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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继续埋脸。
黎韶坐在床沿挠了挠头发,第一次露出不知道该怎么办的尴尬,半天才摸了摸花雁随湿湿的卷发,指尖绕了一绕卷卷的发梢:“我不知道,我以为你……跟小孩一样,别生气了。”
尾音轻挑,还满不在乎一样。
花雁随愤怒扭头:“王八蛋,这辈子你别落到本君手里!”
黎韶一愣,忍俊不禁,忽而爆笑:“花雁随,你怎么一点儿都没有变!”
、好歹是个伴
【第五章】
什么?
花雁随蓦然翻过来,起身瞪他。
黎韶双手撑床,倾身向前,几乎凑到他的脸上,吹着他的额头发丝暧昧地说:“小随随,你竟然把我忘了,真是太伤心了。”
小随随?
回忆如风驰电掣。
灵光一闪,伤心你还要笑不笑的死样子?花雁随蓦然指着黎韶:“是你!”
“想起来啦?”
何止!何止是想起来了!
那种见一次就想要揍一次的冲动也起来了,花雁随二话没说一拳头挥过去,擦过黎韶的脸,黎韶轻轻松松地接住他的拳头,顺势搂住他的肩膀一起倒在床上:“你可说过,一辈子都不忘了我!”
花雁随恨得咬牙切齿:“还敢说!”
“谁混蛋,找你来了你却‘对面不相识’,该愤怒的应该是我啊!”黎韶嬉闹似的将他的手脚压得死死的。
往事不堪回首。
花雁随一边挣扎一边狼狈回首:原来是这个王八蛋小子。那年花雁随还不到九岁,中元节,他和父母去扫墓。先祖的墓地离得极远,在一座高高的山上。花家做什么都要讲排场,只扫墓及修葺一番都足足花了七天时间。在这无聊的七天里,他遇见了黎韶——那时,他是一个叫黎黎的混蛋小孩,满脸的泥巴,拿一把破剑就爱划他的新衣裳,每每把花雁随追得无处可逃。
气不打一处来。
是可忍孰不可忍,怒着说着,说着怒着,花雁随拼了全身力气掐上去,把黎韶浑身挠了个遍。偷个空,花雁随狠狠捏住了黎韶的脸:“你个小王八蛋,还敢来欺负我!”
黎韶乐不可支,就势在床上打起了滚。头发都纠缠在了一起,越闹还越亲切,花雁随挠够了,也玩得浑身没有力气,倒在床上,呼呼喘气,胸膛起起伏伏:“哼!累了!改天和你算账,本君还没掐够本!”
明明还有十分力气的黎韶笑了:“我也累了。”
花雁随质疑看他。
刚说完累,黎韶就真的闭上了眼睛,头一歪,鼾声就起了——真是神一样的男人。
明明手还压着自己的腰呢。
花雁随趁机把他的脸往两边拉了一拉,黎韶惊醒,只笑了一笑又睡死过去了。报复完毕,花雁随心情大爽,被子一拽,两条腿大大方方地揣在黎韶的肚子上:“睡吧!小兔崽子!”
高楼画角,秋光清凝。
今天格外热闹,正值八月十五,六个总管都从各地回来了,花雁随自然是好好奖赏一番,吩咐要事之后,安排一起吃了个极尽奢侈的百蟹宴。秋日里蟹个大味美更兼百种滋味:清甜、油润、香辣,总之味道绝佳。吮|吸之后花雁随意犹未尽,吩咐厨子再做几份。
总管们少不了纷纷敬上好酒,觥筹交错下来,花雁随两颊生红。
待筵席完了,已近子夜。
花雁随敞开衣裳,半躺床上,不多时听见悉悉索索的声音,他抬了抬眼皮,酒气氤氲地说:“黎大少侠,怎么一天都不见你?”
“你们吃得好玩得好,我跑出来吓人啊?”
花雁随从床边拿出一个雕花食盒:“给你的。”
黎韶打开,第一层是醉蟹、第二层是膏蟹、第三层是汤蟹,说不出什么做法,总之色香俱全,极为精致。食盒上搁了两双筷子,食盒旁还有一壶酒。
谁知黎韶原封不动盖上了,懒懒地说:“吃饱了。”
稀奇了。
花雁随纳闷:“当真不吃?”
黎韶双手抱心前,面带不屑:“自从尝过七十八湖的湖蟹,再吃任何蟹都味同嚼蜡。”七十八湖,在国之最西南,距百司几万里了。
矫情!好心全当驴肝肺!
花雁随带着七分酒气三分生气,顺手把食盒一推,和衣闭目。
黎韶没趣,转身要走。
“本君特地叫厨子给你做的。”花雁随在背后幽幽地说。
黎韶脚步一停。
“要觉得比不上七十八湖的,就直接扔了。”三分生气,七分赌气。
黎韶笑了一笑,如花雁随所愿,把食盒又打开了,用筷子戳了戳蟹丝,叹道:“这么精细的做法,果然绝了,我拿出去吃。”
不等花雁随开口,他已经消失了踪影。
清风徐徐,花雁随的手臂凉凉的。
黎韶很快吃完又回来了。
花雁随指着花雕酒道:“这酒配蟹,最是美味,你们游侠不是最喜欢一边喝酒一边大快朵颐么?”
黎韶却不喝。
只站着。
不喝就不勉强,至少螃蟹的情领了。花雁随抬起软软的手拍拍竹床边沿:“睡吧,这个凉快。”虽说八月天气已是够凉了。
黎韶终于没客气,鞋子一脱外衣一解,纳头就睡。
望着天上圆月一轮,花雁随感慨:“黎韶,以往的逢年过节,都是别人团圆本君孤单的时候。你虽然挺让人烦的,好歹是个伴。”
黎韶没吭声。
花雁随支起手,发现黎韶又睡过去了。花雁随饶有兴致地拨拨他的眉毛,捏捏他的鼻子。
黎韶只是勉强睁眼,把他的手捉住放在心口前,嘟囔一声:“睡吧,别动,我困得一点儿力气都没了。”
次日,花雁随竟然没见到黎韶,尝试着高声喊:“黎韶?黎韶?”
没人应答,他生气地一跺脚,随便指着一棵树说:“不是说随身保护嘛,喊破喉咙都没人答应,要你有什么用!”
“现在又没危险。”
花雁随看着身后的黎韶,眼圈好似有一圈发黑:“你不舒服?”
“一天到晚憋在府里,能舒服得了?”黎韶没好气,懒懒地打了一个哈欠,“怎么,珠宝又换了,累不累。”
不止是珠宝换了,还在鬓间插了一朵硕大的红色山茶花。
花雁随兴致勃勃解释:“马上就转冬了,阴盛阳衰,需换些暖心益气的玉石。你是觉得以前的好看呢,还是现在的好看?这朵山茶怎么样,有没有倍加增色呢?”
黎韶喃喃:“老鸨才带这么大的。”
哼!你是嫉妒!
就算是老鸨,也绝寻不着本君这么势大的!本君要是当老鸨,准保也是天下第一兴盛的青楼老鸨!
“黎韶,本君想出去!”
黎韶眼睛一亮又质疑:“真的?”
“本君想看看老鸨有没有本君戴得好看。”花雁随十分倨傲。
黎韶当即笑喷!
、出了花府,本君就掉价了
【第六章】
一提出府,黎韶立刻神采奕奕。
花雁随腹诽:就跟猫到了春天一样,恨不能立刻跳出花府的高墙,不让出就挠墙,挠得大家都心慌慌。
慢吞吞地整理着身上的华饰:“你是跟本君一起坐花车呢,还是本君坐,你走?”
黎韶皱眉:“花车花车又是花车,坐花车怎么玩?”
花雁随为难。
“难道还不信我么?”黎韶薄怒,将手横在花雁随跟前不让他上,“我走遍元奚国大江南北,都没丢了,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百司镇,能丢?大不了我拉着你寸步不离,行了吧?”
花雁随还在扭捏,黎韶二话没说拉起他的手,就直往府外走去。
十分霸道。
花雁随差点跌倒了,身上的稀世宝石绊在了黎韶身上,叮当作响,不情不愿,一边走一边忙不迭整理身上串串珠宝。
黎韶忍了又忍:“花府的侍女好本事!我打出生,就没见过谁能往身上挂这多东西!”
那是,天底下有几家能富如花家!
出了花府,是整洁无比的石板路,秋色银杏树飘落一地。
花雁随眨了眨眼睛——真是数年如一日,百司镇的景色都没有变过。他并非绝对不出花府,只是少而已,比如上次温泉。
护卫见了花雁随,个个惊得舌头都缩不回去。
更别说路上百姓个个目光如炬。
烧得花雁随浑身舒畅。
黎韶是什么人,游侠本性,横行于世无所顾及。竟然都耐不住唰唰如刀的“热情”目光。
走了半盏茶的功夫,黎韶靠得近了一些,手腕悄然抖了两下,让花雁随的宽袖顺顺垂落,将二人牢牢牵在一起的手罩住了:“花君,你想去哪里?”
声音为什么忽然变得这么温柔?
果然是因为出府吗?
花雁随微微笑,凝视黎韶,声音倏然甜腻:“黎韶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喝花酒也可以,看看老鸨也可以,只和本君牵着手也可以。”
黎韶抖落一身疙瘩:“花酒不成,花魁们会把你吃了的。”
“你不是武功盖世吗?”
“她们的厉害,在功夫之外。”黎韶理直气壮,“红酥手,黄藤酒,三下两下你就走不动路了。我武功再厉害,也不能保证把你这只大肥羊完好无损的捞出来。”
花雁随嗤笑:“那是你!没有一点儿定力。”
说罢,故意掐了掐黎韶的手指节。
黎韶目不斜视。
风头太劲,黎韶挑了一些小街小巷走,纵然如此,还是有人好奇尾随。黎韶忍无可忍,找了一处石凳坐下,直言:“雁随,戴这多珠宝累不累,我替你拿着!”
这直呼其名、这口气、这石凳的待遇……出了花府本君就掉身份了。
花雁随撇撇嘴:“不好看吗?”
“好、好看的珠宝经不起风吹日晒,我帮你摘下来吧……”
“不行!”
光天化日之下,花雁随如此斩钉截铁。黎韶弯下腰,擅自将花雁随的脚踝捏住,想强行帮他把翠色沁红的脚环褪下来。花雁随立刻哇哇大叫吓唬他。
黎韶好气又好笑,目光忽然一转,松开手,看向别处。
那边,一个雪衣男子,也望着他们。
黎韶倏然凝神。
这怎么行,你都没有这么发痴地看过本君!花雁随不满,推了一把:“黎韶,看什么看,你这么看人很失礼啊。你这种直视就是挑衅,小心他……”
男子却冲黎韶莞然一笑。
花雁随怒,脚一踹,起身拂袖而去。
黎韶好笑将他按回故意逗:“你不觉得这位男子没有杂七杂八的修饰,让人一见就赏心悦目么?”
“惨白惨白的有什么好!”坚决不咬钩!
黎韶笑而不语。
说话间,雪衣男子朝他们款步走来。头上唯一根雪簪而已,真的是一身雪白,仅在下摆处有竹叶花纹滚边,面容俊朗,一对桃花眼含笑:“竟然能在此遇见花君,真是荣幸。”
花雁随转怒为喜。
得意地瞅了黎韶一眼,而后不动声色坐直,将男子自上而下打量一番,声音变得沉稳:“原来是子洲。”
“花君好记性,自上次得见花君,已七年有余了。”
裴子洲,是花雁随属下一裴姓总管的长子。父亲是商贾,儿子却是饱读诗书的秀才。裴子洲年二十三,据说琴棋书画诗酒花无所不能。会遇上他也非意外,裴府就在附近呢。
见他说话得体也听得舒服,花雁随琢磨着要不要让他坐下,慢慢聊呢。
裴子洲转向黎韶:“少侠甚是面生,不知贵姓?”
黎韶还没回答,花雁随微昂头,沉色,缓声道:“黎韶是本君的挚友,才到百司镇,近日在花府小住。”那不怒自威的语调,与在黎韶面前截然不同。
烦人的裴子洲还要问。
花雁随起身,傲气十足地说:“黎韶,今天天气难得清爽,咱们再去走走,叙叙旧,不要辜负了大好秋光。”说罢,拽起黎韶的手,冲裴子洲微一点头,迈着坚定的步子,走了。
这就,走了?
黎韶忍俊不禁:“架子端得好厉害。”
哼!
这种迂腐书生,纠纠缠缠起来最是吓人,还不如生意人爽利呢。花雁随回头瞅了一眼,裴子洲还站在原地,手里拿一把雪色折扇——做作!夏日的棉被、秋后的团扇,都是用不上的东西!
“七年不见,你都还记得他?”
“哼!本君天资过人,过目不忘!不要说他是花府脂粉生意的总管的长子,就是裴子洲的叔父的女婿家上个月才出世的二小子——但凡见过一面本君都记得!”
“去——那你怎么都不记得我?”
花雁随斜了他一眼:“除了骗我就是骗我,谁想记得你?”
黎韶骇笑:“谁骗你啊!”
懒得解释。
花雁随飞步快走,哪管什么秋色如锦织,赶紧把裴子洲甩得远远的才好!谁想才是疾步快走了一小段路,手上蓦然一重,花雁随回头一看,黎韶正弯腰下蹲,眉毛鼻子揪在了一起。
花雁随赶紧抱住了他:“黎韶,怎么了?”
黎韶忽然哈哈大笑,腰板挺得直直的:“能有什么事,吓唬你的!”
花雁随大怒:“回府!”
、惊艳惊艳
【第七章】
出府磨磨蹭蹭,回府快如闪电。
出去一趟,越发觉得花府可亲可爱:秋色更繁,南园中有万朵秋菊簇叶,个中有诸多名贵品种。
“在府里赏菊花也好。”
黎韶打着哈欠:“泞州城白府有一种雾菊,飘渺如云雾,终日凝露,那才叫一个惊艳呢!”
泞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