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是胡适的书目,特意标明“以收到先后为序”。二月十二日刊出梁启超的书目。十三日是周作人的,十四日李小蜂,第五篇是徐志摩的,二月十六日刊出。
徐志摩不是简单填了设计好的票,而是写了一封长信给孙伏园,刊出时标题为《再来跑一趟野马》。
文中说,胡适定下的那个书目,他也曾大胆地看过一遍。“惭愧!十本书里有九本是我不认识他的。碰巧那天我在他那里,他问我定的好不好,我吞了一口唾液,点点头说不错,唔,不错!我是顶佩服胡先生的,关于别的事我也很听他话的,但如其他要我照他定的书目用功,那就好叫我生吞铁弹了!”生吞铁弹的意思,该是吃枪子吧。
这是什么道理呢?
徐志摩说,读书的上策是不读书而能“开窍”,但是这不读书的受教育比读书更难。一般人是做不到,也难有这份自知之明。比如明知画不成老虎你就不用画,能画成狗也就不坏,最怕的是你画老虎偏像狗,有心画狗又不像狗了。中策是,读书但不傍靠先生,自己去冒险,喜欢读什么就读什么,必然有大的收获。下策,他打了个比喻,说是学生好比一条牛,先生好比是牧童哥。牧童哥知道草地在哪里,山边的草青,还是河边的草肥。牛,不知道。最知趣的牧童哥就会牵了他的朋友到草青草肥的田里去,一领到,他的事情就完了,他尽可以选一个阴凉的树荫下做好梦去,或是坐在一块石头上掏出芦笛来吹他的“梅花三弄”。我们只能羡慕他的清福。至于他的朋友的口味,它爱咬什么,凤尾草团边草,夹金钱花的青草还是夹狗尾巴的莠草,等等,他就管不着,也不用管。就是牛先生大嚼时有牛虻来麻烦它的后部,也自有它的小尾巴来照拂,再不劳牧童哥费心。
接下来劝告孙伏园,你这次征求来的意思当作探问各家书呆子读书的口味倒是很有趣的,至于于青年人实际的念书我怕这忙帮不了多少;为的是各家的口味一定不同,宁波人喜欢打破酱缸不怕口高,贵州人是很少知道盐味的,苏州人爱吃醋,杭州人爱吃臭,湖南人吃生辣椒,山东人咬大蒜,这一来看你多难,叫一大群张着大口想尝异味的青年朋友跟谁去“试他一试”去?
说到自己,徐志摩是这么说的:
我不是个书虫;我也不十分信得过我自己的口味;竟许我并不曾发现我自己真的口味;但我却自喜我从来不曾上过先生的当,我宁可在黑弄里仰着头瞎摸,不肯拿鼻孔去凑人家的铁钩。你们有看得起我愿意学我的,学这一点就够了。
干脆说吧,他不主张开什么必读书的书单子。
虽说不主张开书目,文末,他说,“趁高兴我也把我生平受益(应作受感)最深的书开出来给你们看看,不知道有没有十部”。话是这么说,还是开列了十部。这十部书是:
《庄子》(十四五篇)
《史记》(小半部)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汤麦司哈代的“JudetheObscure”
尼采的“BirthofTragedy”
柏拉图的《共和国》
卢骚的《忏悔录》
华尔德裴德(WalterPater)“Renaissance”
GeorgeHenryLewes的《葛德评传》
结尾是:“够了。”
别人都是老老实实,正儿八经地开出自己的书目,就他玩起了花活。干脆就不主张开,开出的十部中,只有两部是中国书,其余八部是外国书。就是那两部中国书,也不是全书,《庄子》是十四五篇,《史记》只有小半部。
这是轻慢吧?
可你又能说他有什么不对。
这可让鲁迅作难了(1)
下来该着鲁迅了。
不是说徐志摩完了就挨着鲁迅。孙伏园不会这么安排的。是说,徐志摩的登了,后面的应答者之中,有一个是鲁迅。
无论是作为学生,还是作为一个好编辑,孙伏园都会请鲁迅来参与其事的。看《鲁迅日记》,这些日子孙伏园常来鲁宅,来了或许有别的事,说完别的事不会不说到他正在办着的这档子事。就是专程去一趟也是值得的。
果然到了二月二十一日这天,鲁迅的投票登出来了。且看这是一个怎样的书目:
青年必读书:从来没有留心过,所以现在说不出。
附:但我要趁这机会,略说自己的经验,以供若干读者的参考——
我看中国书时,总觉得就沉静下去,与实人生离开;读外国书——但除了印度——时,往往就与人生接触,想做点事。
中国书虽有劝人入世的话,也多是僵尸的乐观;
外国书即使是颓唐和厌世的,但却是活人的颓唐和厌世。
我以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
少看中国书,其结果不过不能作文而已。但现在的青年最要紧的是“行”,不是“言”。只要是活人,不能作文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二月十日。)
(《鲁迅全集》第3卷)
这是从鲁迅自己编定的《华盖集》上抄来的,不是从《京报副刊》上抄来的。
不妨推测一下鲁迅写此文时的心态。
一九二三年春夏间胡适与梁启超的那场书目之争的热闹,不会记不得。两大营垒的对立,不会感受不到。为“撤稿事件”即《我的失恋》引发的不快,“语丝社同人中有几位也因此很不高兴我”,更不会忘了。想到胡适、梁启超们的又一次张扬,想到尚未消散的朋友们的不满,他是再没有什么好心境来凑这个热闹了。写什么鸟书目呢!
怎么又写了呢?也不难理解。孙伏园是学生,又是他促成进京报编副刊的,如今有了事来求他,这个面子是不能不给的。不想写又得写,那就跟这帮“正人君子”开个玩笑吧。于是便有了上面那么一个奇异的“书目”。
题名《青年必读书——答〈京报副刊〉的征求》,是编入《华盖集》时起的名字,当初给孙伏园时,就是那么一个表格。
必须承认,这样的回答,最能见出鲁迅的个性。
鲁迅为文常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追求,应当说,这次他是做到了。
这一应答,在当时的知识界引起什么样的反响呢?
先看鲁迅是怎样说的。年底编《华盖集》时写的序中说:“我今年开手作杂感时,就碰了两个大钉子:一是为了《咬文嚼字》,一是为了《青年必读书》。署名和匿名的豪杰之士的骂信,收了一大捆,至今还塞在书架下。”
寄给他的,别人自然看不到。能看到的是发表在报刊上的。
且看别人是怎么说的。下面是赵倚平《鲁迅与〈青年必读书〉》中的一段话:
许多攻击文章也纷纷见诸报端。有人说鲁迅这是“偏见的经验”,“是不懂中国书,不了解中国书”,“冤枉了中国书”。质问道:“假使中国书是僵死的,为什么老子、孔子、孟子、荀子辈,尚有他的著作遗传到现在呢?”有人说鲁迅的话“浅薄无知识”,“大胆武断”,认为“鲁先生只管自己不懂中国书,不应教青年都不读;只能说自己不懂中国书,不能说中国书都不好。”甚至浅薄地反诘:“中国的书,是死人的书吗?死人能著书吗?鲁先生,说得通吗?”并攻击说,鲁迅的话“贻误青年”,有位“学者”还说:鲁迅先生“读中国书非常的多。……如今偏不让人家读……这是什么意思呢?”(《鲁迅论中国社会改造》第178页)
有两篇当时刊于《京报副刊》的反驳文章,后来作为附录收入了鲁迅的集子中。一篇是《偏见的经验》,附于鲁迅的《聊答“……”》之后,一篇是《奇哉!所谓鲁迅先生的话》,附于鲁迅的《报〈奇哉所谓……〉》之后。鲁迅的两文均收入《集外集拾遗》,可参看。
王世家在《“青年爱读书十部”“青年必读书十部”资料汇编》的编者说明中说:应征书目刊出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场大论争,尤其是鲁迅先生的答卷发表之后,争论趋于白热化,各种观点的论争文章达六十篇之多。”(《鲁迅研究月刊》二○○二年第一期)
这样的回应,只会让鲁迅气馁。
论开书目的气派,是无法跟胡适、梁启超一年多前的举动相比的,人家一开就是一长串,一登就是几期连载。尤其是胡适,这儿登了那儿登,再三了还能再四,真可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行事之潇洒,是不能跟徐志摩相比的。这回人家根本就不主张开书目,虽说开了十部,谁都能看得出来,那是应付,不过是他那篇长文章的一个小尾巴。但这小子多会来事儿,明明是应付,你还不能说他什么。人家毕竟开了,还是十部,还有那么多的外国书,且有些就是直接用外文写的。
错了,我不该将鲁迅与徐志摩相比。鲁迅的投票是二月十日填的,徐志摩的文章是二月十六日刊出的。也就是说,鲁迅填票的时候,徐志摩的文章还没有发表出来,徐志摩又绝不会写好之后给鲁迅看,那么,说徐志摩的潇洒影响了鲁迅的心境,就是诬陷了。
这可让鲁迅作难了(2)
但愿如此。然而,又未必如此。
先看《华盖集》上《青年必读书》一文后面署的“二月十日写”是否确实。为此事,我写信问《“青年爱读书十部”“青年必读书十部”资料汇编》的编者王世家先生,王先生回信如下:
有关“青年必读书”资料,是全部从《京报副刊》上抄录的,各则均为原貌(即初刊本),后鲁迅将自己的意见辑入《华盖集》中,做过修订:①加了副题;②将“——但除了印度——书时”改作“……读外国书……时”,即将“书”字前移;③最后一句将“呢”字删除;④填加“(二月十日)”。
也就是说,文末所署的月日,是鲁迅在编《华盖集》时“添加”的。王先生用的是“填加”。
为什么要添加呢?不外两种可能,一,鲁迅写文章大都署日期,这篇当初没有署,编集子了就添上;二,有添加的必要。同是《华盖集》中的文章,隔了两篇的《论辩的灵魂》更像是一篇文章,就没有添。可见,并不是所有的文章收入集子时都要添加日期的。那么,给《青年必读书》添上日期,只能说有此必要了。
什么必要呢?只能说是,为了避开什么。
避开什么呢?避开让人说他是“愤激之辞”,说他是针对胡适、梁启超、徐志摩他们的。
避开的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说他的文章,是写于胡适、梁启超,甚至徐志摩的文章发表之前。《京报副刊》是二月十一日开始刊登应答书目的,第一篇就是胡适的,那么只有说是“二月十日”了。也不能太早。因为孙伏园一月二十九日的《启事》中说“仅收到胡适之、梁任公、周作人诸先生等数票”,刊登是“以收到先后为序”,鲁迅文章发表的序号是“十”,这就不能说的太早了。
《鲁迅全集》的编注者们,不查原件,或是查了原件也不注,全信了鲁迅的添加,又从《鲁迅日记》里找到佐证的根据。《鲁迅日记》一九二五年二月十日条下有“夜作文一篇并写讫”,注文为“即《青年必读书》。后收入《华盖集》。”
全集的编注者太糊涂了。且看鲁迅这几天的日记是怎样记的:
八日昙。……夜伏园来,托其以校正稿交寄小峰。
九日晴,风。午后往女师校讲。晚寄李小峰信。夜向培良来。
十日晴。……下午寄伏园信并稿……夜作文一篇并写讫。
十一日晴。……夜伏园来,取译稿以去。
接连四天,孙伏园来了三次。提及稿子的共四次,两次是译稿不论,文章稿子两次,均在十日。全集的编注者,将“下午寄伏园信并稿”给了《咬文嚼字(二)》,“夜作文一篇并写讫”给了《青年必读书》。
这样做对吗?显然是不对的,至少也是有纰漏的。先看这些日子鲁迅究竟写了几篇文章。
查《鲁迅全集》,这几天之内,鲁迅共写了三篇文章:
一、《看镜有感》,文末署“一九二五年二月九日”。载《语丝》。
二、《青年必读书》,文末署“二月十日。”载《京报副刊》。
三、《咬文嚼字(二)》,文末署“二月十日。”载《京报副刊》。
从文稿的长度,与交寄的时间上看,《日记》中说的“下午寄伏园信并稿”的稿,是《看镜有感》。可这篇文章是《语丝》上刊出的,怎么会寄孙伏园呢?这是因为,鲁迅与周作人已在两年前失和,兄弟两人从不照面也从不通信,而《语丝》办起不久,孙伏园即离开去办《京报副刊》,接替者是周作人。原先的稿子都是孙伏园办理,现在仍寄孙伏园,周作人接到后自然也会照章办理。要不就没有办法解释,孙伏园这些日子几乎天天来鲁迅家,鲁迅为什么还要寄给他稿子并写信呢。再就是《看镜有感》是篇较长的稿子,只会是九日写起,十日寄出。于此可知,十日“下午寄伏园信并稿”的“稿”,不是编注者说的《咬文嚼字(二)》。
再看十日《日记》中说的“夜作文一篇并写讫”,是篇什么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