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有涯愿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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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有涯愿无尽-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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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第55节 创办《光明报》前后(3)
八、青帮头子杜月笙奉命出马
《光明报》发表了民盟成立宣言和政治纲领,公开宣告民盟的成立,当然为蒋介石所不容。首先是旅港的参政员王云五、成舍我两人秉承国民党的意旨,以邀我同去重庆参加参政会为名,要我离开香港,重新回到受蒋介石严密控制和监视的重庆,为我所拒绝。后来国民党元老李石曾(李与吴稚辉、蔡元培、张静江,人称国民党四大元老,他们都是中山先生的朋友),当时正住九龙半岛酒店,也写信劝我回重庆,信中说:“介公之于先生,一如先生之于介公,并无恶意。”并通知我机票已由吴铁城的弟弟代为准备好了。对此我再次“辞谢”。最后国民党搬出了青帮头子杜月笙,让他来出马,“动员”我离开香港。有一天,由杜月笙出面,请我一个人去“吃茶”,地点是“告罗士打酒店”的雅座。杜一见面,首先讲了许多恭维的话,说什么我在《光明报》上发表的文章如何好,大家如何注意,许多人都表示赞同等等。然后话题一转,说:“重庆方面很希望梁先生回去,有什么主张,尽可以与蒋先生面谈。当面交换意见不是更好吗?”他还说:“我们这些人素以信义著于天下,说话从来是算数的。我愿陪梁先生同去同回。”我回答说:“不必了,因为除了报上已发表的,我没有什么另外的主张。更何况民盟总部在重庆,有张君劢、左舜生等人在,如果需要当面谈,他们可以代表民盟。”杜遭拒绝后不死心,后来又请我吃过一次茶,当然还是让他碰了钉子。
九、来自内部的分歧与干扰
国民党的干涉和破坏活动当然为我们制造了许多困难,但更令人心痛的还是来自内部的分歧与干扰。这是我此生中最感苦恼的经历之一,至今难忘。民盟的政治纲领早在重庆时即由我执笔写好,并经大家修改同意。但在距报纸创刊前一个多月,黄炎培即托人自重庆带来密函并抄件,其中意见是为避免使国民党感到刺激,拟就的十二条纲领中有四条暂不发表。这四条内容包括反对由国库负担国民党费用,反对设立特务机关等。其实这种将纲领分成两部分先后发表的意见,早在我尚在重庆时黄就提出过,后来大家取得非到适当时机不发表的谅解,这个分歧遂被暂时搁置起来,现在不过是旧事重提罢了。为了消除分歧,能按原定日期(1941年10月10日)发表民盟政治纲领,经过在港民盟成员多次讨论和与在重庆的民盟成员多次信函往返,终于决定由我根据原来的十二条另起草一个十条纲领。这个改写后的纲领后经重庆方面民盟成员同意,一字不改;而在港的徐梦岩、周鲸文等坚持删去第四条中“拥护国民党执政,为抗战建国纲领之执行”,而在第二条“结束党治”后面,增加“仍委托国民党执政”等字样。结果大家议论纷纭,久久定不下来,最后终于修改为“督促并协助国民党切实执行建国纲领”。后来在报上发表的那个政治纲领,就是经过这许多曲折产生的。
至于民盟成立宣言的发表方式的分歧,早在宣言起草之前就出现了。青年党曾慕韩首先提出发表时不具名的主张,而后被推为民盟主席的黄炎培又提出要为他个人参加民盟保守秘密;而姓名保密也只能是不具名。我则以为民盟这两个重要文件的发表,都应由民盟的负责人共同具名,毫不隐瞒这些政治主张是我们的;只有如此,才足以表明我们郑重负责的态度,并取信于国内外。有人又提议改由参加民盟的各党派具名,而职教社又反对,其理由是不言自明的:因为黄炎培是该社负责人,有了职教社的名字,也就等于有了他的名字。于是我又建议以“民盟驻港代表梁漱溟”名义,或解除我的报社社长职务再发表,均不得同意。而青年党曾慕韩以不具名发表的意见未谈妥为借口,拒不起草原应由其执笔的宣言。为了宣言与政治纲领同时按原定日期发表,我又不得不连夜赶写宣言,经大家讨论通过。最后在万般无奈中,只得服从不具名发表的意见,在《光明报》上刊登了这两个民盟的重要文件。
由于发表时不具名,孙科抓住这一点大做文章,在香港发表公开谈话,攻击民盟,说民盟是暗藏的“第五纵队”,破坏抗日等等。而不具名发表的最大不利是不能取信于国外,以获得国际上的同情和支持。为补救计,后由陈友仁(曾任中山先生秘书、国民政府外长)和陈翰笙二位向外国记者说明和保证,并由他们代为将这两文件译为英文,宣言与政治纲领才得通过这些记者转发国外。
十、被迫停刊
1941年底日本发动了太平洋战争。12月8日日军由九龙方面进攻香港,同时对香港炮击和轰炸。《光明报》自同年9月18日创刊后,至12月13日被迫停刊,前后不过三个月。报纸无法办下去,工作人员只得遣散。为免生意外,我也在同人的帮助下多次迁移住处。12月25日日军终于全部占领了香港,香港当局投降。在香港沦入敌人之手的初期,盗匪蜂起,日军也乘机作恶,社会秩序无法维持。此时为了安全,我又与萨空了、张云川、黄瓒三人躲入西环一所小学校,住在三楼的一间空房里,住入此处以后,我们尽力深居简出。白天各自读书,夜间无电无法看书,几个人就在一起闲谈,各自介绍个人经历的种种往事。
有一天我有事外出,走在中环路距香港大学不远的地方,遇见陆光荣,两人正边走边谈时,由两楼之间忽然冲出一人,双眼以下蒙着白布,手持尖刀,以刀对我,要我交出身上财物来。当我从衣袋里取钱包时,陆趁机逃离,向上坡方向飞跑,而此时正巧有一辆警车自上往下驶来。陆于是边跑边大声喊叫:“robber!robber!”(强盗!)匪徒眼见警车向我们方向开来,急忙逃走,竟不及接我手中递给他的钱包。
十一、离港出走返回祖国大陆
此后不久,范长江、萨空了问我是否打算在此时离开香港,我说当然想走,便约定与陈此生、范长江夫妇等同行。1942年1月10日,在日军完全占领香港两周后,我换装着中式夹裤夹袄,于黎明前离开所住的小学,由黄瓒送我到香港仔约定的一个僻静处,登上预先租定的一条小渔船,趁着破晓前的昏暗,躲过日军的检查和封锁,悄悄地离开了香港,踏上了返回祖国大陆的途程。由香港回到大陆内地所经历的种种艰险和一些感受,在回到桂林以后曾写过题为《香港脱险寄宽恕两儿》一长文,有较详细的记述,这里就不再说了。

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第56节 香港脱险寄宽恕两儿(1)
一、离港
我已于1月26日到达梧州,现在可以将从香港脱险的经过告诉你们。
香港战事于12月25日结束,我同几个朋友隐蔽在西环一间小学的教室里,且觇日军动静如何,准备走出香港。但急切间得不到什么好办法,直至1月10日始得离港北来。
这是起身头一天方决定的。承一位朋友的好意通知我们,说是有一只小帆船明天开往澳门,船主曾向日军行过贿,或可避免查问。船费每人港币六十元,此友已预定五个人的位子。我们当下付过钱,约定次日天明于某处见面,有人领我们下船,并嘱咐我们改换装束,少带行李。
我们同行朋友计五人:陈君、陆君、范君夫妇和我。五人皆改成工人或小商贩的装束,自携行李(都是小件的),随着引路人,自中环急步,向香港仔下船。这是一段约二十华里的路程,在久不走路的我,竟感到异常吃力,周身是汗,两脚生痛,走到末了,一跛一拐,几乎不能再走。路上还承友人相助,代携行李,方勉强到达。不过还好的是我气不喘,心不慌。
船甚小,宽约一丈,长约三丈二尺,却有三挂帆。我真没想到这样小船可以航海。由香港仔驶出时,从海面看见有被凿沉的轮舰十数艘堵塞海口,如其不是这小船怕亦驶出不得呢!
二、到澳门
船行全赖风帆之力。风若不顺,或无风,那便走不动。所以一时风力好,则船上人都色然而喜;一时无风,便人心沉闷,都说今天到不了澳门。大体上那一天早晚都有风的,但不十分顺风,所以晕船的人颇多。而中间亦有一段没风的沉闷期。同行友人或则呕吐,或则眩晕难支,频频服止呕药。只有我一个人不感觉什么,一切如常。范君等皆以为讶。
在途中曾遇有敌机盘旋而过,又有敌艇自远驶来,好似追我们的。船上水手和客人均慌起来,各自将珍贵财物掩藏。实则始终没有碰到敌人,或伪军土匪。我们一路无事,于夜晚十时,便在澳门登陆。
澳门政权属于葡萄牙,而此时则全在敌军控制之下。我们登岸入旅馆,便见很多说日本话的朝鲜人,且传说敌军将接收澳门的警察权。我们到澳门还希望有轮船去广州湾,但轮船皆被敌人扣住不许开。有一次日本领事签字许开了,而他们海军方面又不许,到底不得开。我们因旅馆耳目太多,且不好久居,承澳门朋友冯、柯两先生帮忙,移居到一间空房内,慢慢设法离澳。
此时澳门已甚恐慌。粮食来源不足。米、盐、油、糖,四项皆政府公卖,非有居民证不能买。(所以我们皆靠冯祝万先生送来米吃。)各商家皆预备结束,市民多半要走。而香港跑来澳门的人亦一天比一天多,都是要再走的。这样多的人要走,而可走的路却不多。第一是没有轮船,只有渔船或使帆的小货船;而海上多盗,谁亦不敢走。只有循石岐向内地走的一法。那却要经过敌人几道检查,才得通过。首先要在澳门的敌人机关缴相片,领取通行证、良民证,手续甚繁。澳门市民多走此路。香港来的人走此路者亦不少。我们几个朋友则不愿办这些手续,亦不愿经过沿路检查,只得另想办法。
最后想的办法,还是小船飘海,直奔自由中国的都斛(属台山县)。此路因海上多盗,无人敢走。但我们则因有友人介绍得识海上豪杰吴发君。他逞豪海上多年,人称“吴发仔”的便是。他的势力范围在三灶岛、横琴岛、大小榄一带等处。抗战以来,敌人要夺取三灶岛为空军根据地,他便与敌人抗拒,苦战多次,曾受政府收编,担任游击工作。因他本人即是三灶岛上的人,家族亲故皆在岛上。岛上居民共一万二三千人,全被敌人屠杀赶走,失去生活依据。所以他与敌人是永不妥协的。直到现在,还有几千义民跟随他在澳门附近荒岛野山上砍柴为生,我们皆曾眼见。至于他们的抗日战绩,前一二年的香港澳门报纸亦不少揭载的。此番他知道我们是文化界的人要返国,他愿护送我们到都斛。同时托我们将他抗日的赤诚,部队的苦况,义民的流离,向政府代为申诉,请求设法接济和救济。
三、再度飘海
在17日的下午,吴发仔派人引我们乘渡船先到路环。——这是距澳门不远的一个地方。三灶岛的义民逃难在此的便不少。而吴的部下实际亦都是他们的族中子弟,他们都称呼他“发叔”。部队并没省政府发的饷项,要靠护航为生。就是将内地所需货物如汽油棉纱等包运到都斛,收些护运之费。这种生意每个月亦只有阴历二十五至初五的十天内能做。因为这十天没有月亮,在漆黑的夜间才得避免被敌人发现。白天和月光下都是不方便的。1月17日这天正好是阴历十二月初一,就乘他们运棉纱的便船送我们走。
黄昏时候,吃完晚饭,大家下船,船共五只,虽有大有小,亦差不甚多。记得我乘的一只,约六尺宽,三丈长,无篷,一挂帆而已。原说我们五人分乘五船。因为船太窄小,而驶船的人一船却有八九个,还不时往来行动。所以只能在满载的棉纱包上面近舵之一端,侧身卧一客人,再多,便不免妨碍驶船。后来因为范太太觉得黑夜孤身一个害怕,许他们夫妇同船。我及陈、陆二君则各人一船。已经分别开行了,忽然陆君一船向我船赶来,说是他们发觉我不能粤语,怕途中万一有事不好应付,特地要我与善粤语的陈君同一船。迁换既定,扬帆各去,昏暗中彼此皆看不见了。
此夜风向甚顺,我们仰卧着看天上星斗,船在静静中如箭一般的驶去。不意后半夜风向忽变,风浪甚大,小船颠荡欲覆,浪水直泼向船内,溅入鼻口;衣服尽湿更不待说了。好在船行多在群岛之间,所以不久便依泊于一小荒岛上。候至天明日出,将衣服曝在太阳下,人亦烧柴取暖。船上带有米粮菜蔬,但遍觅岛上无淡水可得,只好用海水煮饭。我素有耐饥本领,啜一小碗而已。饭罢,就仰卧沙滩之上,阳光之下。除海潮声外,寂无所闻。直待到天色昏暗,方又扬帆而去。——此为18日事。
船行顺利,是夜便到都斛。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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