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那个今呀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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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那个今呀今-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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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Chapter 22

第二十二章
现下谁都知道青林高中有个何亦歌,打了隔壁职专的周雄。
他是谁?竟然敢和周雄对着干?!
何亦歌的名头忽然之间就在学生之间热了起来,女生们讨论,男生们更是暗地里下注,这小子会在几天内被周雄报复……
后来,也不知道是谁传的,大致内容就是说,何亦歌连周雄那个混黑社会的表哥也揍了。
像是嫌何亦歌这个话题还不够热一样,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他的名字彻底被大家关注和好奇。
外面八卦的再厉害,何亦歌仍旧一副温吞吞的慢性子,或许是他在班里并没有称得上的朋友,所以这些被外界传的神乎其神的热门八卦,也就是他这个八卦的主角竟没一丝丝新闻人物该有的自觉。
也不知第几次月考,何亦歌的成绩竟悄无声息的迈入了班里中游的水准,班主任看何亦歌的时候,眼神越发的和悦,夸奖的次数随着她来上课的次数逐渐增加,倒是英语老师的脸色变的更加难看。
也难怪,如果一个学生本来么,写一手好字,偏偏在其中一门科目的卷子和作业上总是写奇差无比的字,那哪门老师知道了脸色会好看?摆明了针对她!
而且这学生写的差就算了,偏科极其严重!
语文可以考七、八十分,英语却只有七、八分,有的时候还会创历史新低来个四、五分。
看着那蚯蚓爬一样的字以及卷子上触目惊心的叉叉叉和空白,那老师的心肝肺都要气移了位。
何亦歌毫无压力的顶着英语老师的臭脸听完了整堂课,待她一走,教室中的气氛也为之一泄,渐渐活络起来。
何亦歌把英语课本收好,手伸到桌子里拿下一节课需要的书本。
“啪”
随着这一声,后面陆陆续续又有掉落的声音。
何亦歌则循声望去,看到桌子下面浅粉浅蓝的信笺静静躺在地上。
挑眉,他前后左右望了望,大家都各忙各的,无一人注意到这里。
何亦歌顿了顿,一一捡起来,看看干干净净只有何亦歌三个字的信封,最终拆都没拆,又放到抽屉里。

闷头苦学的何亦歌的学习成绩在其自力更生的情况下渐有起色,稳步提升,果然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勤能补拙,勤能补拙嘛。
打架利索,长得不赖,且称得上板儿溜直,套用现代词,养眼!学习勉强凑合,不爱说话。
这一切都给了女生想象空间,一个会打架、长的周正,学习好不好已经不重要,连不爱说话都成了沉稳和靠谱的标签。
于是乎,情书呼啦啦像自己长了翅膀一样,总是在何亦歌不注意的时候从四面八方飞进他那小小的抽屉里。

这天放学,何亦歌刚到巷子口就看到了同样下班的何大龙,何大龙看到儿子,脸上的笑纹都能夹死苍蝇。
不得不说,自从上次何大龙从赌场回来后,突然就老实起来,下班不在外面闲逛不说,有时候比何亦歌回来的早了还会动手做做饭,打扫房间,衣服一换下来就自动自发的给洗晾起来。
何亦歌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但也不去理会,倒也相安无事。
“回来了”
何亦歌点点头,先一步跨进院子,何大龙正准备进。
“让让,不好意思,我尿急。”王晓旭的声音冷不丁从何大龙旁边响起。
何大龙生生止住了向前迈的身子,撇到一边冲王晓旭和蔼一笑,让他先进。
王晓旭硬是被何大龙那笑容给弄的鸡皮疙瘩掉落一地,翻个白眼追上何亦歌,拍他肩一下,算是打招呼,然后跑到建在院子角落里的小厕所解决人生大事。
自从何大龙安分后,何亦歌晚上基本恢复到从前吃过饭去篮球场练习的习惯。
对于何亦歌每次晚上都出去的事,何大龙起初并没有什么感觉,但上次在赌场听了马强的话后,他就多个心眼,总想着晚上跟着儿子后面,看看他到底是去干什么。
是夜,看他换上背心长裤布鞋然后向外走,何大龙嘴里咬着牙签佯装去楼下上厕所,等他走出院子,何大龙赶紧从厕所里出来。

本来巷子里就没什么遮挡物,何大龙跟的那叫个艰辛,生怕败露行迹被儿子发现,只是这路走的是越发让人心里疑惑和熟悉。
待何大龙喘着气撑着腰站在一间旧仓库旁盯着不远处篮球场上的何亦歌,又看看四周旧坟新坟……何大龙终于知道为什么这条路这么熟悉了,这分明就是坟场!
正是夏日将近,何大龙却感觉冷飕飕的骇人,扑面的凉风刮的他更是心中瑟缩,心里骂骂咧咧硬撑着,紧盯着不远处的何亦歌。
盯了1个小时候后,何大龙只看到儿子在那里来来回回的跑步,做俯卧撑,蛙跳。
意识到他只是在做运动,何大龙的脸青青红红的好不热闹,低咒一句,准备回去,扭头看看四周,月光将周围的树木照的犹如鬼影,忍住狂跳不止的心,他决定还是等儿子一块回去。
何亦歌不去看何大龙的藏身处,从一个开始就知道身后有人跟着,谁叫他那跟踪技术恁般的劣拙,气息乱的生怕不知道他在跟踪一样。
回去的路上,何亦歌故意挑些难走的路。对比与他的步履轻松姿态悠闲,后面想要“结伴而行”的何大龙一路都哀愁着一张脸,到了处闹市才将将松下口气。

看到何亦歌在买水,何大龙舔舔嘴唇靠在广告牌旁休息。
喝完水,何亦歌转身,何大龙跟着站起来,走近几步。
而后,望向何亦歌的何大龙突然睁圆了眼,因儿子身前竟不知何时停下一辆黑亮如漆的轿车,线条流畅,一看就价值不菲。
后座车窗缓缓而降,里面的人模样看不真切,何大龙激动万分,迫不及待的又上前几步。
后座里的人似是有感应一般,冲何大龙的方向瞥了瞥,凉凉的,生生止住了何大龙想要上前的步子,目光闪烁的低下头。

“真巧,又遇到你了”林岳没有什么表情的看向面前的何亦歌,平平的问道:“最近怎么没见你去我那?”
“忙”对方回答得倒干脆。
林岳哂笑,竟是比我还忙?
“你不是想学枪吗?走罢”
何亦歌寂静的眸子在听到枪时,终是动了动。

何大龙悄悄抬起头,那车早已隐没在了车流中,不见踪迹。
耳边响起前几日马强的话。
“实话告诉你,六爷已经把他送人了,还是送给了个不得了的人,你就忘了自己有这么个儿子吧,哈哈。”
不得了的人?马强竟然不是诓我!
何大龙像发现新大陆,整个人都兴奋的蒸腾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不出意外的话,下一更,应该是在星期五,么么



23、Chapter 23

第二十三章

何亦歌坐在林岳的车里,车内沁凉的气息让刚刚锻炼完的他很是舒坦。
林岳靠在椅背上,看着放松下来的何亦歌。
“刚刚有人在跟着你。”
“我知道。”何亦歌想到何大龙,不自觉皱起眉。
林岳看向他,静等下一句。
何亦歌目不斜视,看着车外,说:“是我……父亲”
对于何亦歌不轻不重的回答,林岳只是抬起手假意揉额角,垂眸无声的笑:“哦~,把你卖了的那个父亲?”
这话,如果是换做别人来听或许会有种踩到痛脚的感觉,生出一些悲伤气愤之类的情绪,毕竟亲生父亲把儿子卖掉这种事情,一般人哪里承受的住,林岳这句话罢。
何亦歌做点头状,没说话,不骄不躁的。
林岳看到何亦歌淡漠的表情,像是有些愉悦,慢慢说道:“既然你父亲把你卖给了那人,那人又把你送给了我……”他顿了顿又说道:“那,你就是我的人。”
何亦歌扭头看向他,眸子照旧是波澜不惊的平静。
林岳看他看自己,温和的表情突然浮现出一抹邪气的笑来:“既然是我的人,那就应该跟着我,让我这么找你算什么事儿呢?你说对吗?”
何亦歌听他说完后,表情看上去像是在很认真的思考这些话,良久后,认同的点点头:“嗯。”
本来看何亦歌那般沉思的表情,竟听到对方如此耿直可以说是傻的回答,真实的情绪向来不流于表面的林岳,这次没忍住,哈哈笑出声,英挺的眉跟着微扬起。
果然是个很好说服的孩子啊。
“今天很晚了,就不再去你那里,明天我让青松遣人陪你去你住的地方拿东西。”林岳三言两语就吩咐妥当。
别看何亦歌回答的这么轻巧无谓,其实他也有很认真的想,但又为什么会认同林岳的话呢?
那是因为,在他的认知里,生身父母是有权利卖掉儿女的,既然自己被卖掉又转手送给这人,那自己为奴为仆才是应该做的,况且这人看起来面善且不讨厌。
等以后,赚到钱,再把自己的卖身契赎回来就是,恐怕以后连陪练的工作也不能做了。
“等等”何亦歌听了半天,看他什么都说,就是没说那方面的事。
林岳露出意味深长的表情,问道:“怎么了?”
何亦歌略显踌躇的划拉皮椅上的皱纹,静默片刻,才说道:“管吃管住吗?”
坐在副驾驶,向来没有什么存在感的青松闻言,低头,掩唇轻咳。
林岳瞟了眼假装咳嗽的青松后,无奈的捏捏额角,还以为什么事呢。
林岳颔首道:“嗯。”
看到何亦歌露出笑意,林岳怎么看那笑,都觉得是种对生活质量的无限满足。
林岳抱臂靠在椅背上端详少年白净的颈脖,慢慢陷入沉思。
呃,自己之所以把什么事都想的如此复杂,肯定是因为和那群老家伙们接触的时间太久。
嗯,一定是这样的。
想到好的理由后,林岳满意的摸下巴。

何亦歌并没有在意林岳的注视,在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他就安心了。

本来青松以为那少年会被安排在会所的住所里,没想到……
没想到,林岳直接将人带到了主宅。

“你不去洗澡吗?”
“炉子在哪里?我去给你烧水,你洗”恪尽本分的站立在一旁,典型的忠心不二小奴仆模样。
还好他没叫出一声,主人。
不然,林岳肯定以为这人是自己刚刚从精神病院带回来的。
林岳解扣子的动作顿住。
好笑道:“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吗?”
看到对方的反应,何亦歌思量着,可能是自己说错话了。
林岳想到何亦歌家的贫穷程度再依照他的言词,或许这少年跟本不知道,有热水器这种东西?又想到那泯灭良心的父亲,禁不住啧啧。
那种人怎么会有如此有趣,谜一样的儿子?该不是偷来的吧?
林岳不再想下去,以后有的时间来探索。
“你先去洗吧,那扇门打开就是卫生间”林岳指向卧室内那扇门。
何亦歌顺着手指看去。
林岳看到少年不为所动,不知道该怎么用?
抬步走向卫生间,打开门,一一指出:“左边的是热水,右边的是冷水,兑好就能泡。”
林岳照顾何亦歌的“自尊”,语气听起来格外的正直。
明亮洁净的卫生间看上去比何大龙那间租的房子还要大上一倍多,何亦歌看到里面那个大缸,那大缸看起来像极了自己曾经帮厨房煮饭时用的大锅。
哦,这是个比大锅还要大的大缸。
等何亦歌回过神,林岳已经帮他拧开了水流,兑好。
“洗吧。”随着何亦歌的出现,林岳渐渐养成了捏额角的习惯,单手叉着腰,样子颇为无奈的走出去,顺手关上门。
站在外面,林岳心道,其实不用出去也是可以的么……然后向主卧走去。
何亦歌坐在浴缸上,小心翼翼的戳了戳和白瓷碗似地水缸,触感又硬又滑,摸上去光溜溜的。
真好,哥哥一定会喜欢用这么干净又漂亮的东西泡澡。
他边想边剥光自己,像鱼儿一样滑溜进去,水汽氤氲,舒服的靠在浴缸上,整个没入清水中,只露出头。

待何亦歌洗好出来,便看到卧室的床上放着丝质睡衣,灯光明亮,窗户大开,夜风吹的窗帘摇曳不定,青草香随风而至,林岳已经不在。
何亦歌换上睡衣,躺在柔软的床上,闭上眼。
早睡早起,明天还要上学。
闭起的眼,突然又挣开。
呃,忘记和他说,自己要上学,一定要上的。

“哥当初就是没钱送你去私塾上学,现在有了,你人也大了,如果下次我们投了好人家,哥一定要你去上最好的私塾请最好的先生教你,当个文人,识文断字,然后天天给我说书讲故事,你看怎么样?嗯?”红衣男子靠在贵妃榻上说罢,望向身旁的少年:“你想不想学呢?”笑意吟吟的揽住少年的肩问着。
“想”
“真乖”男子摸着少年的头发,久久才低声叹道,拂去紧握着拳的少年手背:“亦歌,别这样看我,一具皮囊而已,哥都不心疼,你心疼什么?啧”
少年低下头,瓮声瓮气:“我明日去财源楼学说书,然后讲给你听。”
“哈哈哈……,你个小呆子!”

“哟,这一捡,倒是给你捡了个现成的先生,正好,让他就呆在这里养伤顺便给你当个文武师父,你看怎么样?”
“好”
“嗯?这血莫不是要流干了?”
记忆中,说话的人,爱穿一袭红衣,好像是因为红色能将苍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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