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天生平凡 作者:流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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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天生平凡 作者:流水鱼-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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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刚跨过两个街区,手里举着相机的刘勤便几次顿足,戴着的墨镜早就因为要拍照拿了下来,挂在脖子上,他眼里带着怀疑和一点讥诮地盯着孙韶的背影打探。
孙韶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四十五度泪流满面——大厨哥,我误会你了,这货才是真分裂,而且不管哪个人格都很奇葩。
孙韶没有停,刘勤便也不拆穿,因为不得不说,不管孙韶抱着什么目的,他带自己来的几个地方,确实都很合他的口味。
两人一路走,刘勤也一路拍。两人极为默契或者说“极其没有默契”地配合着,一句话都不说。
直到临近五点左右的时候,孙韶才停了下来,他暗暗揣测,自己刚刚带着刘勤一路走来,可以说处处都是人群,老头老太们都趁着下午这会儿在外面瞎晃悠,而且因为是国庆假期,路上闲散的年轻人其实也很多。
这么多人,总该拍几张了吧?
孙韶想着,慢慢地转身,悄悄走到刘勤身后,刘勤猛地一转身,吓了孙韶一跳。
“你干什么?”刘勤蹙着眉看孙韶,像是很不喜孙韶这样跑到他的身后。
孙韶看着刘勤的脸,不知道是因为他常年把自己锁在一身黑衣服里衬托的,还是天生就有吸血鬼的血统,脸色苍白到几乎病态,而眼睛却像墨星一样,黑里透着亮。
当他一眨不眨地看着某人时,不可否认,里面确实带着点震慑力,起码,孙韶就很没出息地被震慑到了,他眨眨眼,挠着脸颊道:“我看你拍了一天了,我想看看你拍了些什么……”
刘勤嘴角扬起不那么讨人喜欢的讥笑:“你是想看我有没有拍人吧?”
孙韶嘴一张,眼睛又眨了眨——他表现的这么明显吗?还是拿着相机的刘勤人格不一样,智商也直线上升?
刘勤将相机抱在手里,避着人群走到一棵大树下,顺着大树根部就坐了下来,“我只是不喜欢人,不代表我是白痴。你带着我跑了一天,还专门照顾我的行程,我要是还不知道你是有求而来,我就可以重新化为精子,回炉重造了。”
这个人格真不讨人喜欢。孙韶在心里呢喃,同时也知道对方说得是事实,不过自己最初的目的也只是和刘勤搭上线,并没有想过能靠一点小伎俩,把刘勤直接拐走,毕竟,人家好歹担着天才的名号,不是真的是个除了艺术就什么都不懂的白痴。
孙韶也走过去,盘腿坐下,单手支着下巴,他看着刘勤道:“我就是想让你拍人。”
刘勤低头调试着自己手里的相机,听到孙韶的话,像听到什么笑话一样,嗤笑了一声。
“刚刚走过来,我看你拍了不下几百张照片,你难道一张都没拍到人?”孙韶有些不信,他总觉得那些照片,要么是刘勤后期处理出来的,要么就是他筛选过的,那些有人入镜的,后期都没有被选入。
刘勤恰好这时已经调好了手里的相机,他将显示器对着孙韶。
孙韶莫名看他,刘勤抬抬下颚,示意他翻阅一下,孙韶接过相机,刘勤相机一离手,眼神便和缓了些,不若先前那样锐利,但是眼中依旧有一些奇特而坚毅的神采,他抱着自己的包,悠闲地依靠在身后的大树上。
孙韶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开始慢慢翻阅起来。
随着一张张照片的翻过,孙韶他们之前路过的地方,一帧帧地再次重现。
有爬满爬墙虎的矮楼房,有花草环绕的四格木窗棱,有红墙小屋,也有铁门锁着的小院子,院子里有猫啊狗的,窝在主人的摇椅下面,摇椅旁的矮桌上,或摆着棋盘,或放着茶具。
铁门框里关着的月季还未落尽,地上的残红被风从门缝里吹了出来,再并着地上铺着的些许落叶,尽是一副清秋凉景的好风光。
但越看,孙韶的脸色却越不好,这一路走来,刘勤居然真的一张人影都没拍进去。
他最后也无心再翻了,他把相机递给了刘勤,略带些沮丧地将脑袋也靠到树上。
刘勤接过相机,看了孙韶一眼,奇道:“我遇到很多人关心我为什么不拍人的问题,倒是第一次看见你这么较真的。”
孙韶无语,仰头穿过树叶的间隙,看着傍晚带着点红晕的天空,嘟囔着:“连照片都不肯拍个人,重新掌镜拍MV是不是难度太大了,我果然高估了自己……”
刘勤摆弄相机的手忽然顿了一下,孙韶的话,他像是既听到了又没听到似的,他忽而又接着说道:“人有什么好拍的,这世上,最肮脏的就是人心了,我拍不下去。”
那意思,就像某某食物很恶心,我吃不想去似的。
“什么?”孙韶闻言,忽然盘腿坐直了身子。
刘勤被他唬了一跳,摇头懒得再说。
但孙韶却突然站起来,“如果,你在明天之前拍了人,那你就帮我一个忙,行不行?”
刘勤好笑地勾起一边嘴角看孙韶,像是笑他不知哪来的这股自信,又像是笑自己为什么要答应他,但一抬头,对上孙韶亮晶晶的眼睛,刘勤却摇不下去头。
虽然只有短短一天,但对孙韶,刘勤心里总觉得有种遇上老朋友的感觉,他既不像凡人的记者追着自己问这问那,又不像那些很自我的人,决定他应该怎样怎样,反而像个真正了解他的人,带着他穿梭在这个城市里,寻找他满意地方去留印时光。
这好像是长久以来,第一次,自己不觉得跟人接触很烦躁,于是,不自觉地,刘勤撇开脑袋,视线低垂,看着自己手里的相机,轻声地道:“明天日落前为期。你会失望的。”
孙韶脸上顿时挂满了他习惯的笑,眼角都笑眯了起来,他抬头往远处看了看,“那走吧,请你吃个便饭。算提前感谢你了。”
刘勤站起来,不满地蹙眉,“我说了,你会失望的。”
孙韶随意地摆手,“哦哦,知道了。我家就在前面,去吃饭吧。我妈做的鱼香茄子和麻婆豆腐是我们这一绝,尝尝?”
刘勤:“……”
吃完饭,孙母借着孙韶进厨房帮她收拾东西的空档,悄悄问孙韶,这个朋友什么时候交的,怎么看着那么鬼气森森的。弄得孙韶只能哭笑不得地给孙母解释,人家就是喜欢那么穿,其实人不错巴拉巴拉的。
但是孙母依旧听着云里雾里,还是觉得这刘勤人太鬼气,这样的朋友,还是少交的好。
孙母说这话时,偷偷往厨房外瞥了眼,恰好看到刘勤正在摆弄自己的相机,一个侧脸上,端是一种认真和平和,先前那种阴森森的气质一下去了大半,这下看来,也不过是个稍苍白了点的乖孩子。
孙母忽而问道:“他是做什么的?”
“拍照片的,算是个艺术家吧。”孙韶挠着脑袋答。
结果,艺术家三个字一出口,孙母便立即了悟地直点头,像是突然间,就从混沌里看懂了刘勤一样,她赞叹:“难怪呢,原来是艺术家。”
妈——艺术家不是都那范儿的!孙韶当即神色复杂,在心里默默地吐槽哀嚎。
当晚,孙韶将刘勤送回酒店,约了第二天一早来,带刘勤去一些地方,刘勤可有可无地点头。
孙韶只当没看见他的冷淡,第二天一早,终于换了正常的青春学生装扮来酒店大厅等刘勤,结果刘勤一看他,愣了一会儿,才问:“你到底多大?”
孙韶笑眯眯地比了两个手指,“二十。”
刘勤又微微皱皱眉,昨天孙韶做了那副打扮,又压着鸭舌帽,前后领着他穿过那么多地方,那种沉稳的姿态,以及后来去孙韶家,看孙韶前前后后照顾孙母又招呼他吃饭的样子,行为举止,根本不像个二十岁的青年。
孙韶不理他神色里的异样,只暗自琢磨了一下对方的打扮,还是昨天那副样子,甚至更甚,像是为今天要去各种人多的地方专门做的准备一样。
这哪里是讨厌人群,其实说畏惧更恰当一点吧。想到这,孙韶忽而觉得自己又有些明白了刘勤,他想起刘勤曾经在访谈中抱着一架相机轻轻抚触的表情,那时他轻描淡写说起的那个被女友抛弃的故事,像说笑话一样简单。
刘勤忽然出声道:“今天会去哪?”
孙韶回神,抖出一张纸,指着上面的几个地点道:“今天带你去的地方,先说好,人都多,你要是觉得能忍受,就先忍着,实在不行了的时候,你给我说,我就带你走。”
刘勤接过纸张看了看,一边瞥孙韶一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心里同时再次怀疑——既然想让自己帮忙,不是应该完全地强制自己去接受吗?居然还能在自己不能忍受的时候,愿意妥协?
孙韶像是一眼看出他的诧异,笑眯眯地道:“如果你一直都只能感受到压抑和厌恶,又怎么可能拍照呢?谁会将使自己压抑和厌恶的东西留刻下来呢?”
刘勤听了,心头微微动了动,什么都没说,只点了点头。
接下来,孙韶先带着刘勤蹿到各地的菜市场,现在正是早市的时候,菜市上的人多杂且不说,环境也嘈杂,气味儿也不好闻,孙韶本以为刘勤会呆不到两分钟就要求走人的,但,谁知他却一直静静地跟在自己身后,手里的相机举着,时不时地会对菜摊上的蔬果拍几张照。
不过好在,大早上的,大妈大婶们都忙着吵菜价的升降等民生大计的“国家问题”去了,没有人特地对刘勤这样一个怪人表示奇异。
或者说,中国的市场大妈,其实是见怪了怪人的,你看菜市场外面不是天天有各种犀利哥造型的流浪汉吗?
刘勤这点小装扮算个啥?
也许也正因为是这样的环境,刘勤在这样的人群中,既没有显出厌恶,也没有显出畏惧,穿着一身怪异的衣服,就这么融进了菜市里。
孙韶看着他的样子,心里微喜,第一站带刘勤来菜市,就是因为上辈子刘勤的第一张人物照就出自于此,但是此时时节不对,肯定是遇不上生了冻疮的母子什么,但这并不妨碍孙韶抱着碰碰运气的心态带刘勤过来。
但是直到上午九点左右,菜市上的人都散的差不多了,刘勤好像也没有对哪个摊位上的人多看过两眼,孙韶心中微微失落,但是紧接着又给自己打气,寻向下一站,是一家养老院。
孙韶带着刘勤来,也不好意思说拍照什么的,因为很有可能,院里的老人都要凑趣说让刘勤拍一张,到时候不好收场就完了,但是养老院也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不是,你没事没由的,总不能在里面乱蹿啊。
于是,孙韶只能以义工的理由带着刘勤进来,两人一进来,首先就各自洗了一大盆床单,然后又被安排着和老人们话家常,让他们能解解闷,最后一起吃了顿饭,便走了。
出来的时候,孙韶看向刘勤,他脸上依旧是一脸平静,他默默地回视着孙韶,孙韶心里凉了半截,依旧不气馁,带着刘勤奔往下家。
依次是小巷里平凡生活的各种人家,弄堂里的一家由周围生活并不富裕的人家资助孤儿院,晚上,孙韶带着刘勤走向最后一个地点,热闹的广场。
到此时,孙韶心里已经有些惋惜和无措,但同时也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一天下来,所选的每个地点,孙韶都先从自己的角度去衡量了一番,虽然,自己没有刘勤的那双善于定格美与生命的眼睛,但是他觉得在这些生命即将结束,和生命刚刚开始,以及生活在流水里安实的场景,也许有能打动刘勤的地方。
但看刘勤那么配合地陪自己跑一天,却一直没有一点表示,孙韶终于有些觉得自己太过想当然了,他慢慢收起了最后的心思,虽然觉得无奈,但是却没有什么愤懑。
有些事,即使重生,也不代表他就拥有绝对优势。
在广场上,孙韶带着刘勤坐在一处石凳上,周围都是晚上出来散步的人群,有小情侣,有祖父母带着孙子,有新父母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孩子,广场上五光十色,中心的地方正播着烂俗但很符合大众审美的音乐,在灯光里,是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在灯光下随着音乐晃动的影子。
孙韶拧开手里的啤酒,跟刘勤的碰了一下,“行了,哥们,这是最后一站了,你什么都不用再想了,就跟他们一样就好。”
刘勤也拧开啤酒,灌了一口,“一样?”
孙韶点头,“一样,简简单单生活,简简单单快乐,抓住你手里有的东西,别去看飘在银河里的星辰。”
刘勤闻言,若有所思地沉默,忽而,孙韶的手机响了,他接起一看,脸便苦了下来,他灌了口啤酒,才接通了电话:“喂,肖统。”
“小勺,我跟你说,刘勤我要了,你赶紧把他给我带来。”肖统在电话那头振奋地道。
孙韶闻言,苦笑地道:“你先前不是还不太乐意吗?”
“此一时彼一时,何况,这可真是位埋在了金子里的老翡翠,价值不是几张摄影照片就能估量的,快快,赶紧帮我找来,就是价高,我们也得拿下。”肖统显然已经将一切消息都收集到了手里。
“不是钱的问题……”孙韶说着,看向刘勤,很是犹豫和为难,“我压根没跟人谈好呢……”
刘勤忽而将电话从孙韶手里抢了过来,“不,我同意了。”
“啥?不对啊,你是谁?小勺呢?”肖统在那边怔了一下,然后连声发问。
刘勤只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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