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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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脚踏实地-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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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军没有随手可以无限刷的卡,他要准备这些是很费心的,准备的过程也有些麻烦,还亲自跑了一趟老乡的玫瑰园,心情也很激动复杂,这种情绪,若干年后回想起来,却是十分美好的,当付出了努力,看到成果会更加高兴骄傲,也不知不觉的竖立了正确的价值观。
秦心曾经收到过很多礼物,名牌包包,昂贵的首饰,漂亮的衣服,可是没有一件像眼前这样震撼。
站在花海中,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公主,她很高兴自己如今才17岁,还没有经历过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不会觉得自己玷污了这一屋子的鲜花,而且她希望自己能永远做到这一点。
“谢谢你,祝军,很美。”
祝军看到花海中的秦心,也觉得很美,第一眼看到秦心就想这个女孩穿上军装一定会很帅气,今天的秦心打扮的就很帅气,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祝军很是喜欢,他不喜欢太柔弱的女生,当然也不喜欢五大三粗类型的,秦心这样刚刚好。
能在年轻的时候谈一场干净的恋爱,是一辈子都值得回忆的事情。
两人走过花海,在准备好的餐桌面前坐下,看着满桌丰盛的食物,不约而同的感觉饿了。
祝军的运动量很大,很能吃,秦心现在给自己安排的功课也很多,她比以前更注重身体健康,运动量也大了,吃的也不少。
本来觉得会很烂漫的晚餐,几乎是两人都在抢,要是顾明夕看到这场景,估计会不忍直视。
对得起这么多玫瑰花吗?牛肉少吃一块会死啊?
当秦心和祝军的筷子不约而同的夹在了最后一块牛肉上的时候,两人又都松手了,秦心很是尴尬,吃饭的时候不自觉的就加快速度了,监狱风云,吃饭习惯了。祝军更不好意思,部队狼吞虎咽,随时集合,吃的更是速度。
最终祝军拿着餐刀,把那一小块牛肉,切成两半,一人一半,结束了这顿烂漫又有效率的晚餐。
而楼下莫兴婧的生日宴,余露过的实在是水深火热,她给的邀请函,秦心没有来,莫兴婧全部怪她头上去了,此刻她身上那条价值不菲的裙子,被莫兴婧轻易的不小心的泼上番茄汁,她心都在滴血,这条裙子,至少要父亲两三个月的工资,面上却露出温婉的笑容:“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
余露这一点比之前的秦心好,无论何时,她都能露出很优雅的态度,之前秦心被泼了果汁大喊大叫,而余露只是露出一个谅解的笑容,说是她自己的问题,可是大家都是下意识的同情弱者的,还是会觉得是莫兴婧的不对。
莫兴婧看别人的眼神更不爽了,她准备的当然不是这样小儿科的了,她那精致的黄色的手提小箱子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条蛇,暗灰色的蛇鳞片,一片挨着一片,蛇的身体一圈一圈缠绕着,是她精心给秦心准备的,这是一条经过特殊训练的蛇,对一种味道非常渴求,只要那种味道沾上,这条蛇就会疯狂的缠上去,钻进去。她手上戴着黑色小手套,跟她一身黑色的裙子非常搭配,她想到了无数场景,就是万万没有想到秦心居然不出现。
再想到莫兴远那嘲讽的脸,莫兴婧就抓狂,脸上的笑容都绷不住了。
尤其是看到余露还装模作样的在自己生日宴上,她忍了好久才只是把果汁泼上去。
自己的生日宴,老爸莫怀博挽起袖子,露出胳膊上一整条的龙纹身,跟不入流的人聊的开心,莫兴婧很不爽,可是看看自己老妈张素丽女士,居然小家子气的只顾着在角落吃东西,莫兴婧就更不爽了。
那边姑姑,莫怀云,居然打扮的比自己还好看,一条金色的露背鱼尾裙,上面波涛汹涌,下面圆润光滑,一把年纪都离过婚了,还一群男人围着她,有没有搞错,今天是自己生日啊,她身为长辈居然在这里勾引人。活该没有孩子,莫怀云重音不是莫怀孕吗?莫兴婧心中恶毒的想着。
还有老爷子,一堆人上前奉承,也不知道是谁过生日。
莫兴婧忽然觉得没意思,要是兴宁堂哥在就好了,家里唯一关心自己的就是他了。
她有点走神,脸上挂着微笑也落寞起来,这时候却听到大厅有人吵闹,居然是莫兴远那家伙,喝的醉醺醺的,莫兴婧又有点幸灾乐祸起来,一会他肯定会被爷爷骂的。
服务员见没有危险了,自然不好再拽着莫兴远,只是在他背后跟着,见他摇摇摆摆的到了莫兴婧跟前,一张混血妖气的脸笑的跟花痴一样,“你猜我看到了谁?”
莫兴婧本来不想搭理莫兴远的,听他这么一说,会让他感兴趣的,大概就只有那女人了,貌似他很喜欢看热闹。
“她果然出现了,可惜不是来参加你生日宴了,你的面子太小了,哈哈,还好没来,不然你这副打扮在她面前,就只配提鞋了。”莫兴远醉眼朦胧的,喝了一口香槟,打了一个酒嗝,摇摇晃晃的又走了。
一番话说的莫兴婧的脸彻底黑了。
莫兴婧把手中的玻璃杯都要捏碎了,终究力气不够,只是自己新做的指甲捏的生疼,贴的甲片像是要脱落了一般。
她走到余露跟前,一脸真诚的道歉,又说自己准备了换的衣服,可以让她先换一下。
倒是让惺惺作态的余露有些受宠若惊。
总觉得莫兴婧反复无常的有些吓人。
果然到了换衣服的包厢,莫兴婧拿着饮料的杯子就直接朝余露脑袋上砸了过去,余露躲不及,脑门直接被砸出了血,鲜红色的,跟刚刚的番茄汁一个颜色。
“不是让你把邀请函给那女人的,是不是你在背后做了小动作,我不管怎你用什么方法,现在立刻马上把她叫过来。”莫兴婧脸色有些扭曲的开口道。
余露按着自己那还在流血的脑门,不知道莫兴婧怎么可以这么不可理喻,凭什么自己要听她的,她的眼神此刻可以杀人的话,莫兴婧已经死好几次了。
莫兴婧不在乎余露的眼神,淡淡的开口道:“你父亲在新南的小巷口摆了个地摊是吧!”
只是一句话,就让愤怒的余露沉默了下来,她以为只有莫兴宁一个人知道的事情,莫兴婧居然也知道。
“我会让她过来,可是等她过来,宴会也差不多结束了吧。”余露静静的开口道。
“她就在伊皇。”莫兴婧对着镜子,整了整衣服,重洗补了个妆,“让她过来后你就可以消失了。”显然她并没有真给余露准备衣服。
余露这一刻恨死莫兴婧,可是她更恨秦心,觉得都是因为秦心,才害的自己这么狼狈。
余露用手机把自己额头流血的画面拍了下来,直接发给了秦心,她这段时间也摸清了秦心的性格,虽然变化很大,可是终归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秦心就是个很直接的人,自己弯弯绕的没用,直接跟秦心说,莫兴婧在二楼等你,她知道你也在伊皇。
秦心正用餐巾优雅的抹了抹嘴,仿若刚刚和祝军抢吃的不是一个人,手机震动了,秦心打开看到余露的一头血的照片,嚯嚯,真是美丽动人,从来没有觉得余露有这么美过。
“怎么了?”祝军看到秦心抱着手机傻笑,问道。
秦心把手机递给了祝军,“吃饱了,想不想饭后消遣一下?”
饱欲思淫,还是要找点事情做,祝军觉得自己再在这满屋子玫瑰花的地方待下去就要变身禽兽了,很爽快的答应了。
莫兴婧的生日宴上,觥筹交错,展示着莫家人各有特色的风采,秦心过来的时候,莫兴远的妈妈也已经完事,从楼上下来了,并且换了个发型。
莫兴远看到自己老妈那新换的发型,已经没有嘲讽的笑容了,他懒洋洋的靠在角落,天然栗色的头发乱糟糟的堆在额头,眼睛都快挡住了,他手里拿了一瓶新的香槟,不知道为何,看起来居然有点可怜,像是一只没人要的小狗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七月十五烧纸:
草草:麻麻有人给我刷负。
麻麻:我只是个阿飘!告状也没用。
草草:对着一堆灰很伤感啊,只好随便说说,T_T。
麻麻:多烧点钱,想换新手机了,换了新手机,我在冥间给你打正分。摸摸。
(一阵风,吹的草草一脸灰,灰跑眼睛里,眼泪就掉出来了。)
草草:别摸了,谢谢麻麻,这是两百亿,你收好。

☆、第三十八章 :熊孩子

程紫玉回到二楼,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看到老公身边已经换了个女的,也不知道是谁带进来的,看着就妖里妖气,没有格调,只觉得莫怀天品味越来越低俗了,荤素不忌,她举着香槟远远的敬了他一杯,一口气喝掉。
莫怀天却没有喝,而是笑着把那杯酒递给了身边的女人,亲热的喂着她喝下去。
程紫玉很是生气,不过好歹忍住了,两人说好各玩各的,跟他生气简直是找罪受,不值得,让服务员从新拿了一杯香槟,她孤傲的一个人坐着,只等着宴会快点结束,老爷子的全家福快点拍完回去。
莫怀博多喝了两杯酒,胳膊上纹的龙,如同渐渐苏醒一般,随着他脉搏的跳动,一鼓一鼓的,他跟身边的几个人聊的正投机,说到了广华那边的地下黑拳,他很是向往,恨不得能亲自去打一场,身边几个人都是社会地位不那么高,但是很会凑趣,知道莫家老二的脾气,专挑这些事情说。
莫家老二就好这口,脑子不灵光,身手勉强还行,这样的人才送军队里去,或许很不错,可惜老爷子自己打战出生,对军队很没好感,宁愿二儿子在外面胡混,也不想他去军队。
而胖胖的张素丽正认真的吃着海鲜,一副吃自助要吃回本的模样,偶尔抬头看着老公那龙纹身的胳膊,又惊吓的低下头继续吃,原本今天是她女儿的生日,她应该站出来交际的,可是以前还有一个普通人家出生的大嫂顶着,还不觉得她怎么样,可是现在大嫂去了,弟媳妇程紫玉家族显赫,她根本不能比,小姑更是一副名媛范,平日素不爱搭理她,她老公自己都不耐烦交际,更不会带她。
她娘家父母齐全,上有哥哥,下有弟弟,都不成器,全家一大家子经营着一个制衣的小作坊,亏的比赚的多,她只能拼命想着弄钱接济娘家,每天啥事都不爱管,就想弄钱,老爷子不喜欢她,老公脾气不太好,她也不敢招惹,女儿和自己不贴心,只能自己越吃越胖,已经开始中年发福了,虽然比人群中的小姑还小两岁,可是看起来,莫怀云还像个小姑娘,她已经是老妈子了,索性破罐子破摔,坐在角落吃东西,乐的自在。
莫怀云此刻被一个比她小八岁的男人逗的笑起来,花枝乱颤,更显得丰韵美丽,结过婚的女人,如同熟透的水蜜桃,轻轻一碰汁水横流。
莫今通坐在大堂主座,跟几个老朋友聊天说话,他年纪大了,喜欢热闹,年轻时阴狠果决,老了反而想当一个大善人,喜欢看其乐隆隆的场景。
不过到底年纪大了,坐了一会就有些精神不济,尤其是身边老朋友说到他们自家孩子的时候,莫今通看着大厅里自己的几个子女,忽然就有深深的无力感。
按说四个孩子也不少了,孩子再各自成家立业生娃,应该是开花结果一大家子了,可是眼前,老大在庙里没来,不提,他就当没有这个儿子,可是剩下的两男一女也好不到哪里去,孙子辈的总共就才三个孩子,孙女莫兴婧自然是不能指望继承家业的,可是面对孙子莫兴远那一张突出的混血儿的脸,莫今通虽然表面很亲切,实际上心中总有疙瘩,看起来对这个孙子最放纵宠爱,其实也表示了他的态度,不太关心。
看来看去,唯一比较有出息靠得住的居然是自己的大孙子,远在米国的莫兴宁。
想到莫兴宁不免会想到秦心,想到那张酷似秦宇的脸,想到那张脸,他心就有些复杂,忽冷忽热的,所以他爱热闹,喜欢置身于热闹的环境中,可是年纪大的人其实受不住这么热闹,大家觥筹交错,他已经有点恍惚,却忽然看到秦宇从大厅门口走了进来。
秦宇男生女相,五官比大多数女的还漂亮,人也非常有才华,莫今通这辈子没有佩服过别人,唯一佩服的就是秦宇,君子如玉,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他都担得起这四个字。
当年在战场上,炮火飞扬,再次遇到秦宇,他已经不是当初和自己一样被拉壮丁的小孩,穿着一身制服几乎是从炮火中间走来,莫今通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画面,他本来觉得自己要死了,可是秦宇却那样出现了,把他救走。
可惜两人闯过了战火纷飞的年代,却没有闯过和平岁月,莫今通自今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亲手害死秦宇,他如今大富大贵,挥金如土,当初怎么会因为那么一点钱而害死秦宇?
“老莫?”他身边的一个老头觉察到不对劲,轻轻的推了推他。
莫兴婧早就在等着了,秦心一出现,她是第一个注意的,可是她几乎是在那一瞬间,立刻马上就有些后悔了,跟秦心比起来,今天精心打扮的莫兴婧立马觉得自己不好看,她明明才是今天的主角,被姑姑比下去也就算了,姑姑是有名的名媛,可是这随便来了一个阿猫阿狗居然比自己好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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