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了,快上车,咱们得赶紧跑。宋相公,赶紧上车。”刘老汉已经坐了上车,急急招呼宋铭承。
那老妇人愣了一下,手哆嗦着捧着那袋子干粮,眼睛直直盯着那露出来的半块馒头,干裂的唇一抖一抖的,“老头子,快来,咱们有吃的了,咱们遇上贵人了,不用挨饿了。”
老妇人的声音不大,可以说得上沙哑难闻,但这声音给安静的雪地里投下了一道雷般。激起那些饿到极点的难民们求生的渴望,原本绝望的眼睛冒出了如狼似虎般的目光,盯着他们那辆马车的眼神让人觉得很可怕。
动了,四周的人动了。
宋铭承此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立即敏捷地往车里钻,中途拉了已经傻了的周墩迟一把,“赶紧上车!”
“啪,驾!”刘老汉用力在马背上抽了几下,车子飞快地跑了起来。
可惜来不及了,马车后面被人拉住了,马儿疯狂地嘶叫着,求生的掠夺的本能让这群饿了许久的难民暴发出难已置信的潜力。
虽然马车在疾行,但车厢后面已经坏了,四五个男人前后挟击,爬上了车厢,宋铭承守着车厢后面的口子,用力将爬上来的人推下去,嘴里喝道,“周墩迟,傻愣着干嘛,赶紧推人呀。”
刘老汉赶着车,时不时地抽旁边抽一鞭子,帮着周墩迟。
可惜双手难敌四拳头,最终还是被三个男人上了马车。
周墩迟被推到一旁,惊恐地看着他们将他们所有的干粮和衣服等都扔了下去。
“啊,我的书,我的盘缠!”周墩迟痛心疾首地呼叫。
那两男人见周墩迟穿的一件棉衣甚是厚实,眼中贪婪毫不掩饰,两人对视了一眼。开始拉扯起来。
“你们想干什么?快放开我!”他的手腿不断地踢打,可惜没用,棉衣最终还是被剥了下来。
这边宋铭承也是自身难顾,他眼睁睁看着一只眼熟的包袱被扫到地上,接着便把追上来的难民捡了起来。宋铭承发了狠,毫不留情地推搡踢打着那其中的一个男人,人的暴发力始终是有时限的,那些难民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加上宋铭承在老家也是经常干农活的,力气不差。没两下那男的就被他推下了马车,还有一个男人见宋铭承身旁放了一个开着口子的木箱子,想伸手。
宋铭承见他竟然向他死命护着的书起意,心里恨极,和他撕打起来,每一拳每一抓都下了狠劲,没一会也被他揣一脚,翻下车。
在马儿的惊叫狂奔中,刘老汉带着两个书生远远地逃去。
待到了安全地带,马车才徐徐停了下来。周墩迟仍在那叨念他的书和他的盘缠,看他的表情像悔得肠子都青了。
可以说,在刚才的搏斗中,除了宋铭承护着的那箱书,几乎全部的家当都被一扫而光。
“别念了!要不是你烂好心我们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这下好了,你满意了?”宋铭承大声吼道,他很生气很心烦!一百多两的盘缠全放在衣服里面,那包衣服是和姓周的放在一块儿的,甫一开始就被难民扫下了地,当时他恨不得跳下车去捡,可惜马车后面还追着七八个汉子。单打独斗,他不怕,但他还没盲目到以为仅凭着自己一人之力便能放倒十个汉子!尽管他们枯瘦如柴!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这样。”周墩厚呆呆地道。若是,若是早知道,他一定不会烂好心地将食物拿出来的,他只是想帮帮那位老妇人而已,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发泄过后,宋铭承一拳狠狠地打在树上。
刘老汉仍旧坐在马车上,叹了口气,“人性啊。”声音里充满了萧索的意味。
良久,刘老汉才开口打破了平静,“走吧,老汉把你们拉到镇上,俺就回老家咯,你们自己找马车上京吧。宋相公,别怪老汉现实,实在是。。。”
宋铭承看了刘老汉一眼,沉默地点了点头。至少人家还肯拉你到镇上,没把你扔在荒郊野外不是吗?
“你们只给了去京城的路费,老汉也不占你们的便宜,剩下的钱就抵了这马车的车厢修理费吧。”
周墩迟呆呆的,显然不能适应这种转变,他口一张,一些圣人云的大道理就要出口。被宋铭承横了一眼,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
“走吧走吧,天色晚了,赶紧到镇上。”
宋铭承坐在前后透风的马车里,闭上眼养神,对对面冷得直打颤的周墩迟视而不见。他捏了捏衣角才觉得略为心安,心里叹了口气,好在还有这个,多亏了二哥二嫂了!书没有丢,恩师写的推荐信也还在。
“宋相公,咱们再会!”刘老汉朝他拱了拱手,便驾着马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周墩厚呆呆傻傻地看着,无措地问,“宋兄,这。。。”
宋铭承见他那个样子,一阵头疼,自己当初怎么头脑发热和他一起结伴而行了呢?一百多两银子,即便是做官,也是一年的奉碌了。说没就没了,若说不恼恨他,那是假话。
宋铭承不理会他,摸了摸口袋里还有十来文钱,那是在上个镇补给干粮时随时塞进口袋里的。背起书箱,慢慢朝一家看着不怎么样的客栈走去。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小二不甚热络地招呼。
“住店。”
“咱们这上房是五十文一间。”
五十文?宋铭承不动声色地问,“通铺呢?”
“通铺便宜,五文钱一人。”
宋铭承掏出铜板,见周墩厚一人打着冷颤可怜兮兮地看着他。他默默地掏出十枚铜板后,又扔给小二四枚,“来四个馒头。”馒头份量足,不容易饿。
作者有话要说:此章特意说明一下宋老三那边的情形,下面主要就写罗云初这边了。
“姐,你家种了多少亩地的棉花呀,咋会那么多?”他进了大厅随便瞧了瞧,少说也有二三十亩地才种得出这么多的棉花吧。但姐夫家的地没那么多的,莫不是租别人的来种了?可是,这样不划算。
罗云初笑笑,也不瞒他,把他们种植棉花的经过简略地说了一下。若说在这里,除了二郎和饭团汤圆等,她最信任的恐怕就是这个弟弟了。
罗德听了,吃惊地看着她,“还有这样的说法?”
“对呀,天工造物那本书说的,当时我也不怎么敢信,还是你姐夫咬咬牙,种了十亩地呢。”
罗德感叹了一声,“还是姐夫够魄力啊,可惜了那本书,里面指不定还有其他的好点子呢。”
罗云初看着他一脸惋惜的样子,暗笑。
80 棉被买卖
“媳妇,家里现在有多少床棉被了?李记绣访说要一百张呢。”二郎甫一到家,洗过手,换了外衣后便抱起汤圆,在他嫩乎乎的脸蛋上吧唧地亲了一下。
汤圆没反抗也反抗不了,睁着黑溜溜的眼睛直直地看着自家老爹。
“真的啊?价钱如何?”罗云初在心里算了算,家里现在有一百零八张棉被了。知道他们赶着出货,莫老汉夫妇干起活来挺卖力的,每天都尽量多弹几张。有时忙得晚了,罗云初索性留他们下来吃过晚饭再回去。对此,夫妇两人是感激在心的,干起活来更精细了。
“价钱每斤四十五文,五斤和十五斤的各要二十张,十斤的要六十张。其实我看呀,还是咱们的棉花好,新棉,又白又暖和。”二郎乐呵呵,今天李记绣访那管事仔细瞧过他们带去的棉被后,一翻讨价还价才确定这个价钱的。二郎也知道若自己开店零卖的话,肯定不止这个价。不过大宗买卖能卖四十五文已经不错了,他知足。
“还差两床十五斤的棉被,你别皱眉,明个一早我就让莫大叔他们先弹出来。”
四十五文一斤?三斤籽棉才出一斤皮棉,他们此次棉花的收成是五千斤,去籽后的皮棉也才是一千七百斤左右。古代的种植技术毕竟比不上现代,现代好些地方籽棉平均亩产三四百公斤,如今他们这地方能有五百斤的亩产量已经算是高产了,亏了上半年老天爷赏脸。
这些天随着天气越冷,棉花价格又涨了,籽棉都卖到十文钱一斤,皮棉则是三十二文钱。现在他们都加工成棉被了,卖四十五文一斤也不算太占便宜,不过还是有赚头的。罗云初暗自乐呵。
“这回多亏了小舅子帮忙了,要不,还真难牵上线呢。”媳妇的娘家能使得上力,二郎很高兴。
阿德的能干,她一向是知道的,不过她嘴上也不好多说,“阿德那店装修得如何了?”
那日他说了要开店后就风风火火地忙开了,昨天又赶来了一趟,把新打的契约拿来给她,照样是四成干股。当时她就推辞了,可人家阿德说了,姐弟俩,有钱一起赚,何必显得如此生分。而且有她小叔在,能免了许多后头的麻烦。她家小叔必然是看在她和姐夫的份上才帮忙的,他不好吃独食,如果她嫌银子烫手,可以把部分给她小叔。
罗云初寻思着他说得也对,老三这份情她领了,待他成亲时,她送上一份厚礼罢。
“今天回来的时候跟去看了下,已经差不多了,明儿一早阿德将之前的炉子啥的搬进去就能开张了。”
“呵呵,手脚挺快的嘛,这才几天啊。”
“唉,炭贱了啊。最初那段时间的价钱还行,能卖五六文一斤,接着便是四文,现在就只有三文钱一斤了。”大郎看着两三千斤的炭,叹道。
“好在你早前听了二弟的话早早便卖了一批,若像赵大哥他们等到现在。。。”许氏摇摇头。上批炭卖了十两银子,听他说比不上去年。去年这时候她还没嫁入宋家,就不说什么了,今年仅是他一人之力能赚这个钱,她已经很高兴了。人嘛,要知足。
“不止赵大哥,黄连生也一样,堆积了上万斤的炭,呵呵。”大郎道,他们比他更急呢。
“哎,算了,一会给老二扛一千斤的炭过去。对了,去屋里拿二两银子给我,我一并给他送去。”先头二郎就交待好了,卖炭的钱他分多少,让他这做大哥的看着给就成,只是今年要给他留一千斤左右的炭。
“老二家今年种棉花,似乎收成很好哇。”两家挨得近,有心的话,什么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对方的。
“能有多好?棉花的产量本就不高,即便二郎伺候得好了,每亩也不过是多个三四成罢了。”大郎不以为然,在他看来,还是卖炭划算,费点力气,又不要啥投入,就是人累了点,收入还是可观的。
许氏欲言又止,终于还是叹了口气,回房拿银子。依她看,老二一家子今年挣的钱不比自家少,保不准是自家的一两倍呢。
“媳妇,我回来了。”声音由远而近。
罗云初一听,忙抱着汤圆出来。才出房门,二郎已到客厅,“怎么样了?”她的口气里难掩焦急。
今天一大早李记绣纺便派了马车来拉这一百张棉被,二郎跟着去结账。从他一出门,罗云初就坐立不安,虽说她知道阿德会帮衬着,但没见人回来她的心就总提着。
二郎见了她,笑而不语,拥着她和儿子进了房,又仔细把房门关好,才从怀里掏出四个十两的银元宝,“全在这了。”
“怎么才四十两?”不是说好了四十五两的么,难道李记绣纺临时变卦了?
二郎不好意思地笑笑,扭捏地从怀里掏出一支别致的金步摇递给她,“媳妇,这给你。”
罗云初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这木头,也懂浪漫了?
或许是她的目光让他觉得不自在,黝黑的脸有点发烫。
罗云初忍住笑,嗔了他一下,“呆子,还不帮我带上?”
二郎迎上她含笑的眼睛,心情顿时飞扬起来,疼媳妇有啥不好意思的?他伸出有力的大手,将那金步摇别进她柔顺浓密的发髻里。
“媳妇,你真好看。”二郎看着十分颜色的媳妇,忍不住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大白天的,你发哪门子的疯?”罗云初害羞了,脸热热的,但嘴角的笑意藏也藏不住,眉眼弯弯的。
“呵呵。”被骂了,二郎还一副乐呵呵的样子。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家媳妇玲珑有致的腰身,低声呢喃。
罗云初这才知道这支别致的金步摇有一两重,是他许久之前便看上的。这大半年来,靠着打零工打猎等攒了一些私房钱,对了,还有昨天他大哥给的二两卖炭的银子,总共五两银子,全用在这上头了。可是还是不够,于是趁着今天卖棉被,垫了五两银子进去才把这支金步摇拿了回来。
原来少的五两银子全用在这了,罗云初暗忖。
其实罗云初也分不清她对二郎这个丈夫的感情,一开始的确有认命的成分。其实她这人,说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难听点,就是懒。甫一穿到这个陌生的年代就得知要嫁人时,她想过要逃,但她这一逃,境遇指不定比呆在原地更惨。士农工商,嫁人后仍然为农,排第二。若逃了,命不好运气不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