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耙瑃md就这两秒钟的功夫,她居然就跑没了!
岳峰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满医院的找她,几乎每层楼每个病室都跑了,最后太阳都快落山了,才在门诊大厅前头的花坛子里找到她,她蹲在地上,一棵棵拔贴地生的小黄花,手里已经攥了一大把,绿的黄的,还有蓬蓬的蒲公英。
岳峰那个气啊,冲过去就把她拽起来,劈头盖脸一顿骂,这一整天,他也算是忍到极限了,季棠棠开始不吭声,后来估计知道是被骂的厉害,觉得挺委屈的,看他脸色又凶,心里有点怕他,啪嗒啪嗒泪珠子就下来了,哭着哭着就拿手背去擦眼泪,她手里攥着那么一大把花,每次擦,那些花啊草的就要从眼睛上过一遍,眉毛里头都夹着草屑儿。
她一哭,岳峰就心软了,想一想又后悔自己沉不住气:她这不是不知道吗,自己跟她计较个什么劲呢?想哄她她也不理,一边抹眼泪一边往外走,岳峰只好跟着,路上拉她好几次,都被她抽抽噎噎给甩开了。
出了医院门,她往边上的长椅上一坐,又不走了,岳峰过去挨着她坐,立刻就被她狠狠挤开了,岳峰只好顺着她,自己手插兜里站在边上,她倒是挺悠闲的,把手里的花草摊在膝盖上,黄的跟黄的放一块,绿的跟绿的放一块,慢条斯理分着捡着,岳峰看了一会儿就饿了,他中午没怎么吃,东西放在车上停在另一边,懒得过去取,看着附近有烤红薯的,就过去买了两个。
回来的时候,站在长椅边剥,红薯是真香,皮撕开了甜气四溢的,岳峰还没咬呢,眼角余光就觉得季棠棠不对劲了,转头一看,她花也不分拣了,仰着头盯着他手里的红薯看。
岳峰看看她,又看看红薯:“想吃是吗?”
他一边说一边过去:“边儿坐,给爷挪个地儿。”
她虽然听不见,看人脸色手势倒是懂的,顺从地往边上让了让,倒是没再挤他了。
岳峰把手里的这个剥了皮,掰了一块递过去:“喏,张嘴。”
季棠棠犹豫了一下,还真张嘴了,小口小口嚼着吃,吃完了看了岳峰一眼,目光倒是柔和了很多。
她这乖下来,还真是怪疼人的,岳峰又掰了一块给她,吃了两三块之后,她估计也看出岳峰是对她好了,居然还冲着他笑了一下。
这一笑把岳峰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努力平了平气才继续又掰了给她,过了会看她嘴角沾了一块,心里觉得好笑,凑过去帮她擦掉:“别动啊。”
擦完了,忽然发现两人离的挺近的,季棠棠的眼睛就在面前不到五厘米的地方,漆黑的眸子跟一泓水似的,长睫忽闪忽闪的,岳峰的呼吸忽然急促起来,低头就在她唇上辗转了一下,离开的时候,季棠棠似乎有点脸红,头往下低了低。
岳峰看着她,忽然感慨起来,明知道她听不见,还是忍不住说她:“棠棠,你怎么这样儿啊,是不是谁给你吃的你就跟谁走啊,一个红薯你就让人亲了是吗?能不能有点原则啊,我以前都白对你好了是吗?”
还想继续说她呢,季棠棠忽然抬起手,送了朵小黄花给他。
干瘪的小黄花,茎都攥的变形了,岳峰愣了一下,伸手接过来,这一天一夜的,状况频出,心就跟在苦水里泡的一样,一收一缩都泛着苦味儿,但这一朵连名字都叫不出的小黄花,居然就让他在这一重一重的苦涩中,咂摸出甜的滋味儿来了。
岳峰搂了她一下,当着她的面把皮夹子掏出来,把花放进原本该放照片的透明塑胶片后头,季棠棠怪高兴的,又低下头理那些花儿草儿的。
岳峰长长吁一口气,微笑着看她,偶尔伸出手去,摸摸她的头顶,过了会掏出手机,翻了翻通讯名录,拨通了光头的手机。
那头很快就接了,光头第一件事,居然是给他道歉:“不好意思啊峰子,雁子的事,我真是走不开。毛哥为这个骂我好几遭了,我怪臊的慌,都不敢打你电话。”
雁子?
岳峰愣了一下,这才想起上次跟光头联系,还是为了十三雁遇害的事儿,当时是想多找些朋友过来,风风光光送雁子姐走的,后来因为棠棠的事也就耽搁了——算起来,十三雁的离开也只在几个月之前吧,但是心里面觉得,已经有几个世纪那么久了,久到光头提起雁子,他居然疲惫的连感慨都没有了。
岳峰伸手捏了捏眉心:“不提这个,光头,我找你有事,大事。我记得你以前跑工程,广西去的多,白道黑道的朋友都认识一些,能帮我打听个人吗?”
光头挺爽快:“这还不小意思,谁啊?”
“一个叫石嘉信的。”
光头嗯了一声:“还有呢,多给点信息啊。”
“男的,二十六七岁吧。”
“还有呢?”
“没了。”
光头想了想:“只有个名字啊,这有点难度啊。”
岳峰忽然又想起什么:“对了,他有个女朋友叫尤思。我听说两人之前是大学同学,你如果关系通的到的话,到学校里查查以前的毕业生记录,应该会有头绪的。”
这个信息蛮关键,光头的语气轻松起来:“这样就不难了,一个人难找,说不定有重名,两个人,又是大学同学,这个范围就小多了。急不急啊?”
“急,救命的大事,原因以后再说,越快越好,拜托了。”
放下电话,岳峰抬头去看季棠棠,夕阳的余晖抚在她面上,轮廓显得尤其柔美。
岳峰轻声跟她说话:“棠棠,我知道,不管是你,还是你妈妈,都不希望重新回到八万大山,可是你现在这样,除了盛家,我真的想不到其它出路了。老话说一物降一物,盛家能跟秦家分庭抗礼那么多年,一定是有点本事的,或许找到石嘉信,让他带咱们去趟八万大山,就能把你给治好了,说不定……说不定连对付秦家的法子都有了……”
他说着说着声音就低下去了,盛家这条道,尽头是吉是凶,他还真是不敢保证,但即便是“绝路”,总也还是条路吧,到底比困死在原地的强。
不是有句老话叫绝处逢生吗?
他轻轻覆住季棠棠的手:“棠棠,你说呢?”
季棠棠没有看他,她另一只手举起一根蒲公英,鼓起腮帮子使劲吹了一口,白色的絮絮分成好多蓬,飘飘荡荡的,很快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岳峰叹了口气,想起老鬼叮嘱他换sim卡的话,掏出手机,先把原卡的号码转存到手机里,转到一半时,过眼看到一个号码,是座机,但是有两次通话,终于想起来这是神棍打的。
岳峰忽然就想念起神棍来。
这个明明没什么本事但是总是误打误撞解棠棠燃眉之急的神棍,现在在哪儿呢?如果他在的话,事情会不会有转机?
110第②0章
神棍是个很奇怪;但是跟他接触之后,你又会自然而然接受这种奇怪,并且不想去探究其个中原因的人。
普通人的离经叛道或者放荡不羁,其持续期最多几年的时间;然后就老老实实回归娶妻生子政治经济吃喝拉撒日复一日;神棍不同,他背着他的一麻袋所谓“人生经历”,南到北;西到东;勇往直前二十年;毫无收山迹象。
岳峰初见神棍的前五分钟,就认为他是个怪人;五分钟之后直到现在,都只给他一个形容词——有病。
不过有病并不妨碍他去交神棍这个朋友,因为这个人有病同时,兼具其它优点,比如叽喳解闷、插科打诨、歪打正着解决疑难问题、耐打击、没有过夜气、不管怎么被吼被训改天见了面仍旧笑嘻嘻形同弥勒转世……
所以慢慢的,岳峰他们也就习惯了社交圈中始终有这一号人物所在的位置,神棍经常出入人迹罕至区域,十天半月回正常人居住点调节个一天半天,除了扣扣号,他没有任何其它现代联系方式,而扣扣号的申请初衷还不是为了跟朋友保持联系——是为了打连连看方便结对。
岳峰有一次跟毛哥聊起神棍:“你说这人不结婚,也没什么朋友,老钻在穷乡僻壤,耗子都遇不到一个,他真就一点都不闷吗?”
毛哥当时正在泡茶,他举起茶杯晃了晃,试图用尕奈达不到沸点的开水晃开茶叶丝,然后杯子一放,盯着旅馆外头路过的大群牦牛,说了句:“他寂寞。”
岳峰当场就笑喷了,毛哥也不说话,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看,看着看着,岳峰就不笑了,过一会坐正了,说了句:“还真是的。”
岳峰他们跟神棍的生活,是基本没交集的,所以有事没事,都不会想起去找这个人,想找还得等他上扣扣,但是神棍不一样,他把岳峰他们的电话号码都记在小本子上,每次要去哪探险,都会打公用电话挨个通知:“我要去哪哪哪啦!”
岳峰每次接到这种电话,都要骂他一顿:“爱去去,关老子屁事!”
神棍一点也不介意,十天半月之后又来一通报平安的电话:“小峰峰,你老哥哥平安出来啦。”
每次都被吼,每次都依然故我,后来跟毛哥他们一合,才知道他们也接过这样的电话,毛哥说:“谁不希望被惦记着,谁不希望有个家,到哪都能跟家里报备一下?神棍一个人,他那是把咱当亲人了吧,哪天他真的再也没出来,也算是给咱们道过别了。”
毛哥这么说了之后,岳峰再接这样的电话,就很少去吼他了,偶尔还会叮嘱两句,比如小心、注意之类的,每次这种关心传达出来,神棍都感动的眼泪汪汪:“小峰峰,老哥哥会想念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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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岳峰因为季棠棠的问题空前绝后地“想念”神棍的时候,神棍绝后空前的没有去想念自己为数不多的这几个朋友,事实上,他胆儿也快给吓废了。
事情还要从两天前的晚上说起。
那天晚上,神棍夜半酣睡突醒,正煞有介事掐指推算,忽然在山洞的石壁上瞥到赤红眼珠一对,吓的嗷一声跳起来,就手摸了个馒头砸过去,砸没砸到不知道,但是那对眼珠子下一刻居然就到眼前了,在他右脸边嗖的一下,密密的毛从皮肤上拂过,神棍半边脸僵了三个小时不止,就这擦脸而过的一两秒,神棍初步判断这是一种虫,赤红色的是眼珠子,身上长毛,长度应该等于人的半拉胳膊。
但是怪异之处在于,这虫应该是没长翅膀的,它怎么就能在瞬间从高处的石壁嗖的到他眼面前了呢,那简直跟炮膛里出弹的速度一样快啊。
神棍觉得,他可能发现了一种不为大众所知的动物,没准还是史前的,这个想法让他又是担心又是欢喜,担心的是未知生物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比如有毒液、毒刺什么的,他大业未竟,不想作为科学先驱就这样献身了;欢喜的是万一他是第一发现者,这虫是不是就得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该起个什么名字好呢?是不是该把自己的国籍也给冠上去,比如中华神虫?
神棍原本的计划是第二天一早继续往前翻山,搜寻自己一见钟情的奇女子的埋骨之处,但是现在他改主意了,感情固然重要,但是在生物学上为人民作出贡献也是非常拉风的啊,万一这个虫子的身上就有攻克癌症、攻克艾滋、攻克埃博拉病毒的密码呢?
于是神棍改计划了,他决定原地停留一天,继续搜寻。
第二天,神棍兴冲冲地开始了他的搜寻工作,算起来,他进山已经十几天了,只有前三四天遇到过人,按理说,早该到了那个老太爷说的藏棺的地方了,看来建国后那几次大的地质灾害对当地的山形山势影响很大,神棍其实已经有无功而返的心理准备了,既然栽花不开,这虫子的出现,也算是插柳一株吧。
这一天他爬上爬下,拿着树枝手杖戳戳打打,虫子没找到,意外的,让他在一堆枯枝烂叶下,发现一具只剩了半截的尸体。
尸体上衣服还在,应该是当地人,天气冷的缘故,皮肉没有腐烂,而是干巴巴绷在骨头上,另外半截哪去了神棍也说不清楚,这可能是偏远地带的凶杀,也可能是翻山失足毙命,身体被狼啊狗啊什么的给啃掉了。
暴尸荒野,怪可怜见的,都是行路人,不管死活,遇到了都是缘分,发现尸体的地方水湿,地势低,埋人的话一旦到了雨季容易被冲坟,神棍用树枝编了个粗糙的拖架子,把半截尸体拖到离自己睡的山洞不远的地方,那里地势相对高些,风水上讲有个背倚的屏障,算是矬子里拔将军的好地穴。
亏了季棠棠提醒他带菜刀,地上掘掘,草草挖了浅坑,把人给埋了,覆了层土,还把自己那袋子馒头匀了两个出来,端端正正摆坟前头,算是送死饭。
忙活完了又想到那虫子,心说就凭那虫子火箭一样的速度,今晚到达首都都是没问题的,找不到也情由所原吧。
入夜,神棍怀着满腔的惆怅入睡,到半夜时,又醒了,这一次不是无故醒的,他竖起耳朵仔细听,没错,外头有咯吱咯吱啃咬骨头的声音。
荒山野岭,几天不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