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的运气…我知道李简尘去了哪里,我们明天去找他。”
袁最回身就走,重新出现在嘎朵觉悟大战群獒的战场上。他看到嘎朵觉悟正在巡视它的领地,它随随便便走着,走到哪里都会有藏獒恭敬地卧下,朝它轻轻摇尾,而母獒和小獒们却小心翼翼地迎过来,巴结地碰碰它的鼻子,舔舔它的伤。他看到八只小藏英已经从他宿舍里跑出来,跟随着它们的父亲开始了獒场生活的第一步,熟悉环境和那些陌生的同类。它们跑跑停停,活泼中透出内心的放松和安然不惧。它们依仗着已经是獒王的父亲,还有什么好害怕的。袁最呆望着,突然无比真诚地叫了一声:“上帝啊…他知道这不是梦,是现实太出乎意料而显出了梦的色彩。
4
这是一个让袁最难以忘怀的夜晚。花馨子去厨房亲自炒了几个菜,拿出了别人送她的最好的酒,让袁最来她的宿舍吃饭。她的宿舍是个套间,还带着卫生间,闺房的香气弥散着,未婚姑娘单纯烂馒的陈设让袁最略感拘谨。他看看床上和沙发上那些毛茸茸的玩具藏獒,再看看桌上古雅拙朴的动物造型的摆件,看看墙上男男女女的明星照片,不禁有些感叹:花馨子热爱生活,热爱这个世界上她所钟情的一切,而我不过是个亡命之人,是一个没有未来的人,我怎么会跟她在一起?死亡离我很近,说不定哪一天我就会把杀猪刀对准自己。就算我不选择自杀,等待我的也一定是为期不远的枪毙。
他大口喝酒。花馨子抓住他的手,神态亲密地说:
。慢点,我这里酒有的是。你先吃点东西。汤,先尝尝我做的汤。”
“你不把话说清楚,我吃不下。为什么你不仅没有报案,反而对我这么好?我不认为你是个看着嘎朵觉悟战胜了别的藏獒就对我趋炎附势的小人,因为我无炎无势,只要你一个电话,我立刻就是罪犯,你和李简尘就会很容易得到嘎朵觉悟和八只小藏獒。”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杀了人,放了火,抢了人家价值数百万,不,上千万元的藏獒,你打算怎么办?”
“我是活一天算一天的。今天在跟你喝酒,明天说不定就拜拜了。谢谢你,至少这顿饭我是要谢谢你的。”
“我说了,典场已经是你的了。你是不是以为我说了不算?实话告诉你,只要我愿意接手,獒场就是我的,我想给谁就给谁。明天我们就去找李简尘,让他正式把獒场交给我。你见了他就知道,为什么我会喜欢上你。袁最你听着,我喜欢上你了,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报案的原因。”
“什么叫喜欢?”
“就是爱呀。你连这个都不懂。瞪着我干什么?现在才应该喝酒,你得到了我的爱还不值得庆贺?我知道你有妻子,但妻子跟爱情是两回事,她未必愿意跟一个杀人犯走到底。再说恐怕你也不希望她跟你走到底,因为她是你孩子的妈。你来獒场就是想跟你的妻女脱离关系是不是?你来对了,另有一个姑娘等着你,她的名字叫花馨子。喝嘛,为什么还不喝?你不喝我喝。”她用拇指和中指优雅地捏起酒盅,一饮而尽。
袁最赶紧端起自己的酒盅,放到了嘴边却没有喝:“我真是莫名其妙,甚至觉得是一个阴谋。你凭什么爱上我?我一不是有钱人,二不是当官的,三不是好人,你爱得有些违背常理。你是不是神经不正常,脑子有毛病?再说了,你就没想到李简尘?他对你那么好。”
“我从来没有把自己给过李简尘,他对我再好又有什么用?我给了你,那我就是你的一只棒打不走的藏獒。我们是拴在一起的,有一根无形的牵引绳,好比你跟嘎朵觉悟和八只小藏獒。”
袁最喝干了酒,又给自己斟上,再干再斟,然后说:“不是你给了我,是我强迫的。我不仅是杀人犯,还是强奸犯。”
“不,我愿意,谁能管得着我愿意?就在你趴在我身上说你杀人放火抢藏獒的时候我就愿意了,那一刻我的心咚咚咚地跳,已经不是为了你要杀我,而是为了你已经杀过人。爱上了一个杀人犯外加纵火犯,够过瘾的吧?我当时就想,这个人怎么早点不强奸我?他要是杀了我,那就太遗憾了。世界上有无数杀人犯,但这些杀人犯有几个是有红颜知己的?你这个笨蛋太不珍惜自己的福气了。这么说吧袁最,我爱上你是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分不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好人和坏人都在犯罪。或者说好人在犯罪,不犯罪的反而是坏人。颠倒了,颠倒了,不是我颠倒了,是世界把自己颠倒了,因此所有的事情都得颠倒着看了。”
“你怎么了馨子?没发烧吧?”他伸手摸摸她的额头,“用尽就是醉了,没喝多少你就醉了。给你换茶水吧?”
“老实说我从来没醉过,喝多少都不醉。喝醉是装出来的,比如昨天晚上。我的客户喜欢给我送酒,就是因为我能喝。不过我有时真的想醉一次,我最苦恼的事情就是什么时候我比任何人都清醒。”说着,她棋起酒瓶,喝凉水一样往嗓子里灌了几口,放下酒瓶,嘿嘿一笑说,“袁最我告诉你,没有我就没有你。
为了你自己,你也值得了解我。爱不爱是另外一回事,首先是需要,你需要我,我也需要你。现在我要告诉你,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你好好听着,别计较我的语无伦次,我从来就没想过给谁祖露我自己,突然要给你袒露了,就不知道从何说起了。
“你很纳闷是不是,花馨子怎么还是个处女?一个你眼里的裱子居然在你之前没有遭遇过男人,是有点奇怪。你想,李简尘是干什么的?他难道就没有过那方面的意思?是的,有过,常常有。但我从来不会让他得逞。他算什么?你又会想,当初陷害王故时,李简尘状告王故强奸了他的未婚妻花馨子。王故的辩护是:不是强奸是两厢情愿的半夜情。瞧瞧,又是未婚妻,又是强奸,又是半夜情,这真是一个烂透了的女人。我的确是李简尘的未婚妻,但我根本就没打算跟他结婚,所以就永远是未婚的妻,也就是所谓的女朋友吧。作为女朋友我没有满足他性欲的义务。至于跟王故的半夜情嘛,你能想象得出,我勾引他,挑逗他,而且赤裸裸的一丝不挂。王故是个没见过女人的人,都傻了,傻乎乎的就成了强奸犯。老实说,他也是活该,我不同情他,因为他跟李简尘一样,喜欢在背后搞动作,包括对女人。他们都喜欢摸我的屁股,一个女人的屁股有什么好摸的?我都不理解了,臭男人们,明明是人里头的小人,还把自己当藏獒了。可我是一只高贵而尊严的藏獒,我不允许别人动我的后面,全他妈的是脏手,配不配啊?我一直认为,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必须保持身体的贞洁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比如今天上午,我要是没有落红,你一定会一刀要了我的命。我的处女身份让你奇怪也让你怜惜,所以你犹豫了,你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在死前说最后一句话。你想让我说什么我猜不透,但我抓住了这个机会。因为我知道,很多公獒,它再凶悍,交配后都不会马上发狂咬人。
“袁最,我把你当成藏獒了,就在你说你杀人放火的时候,我脑子里出现的是嘎朵觉悟。最好的人都应该有藏獒的性格,好藏獒的性格又都是强盗性格,当然是有情有义的强盗。袁最,喝酒,干了这一盅。有点颠三倒四是不是?我说了你别计较。我喜欢那种敢于担当的人。你不要说你不是担当你是犯罪。在我看来这没什么区别,敢于担当就是敢于犯罪。有个成语叫近什么者什么,说的就是我了。我曾想跟我结婚的应该是一只藏獒,它威武不屈,忠诚勇敢,完全吻合我选择男人的标准。现在有了,你就是我的藏獒,是一只了不起的大公獒。袁最,做一只藏獒多好。你要是人你就会想,花馨子这么年轻漂亮,我哪里配得上?现在就不必了,我想嫁个公美,你想娶个母獒,不是绝配是什么?再说了,你是个罪犯,你用什么拯救你自己?拯救你的办法就是让你变成一只藏獒。藏獒天真无邪,爱憎分明,不受法律约束,杀人放火都不怕,还可以公开宣布:我就是那个人命在身的英雄。
“英雄袁最,干了这盅酒。酒盅太小了是不是?这里有大杯。这个怎么样?拿出你男人的酒量来。我讨厌李简尘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不喝酒。有时候獒场有些应酬,我都喝得脸红脖子粗了,他却滴酒不沾,是男人吗?好,就这么喝,我知道你是男人。你干了,我也干了。
“现在说说我的经历。你知道,一个蓝岛人的经历如果跟海没有关系,那就不是真正的蓝岛人。你跟海的关系是什么,是鱼和水的关系,有着美好的记忆,但给我的记忆却是痛苦。我小时候家里很穷,母亲没工作,就靠父亲在海边给游人照相养活全家。有一年政府说要给城市整容,贴出布告来不让私设摊位照相。不让照我们吃什么?父亲说:“饭要吃,相要照,只是要转人地下了。”他把照相机用衣服遮起来,在海边溜达来溜达去,一边警觉地看着周围,一边不断低声问游客:“照不照相,立等可取,很便宜的。”有一天终于被一个盯了他好几天的城管抓住了,在大码头上抢了照相机就往海里扔。父亲说你们这是断了我的活路啊,跳进海里想把照相机捞上来。那天风大浪急,一下去就撞到了礁石上,再也没有上来。那个歪鼻子城管我记得他,我这辈子非杀了他不可。
“后来母亲改嫁,嫁给了一个流氓,这流氓对我动手动脚的。我知道待在家里迟早要被他糟蹋掉,就跑出来一个人流浪。那时我十二岁,就住在蓝岛北边的海滩上,跟一群流浪狗在一起。开始跟它们在一起时我天天喂它们,毕竟我是人,我找吃的办法比它们多,没想到它们记恩报恩成了我的保护神。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在外面流浪是很危险的,常常会被地痞盯上。有一次一伙地痞来到海滩想侮辱我,我一喊救命,所有的流浪狗都跑过来救我。它们咬伤了好几个地痞,吓得这帮坏蛋再也不敢来海滩了。狗,我第一次认识了狗,觉得它们比人好多了。我依靠不了人,还不能依靠狗啊?它们不仅能保护我,还能在生活上关爱我,我好几次生病都是流浪狗在照顾。它们从退潮后的海呷积水中叼来鱼和螃蟹放在我身边,我用大茶缸煮了吃,又新鲜又有营养。一只我叫它‘老主任'的花狗给我叼来了半瓶别人喝剩下的矿泉水,它居然知道我跟它们一样是喝不了海水的。你知道蓝岛的冬天很冷,我有时冻得受不了,就跟它们挤在一起睡。其中一只叫‘哥哥'的大公狗,总是把我楼在怀里暖热我的身子,像楼小狗一样。还有一只叫‘船老大'的黄狗,每回都是我枕着它睡,它那么心甘情愿,生怕把我搞醒了,一晚上不翻一下身。我要是不枕它还不高兴,一整天都不理我,就是饿肚子也不吃我给它的东西。我知道我不能伤了它的感情,就天天晚上枕着它睡。但我可以把它们当枕头,却不可以当褥子,海滩潮湿冰冷,没有褥子怎么睡?我就趁人家晾晒时偷了一条褥子,结果被人家追到了蓝岛北边的海滩。还是流浪狗们,又是叫又是扑地把人家吓走了。有一次我晾晒在海滩上的唯一的外衣被潮水冲走了,是它们争先恐后扑进海里叼咬回来的。晚上我发现怎么少了一只,看它们不断冲着海面喊叫,才意识到有一只流浪狗,它为了捞回我的衣服,被海浪卷走了。还有一次……不说了,再说下去我就会哭。你信不信,流浪狗对我的好我能说两天两夜不重复?我跟这群流浪狗一起生活了三年。许多小狗都是我看着它们出生,然后一天天长大的。我今天抱抱这个,明天抱抱那个,那是什么感情?是母子感情。
“三年后,我母亲因为无法忍受我继父三天两头的殴打跟他离了婚。她找到了我,带我回到原来的家,让我继续上学。我虽然不跟流浪狗们生活在一起了,但还会经常去看望它们,每次都会从家里带一些吃的。开始是偷,后来母亲知道我是喂狗的,就说你不用背着我,那也是陪伴了你三年的活物,你喂喂它们不算什么。抽屉里有钱,你多买些馒头给它们带去,难得你这样有情有义。我知道这是母亲对我的补偿,她试图用这种办法让我原谅那几年她对我的不管不问。她的钱是临时代替别人打扫马路挣来的,没有多少,但我还是拿了两次,一次十块,一次十五块。
去看望流浪狗大概有七八次吧,对,也只有七八次,就再也见不着它们了。又是给城市整容。这个该死的‘整容'怎么总跟我花馨子过不去呢。报纸上说‘整容'的重点是消灭流浪狗,尤其在美丽的海边,外地游人很多,决不能让流浪狗给我们的城市形象抹黑。
这是谁的决策?他要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