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我?”
她的云管事……林苓闻言,脸上飞红,但却没扭捏的神态,“姑娘分明是叫超风拜我为师,又怎么是竹青的接班人了?”
“你只需要教超风一些轻功就好了,她也这么大了,即使开始练武,起步也太晚,不会有大成就。”林朝英笑着说道,“再说了,古墓派人很少,可咱们宅子人不少,分工总是要分好了。云管事如今身边也没有合适的人选,不如就让超风跟着他就好。”
林苓忍不住说:“那还不如让超风拜竹青为师。”
“那怎么一样?超风拜你为师,那便生是我古墓派的人,死是我古墓派的鬼!如果她拜了云管事为师,云管事可没入古墓派,他只是卖身了给我,然后跟你成亲了而已。”说到底,还是想跟黄药师抢徒弟的劲儿。
“……有什么不同么?”林苓瞪大了眼睛,还不一样都是古墓派的人。
林朝英秀眉微扬,说道:“当然有不同,你的本事是我教的,云管事的本领是他自个儿学的!”亲疏不同。
林苓闻言,默默无语,然后确认林朝英的湿发已经完全干了,就将桌上的那晚乌漆麻黑的东西端给她,“姑娘,喝药。”她家姑娘自从中了欧阳锋的怪蛇之毒后,虽然解了毒性,但是身体总是时不时地有点小毛病,譬如说她老说胸口闷疼。这是云竹青在外面请来的名医为她调养身体而开的药方。
林朝英皱了皱眉头,有些蔫蔫地说:“先搁在那儿吧,我等下就喝。”王重阳当初就跟她说过,她体内怪蛇之毒虽然解了,但也落下了病根。现在看来,果然是不错,偶尔胸口闷疼得都有些喘不过气来。
“姑娘,苦口良药,竹青说这药方千金难求的。”林苓说。
“我有分寸,你什么时候见过我拿自个儿的身体来开玩笑了?”林朝英没好气地说。也不知道是不是林苓成亲了的原因,林朝英觉得她最近是越来越往老妈子的方向发展了。
林苓见状,只好随她。“那姑娘,我先回自个儿的院子了。”
林朝英有些漫不经心地应道:“嗯,去吧。”
林苓见自家姑娘一副神游太虚的模样,心中有些无奈,但也只得退出去了。
而这厢的林朝英见林苓退了出去,又懒懒地倚在榻上,想事情。只是想着想着,忽然一个人头出现在她的视野了,她吓了一跳,随即声音带着薄怒:“七兄,你做什么无声无息地出现!”
原来是洪七公整个人倒钩在屋檐,脚朝上头朝下的,那头乱糟糟的头发和他的五官倒着出现在林朝英眼前。
原本想逗着林朝英玩的洪七公翻了个筋斗,稳稳地落在窗外的地面上,“嘿嘿,阿英,我来好一会儿了,你的警觉性怎地还是这么差?”
林朝英看着一身乞丐装的洪七公,忽然有种想要拍死他的冲动。就算她的警觉性不差,像他们这种绝顶的高手是那么容易察觉的吗?
“阿英?”洪七公整个人凑近,头搁在窗户上。忽然,他闻到一股药香味儿,眉头皱了起来,“药味?是你要喝药吗?”
洪七公这么一说,林朝英才想起刚才林苓放下的药,她探身过去,将那碗温热的药汁拿起,十分嫌弃的表情,但又不得不喝。这古代医学没现代先进,但是这儿的中医比现代的中医靠谱太多,她还不想英年早逝,所以乖乖地将那碗苦得吓人的药汁喝了下去,末了还灌了一杯水。
洪七公一脸同情地看着她,但眉目间又显而易见地带着几分忧心,问道:“阿英,你可是身体不适?要不这云南之行……”
林朝英回头,“我没事,这是云管事认识的名医开的方子,说是喝了能让人壮得跟头牛一样,百病不侵,就让我试试看是不是真有这种效果。”
洪七公瞥了她一眼,没有说话。他总觉得林朝英说话,虽然不至于骗他,但总是说一半不说一半的。如今这么说,大概也是随口胡诌,他与她相交甚久,以前从未见过她身体有何不适需要喝药的。
他的墨眉略挑,目光落在她身上,这才发现她身上仅穿着白色的单衣,披在山上的薄毯子欲掉不掉,一头黑色的秀发蜿蜒在榻上。这么看着,她身上全然没有半分平日的张牙舞爪,反倒是带着几分柔弱之意。正想说些什么,他又忽然意识到这个姑娘此时衣衫不整的,而他也毫不避嫌地与她面对面……
脑袋“轰”的一下,他赶紧背过身子去。
林朝英被他的举动弄得一头雾水,“七兄?”
“嗯……啊?什么事儿?”他的声音忽然又变得有些硬邦邦的。
林朝英无语,“该是我问你深夜到访,到底是什么事儿才对吧?”
洪七公想要回头,但是又不敢回头,“这、这、这个……对了,我是来跟你说两天之后去大理,你可收拾好了?”
林朝英总觉得洪七公怪怪的,他平时虽然偶尔脑袋抽风,貌似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抽法的……她眨了眨眼,说:“我随时都可以出发。”
“哦,那就好。”洪七公胡乱地点着头,有种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的感觉。似乎每次,当他意识到眼前的这个人,是个彻彻底底的姑娘家时,就会有这种感觉,似乎什么都不对劲儿,浑身不自在。但是今天似乎还严重些,脸上都忍不住发烫。
林朝英看着他的背影,又笑吟吟地说:“七兄你放心,难得你有事要我帮忙,不管怎样,我都会尽力的。”
洪七公现在满脑子都是刚才看到她的那副模样,长发披着,白色单衣的襟口好像有点松松的,他刚刚好像还看到那晶莹如玉的肌肤……而且,谁能告诉他,为什么现在他的小心肝现在砰砰乱跳,很有要从他嘴里蹦出来的感觉?
这么想着,忽然鼻子从一热,有股热流从鼻腔流出来。他抬手一抹,愣住了。
红色的……血?
流血了?
流鼻血了?!他?!
陡然会意过来的洪七公赶紧抬手,用袖子捂住鼻子,“那个……阿英,我还有事儿,先行一步啊!”说着,赶紧往前面走。
“喂!七兄!小心……”林朝英伸手,做出挽留的姿势,但是来不及了。
“咚”的一声,捂着鼻子埋头往前走的洪七公撞上了前面关着的门。
林朝英将手放下,一脸忍俊不禁的神色,将刚才没说出来的那个字补全:“门。”唉,说晚了。
正在流着鼻血,额头还被撞了一记的洪七公,脑袋里还是乱轰轰的,他捂着鼻子转头看向林朝英,见她一脸带笑的神情,怔愣了下,这回好了,他原本就很烫的脸现在简直快要烧起来了!
洪七公觉得自己今天实在太过反常,赶紧跟林朝英再次告辞,为了避免再次出糗,他不走大门了,他改施展轻功直接翻墙走。幸好,他的轻功还是很稳妥,他没有从墙头上掉下去。
林朝英看着空无一人的院子,愣了半天,想着洪七公怎么会那么反常。忽然,她低头,发现自己只穿着单衣,襟口有些松,露出了锁骨,身上的薄毯也没盖好……洪七公那样,是因为看到了她衣衫不整的模样?
林朝英想了半天,忍不住笑起来,笑得浑身发软几乎要喘不过气,也停不下来。虽然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她也知道自己的装束是清凉了些,不过也不能怪她啊,大晚上的都快要睡觉了,她又不知道洪七公会忽然出现!说起来,还是她亏了点,怎么洪七公像是被鬼追一样跑了?
林朝英整个人趴在榻上,每次想到洪七公撞门的那一幕,稍停了的笑声又忍不住响起。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遇事正经、平时偶尔疯癫的洪七公也有这么纯情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明天入V,作为作者,希望大家能尽量支持正版,入V后更新时间不变,我会尽量日更,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27026章:丐帮事
蒙蒙细雨;带来几分凉意,庄子里的花开得极好,沁凉的雨意中带着淡淡的香。
一个身穿玄色锦袍的男人揉了揉有些发痒的鼻头;另一只手撑着油伞;帮那个身穿着深紫色秋衫的男子挡着细雨。
“阿英;你确定要在这儿落脚吗?”
这两人不是旁人,正是结伴一起前去大理的洪七公和林朝英。林朝英为了方便起见,也换上了男装。
林朝英沿着青石板路一直往前走,然后拾阶而上,走到了木地板上,说道:“我适才银两都给了人家;你当我是开玩笑吗?”她什么都不多,就银票带得多;出门在外一路奔波已经挺累的了,如今好不容易到了大理,当然不要委屈自己。而且这里气候真的很不错,风土人情别有一番韵味。
洪七公收了油伞,微皱着眉头说:“我恐怕是得在丐帮分舵落脚,你还是与我一道去丐帮分舵吧。”
上回和林朝英一起去终南山,大概是因为事关云竹青和林苓的安危,所以林朝英一路上对吃住几乎没要求。但这次不一样,他们虽然在赶路,但是每次到落脚的地方,林朝英都会住最好的客栈,然后点上一桌当地的美食。如果条件不允许,她也不会在外面露宿,她会找住在那些山野的人家,给人家一点钱,在那里寄宿一夜。由此可见,这姑娘在平常真的挑剔又太多要求。洪七公觉得林朝英在某些时候很能吃苦,但始终是姑娘家嘛,是会娇气了些,而且林朝英又是有钱人。
林朝英见洪七公身上的玄衣锦袍湿了大半,忍不住说他:“你身上衣衫都湿了,进去换下再说吧。”
洪七公摆手:“这点小雨有淋不毛病来的,阿英,我说你还是跟我一起到丐帮的分舵去吧。”他还不死心。
林朝英说:“我才不像你那样对住的地方一点要求都没有,你们丐帮分舵肯定都是乞丐,我不去。”
洪七公瞪眼:“他们虽然是乞丐,在外面的时候可能脏了些,但是在分舵的人不脏啊!你看鲁长老,你看我,我们只是穿着乞丐装,是破烂了些,但我们又不脏!”他身上很干净的,每天都有换洗衣服。而且丐帮分舵也有专门为贵客准备的院子厢房。
林朝英反瞪他一眼,然后走至木地板走廊的尽头,走廊的尽头是窗户,临窗而立,可以看到外面的湖。细雨在湖面上斜飞,有粉色的花瓣在细雨轻风中转着圈儿落在湖面上,泛出淡淡的涟漪。林朝英被眼前的美景所吸引,有些漫不经心地说:“我没说你们脏。但是你们一群乞丐聚在一起,平日都是喝酒划拳,吵都吵死了。”
这倒是……洪七公气弱了几分,但是仍旧不死心,想力挽狂澜。他跟了过去,立在林朝英身侧,说道:“但若是我在丐帮分舵,这儿就只有你一个人,不安全。”
林朝英回头,那双星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安全?你们丐帮分舵说不定还有内奸,那更加不安全。”停了停,她又说:“你昨个儿还说,你来大理的事儿这边分舵虽然已经晓得,但并不知你何时到达。你还说你到了这儿之后,先不去分舵,暗中观望几日,看分舵中的人是否有异常再去分舵。既然是这般,你不去分舵的这几日,我们在哪儿住?”
得益于洪七公换下了乞丐装,忽然就变身成为一个有着昂藏七尺的伟岸男子,剑眉星目,一身黑色锦袍衬得他甚有气场。谁看到了这个人,都不会将他和丐帮帮主联想起来,所以就算他们这么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大理,即便是耳目遍及天下的丐帮,也不晓得他们的帮主已经到了大理。
林朝英觉得这个洪七公这么一看,在别人面前真的很有气势。不过,她知道那是表象。装出来的表象。
洪七公登时语塞。他打探消息什么的,有时候晚上更方便他行事,倒是可以随便哪儿落脚都行。但是眼前这个姑娘……大概不会愿意。
林朝英说:“你该不会是要我跟你一起住破庙吧?”
洪七公又瞪眼:“……当然不会!”他至于要让她住破庙吗?!虽然说丐帮都是乞丐,乞丐看着很穷,但实际上也并非如同外人所想的那么穷?要是穷能发展成天下第一帮派吗?他有的是银票,只是没有她这么招摇而已。
林朝英点了点头,状似无意地说:“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让我付账,你可以将你的那一半银两给我。这样,就是你付你的那一份,我付我的这一份。”江湖中人嘛,大侠嘛,都很在意自己有没有大侠气概的。她不知道洪七公有没有这个毛病,但是说不定也有一点,毕竟一路上的食宿花的钱,都是他抢着付。
洪七公闻言,下颚的线条绷了绷,然后很财大气粗地从怀里摸出几张银票,塞到林朝英手里,“什么你付你的那一份,全部都我付了!”
林朝英看着塞到她手里的银票,然后一看上面的数目,挑了挑秀眉。她果然没猜错,丐帮真的很有钱。乞丐就是富翁,原来不止适用于现代的职业乞丐,搁在这儿武侠世界里的乞丐,也很适用!
洪七公与林朝英在选好的庄子住下。洪七公与林朝英几日来在大理的大街小巷行走,见原住民都安居乐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