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场!
周丽丽有点尴尬,片刻,不动声色:“那个…赵先生,是不是伯母把你的工资拿去付房贷了。”
摇了摇头,赵锦书很认真:“没有啊,我压根就不想买房啊,我们家的房子够住。”
周丽丽有些不淡定了:“那个…”
“即使我结婚了我也会和我的妻子孩子一起和我爸爸妈妈一起住的。”赵锦书身体往后靠。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突然提高的女声打破了餐厅的宁静,周丽丽自知失态慌忙间拿起面前的水,喝了一口,再去看自己的相亲对象。
很明显,对面的男人并不介意自己的失态,他目光直直的望着某一处所在,也许是他的目光太灼人了,周丽丽下意识的循着那道目光。
作者有话要说:期待吧,尤小白和锦书哥哥接下来的较量挺精彩的,要去睡大觉了,今晚有俺巴萨的比赛。
PS:放心吧,明天还是会更的,你们都把银子砸在了我的身上了,咳…我要把你们砸在我身上的钱存起来烫头发去。
36、惑(03)
你这人怎么这样…”周丽丽尖锐的声音打破的餐厅安静的气氛。
和周丽丽背靠背坐着的女人缓缓的站了起来,随着她的站立,赵锦书有点想笑,这个女人还挺有趣的,竟然穿了一件那么夸张的皮夹克来相亲了,皮夹克是枣红色的,嬉皮士风格在衣袖间还弄了一排的流苏,那样的皮夹克再配那样的发型是很酷,但却是相亲的大忌,据说来相亲的男人都喜欢温柔乖巧的,心里暗笑,这位做如此出格的打扮的女人这亲相的肯定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吧?
女人转过头来的时候,赵锦书心里再也暗笑不起来。
她转过声来,走出了方格的包厢座位,皮夹克,长耳环,短裙,夸张的短靴,分明,把彼时赵锦书少年时代梦中情人给克隆了出来,除了那张脸不一样外。
林慕梅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朋克女孩。
配合着那身夸张的打扮,她站在了周丽丽的面前,抱着胳膊,高着姿态:“亲爱的,你这是来谈对象的还是来推销业务的?”
周丽丽显然是被这位突然冒出来的不速之客给搞懵了,半响才呐呐的:“你是谁?这关你什么事?”
慕梅耸了耸肩:“我是谁?其实,我也挺莫名其妙的,我坐在那里,然后来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和我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搞了半天我才明白原来他把我当成了他的相亲对象了,倒霉的是在我的后面还坐在一个比那个男人还更让我倒胃口的女人。”
赵锦书把手插到了口袋里,看着林慕梅的表演。
由于林慕梅的皮相是属于一看就很难相处的再加上她奇怪的打扮以及气场既然把周丽丽一下子给镇住了。
附近用餐的客人也不住的把目光聚集在这里。
林慕梅扬起了手,她袖口上的流苏在她的动作中微微的晃动着,流苏配上了她男孩子十足的动作倒也洒脱。
她的手在半空中做着夸张的挤压动作:“看到了没,被你和他这样一搞弄得我就像一块三明治中间的甜酱一样,烦得很。”
“还有。”慕梅清了清嗓子,朝着赵锦书大抛媚眼:“这位帅哥我看上了,而你…”
顿了顿,慕梅回过头看着那呆若木鸡的男人:“这位小姐,那位的职业是二手房的经理人,他的德行和你一样,不住的向我推销他的房子,而你是搞基金的,我觉得你们在一起最适合的了,你们在一起了说不定会创造出一个属于你们的财富王国。”
说到这里慕梅还煞有其事的拍了拍周丽丽的肩膀,然后对着赵锦书眨了眨眼:“嘿,帅哥,你觉得我怎么样?”
总是这样,总是这样!赵锦书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心情糟糕了起来:“闹够了没有,林慕梅。”
赵锦书的这声叱喝也把周围的人目光真真正正的吸引了过去,在那些目光中赵锦书拉着林慕梅的手把她拽出了餐厅。
走出了餐厅,赵锦书大力的甩开手,回头,大喊,林慕梅,你把我好好的相亲搞砸了。
慕梅一个踉跄,赶紧站停,蹭到了赵锦书身边,小声的说着:“锦书,那个市侩的女人配不上你。”
“她配不上我?”赵锦书冷笑:“那你觉得谁配得上我,你吗?”
一些的猜想已然甚嚣尘上,那些情绪在心底里翻腾着让赵锦书觉得心里烦躁。
“我也配不上你!”慕梅低声的说着,不敢去看赵锦书。
脑海里浮现了几天前尤连城的话赵锦书的心就这样被揪着,闭着眼睛:“林慕梅,你和尤连城住在一起。”
住在那个赵锦书费了九牛二虎才找到的房子,林慕梅喜欢四四方方可以看到大片大片阳光的房子,林慕梅喜欢安静的环境,林慕梅喜欢老街喜欢大石板。
慕梅没有回答,不敢回答!
“你压根没有离开过,你一直住在北京?”
慕梅死死的咬住嘴唇,唇瓣都咬疼了,可是,还不够,不够疼!
“好,好…”赵锦书倒退着,缓慢的一步步的倒退着:“林慕梅有种,真得有种,真他妈的有种!”
那些怒气,悲哀蔓延好像蔓延到了眼睛里头了,眼睛刺刺的疼,那些怒气,悲哀也好像流进了血液里头了,在搅动着,让人不得安生。
“林慕梅你真他妈的有种,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出现在我的面前。”赵锦书嗤嗤的笑着:“还穿成这个鬼样子,不是多此一举了吗?”
“我猜,是不是这样子的,在这一个月里你一直住在北京,想着各种各样的办法来哄你的尤少爷,好了,现在,你搞定他了,于是,就轮到我了,于是,就穿成了这样来讨我的欢喜了?”
“林慕梅,你还真的伟大,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你不累吗?”
慕梅冲了上去,扯住了缓缓的在倒退着的赵锦书,死死的抱住。
“锦书,饶恕我吧!”
听听,她都说了些什么,饶恕了她,那么,又有谁来饶恕了他?
“锦书,我知道自己十恶不赦,你可以打我骂我教训我。”慕梅厚着脸皮:“但是,我请求你不要不理睬我。”
“一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爸爸妈妈不要我,从小到大,我总害怕自己因为这样的原因接受到了来自人们的惋惜怜悯的目光,我讨厌那些,总觉好像在那些目光下自己真的变成了可怜虫,我甚至想狠狠的反驳他们,我人长得漂亮功课生活独立又好有什么好可怜的,该可怜的是他们的那些整天仗着父母亲的爱任性不懂事的孩子。”
“可是,锦书不一样,在这个时候我甚至希望赵锦书就可怜可怜一下林慕梅,那个从小就缺乏爱的女孩,被当成工具养着长大的可怜女孩。”
“锦书,我没有告诉你吧?其实,赵锦书的林慕梅最好的阳光,永远都会落在心头上一束最为美好最为独一无二的阳光,有好几次我想自暴自弃,可是一想到你我就舍不得了。”
“锦书,不要不理睬我!”
紧紧的抱着他,慕梅哀求着,赵锦书很心软的。
有那么一瞬间,赵锦书想抬起手来抚摸那颗埋在自己怀里的那颗头颅,轻轻的告诉她,好吧,林慕梅看在了你这么可怜的份上我就饶了你吧!
然后,在接下来的时光里,继续当那缕落在了她心头上最为美好最为独一无二的那一束阳光。
只是,此时此刻,他的手没有力气抬起来,一旦感情付出得越多丝丝缕缕的就会越反馈在身体的每一个器官上造成了负荷。
赵锦书爱上林慕梅是一道用漫长的光阴累计起来的公式。
赵锦书爱林慕梅=怜悯好感心动爱恋等待再等待!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继续的了。
没有去摸她的头:“林慕梅,怎么办?我太累了,你房子的钥匙过几天我会快递过去,林慕梅,从今往后,你不要在出现在我面前了。”
“现在,我请求你放开我!”
他走了,赵锦书走了,就在她的面前,初冬的斜眼被都市的高楼大厦切得七零八落,赵锦书背对着慕梅,落日的光芒在他身上投下了影子。
赵锦书的影子又长又瘦的,慕梅突然想起了赵锦书其实已经三十一岁了,慕梅突然想起来了在有一次赵锦书带着她去参加他朋友家聚会,他的那些朋友大都娶妻生子了,有一位孩子甚至已经会脆生生的叫着赵锦书为叔叔了。
如果…慕梅皱着眉低下了头,如果赵锦书不是倒霉了认识林慕梅,那么,想必,他现在已经是和他的朋友一样了带着自己的妻子孩子参加聚会了。
他的身影越来越小,眼看的就要消失在茫茫的人海里了,慕梅拔起了腿!
就是死也要缠住他,不是因为怜悯,不是因为愧疚,只是因为林慕梅不能失去赵锦书。
林慕梅和赵锦书在很久很久以后变成了老爷爷老奶奶的时刻,他们要一起去旅行,像那年慕梅在曼彻斯特的车站上遇到的戴着不同款式的结婚戒指结伴旅行的老爷爷和老奶奶一样。
赵锦书一直往前走,和许多的人肩膀擦过了肩膀,赵锦书目光就只直直的望着前方,一直这样告诉着自己,不能回头,不要回头。
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他的爸爸妈妈一直等着喝媳妇茶,他的爸爸妈妈还等着抱孙子,现在,他得甩开林慕梅,在极短的时间里找一个比林慕梅还要可爱的姑娘,他不想再当爱情里的傻B。
侧过身体,赵锦书闪到了一家电器商店门口的气垫边。
不一会,就看到了林慕梅从面前跑过,大约是没有找到他她就站在那里发呆。
林慕梅总有办法抓住自己的神经,赵锦书握着拳,他站在那里有着一个在给气垫注视气流的发电机,它在的响着轰轰,也不知道从那里来的风刮到了他的脸颊上。
一寸相思一寸灰。
商店的橱窗照着自己的眼眸,它和自己的思想背道而驰,痴痴的凝望着那个站在人群中狼狈的女子。
为了讨好自己她把她的头发弄得像一大堆坨在头上的泡面,把她打扮成了他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的模样。
她的鞋肯定不合脚,所以刚刚奔跑的时间里掉了一只,也许是真害怕追不到自己她也无暇顾及。
现在,她就那样脚穿着一只鞋,手提着一只鞋,风把她的一头泡面般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的,很多人都在看着她,不少的男人贪婪的把目光落在了赤着的脚趾头以及她白皙均匀的大腿上。
那裙子太短了!
可是,平时比什么都精的她就站在那里浑然不觉。
赵锦书心里在叹着气,从气垫那边走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呀呀呀~~写这几章的时候被锦书哥哥给迷住了,我在想也许这文完结后可以写一段以锦书哥哥的为原型的男主配渣女的组合,嘻~~还没有写过渣女呢~~37、惑(04)
锦书他跑到那里去了?是不是这次赵锦书打算不再理会林慕梅了?连怜悯也不没有用了?
要怎么样才能让赵锦书明白?要怎么样才能得到赵锦书原谅?这些念头开始在慕梅的脑子里杂乱无章得如走马观花般的在她的脑海中盘旋着。
慕梅就站在了街头,很多的人从她的身边越过,一直到,有一片阴影盖住了她,遮住了落日的余晖。
裂开嘴,慕梅扯出了一个僵硬的笑容,怯怯的唤,锦书!
“不把鞋穿上吗?”赵锦书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是嘶哑的。
恍然间,慕梅才想起了原来自己手中还拿着一只鞋,鞋太大了,刚刚跑了几步鞋带就松了。
“就穿,马上穿。”慕梅拿着自己的鞋慌慌张张的想蹲了下去,赵锦书终于肯搭理她了和她说话了。
刚刚想蹲下手中的鞋就被抢走了。
林慕梅,真是一个不矜持的女人,都二十七岁了有时候单纯得就像一个小姑娘似的,她不知道在她身边走得很慢的男人都在等待着这样的时刻吗?只要她一蹲下了就铁定会走光,那时,男人们说不定会会在心里给她的身材比例打分。
这个时刻,成了慕梅脑海中永不褪色的温暖影像。
在熙熙壤壤的街头,男人赵锦书为女人林慕梅穿鞋。
慕梅低着头,他抓住了她的脚腕,把她的脚腕放进了黑色的大头皮靴里,他把皮靴的鞋带打成蝴蝶结,很漂亮的蝴蝶结,漂亮得仿佛下一秒它们就可以展开翅膀飞翔,翩翩起舞。
低着头,慕梅轻轻的用手指去触摸赵锦书的头,刚刚理过的头刺刺的,赵锦书喜欢把头发理的短短的,短短的头发再陪他顺眼的轮廓看着总让人会舒心,会想无条件的去信任他,慕梅想赵锦书要是当了演员了,他的这张脸一定演不了坏人。
小小的水迹掉落在了地上,一点,两点,三点…
手从她的鞋带收回,听着她的声音在头顶上飘起,似远又近。
锦书,刚刚,我心疼。
终于,林慕梅也懂得了要和赵锦书说甜言蜜语了。
站立了起来,眼前这个女人就只站到了他的肩膀,初冬的风把她夸张的发型吹得七零八落的,她垂着头,因为流泪不想让人看见吧?刚刚,她还不是向他博取可怜么?
把她的头发顺好。
缓缓的,赵锦书说着。
“还是把头发弄回原来的样子吧,大卷发要配大嘴巴才有型,你又没有大嘴巴。”
人家茱莉亚罗伯茨可是有名的大嘴美女。
慕梅点着头。
缓缓的,赵锦书再次的,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