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青铜时代 -》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王小波青铜时代 -- 第6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夹着我的衣服。我微微感到伤感,但不像她那样痛心疾首。但她后来又恢复了平静,说道:既然如此,那就结婚罢。这就是说,如果不是有人发现我和她般配,我到现在还是袋鼠妈妈。
……那一天她不停地磕瓜子,从早上磕到了午夜,所到之处,到处留下了瓜子皮。那一天她穿了一件红缎子旗袍和一双高跟鞋,这在她是很少有的装束。除此之外,她还在读安加沙?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我的丈母娘对此感到愤怒,就去抢她的书,抢掉一本她又拿出一本,好像在变古彩戏法。但是变古彩戏法的人身上总是很臃肿的,而这位新娘子则十分苗条,简直苗条得古怪;衣服也十分单薄,连乳头的印子都从胸前的衣服上凸了出来──我的丈母娘老想把印子抚平,并且用身体挡住我的视线,她说:妈,别挑逗我好不好──把老太太气得两眼翻白。时至今日,我也不知这戏法是怎么变的,唯一可行的解释是:我丈母娘和她通同作弊,明里抢走一本,暗里又送回来,用这种把戏来恫吓新女婿,让他以为自己未来的妻子有某种魔力。但我又觉得不像:我丈母娘是个很严肃的人,鼓着肥胖的双腮,不停地唠叨。我很讨厌别人唠叨,如果不是要娶她女儿,我绝不会和她打任何交道……
我记得这是我们结婚的日子,这一天俗不可耐。所有的婚礼大概都是这个样子。因此她把自己对准了一本侦探小说,鼻梁上架了一副白边眼镜──她有四百度的近视。等到眼镜被抢走之后,她就眯起眼睛来,好像一只守宫(一种变色龙)在端详蚊子。到酒宴临近结束时,大家要求新娘子给男宾点烟。她把书收好站了起来。此时大家才看到,这位新娘子长了两只硕大的白眼珠,上面各有一个针尖大小的黑色瞳孔──都是没眼镜看书看的。她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支大号手枪,把所有的男宾一一枪毙掉。你当然知道我的意思,她用手枪式的打火机给大家点烟。每点一位,就扭过头去闻闻自己的腋窝说:天热,有味了。这当然是说所有的宾客都早已死掉,已经有味了。
喜宴过后,到了新房里,这位新娘子又歪在了床上看克里斯蒂。我无事可干,只好抽烟。把身上带的四盒烟都抽完以后,很想再去买一盒。当时午夜时分,要买烟就得去北京站,那地方实在远了一点,所以我没有去。这些事说明她很能沉得住气。这好像也是我的长处。但我很不想往这方面来想。假如我们俩也可以贯通,那就要变成一个人。这样人数就更少了。那天晚上我把烟抽完后,就开始磕瓜籽。假如是葵花籽,我磕起来就没有问题。不幸是些西瓜籽,籽皮又滑又硬,我不会磕,磕来磕去,磕不到籽仁,只是吐出些黑白相间、鸡屎也似的残渣……

 

在长安城里,我和白衣女人分手,走过黑白两色的街道。现在飘落的雪片像松鼠的尾巴,雪幕因此而稀疏。这样的雪片像落叶一样在街道两侧堆积着。在我身后,留着残缺不全的脚印。也许我的下一篇论文该考一考长安城里的雪?它又要把领导气得要死。在他狭隘的内心里,容不下一点诗意。
在我自己的故事里,早已经过了午夜,但我还没按大姨子的告诫行事。她终于看完了那本克里斯蒂,并给它两个字的评价:瞎编;把它丢开。然后,她朝我皱起了眉头,说道:咱们要干什么来的?我摇摇头说:我也不记得。看来,我失去记忆不是头一次了……后来,还是她先想了起来:嗅!今天咱们结婚!当然,这不是认真忘了又想起来,是卖弄她的镇定从容。我那次也不是认真失去了记忆,而是要和她比赛健忘。无怪乎本章开始的时候,我告诉她自己失去了记忆时,她笑得那么厉害──她以为我在拾新婚之夜的牙慧──但我觉得自己还不致于那么没出息……
后来,她朝我张开双臂,说道:来吧,袋鼠妈妈……必须承认,这个称呼使我怦然心动。那根大蘑菇硬得像搏面杖一样。我说的不仅是过去,还有现在──用当时的口吻来说,那就是:不仅是现在,还有将来。但我还是沉得住气,冷静地答道:别着急嘛。我一点都不急──我看你也不急。她说道:谁说我不急?就把旗袍脱掉,并且说:把你的大蘑菇拿出来!好像在野餐会上的口气。在旗袍下面,她什么都没有穿,只有光洁、白亮的肉体──难怪她白天苗条得那么厉害──于是我就把大蘑菇拿了出来。那东西滚烫滚烫,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请相信,底下的事我一点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她说了一句:你真讨厌哪,你……因为想不起来,所以那个关节还在,我的过去还是一个故事,可以和现在分开。
现在,我除了长安城已经无处可去。所以我独自穿过雪幕,走过曲折的小桥,回到自己家里。在池塘的中央,有一道孤零零的水榭;它是雪光中一道黑影,是一艘方舟,漂浮在无穷无尽的雪花之上……那道雪白的小桥变得甚胖。这片池塘必定有水道与大江大河连接,因为涌浪正从远处涌来,掀起那厚厚的雪层。在我看来,不是池水、层积在上面的雪在波动,而是整个大地在变形,水榭、小桥、黑暗中的树影,还有灰色、朦胧、几不可辨的天空都在错动。实际上,真正错动变形的不是别的,而是我。这是我的内心世界。所以就不能说,我在写的是不存在的风景。我在错动之中咬紧牙关,让“格支格支”的声音在我头后响起。好像被夹在挪动的冰缝里,我感觉到压迫、疼痛。这片错动中的、黑白两色的世界不是别的,就是“性”。
我在痛苦中支持了很久,而她不仅说我讨厌,还用拳头打我。等到一切都结束,我已经松弛下来,她还不肯甘休,追过来在我胸前咬了一口,把一块皮四面全咬破了,但没有咬下来。据说有一种香猪皮薄肉嫩,烤熟之后十分可口。尤其是外皮,是绝顶美味。这件事开始之前我是袋鼠妈妈,在结束时变成了烤乳猪。那天晚上,我被咬了不止一口──她很凶暴地扑上来,在我肩头、胸部、腹部到处乱咬,给我一种被端上了餐桌的感觉……但是,她的食欲迅速地减退,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当一切都无可挽回地沦为真实,我的故事就要结束了。在玫瑰色的晨光里,我终于找到了我们的户口本,第一页上写着她的名字,在另一栏上写着:户主。我的名字在第二页上,另一栏上写着:户主之夫。我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但现在不敢说;恐怕她会跳到我身上来,叫道:连我的名字你都知道了!这怎么得了啊!现在不是举行庆祝活动的适当时节,不过,我迟早会说的。
你已经看到这个故事是怎么结束的:我和过去的我融汇贯通,变成了一个人。白衣女人和过去的女孩融汇贯通,变成了一个人,我又和她融汇贯通,这样就越变越少了。所谓真实,就是这样令人无可奈何的庸俗。
虽然记忆已经恢复,我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但我还想回到长安城里──这已经成为一种积习。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对我来说,这个世界在长安城里。我最终走进了自己的屋子──那座湖心的水榭,在四面微白的纸壁中间,黑沉沉的一片睁大红色的眼睛──火盆在屋子里散发着酸溜溜的炭味儿。而房外,则是一片沉重的涛声,这种声音带着湿透了的雪花的重量──水在搅着雪,雪又在搅着水,最后搅成了一锅粥。我在黑暗里坐下,揭开火盆的盖子,乌黑的炭块之间伸长了红蓝两色的火焰。在腿下的毡子上,满是打了捆的纸张,有坚韧的羊皮纸,也有柔软的高丽纸。纸张中间是我的铺盖卷。我没有点灯,也没有打开铺盖,就在杂乱之中躺下,眼睛绝望地看着黑暗。这是因为,明天早上,我就要走上前往湘西风凰寨的不归路。薛嵩要到那里和红线汇合,我要回到万寿寺和白衣女人汇合。长安城里的一切已经结束。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前言
这本书里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我能记住自己读过的每一本有趣的书,而无趣的书则连书名都不会记得。但是不仅是我,大家都快要忘记有趣是什么了。
我以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照我的理解,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在他卓越的著作《单向度的人》里,也表达过相同的看法。当然,中国人的遭遇和他们是不同的故事在我们这里,智慧被超越,变成了“暖昧不清”;性爱被超越,变成了“思无邪”;有趣被超越之后,就会变成庄严滞重。我们的灵魂将被净化,被提升,而不是如马尔库塞所说的那样,淹没在物欲里。我正等待着有一天,自己能够打开一本书不再期待它有趣,只期待自己能受到教育。与此同时,我也想起了《浮士德》里主人公感到生命离去时所说的话:你真美呀,请等一等!我哀惋正在失去的东西。
一本小说里总该有些纯属虚构的地方。熟悉数学方面典故的读者一定知道有关费尔马定理的那个有趣的故事,这方面毋庸作者赘言。最近,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证明了费尔马大定理。需要说明的是,书中王二证明费尔马定理,是在此事之前。
作者
有关这本书:
王二1993年四十一岁,在北京一所大学里做研究工作。研究方向是中国古代数学史。
他是作者的又一位同名兄弟。年轻时他插过队,后来在大学里学过数学。他从未结过婚,现在和一个姓孙的女人住在一套公寓房子里。在冥思苦想以求证明费尔马定理的同时,他写出了这本有关李靖和红拂的书。这本书和他这个人一样不可信,但是包含了最大的真实性。熟悉历史的读者会发现,本书叙事风格受到法国史学大师费尔南·布罗代尔的杰出著作《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影响,更像一本历史书而不太像一本小说。这正是作者的本意。假如本书有怪诞的地方,则非作者有意为之,而是历史的本来面貌。
第一章
在本章里一再提到一个名称“头头们”。在一本历史小说里出现这种称呼,多少有些古怪。作者的本意是要说明,“头头”这种身分是古而有之。(opig按,据《王小波全集》的责任编辑说,小说《红拂夜奔》中,初版时将文中的“领导”改作“头头”,可能是为了避某种讳;同样的,包括《无声听雨》中收录的《白银时代》也有很多文字的删节。靠,《废都》都可以出的九十年代,怎么会有这么多婆婆妈妈的规矩。我们这里还是作原样,花城出版社97年版。)

李靖、红拂、虬髯公世称风尘三侠,隋朝末年,他们三人都在洛阳城里住过。大隋朝的人说,洛阳城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但唐朝的人又说,长安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宋朝的人说,汴梁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所以很难搞清到底哪里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洛阳城是泥土筑成的筑城的。土是用远处运来的最纯净的黄土,放到笼屉里蒸软后,掺上小孩子屙的屎(这些孩子除了豆面什么都不吃,除了屙屎什么都不干,所以能够屙出最纯净的屎),放进模版筑成城墙。过上一百年,那城就会变成豆青色,可以历千年而不倒。过上一千年,那城墙就会呈古铜色,可以历万年而不倒。过上一万年,那城就会变成黑色,永远不倒。这都是陈年老屎的作用。李靖、红拂、虬髯公住在城里时,城墙还呈豆青色。这说明城还年轻。可惜不等那城墙变成古铜色,它就倒了,城里的人也荡然无存。所以很难搞清城墙会不会变成黑色,也搞不清它会不会永远不倒。
洛阳城墙筑好之后,渐渐长满了常春藤。有一些好事的家伙派人把藤子从墙上扯下去,墙上就剩下了细小的藤蔓,好像四脚蛇断掉的尾巴。与此同时,被扯下墙的常春藤在地上继续生长,只是团成了团。有些叶子枯萎凋落,有些叶子却蓬勃向荣。这些藤子在地下,就像一堆堆的垃圾。而立着的城墙却被断裂的藤蔓染上了花纹,好像一匹晾在空中的蜡染布。然后又有些人觉得有花纹的城墙不好看,又派了一些人出来,举着绑了刀片的竹竿,把花纹都刮掉了。久而久之,城墙上就被刮出了好多白斑,好像脸上长了藓。我不明白既然一堵墙已经修了出来,为什么不能让它好好呆着——人活着受罪,干嘛让墙也受罪呢。
李靖他们住在洛阳城里时,这里到处是泥水。人们从城外运来黄土,掺上麻絮,放在模版里筑,就盖成了房子。等到房子不够住时,就盖起楼房,把小巷投进深深的阴影里。洛阳的大街都是泥的河流。那时候的雨水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