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战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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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战兵王- 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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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不是很大,而且没有护栏,不小心掉了下去,肯定会摔得粉身碎骨。

远方传来警报声,警察正在赶来,只是听声音,还在几条街区之外,大概几分钟后才能赶到。

格列菲斯放松了下来,滑下去也就几秒钟,他的车就停在消防梯附近。

察觉到来自身后的危险,格列菲斯已经来不及反抗了。

一条强壮有力的胳膊扼住了他的脖子,后脑勺被一只手顶着,让他无法后仰,颈部动脉被死死压住。

这不是杀人的手法,而是活捉的手法。

最多半分钟,格列菲斯就会因为大脑缺血而昏迷,窒息则需要几分钟。

当然,要杀他的话,扭断脖子更加直接。

格列菲斯开始挣扎,用力向后顶了一下,只是没有用,因为扼住他的那个人只退了半步就靠到墙壁上。

袭击他的,正是唐旭宸。

比力气,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七十五千克的唐旭宸肯定比不上身高超过一米九,体重两百磅的格列菲斯。

只是格列菲斯的力气再大,也无法推倒钢筋混凝土浇铸的墙壁。

格列菲斯不再挣扎之后,唐旭宸又等了大约半分钟才松开胳膊。

一分钟,足够让任何人昏过去。

真他妈的重!

使出全身力气,唐旭宸才把格列菲斯扛了起来。

温斯顿收到的那封信,正是唐旭宸寄出去的,虽然花了二十英镑,但是发挥的价值根本无法用钱衡量。

信里,只有两个时间,一个车牌号码与一个地址。

两个时间分别是枪战发生的时间,以及下午四点,车牌号码是那辆越野车的,而地址就是滑铁卢车站候车大厅。

一年多前,来英国之后,唐旭宸就让李瑞佳调查过军情五处。

当时,唐旭宸只是不想惹上麻烦,因为他得以职业杀手的身份在英国活动,需要了解英国的“同行”。

至于在火车站里发生的事情,唐旭宸完全在赌博。

他认出了那个家伙带来的五名手下,而藏在滚动广告牌后面的狙击手,只是猜测。换成唐旭宸,他也会在那里安置一名狙击手,而且是备用手段,在发现意外的时候,由狙击手掩护撤退。

这个猜测至关重要。

随后发生的事情完全在唐旭宸的预料之中,五名匪徒朝旅客开枪,引发混乱,主谋趁乱逃脱。

虽然唐旭宸很厉害,但是他得首先离开候车大厅,也就无法跟着主谋。

那五名匪徒肯定会被击毙,而且不可能在那么多警卫与特工的眼皮子底下对付他们,更不可能审讯他们。

剩下的,只有藏在滚动广告牌后面的狙击手。

在做职业杀手期间,唐旭宸就来过这里,仔细勘察了所有内部通道,设想过在这里刺杀某个目标人物,再顺利逃脱的行动方案,还为此做了详细规划,因此知道狙击手会以何种方式逃脱。

离开候车大厅,唐旭宸就进了员工通道,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天台上。

与他设想的完全一样,那名狙击手准备从天台去停车场,然后驾车离开。

来到停车场,唐旭宸从格列菲斯的口袋里掏出了轿车遥控钥匙,扛着他,一边走一边摁动解锁按钮。

听到车辆解锁发出的声响,唐旭宸快步走了过去。

一辆很普通的福特轿车,还有点脏,看上去像是很久没洗过。

把格列菲斯丢到后备厢里,唐旭宸用准备好的索套绑住了他的手脚,把一块强力脚步帖在了他的嘴上。

因为没有时间做充分准备,所以唐旭宸没有可以让格列菲斯昏睡很久的镇定剂。

当然,唐旭宸也不会让他昏睡很久。

搜出格列菲斯的手机,唐旭宸才关上后备厢,坐到了驾驶员的位置上。

发动轿车后,唐旭宸打开手机,翻看了通话记录,记下了前面几个手机号码。

外面,警察已经赶到,空中还有一架直升机。

只是,警察没有立即封锁停车场,主要是从候车大厅里逃出来的旅客已到达停车场,都准备驾车离开。

唐旭宸驾车混入车流,顺利离开了停车场。

在他驾车驶上主干道的时候,军情五处的特工才赶到,命令警察封锁停车场,禁止车辆与人员离开。

此时,滑铁卢车站候车大厅对面的人行道上。

走到一个报刊亭旁边,乔治…雷恩停下脚步,拿起一份泰晤士报与一瓶纯净水,丢下了几个硬币。

这样的结果,同样在他的预料之外。

虽然知道对手是个厉害角色,哪怕在几个小时前,他还不相信上家提供的资料,觉得是故意夸大其词,好让他安排更多手下来完成这个五十万美元的任务,但是在上午的枪战发生之后,雷恩就改变了想法。

什么人能一口气干掉十二名雇佣兵!?

要知道,在“铁血战士”那部电影里,几名雇佣兵干掉了一个超级无敌存在的外星人!

虽然电影有点夸张,但是雷恩相信,他的十二名手下绝对能对付一个人。只要有人出足够高的价钱,甚至能干掉一队特勤人员,让养尊处优的美国总统、英国首相或者其他什么大人物尝尝胆战心惊的滋味。

他只是一个人,还遭到突然袭击,而且只有一把手枪!

收到失败消息,雷恩立即意识到,这个任务的佣金绝对不止五十万美元。虽然少了十二个分钱的手下,但是拿不到佣金,零除以任何数字都是零。雷恩给雇主打了电话,雇主也很爽快的答应了他的要求,把佣金提高到五百万美元,前提是必须活捉那个人,而且在天黑之前交割。

为了让他及时完成任务,雇主提供了那个电话号码。

雷恩打了那个电话,做了一系列的安排,而且亲自出面,认为十拿九稳,绝对能够赚到五百万美元。

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

接下来,怎么办?

那个女人一文不值,杀了她什么也得不到,放了她更不可能,养着她还得担惊受怕。

还有,损失了那么多的手下,如果连佣金都拿不到,不但会身败名裂,连下半辈子的饭钱都没着落。

雷恩有点不知所措。

当然,他知道,不管接下来该怎么办,都得首先离开这个走几步就会遇到一名警察或者特工的鬼地方。

他是雇佣兵,而且臭名昭著,早就上了国际刑警组织与几十个国家的情报安全机构的黑名单。虽然以前从没在英国执行过任务,但是这次的事情,足够让女王的刽子手把他送上绞刑架。

走到路口,雷恩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也许,还不是说结束的时候。

如果格列菲斯逃了出来,加上看守那个女人的赖斯,再加上一个更完美的计划,或许能够让三个人分享五百万美元。雷恩觉得,他是队长,拿两百万美元,让格列菲斯与赖斯各拿一百五十万美元应该没问题。

有了这笔钱,至少能够重建团队,或者安享几十年。

必须拿到这笔钱,不然将一无所有!

雷恩长出口气,打定了主意。得设法联系上格列菲斯,再去找赖斯,好好商量一下接下来的行动!

第358章影子刺客

这里应该是一栋高层公寓的地下停车场,在某个贫民聚居的城区,经常有不入流的小混混来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比如贩卖药丸。能听到车辆发出的噪音,外面肯定是一条主要公路。

只是,格列菲斯得关心的不是周遭环境,而是站在对面的那个人。

光线从他身后射来,照在格列菲斯脸上,看不清他的相貌,只能看到他手上那把用陶瓷制成的格斗匕首。

格列菲斯认识那种匕首,因为他有一把一模一样的匕首。

也许,那个家伙拿着的就是他那把。

匕首是定制的,由雷恩亲手交给加入军团的雇佣兵,握把顶端那个剑齿虎雕像就是军团的标志。

这支军团就叫“剑齿虎”。

格列菲斯想不明白,雷恩为什么用一种已经灭绝的猛兽为军团命名,他也不大关心军团的名字。

说是军团,其实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三年前,格列菲斯加入“剑齿虎”军团时,雷恩有将近五十名手下,大部分是各个国家的退役军人,像格列菲斯这种退役特种兵只有少数几个,主要是一些能力不怎么样,脾气却不小的普通军人。特别是那些美国佬,仗着在伊拉克的沙漠里干翻了几头骆驼,或者到阿富汗钻了几个山洞,个个目高过顶,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轮到做事的时候,又全都成了缩头缩尾的孬种。

加入军团的第一天,格列菲斯就干番了三个美国佬,让他们知道了特种兵的厉害。

虽然没去过伊拉克,但是格列菲斯在德军第九边防大队服役期间去过阿富汗,在那边呆了三年。在一次掩护运输车队的行动中,格列菲斯用一支发射拉普阿…马格鲁姆枪弹的dsr狙击步枪创造了一千七百五十米的德军射杀记录,而且至今没被打破。在莱茵河边长大的格列菲斯不喜欢干旱荒凉的阿富汗,只是在那里服役的三年,为他打下了在退役之后当雇佣兵的基础。

不仅仅是能力,还有别的东西。

有的时候回想起来,格列菲斯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了那三年。

虽然大部分时候都呆在军营里面,躺在沙滩椅上晒太阳,喝着空运过来的黑啤酒,组队打篮球或者踢足球,有时还会拿沙漠里的野兔或者野鼠练习枪法,或者干脆躲在营房里看着女友的照片打手枪,但是只要出任务,就把性命交给了上帝,因为第九边防大队的特种兵执行的都是最危险的任务。

三年里,格列菲斯送走了十几名战友。

在最后一次行动中,格列菲斯的小队误入一条死胡同,被上百名恐怖份子包围,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十分中内,七名队员阵亡,其中一人被一枚rpg火箭弹打中,撞到身后的装甲车上爆炸,胸口以下部位炸飞,只剩下了上半身。其余全部受了重伤,格列菲斯被送到医院时只剩下半条命。

他在医院躺了三个月,也由此获得了两枚奖章与退役机会。

只是,当他连夜回到家里,才发现那个曾经让他无数次对着照片发泄过盛精力的女友跟另外一个男人在床上翻云覆雨。更让他受不了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是当初把他派往阿富汗的上级军官。

不可否认,格列菲斯的女友长得很漂亮,至少格列菲斯这么认为,还有一具惹火性感的诱人**。别说是真人,哪怕只是那张穿着比基尼泳装、半遮半掩的照片就足够让格列菲斯金枪不倒。

他在战场上卖命,送他去战场上卖命的军官却在后方玩他的女人!

这也太讽刺了!

没错,三年的战斗生涯改变了格列菲斯,让他变得不可理遇,甚至不像个男人。

性格暴躁,容易愤怒是战争综合症最普通的表现,只是连格列菲斯都不敢相信,每次回家探亲,把女友抱****,抚摸着她那光滑的肌肤,准备长驱直入的时候,他都会想到被炸成碎片的尸体,怒目圆征的头颅与鲜血淋淋的残肢内脏,然后就失去兴趣,命根子瞬间由铁棒变成了果冻。

只是,这些绝对不是红杏出墙的理由。

他努力过,有一次在回家探亲前的一个星球都没打手枪。他找过医生,甚至悄悄去过荷兰鹿特丹,花钱让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帮他硬起来,还成功了,让他体会到了重新做回男人的愉悦兴奋。

战争改变了他,也改变了他身边的人。

格列菲斯怒不可遏,当场枪杀了那对狗男女,然后一把火烧掉房子,连夜驾车越过国境线去了瑞士。

在瑞士漂泊了三个月之后,格列菲斯遇到了雷恩。

当时,格列菲斯走投无路,沦落为在公园里露宿的流浪汉,靠拣垃圾、偶尔在夜间抢劫路人维生。遇到雷恩也是一个巧合,当时他盯上了半夜独行的雷恩,试图袭击他,抢走他的钱包,结果被雷恩制服。事后知道雷恩携带的手提箱里有五百万瑞士法郎,他很后悔,觉得该杀了雷恩。

当然,现在也很后悔。

如果当初杀了雷恩,拿走那笔钱,就不会加入“剑齿虎”军团,不会成为雇佣兵。

只是,这些都已过去,需要考虑的是当前的事情。

“你有一把一模一样的匕首。”那个人走了过来。“这把匕首是在那些袭击我的枪手那找到的。”

格列菲斯看着他,知道他就是出现在火车站里的那个东方人。

“你是德国人,以前是第九边防大队的特种兵,去过阿富汗,是一名狙击手,经历过很多战斗。”

对方一下就道出了他的底细,让格列菲斯非常惊讶。

“觉得奇怪吗?”他指了下格列菲斯的左臂。“那个文身是第九边防大队的,好像你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下面的骷髅头是在阿富汗加上的,那个文身师的手艺不怎么样,两个眼窝的位置稍微偏了一点。你的背包里有一支dsr狙击步枪与配套的消声器,枪口的发射药残渣表明不久前使用过。当然,你身上的伤口,特别是右肩胛上的那处枪伤,肯定是在阿富汗留下的。”

“你怎么知道?”

“伤口经过二次处理,首次处理的手法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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