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从天上来(古穿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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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从天上来(古穿今)-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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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曲桓的哭诉太凄凉了,西门拒绝的话到了嘴边,竟然没办法吐出来。
的确,说到背井离乡,他又何尝不是?
别说B市,就算远在南美的墨西哥,也比他记忆里那座生他养他的北平城,近得多了。
可比起倾覆了整个西门家族的北平城,A市有沈放,有林阿姨、林达、林耀,哦对了,还有白展堂,因为有他们正在大杂院里等着他回去,他才会有家,那里就是他的家。
他最后还是带着曲桓回到了大杂院。
院中炊烟袅袅,有米饭的香气飘来。
一丝温暖的笑意浮上嘴角,他可没忘记,上飞机前的最后一通电话中,沈放承诺今天亲自下厨。
把曲桓在客厅撂下,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走向了厨房。
门半开着,一个系着围裙的背影正在灶台前忙碌。
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从背后一把抱住了那人。
将脸埋在对方颈窝间,闭上眼睛,满足地呢喃:“很想你,真的很想你……”
许久不见沈放反应,他终于睁开眼,奇怪地看了一眼对方的后脑勺……一颗明显不属于沈放的后脑勺。
他连忙放开手。
那人整个人都僵硬了,一点一点回过头来,愣愣地看着刚刚抱着自己的人。
是林达。
还好是他,是他就好办了……西门瑞暗暗松了一口气,迅速调整面部表情,一脸的奸计得逞样,“我逗你玩儿呢,吓到了?”
呆滞了半晌,林达才呐呐地点点头,似乎一时无法从刚刚的事态中恢复过来。
“不好意思……不过你怎么这么经不起吓……”
“瑞哥。”他打断他。
“嗯?”
林达笑了,“欢迎回家。”
“……嗯。”这一瞬间,西门感到心里某一块地方变得异常柔软,就像一栋黑漆漆的房子照进了阳光,一切都明亮起来了。
他走过去,给了林达一个名符其实的拥抱。林达难得听话地没有闹腾,反而回抱住了他,两人静静感受着这温情一刻。
良久,林达才出声,“瑞哥,你在那儿过得还好吗?”
西门歪着头想了想,“还成吧,那儿风景不错,空气也好。”
“切,”林达推开他,揶揄道,“听你的意思,是想在那儿长住了?我提醒你哈,甭管你是怎么想的,我反正已经认定你了,天大地大,这儿就是你家,无论你走到哪里,当你感到疲惫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回来。那个……沈哥的房间随时都为你敞开。”他说得自己都笑了。
西门也被他逗乐了,笑着摸摸他的脑袋,“本来我还挺感动的,怎么一涉及到切身利益,你就毫不犹豫地出卖你哥了?”
“兄弟嘛,就是拿来卖的。所以我每次见你们俩相处,就浑身不自在。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好起来蜜里调油,不好起来冷言冷语,这哪像兄弟呀,简直就像在谈恋爱……”
啊咧?
怎么好像有什么不得了的东西被他说出来了……
是什么呢?
林达陷入了沉思。
敏锐地捕捉到对方表情微妙的变化,西门连忙重咳一声,转移话题道:“话说你哥呢,其他人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里?”
林达果然被他带跑了,“我妈去小胖家接林耀,这会应该快到家了。至于我哥,我也不知道,我回来的时候就只看到了这张纸。”他掏出一张便条,交给了西门。
西门看了看,内容很简短,就两句话:他有事出去一下很快回来,让先回来的人把鱼蒸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问道。
林达想了想,回答:“差不多有一个小时了吧,怎么了?”
西门瑞摇摇头,“没事。”
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这张便条的那一刻,他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股强烈的不安。第一时间,他想到了沈放。
——这是个就算躺着不动,也会被麻烦自动找上的“磁石体”。
他掏出手机拨通了沈放的号码。
来电铃声响了几秒钟,就被按掉了。
压抑着内心的波澜,他再打了好几次,就好像为了证实他的猜测一样,结果一律是关机。
林达见他脸色不善,小心翼翼地问道:“怎么,他不接?”
“嗯……”他告诉自己要冷静,却无法控制内心的疑云越来越大,“除了这张纸以外,他还和你说过什么吗?或者你再想想看,他这个时候到底能去哪里。”
“这可说不好,说不定他就是出门打个酱油呢,我看你别瞎操心了。”
不是瞎操心。
西门瑞很想这样反驳他,但又找不出反驳他的理由。难道就因为沈放没接自己电话,就能断定他出事了?
出事……对了!
他几步跑到客厅里,完全无视曲桓诧异的眼神,从茶几上一把拿起自己的公文包,近乎疯狂地开始翻找起来。最后在内缝夹层里找到了那块玉佩。
玉佩一如既往地平静,丝毫没有异常,就像古董街上随处可见的那种一样。
……难道,真的是他多心了?
沈放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这是一间装修十分豪华的书房。
天花板高度越有四层楼高,金碧辉煌的大顶灯丝绦万缕垂直而下,一排排书柜鳞次栉比耸入天际,暗红色的天鹅绒地毯覆盖在地面上,仿佛一片沉静火海。
他坐在一张带椅背和扶手的沙发凳上,双手双脚分别被四双手铐铐在凳子上,腰部还绑了一条又粗又黑的麻绳,另他完全动弹不得。
四周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
只有面前这张豪华的欧式大书桌,以及书桌背后那只看起来很舒适的卡其色皮椅,与他静静对峙着。
没有多少惊慌失措,早在他被人劈晕的那一刻,他就做好了遇到任何状况的准备。
比起那个脏兮兮的、到处充满了机油味的旧工厂,这样的环境实在好太多了。对比之下,他还是很满意的。
动了动脖子,颈骨上依然隐隐作痛,他不由低声咒骂了一句。
屁股也有些麻,他试着挪了挪,好在绳子系得不是非常紧,好像仅仅是为了阻止他离开这张凳子,于是他终于能够舒缓一下下半身的酸麻情况。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落地窗外的夕阳渐渐西下。室内没有开灯,光线越来越昏暗。他在又饿又累又痛又困的状态下,眼皮开始不住地打架,迷迷糊糊之间就要再次睡过去。
吱呀——
他听到门开了,接着是鞋子磨擦地毯发出的声音,很快几个男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这些人默默地看着他,他也就只好默默地看着他们。
虽然他很想问:有何贵干?
但毕竟在别人的地盘上,自己的小命也还捏在人家手里,他实在不敢放肆。
一个中年男子从众人背后走了出来,坐到了那张令沈放垂涎三尺的皮椅上,也不说话,就那么打量了他几眼。
那男子的面相平凡无奇,属于丢到人堆里,也不会有人回头看一眼的类型。但那看似平淡的单眼皮下,一双黑眸鹰隼一般透着锐利的光芒,看得沈放心里一阵发虚。
那种被人当猎物一样锁定的感觉,实在不算好受。
但他还是硬着头皮对视了过去,男人都是天生的控制狂,谁也不喜欢被压过一头。即使控制他的人掌控着他的生杀大权,他也不愿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丢失自己的尊严。
男人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垂死挣扎,仿佛在看一出滑稽戏。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他才缓缓问道:“你就是沈放?那个害我弟弟朝思暮想的美人儿?”
美人儿?
会这么叫他的全世界也就那么一个,沈放大概可以猜到对方的身份了。
他用冷静得连自己都吓一跳的声音问道:“三爷是您弟弟?”
男人从秘书手里接过雪茄,划开一根火柴点燃,深吸了一口才回答:“算是吧,虽然不是一个妈生的,却能没用到让我都懒得弄死他的地步,这大概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沈放皱眉。
虽然三爷一直在A市欺男霸女横行无忌,但他真正的来历却鲜有人知。只是每当他闯了什么大祸得罪了什么大人物,第二天总有人能帮他料理得干干净净,反而是那些他得罪的人没什么好果子吃。这样的事几次下来,大家就明白了他背后有狠角色撑腰,不再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反抗他了。
此事堪称A市十大谜团之首。
而现在,他觉得自己快要破解那个谜团了。

、审讯

“你们到底是谁,抓我来干什么?”沈放决定不再费心思跟他打太极,直截了当地问道。
男人对着秘书打了个响指。
秘书从公文包中取出一本黑色笔记本,走到沈放面前,不疾不徐地翻开,朗声念道:
“沈放,男,汉族,A市本地人。曾就读于A市排名第一的重点高中——青城高中,其后三年成绩一直保持年级第一。父亲沈重年在90年成立了重年建材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业务,效益一直不错。母亲蓝雪瑶则是职业家庭主妇。直到高三那年,你父母相继去世,母亲死于自杀,父亲死于肝癌。期间重年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业务停滞等原因,宣告破产。欠下股东及供货商债务三百五十一点五万元。经保险公司赔偿后,还剩下两百万需要你自己偿还。所以你只能变卖房产汽车等所有家产,把债务缩小到了十八万。因为负担不起学费,毕业以后没有参加高考,直接入了社会,先后做过保险推销员、服装店营业员、汽车维修学徒、自行车维修员、仓库管理员、酒店行李生、餐厅服务员、网吧管理员……等等,期间有一段时间的资料空白,经过调查之后,发现你当时似乎与一个强盗团伙有所关联,但介于那个团伙在一次银行抢劫案后彻底销声匿迹,所以具体情况已经不可考……”
“……停!”沈放忍无可忍地吼道。
秘书闻言放下笔记本,果真住了口。金色镶边的眼镜在夕阳照射下反着白光,让人无法看清镜片后的情绪。
沈放没好气地瞪着他,脑子里还在回荡着这人喋喋不休却异常冰冷的声音。
坐在皮椅上的男人挥挥手,秘书便退回了他身后,默默地站好。
男人低笑道:“怎么样,被人扒光了拿放大镜当小白鼠看的感觉,不好受吧?”
没了冷面秘书那苍蝇一般的语言攻势,沈放感觉放松了许多,听了这话,干脆邪笑着道:“随你们怎么看,老子身材好,看了只怕你们都要自惭形秽。”
男人淡淡一哂,并不将他的无赖话当回事,“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了解你,不过是第一步。接下来,我们还有许多许多你想都想不到的办法,让你说出真相。”
“……什么真相?你弟弟大清早上门调戏我的真相,还是他以前干的那些缺德事儿的真相?”沈放当然知道他指的是哪件事,但他只能装傻充愣。
男人摇摇头,“你心里有数,别跟我打哈哈。你人都在这里了,没办法蒙混过关的。我的时间并不多,希望你能识时务,别给自己找麻烦。”说到最后,语气越来越森然,威胁之意不言自明,室内气压仿佛瞬间低了好几度,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我说了,我、不、知、道!”沈放将牙根咬得咯咯作响,眼中燃烧着倔强的火焰,就像一匹奔至悬崖走投无路的烈马,在生死关头依旧不肯低下那颗高傲的头颅。
人是他杀的,但他不能说。不说,也许还有一线生机;说了,必死无疑。
男人静静地看着他,舒适地靠着皮椅,指尖一下一下扣着桌面,仿佛在认真考虑着究竟该拿他怎么办。
最后,他轻叹了一口气,对站在沈放面前的其中一个男人说:“百鬼,就用你平时的办法吧。”
语毕重新看向沈放,“你很聪明,而且经历丰富,还带着股与生俱来的狠劲,说实话我挺喜欢你。但是无论如何,”他耸耸肩,“总要有个人站出来,为他的死负责,不是吗?”
果断对最后一句话选择性忽视,但沈放还是从中听出了一点端倪,“既然你这么看不起他,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地寻找真相。”本来么,只要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会那么无聊来查这档子破事儿,三爷又不是有多可爱,他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拍手称快。
男人笑笑,看起来并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他起身,带着秘书和几个手下离开了。
书房里只剩下那个名叫“百鬼”的男子,与沈放面面相觑。
沈放轻咳一声,舔着脸问:“大哥,您打算对我做什么,满清十大酷刑?剥皮、凌迟、车裂,还是骑木驴?”
百鬼奇怪地瞥了他一眼,“你不怕?”
“怕!”沈放很诚实,他怕得手脚冰凉浑身颤抖,甚至膀胱还隐隐有些膨胀感,现在只是在强装镇定拖延时间罢了。
也不知是否出于同情,百鬼一边打开手中的工具箱,一边说道:“其实你不用太害怕,现在科技那么发达,老板又不太喜欢那些打打杀杀的。不过是让人说实话而已,我们有很多不必见血的办法。”说着从箱子里拿出一支注射器,接着按下针尾,将针头插入了一只玻璃小瓶的软木塞中。
沈放眼睁睁看着瓶中橙红色的液体缓缓流入针管中,脑中一片空白,四周的空气仿佛随着百鬼的动作被抽干了,听不到任何声音的流动,心脏在胸腔中咚咚咚的疯狂跳动,成了他现在唯一能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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