翼的问他,叔叔,你是不是也在等你的小龙女啊?
他一怔,旋即摇了摇头,我等的不是小龙女,我等的是小龟女,小蜗牛女,让她爬快点还这么慢……我等个十六年可没古天乐那么帅。
怎么会!我连忙摆手,你可帅了!你看起来比这个,我指指电视剧里杨过十六年后的扮相,你比他帅多了年轻多了!啊……要不这样吧,我也叫你大哥哥,是不是听起来年轻多了?你就把我当郭襄?
怪人看了我好久,最后很是勉强地牵了牵嘴角,说,你不是郭襄。
那我是谁啊?我心说小龙女都能被整成小龟女你总该不会要说我是郭臭吧?
他叹息一声,站起身说,你是卓燃。
什么呀!明明跟他说的是《神雕侠侣》怎么突然扯回现实了!果然还是很无趣的大叔,哼!我继续看我的电视抽我的纸巾流我的眼泪不理他。
直到后来后来的某一天,我从喝的酩酊大醉的胖子叔叔那里套了点东西,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在怪人的故事里,没有陆无双,没有程英,没有郭芙,没有公孙绿萼,自然也就没有郭襄。
有的只是他和她两个人。
彼此相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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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怪人认识的第十个年头,我遭遇了几乎所有人都会遭遇的人生挫折之一——考试失利。只不过我比较衰,我失利的那次考试是高考。我并不是文化课不过关,而是连专业课都没过我心仪的那两所美院。
我不敢回家,不想看到爸爸失望的神色,只好躲在我常去的一间废弃的小仓库里哭。
我没想到最先找到我的会是怪人。
他的手电光在我脸上晃了两下,冷笑一声在我身边坐下,说,原来不是去跳楼了,还有点救。
……这附近也没高楼给我跳啊。
真要想跳哪儿都能跳。
说完这些,我们又沉默了会儿,我有些不情不愿地问他,原来你不是来抓我回家的啊。
他说,每个人都会有只想自己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我知道,你现在处于这个时候。
我心说你知道你还赖在这儿不走。
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他虽然没走,但也没像嘴碎的阿婆似的一直唧唧歪歪的对我说教。我们在黑暗中沉默地坐着,就好像是永远不会有交集的两颗星球,按照各自的轨道行进。
也不知道这样坐了多久,我心中突然有了一丝疑惑,于是我问他,叔叔,你是不是一直都只想一个人呆着啊?
他没有立即回答我,像是斟酌了片刻,他说,以前不是。
唔……那什么时候开始是的呢?
他又是片刻的沉默,在我终于觉察到我爱的人永远不会回来的时候。
原来叔叔你是被女朋友甩了啊!
怪人自嘲地笑了笑,是啊。我被甩了。
唉哟,失个恋就要死要活这么多年,你有点出息行不行啊,不过还好,没去跳楼,还有点救。
我骄傲地昂起下巴,自认为非常完美的扳回一局。
是吗?怪人叹了一口气,我也想被救,你告诉我要怎么痊愈?
突然这样问我……我绞尽脑汁想了想,把我看过为数不多的言情小说全部在脑海中过滤了一遍,最后建议他,你再找个人爱上呗。
哪有你说的这么容易。他用一种小孩子懂什么的语气驳回了我,然后自言自语似的说一些听起来神神叨叨匪夷所思的内容,什么即使制造出来一个一摸一样的人也不是她啊,而且我不想忘啊什么的。
我打断他,既然这么放不下那你就再去找她啊,你等了她十年,只要她的心不是石头做的,她一定会为你心动的!
心、动?
怪人重复了一遍之后再度陷入了沉默。
如果早知道结局会是这样……
我宁愿她的心是石头做的。
我宁愿她……从不曾为我心动。
当然啦,我最恨的还是我自己。
如果那个时候我留了下来,今天的一切,也许都会不同。
我们会活很久,会活的比故事里还要精彩。
……卓燃,怪人突然喊我的名字,你真的喜欢美术吗?
当然啊。
那就不要为任何事情任何理由任何挫折轻言放弃,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哪一次的妥协会让你后悔终生。
我点点头,向他,也向自己保证,我永远不会放弃。
他把手电塞给我,笑了笑,说,天很晚了,回去吧,别让你爸爸担心,我想一个人呆会儿。
我简直想把手电筒敲他脑门儿上,什么意思啊这个树洞是我的!我高考失利了我还要把树洞让给你?什么玩意儿啊!可是看到他脸上的神情,我又蔫儿了,这些话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
踏出仓库的时候,我顿了顿脚步,下定决心转回身来说,叔叔,有几句话我想对你说,但是你得保证不告诉我爸爸。
他看上去有些诧异,旋即又一颔首,你说。
其实……我深吸一口气,冒着只要被告发一定被扒掉一层皮的危险说,我也谈过恋爱。
我也知道心动是种什么感觉。
我不晓得最后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作为一个女生,我可以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告诉你,你的女朋友绝不后悔曾为你心动过。
我相信,那些时刻也一定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所以请你不要一厢情愿地做出这样的假设。
因为你这根本就是在侮辱和辜负她对你的感情。
说完这些,我潇洒地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而怪人,从那晚起,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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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到怪人已经是入秋后的事了,那个时候我正打包着行李准备去外地寻位名师拯救一下的我的绘画水平,怪人进门来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来了土匪。
这真不是我脸忙,而是他现在这个狼狈邋遢的样子就算叫他妈来认也怕是要认不出来的。
怪人看上去比他离开时沧桑了许多,头发是凌乱的,胡茬明显有段时间没刮了,脸上和手上还有丝丝血痕——一时半会儿我还真难把眼前的这个犀利哥跟常年蹲守在我家的那个大作家联系起来。
怪人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没怎么吃饭却是抱着一升装的矿泉水猛灌了两瓶。
我下巴枕着手背,很是好奇的打量他,胡乱地猜测着他这几个月的际遇。
卓燃。
嗯?
我要走了。
哈?我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问他,喂你没问题吧?怎么……怎么突然就要走啊,现在吗?我老爸还没回呢,你房都没退,还有行李什么的,电脑什么的,都不要了?
嗯。他平静地点点头,用一点都不像开玩笑的语气说道,去流浪,带张身份证就够了。
他一定是被那些神经病大学生传染了,一定是。我在心中暗暗腹诽。
对了,帮我个忙吧。
怪人退下颈上的一个坠子,那块玉佩我从没见过他戴过,可看他现在的眼神似乎特别宝贝也特别怀念那玩意儿。玉佩很有些年头了,连系着它的红绳都隐隐地泛着黑色。他单单把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