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间物语by浅草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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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物语by浅草夏木-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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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苇航眸色深沉,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

【咦,地上这影子……奇怪,怎么又是那个女孩子,站在那个角落,是不想被人发现吧?说起来,从踏进这家旅店起,这个女孩就隐隐约约一直对我们很关注啊……】

徐苇航皱着眉头。【算了,反正没什么损失,今天就要走了,还是不要节外生枝了。】

回头看到夏沙甜美的睡颜,又瞬间化为满满的温柔。(某木:好想吐槽一句,百炼钢也化为绕指柔……唔唔,捂脸……)

早饭时间(当然是要收钱的!不要以为住进来了就有2o元的自助早餐可以吃!),大家窃窃私语。

夏沙听得脸色煞白。

隐约猜到是一回事,亲眼看到身边有人被强·奸是另一回事。想想要不是一路小心谨慎,说不准这不幸的事情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要是真的发生了……大概……不论如何,日子还是得照常过……大概只能祈祷那个男人没有艾滋病,或者带着套子了……好好的一个旅途,就这样破坏了最后的心情,还以为能留个完美的记忆呢……】

手上传来温热的触觉,侧过脸,迎上徐苇航关切的目光,夏沙心中稍定。

店里服务的女孩端上滚烫的豆浆。一个趔趄,洒了一些出来,幸好夏沙闪得快,不然就要被烫到了。

不知道为什么,夏沙总觉得这个女孩有点发憷。在她靠近的时候,夏沙会本能地肌肉紧绷,处于一种戒备的状态。

有时候不经意间,会察觉她站在某个偏僻的位置,幽幽地看着自己。当自己一转身或者一回头时,她就会马上把头低下,所以也从来没有过眼神的对视,无法分辨她的真实情绪。

夏沙一向信奉“多一个朋友,不如少一个敌人”,很少与人结怨,这对着一个人有着如此重的戒备,还是第一次。

夏沙觉得,与其把这归结为“天生的气场不合”,不如相信动物的危机感,虽然自己是第一次到rl市,说不准这女孩真的对自己有敌意,需要小心防范。

这个女孩瘦瘦弱弱,穿着民族服饰,头上包着一大块蓝色布巾,眼睛以下全被遮住,完全看不清长相。

又留着长长的刘海,挡住了眼睛,平时低着头,不说话,夏沙对她了解甚少,觉得她的扮相可以直接cos女鬼。

更诡异的是,夏沙觉得她的身形、头形和手形有那么一咪咪的似曾相识……好吧,她是学过人体结构素描的,可能对骨架这方面敏感了些,也有可能是自己反应过度……

【好在马上就要回去了,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徐苇航狠狠斥责了这个女孩几句。

凌晨的事情给他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他对她的警惕达到了最高。而且每次她出现的时候,总带来这样那样的小麻烦,害的沙沙很紧张。

夏沙惊讶地看着徐苇航。平时他可不会这么容易发火啊?对女孩子很绅士很客气的。

听说了凌晨的事情和他的感觉,夏沙心里更加确定了,这个女孩子,绝对有问题!一时满脑子都是什么“协助贩毒”、“协助卖·淫”、“协助逼良为娼”、“人贩子”等各种乱七八糟的猜想,说不准那起恶性强·奸案,就跟她有关系!

(某木:闺女,乃真相了……)

还有小半个时辰就要离开了,千万不要出什么幺蛾子……

约好的小面包车终于姗姗来迟,夏沙松了口气,和旅馆里其他四五个人一齐上了车——出了这种事情,早上被警察盘问了好久,大家都觉得晦气,纷纷结伴离去。

【终于要走了啊,这两天提心吊胆的,简直比前面两个月还累……】

坐在后排座位上,小车缓缓向前开。

夏沙忽然福灵心至,猛的回头,那个女孩,站在街中央,圆圆大大的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渐渐驶离的小面包车,神情似悲似怆似怨似恨,黑白分明得恕�

这双眼睛!是……!!!

回到家,女儿黑了,瘦了,夏妈又是一番心疼。同时又是满满的骄傲:十二岁,走了大半个中国呢!

中考成绩早就出来了。夏沙考得居然还不错,算是“比较优秀”这个等级的。

夏妈搜集了几个h市和s市的优秀高中的资料,问夏沙今后的打算。如果不想继续在木澜,可以选别的学校,改志愿什么的都不是问题。

夏沙随手翻了一下,觉得有点意外:h市的很好理解,为什么有s市的呢?她小学的时候倒是有想过去s市的,觉得那是国际大都市,必然是花锦世界繁华无双,想要去见见世面的。而且后来那里的房价是全国数一数二的,想要趁机过去买套房留着增值来着。

现在嘛,她已经选定了木澜。而且买房什么的,她自己就可以办到了。

夏沙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困惑,于是就被夏妈拎着耳朵回忆过去,说那是她以前的理想,她小时候的雄心壮志、制定的人生规划,还有铁了心高中要去s市b1ab1ab1a……

等夏妈说到为了支持她的学业,在s市几个高中附近都买了房子的时候,夏沙已经非常淡定了。她早就有觉悟了,自家老妈才是boss中的boss……

(其实这篇文真正的主线是夏妈的奋斗史,发家致富斗小三,是吧是吧是吧……orz)

高中开学,第一件事,就是很没有悬念的军训……

对于整个过程,夏沙表示没有啥特别的感想。她跟着萧潇在部队过了这么多年,小小的军训还不放在眼里。

感谢木澜良好的绿化,校园里到处是成片成片的树荫,不用整日在大太阳底下晒。况且女生又是被照顾的,休息的时间比训练的时间还长,日子过得轻松又自在。

就是军训服的质量很一般,鞋底很薄,站久了会很痛,垫两双棉鞋垫都不够。

夏沙根据以前的经验,在每只鞋里贴上两片超大流量夜用型卫生巾。然后……然后……这个方法就流传出去了,慢慢地传到了男生那里……

没多久,学校论坛上出现了各种技术贴,比如:论w·s·j的品牌、类型、长度与实用性;如何折叠让你的脚更舒适;w·s·j的一百种贴法;只选对的,不选贵的,探讨w·s·j与脚型的匹配性……

夏沙参加的社团多,人脉广,于是,每天都有大量的男生来找夏沙……托她买卫生巾……各种品牌……~~~~·~~~~

夏沙被超市的大妈用暧昧的视线来回审视,回来还要对上女伴们诡异的眼神,天天有种暴走的冲动。

【尼玛你们脸皮薄,姐脸皮就厚了吗!总是让我去买卫生巾!卫生巾!有木有!!敢不敢自己去啊!尼玛这一周买的都够姐用一辈子的了!……还有你们,你们,那是神马眼神!姐是还没有来过大姨妈,姐前世来过啊!!!敢不敢不要用这种眼神看姐!姐早熟,姐博学行不行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夏沙的人生规划,三十章有提到过哦,高中想去s市,还有出国留学的计划。

至于那个女孩嘛,后文会交代的~

57思念

军训一个月;夏沙有幸围观了一群女人冷暴力一个女生的全过程。

就好像世界上永远不会阳光灿烂一样;这些青春烂漫的女孩子;也不总是善良无害的。女人的心肠啊,有时候狠毒起来,真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骁;勇健也。

卢骁这个人;够强,够桀骜;够特立独行。不要说对同学了,就是对听了别人小报告过来批评她的老师和教官,也是非暴力不合□理不理的态度。为此,没少被教官体罚,训练任务比男生还重。

夏沙觉得;她现在的处境,和她自己的个性有很大的关系。

某种程度上,她和凌云有点相似,同样的骄傲,同样的浑身带刺瞧不起人。只是凌云习惯用冷漠来伪装,而且本性中还带着一丝温柔,而卢骁把这些表现得尤为明显。

这样的人,要么最终被生活磨平了棱角,要么出人头地傲视群雄。

夏沙当然不会无聊到去欺负一个女生,额,其实说是欺负也不准确,她们一群女生和卢骁一个人斗得是旗鼓相当平分秋色,各自都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但也不会圣母附体异想天开去抚慰什么受伤的灵魂。

任何时候,游离于集体之外,都是危险的。夏沙只要做好中庸之道就好了,平时嘻嘻哈哈,遇到冲突的时候不看,不听,不说,不问。

她现在在木澜是小有名气了,只要不做出什么犯了众怒的事情,大家都会乐于与她交好。

而卢骁,她这样“以力破智”的强人,会需要别人的同情吗?只怕会认为是对她的侮辱吧。

在木澜待了三年,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早不知一起逛了校园几千遍了,熟悉得跟她家的后花园一样。不同的是现在从初中部搬到高中部了,就像左手握右手的感觉。

(某木:武术社、轮滑社经常在校园里绕圈,想歪的都去面壁!)

高中部女生住的“公主楼”,粉色的墙体,还有雕花镂空的欧式阳台……

【粉色,又是粉色……】一年年长大,夏妈给她置办粉色系装备的习惯不但没有改变,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虽然夏沙更喜欢英伦范儿的说,不可否认的是,穿上粉色的她,真的很……无害。

新的学年,新的室友。

最开心的是,凌云仍然和她一个房间。好吧,其实她们经常住在外面同床共枕,寝室实际上是可有可无的摆设了。

不过刚开学,不好这么快就弄得很特殊,认识一下新室友是很有必要的。只是祈祷千万不要和原来一样。

李荷香就不说了,又是偷窃又是精神异常的。

孙晓悦在初一临近期末的时候,突然出了车祸,还不是坐在车里的。她走在人行道上,一不小心跌到马路上,被疾驰而过的车给撞倒了。还好当时司机刹车及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双腿骨折,需要休学一年。

这孩子不知道是被吓傻了还是怎的,一个劲儿地逢人就说自己是被人推出去的。

警察来调查过几次,那条路上行人稀少,不存在因为拥挤而推搡的可能,而且也没有监视装置,什么都没查出来,最后不了了之。

夏沙去看过她几次,被她说得烦了,觉得自己尽到了同学的情谊,后来也不去了。

【话说,自己初一的时候也是,家里矛盾重重,事故频发,难道是……那个寝室风水不好???!!!咦,我的道具嘞?研究周易那么多年了,且让我测算一番……】

新室友还是很和谐的,起码都是美人啊,看上去真是赏心悦目。

夏沙审视了一番,在心里暗暗点头。【以后要多吃黄豆炖猪脚了,不然“胸器”上就差距太大了,拖累寝室的平均水准啊……】

美人一号叫于妃。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凹凸有致……呜呜,打住打住,要留鼻血了……

夏沙的第一反应是“凤凰于飞”,心想真是好名字,好有内涵,沾上“凤凰”二字,总会顿时让人生出高贵典雅之感,虽然它的本意是在空中交尾来着……

然后夏沙知道了是怎么写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虞妃,豫妃,瑜妃,还是渝妃,各种封号,任君挑选……”好吧,脑补结束。其实“妃”也很不错啦,是古代对神女的尊称诶……都是父母起的,不要想太多,不要想太多……

美人二号,杨娉婷。夏沙觉得很庆幸,这个名字很衬她啊!娉娉袅袅,弱柳扶风。

按照定律,一般叫“英俊”的人都不英俊,叫“美丽”的人都不美丽的说。要是对上一个黑矮且胖的女生,叫她“娉婷”,难道不会胃痛吗?

啊,不过美女啊,你怎么化烟熏妆嘞?这跟你气质不符啊!小小年纪,这么折腾自己的脸,对皮肤不好的呀!

夏沙暗暗下定决心,要抽空给她上一堂化妆技巧的课。

【决不能让这么一个美人生生埋没了!就让我日行一善吧……挽救失足的美女~~~】

诸姬他们仍然以夏沙家为活动基地。

长久相处下来,他们不再是面目模糊的“徐苇航的好哥们儿”。都是一群才华横溢的怪才,有着各自的小习惯和小怪癖,夏沙深深地被他们的个性所吸引,从心底里认可了他们,甚至有点崇拜他们。

(对于一个电脑小白来说,世界上居然有人会修电脑,还会编程,那是多么强大滴男人啊!)

当然,夏沙本身展现出来的部分才华,也让他们刮目相看。不然,徐苇航已经走了,若不是真正的认可,他们这一群自傲的家伙,怎么可能还住在夏沙家里?

走了一个徐苇航,总人数却没有少。因为,雷震大人搬进来了……

当初,夏沙误会雷震大人骚扰她,小手一挥放徐苇航,结果两人不打不相识,成了哥们。

大概男人,只要不涉及女人的问题,本身旗鼓相当的话,很容易惺惺相惜成哥们儿的。当然,有时候涉及女人,很多男人还是能友好相处的——大抵是因为中国千年古训,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吧。

夏沙懒得去跟人争辩什么“姐是你穿不起的品牌”“七手八脚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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