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青史尽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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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青史尽成灰-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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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有励志意义的另一个群体是,许多自耕农通过个人的辛勤劳动,逐渐拥有了土地。这一群体主要分布在早期人多地少的秦国、赵国地区。当时的统治者,普遍采取了奖励垦荒的政策,国家给予垦荒者法律上的保护,并提供农具,特别是秦国,只要你敢刨地,要什么支持国家就给你什么支持。商鞅在秦国实施的“废井田,开阡陌”运动,更成为这一过程的催化剂,许多早期的自耕农们通过锐意地耕作,占住了大量土地,摇身一变成为地主阶层。在当时的中国,秦国之所以人口迅速增长,六国人口大量涌入,是因为那里是从自耕农变成地主难度最小的地方。

【二】

有了地主,自然对应着要有农民,作为被地主踩在脚下的群体,战国时期的农民,主要包括自耕农、佃农、雇农三个群体。

其中自耕农的来源,有两类:一是奴隶社会的平民阶层,但更多的却是奴隶社会的逃亡奴隶,那些早期摆脱奴隶主统治的逃亡奴隶们,通过积极的垦荒,流亡到新的地区开辟新土地,逐渐成为了拥有合法财产的自耕农。这一类自耕农,普遍分布在当时的秦国和楚国以及吴国地区,随着中原地区的战乱频繁,大批奴隶逃亡,他们开始往地广人稀的地区迁移,今天的华东、关中、江汉平原,就是最好的目的地。

战国时期不同国家的变法,内容虽然不同,但其中一个目的却是相同的,那就是拼命增加自耕农的数量。因为自耕农数量的增加,意味着国家可以收取税收的税源扩大,保证新兴的封建制国家建立完备的财政收支体系。这一点上,战国变法的宗师李悝曾经有过精辟的概括:农伤则国贫。但是对于各路诸侯国来说,自耕农的增加是最困难的,因为国君下面的地主阶层,都在想方设法地隐瞒人口,把大量的人口变为自己的佃农。所以魏国变法的时候,采取的是国家提供农具和法律保护的方式,来增加自耕农数量,而到了秦国商鞅变法的时候,却采取了更加严苛的措施,严苛到一户农家里,兄弟成人后不分家,都要遭到法律的处罚,且大力推行保甲连坐制度。赵国名将赵奢早年做税官时,之所以开罪了当时权倾朝野的平原君,也是因为平原君故意隐瞒人口,逃避赋税。一个封建制国家勃兴的时期,势必是自耕农数量甚多的时期,而一个封建制国家衰落的主要起点,就是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这个经济规律从战国时期就开始了。

战国时期的自耕农,在富裕程度上,还不能和后来的汉唐宋明相比,那时候生产落后,土地产量低,一家自耕农的土地,大约在30亩左右。他们拥有种子、农具,也要承担繁重的赋税。战国时期各个国家的税率不相同,以魏国强盛时期的魏文侯时代为例,当时的魏国改革家李悝曾经估算过,一家有30亩土地的自耕农,按5口人计算,每亩的粮食产量是3斗,他们需要承担的税赋,大约是十分之一。交完税的粮食除了自己吃外,剩下能拿去卖钱的大约有三分之一。卖到的钱,算上每年的衣服等花销,也就能勉强维持一个温饱。这还是普通的生产年景,如果遭到水旱灾害,自耕农破产就会成为普遍的事情。所以战国时代,各国都非常重视水利的修筑,用以维持生产的稳定。即使如此,战国时代的自耕农,在贫困程度上,要远远大于后来统一封建王朝下的中国农民。

比自耕农更惨的,就是佃农。佃农,基本就是奴隶制社会的奴隶转化而来的,比起奴隶们的悲惨生活,他们的境况显然好得多,他们租种地主的土地,有自己的生产农具。但是每年收成的一半要交给地主,同时还要承担土地的赋税,这样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维持温饱就更加困难了。佃农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破产的自耕农,他们遇到水旱灾害,无力承载国家的赋税,只好扔下土地逃亡,依附于地主家中。《吕氏春秋》里就曾记录过:在秦赵长平之战时,由于秦王朝不断通过增加赋税的办法来保证前方供应,造成大量自耕农逃亡,许多自耕农宁愿依附在地主家里做佃农。

比起雇农来,佃农还算好的,因为雇农不但没有土地,更没有农具。他们有的给地主家做佣工,有的甚至在农忙时节,给富裕的自耕农帮佣。他们的生活水准,已经直追当年的奴隶,韩非子的书中曾说,三个雇农的经济收入,都不足以奉养一个老人,足见经济状况之悲惨。

战国时期同样是有奴隶的,当时大工商业地主家里,依然豢养着大批的奴隶,他们只有食物,没有收入,有的甚至和牛马一起放养。但这样的局面已经不是战国的主流。战国时期,是地主和农民这一对封建社会关系正式确立的时期。中国封建社会的雏形,已经在这一时期奠定。

【三】

战国生产体系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生产水准的提升,确切地说,就是中国工农业生产科技的高速跃进。如果用横向对比来说的话,战国之前的中国,在生产水准上,与同时代的西方奴隶制国家是同步的,而战国之后的中国,却已经把当时的世界远远甩在了身后。

战国首先突飞猛进的生产进步,就是农业的进步。诸侯争霸,表面打的是军事力量,本质打的却是钱粮储备,所以战国时期的诸国,在农业技术改进上都不惜血本。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大量铁制农具的使用,根据建国后的考古发现,北到辽宁,南至广东,都有战国中晚期的铁制农具出土。比如河南辉县的战国魏墓,曾经一次出土铁器160件,其中农具有58件,铁农具和先前的石制,木制农具的最大区别,一是生产效率提升,二是可以完成深耕,原先无法被发展成耕地的荒地,因为铁农具的出现,完全可以被开垦成良田,而且越来越多的个体自耕农,也可以因为铁农具的使用大力垦荒,拥有自己的土地,这不仅仅是一种生产方式的改变,更是一种社会结构的改变。

而另一个推动战国农业发展的技术,就是牛耕。战国时期,牛耕已经作为一种普通耕作方式大力推广,用牛耕作,就好比现代农业的机械化耕作。不但生产效率大大提升,而且还改变了战国时期的农业生产比例。在战国之前,诸国中公认的农业强国,当属中原的晋国和东方的齐国。然而在战国之后,西北的秦国一跃成为头号农业强国,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秦国大力推行牛耕。他们本身就有丰厚的畜牧业储备,耕牛的储量极其丰厚,所以推广牲畜耕作,也就比其他六国得天独厚。当时的秦国不但有牛耕,还有马耕,而且秦国还有“国家福利制度”,只要是开垦荒地的农户,国家给予牛马补贴,即免费提供牛马等牲畜,这就使秦国的农业水准在短短几年内有了飞速发展。秦国之所以能够在数次大战中获胜,特别是打赢诸如长平之战等相持战,其雄厚的国家钱粮储备成为了重要原因。一种耕作方式的改变,使战国时期中国的经济版图出现了颠覆性变化。

战国农业的进步,另一个重要创举,就是在肥料上有了大的改变。战国时期已经有了“粪种”,即运用动物的骨头和麻子煮成汁搅拌,作为肥料来增加土地的产量。荀子在他的《富国篇》里也曾说过:施粪肥田,这是农民该做的事情。当时的农业肥料,除了粪肥外,还有把野草烧成灰做成的绿肥。这两种肥料,之后一直不断发展,沿用到整个中国封建社会,战国时代著名的学派“农家”,对于农业的耕作技术,有非常详尽的总结和阐述,包括深耕技术,粪肥的培育,以及种子的识别和种植,这些在战国时期都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理论。秦始皇时期欲逐六国宾客,李斯就以水稻种植为例,劝谏秦始皇,他说“原本只在南方种植的水稻,都能够在秦国扎根,何况六国的人才呢”。这番话不但使秦始皇改变了“排外”的主意,更足见此时水稻在南方种植之广。

战国时期农业产量的变化,我们从魏国名臣李悝的自述里就可看出一二,李悝认为战国初期的魏国,一亩土地的产量是一石半,而在使用铁器农具以及使用肥料后,产量最高可以提升四倍,最少也可以提升一倍。也就是说,战国时期的一亩土地,产量最高当在三石到六石之间。即使是最普通的一石半,根据英国学者李约瑟的记录,比起同时期的欧洲来,也至少要高一倍左右。

战国农业的发展,不但增强了当时各主要大国的实力,支撑了他们之间的长期战争,在社会生活上,带来的重要影响,就是社会工商业的繁荣。

【四】

战国时期的工商业,无论是交易规模还是发展规模,都远非春秋时期可以同日而语。而其中最重要的改变,就是工商业日益成为一种“全民活动”。

早在郑庄公小霸的时候,就曾经通过发展工商业的方式来提升国家实力。但春秋早期的工商业,包括西周时期的工商业,其实只是“奴隶主的游戏”。奴隶制社会下的商人,本身就是作为奴隶主的衍生品出现的,当时商人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向奴隶主兜售奢侈品。那时候的中国老百姓贫富差距大,社会地位低,奴隶们连饭都吃不饱,平民和自耕农生活穷困,地位低下,能参与商业活动的,只有有钱又有闲的奴隶主们。

但是到了战国时期,这样的局面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春秋到战国的历次变革,带来的收入分配影响,就是社会财富分布方式的变化,大批的社会财富流向了平民、中小地主阶层,甚至自耕农也拥有了一部分财富。农业产量的提高,也让农民们有了更多可以去交换的剩余物资。春秋时代的自耕农,一年的收成也就勉强用于糊口,但战国时代的自耕农,在寻常的年景下,就可以有三分之一的农作物用于商品交换。所以大量农民参与到商业活动中,是这时期中国工商业的一个划时代变革。

战国商业繁荣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华夏族活动区域的扩大。西周时代的中原诸侯国,主要的活动区域集中在黄河流域,而随着春秋战国诸侯争霸的延续,华夏族的活动区域日益扩大,原本属于蛮夷地区的江汉平原、江南地区以及关中地区,和中原传统经济区的往来日多。往来多的,货物的相互输送也就多。在春秋末年的时候,中原地区的商品贸易已经很繁荣了,大量原本只属于贵族专利的奢侈品更充斥市面,许多商人通过买卖的辗转,一跃成为新富阶层,其中的典型人物,比如春秋末年的范蠡,他在逃离越国后转行经商,很快富可敌国,成了后来中国本土商人的始祖——陶朱公。

这时期参与商品买卖的人物也日益增多。从原先的贵族,扩展到普通的农民、手工业者,不仅是大商人们向农民收购农产品,向手工业者收购手工业品,更出现了平民与平民之间的交易,比如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易。中国这时期工商业的商品流通量,比起春秋时代可谓是激增,而这时期最暴利的贸易行业,就是奢侈品的交易买卖。战国时期,旧贵族解体,新地主大量涌现,暴发户日益增多,对奢侈品的需求量也就日增。比如南方的象牙,卖到北方市场上,差价竟然高达200倍。按照荀子的说法,北方的马匹,南方的象牙,西方的珍珠,在中原的市场都应有尽有。这时期中国的工商业活动,不但全民化,全国化,更加国际化。

商品经济的繁荣,也造就了一个新富阶层——工商地主阶层。在春秋战国的风云变化中,他们是游走于各方势力的万金油。工商地主们通过商业贸易,迅速积累起巨额的财富,他们又将财富用来购买土地,成为新富的地主阶层。这些人又做买卖又种地,经济效益利滚利。有些人还实现了跨地域经营,在列国各地设立商号,垄断贸易流通渠道,实现了“跨国经营”。战国的国家没有统一,战国的商业市场,却陆续被他们统一了。

有了钱的工商地主们,自然也开始惦记上了权力,他们本身的发家,就是通过结好官僚地主的方式,有了钱以后,他们也开始把钱用于打通政治关节,不但为商业经营谋取便利,更开始谋求操纵国家政权,其中典型的人物就是吕不韦。他在赵国的时候,把在赵国做人质的秦公子异人当“奇货”,又送老婆又送钱,更帮助他回国谋取了秦王位。他的投资很快收到了回报,当上秦王的公子异人,给予了他梦寐以求的东西——权力,他成了秦国的相国,早期的秦始皇,也尊称他为“仲父”。这些早期权力体系的万金油们,随着经济力量的扩大,也从原先权力体系的寄生地位,逐渐变成了主宰地位。

与工商地主同时游走于战国工商业圈的,还有信贷地主。所谓的信贷地主,按照民间的说法,就是“放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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