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公子种田 作者:花落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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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公子种田 作者:花落倾语-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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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人员李瑾也只是第一天去指导了一下,剩下的就都交给了一边楚二少找来的专职人员。历时半年,新的明月酒楼正式建成。这期间李瑾跟楚二少也只是偶尔碰个几次面,吃过几次饭,真正坐下来谈天的时候很少。毕竟修建新的明月酒楼,需要楚二少忙的事很多。自然也就没有那个闲暇时间跟李瑾说话了。
当然,承诺在这一段时间免费给李瑾供应酸甜口点心的事,倒是一天都没有落下。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李瑾的错觉,总之,这一段时间他吃的酸甜口的点心,好像总是不一样,不止花样,就连口感都不一样了。虽然都没有脱离他喜爱的酸甜口味。
不过因为忙着事情,李瑾也没去管点心每天变换不同花样的事,有的吃就行。
而楚二少呢,其实他每天忙的事情真的算起来的话,不多。只要他说出来,底下自然有一帮人去执行。他其实忙的是其他地方的生意。因为大哥落跑的举动,让家里本来归于他管的生意,都落在了他的头上,而他父亲只是在一边给点意见,基本上算是个甩手掌柜了。
就连这次改建明月酒楼的事,他父亲都让他自己做主。说什么,以后这个家反正都是要交到他跟大哥手里的。怎么折腾,随他,只要不要把偌大的家业折腾跨了就行。
对于交待下去每天给那个小孩子变换不同酸甜口味点心的事,楚逸绝觉得,他只是在为剥削小孩子当劳动力这件事做出一点小小的补偿而已。嗯,至于有些点心是特供给宫里,而被他命人送来这里给李瑾吃这件事,他也是在心里认定了,自己只是在让那个孩子吃得开心,然后会认真的帮他完成明月酒楼的改建。
 嗯,事实就是这样。当然,这个是不是就是楚二少认定的事实,多年以后,他才真的认清。




、针线活

明月酒楼建成那天,李瑾便回了家,落成仪式什么的,他是完全没有兴趣去凑那个热闹的。
前世他就总是参加那些讨人厌的各种宴会,现在他可是对这些烦人的事情半点都没有兴趣。
回家的感觉,让李瑾想起来都觉得心里温暖。虽然在镇子上的时候,吃的好,住的好。可是每天总归是要早起晚睡的,还得跟不同的人打交道。事后那个楚二少虽然不知道是因为良心发现还是别的什么,总归在他回家之前,居然多给了他二百两银子,这也算是那大半年忙活的日子里,他辛苦的劳务费吧。
想到那半年的日子里,成天早起晚睡,每天去明月酒楼里出建议,有时候还得去帮着说说怎么培训人员的事,李瑾就觉得,真是比打仗还要辛苦啊。还好现在什么事都完成了。
那段时间里,他倒是很少见到楚二少,顶多也就是在一起商讨过几次事情,吃了那么一两次饭。而对楚二少,他也没啥特别的感觉,只是觉得那个家伙还算不错,没有把他当个小孩子看待,与他商量事情的时候也是很认真的。看起来,倒是一个会干大事的人。
见的人多了,李瑾也觉出自己现在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例如有时候很多人会盯着他看,那眼神,就像在审视他是否价值几何一样,让他心里很不爽。后来才知道,那是人家在看他额头上的莲花印记。之后李瑾便用布条把额头给遮了起来。虽然他一直觉得自己跟这些男人没有什么不同,该有的他一样也没少,但是,事实上,他的确是跟以前不一样了。
至少,他以前吸引的都是女人,而现在,好吧,李瑾不得不承认,被人喜欢虽然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但是,被一群大老爷们成天介的盯着看,那可真不是一件让人开心得起来的事。
所以事情一忙完,他就迫不及待的往家里赶了,虽然忙的那半年里也有时间会回家,但是呆的时间都不长,毕竟他跟人家楚二少签了合同,这事情还没有完结,他也不好拿自己是孩子这件事来跟人家偷奸耍滑。
不过还好人家楚二少算是个会做事的人,专门派了马车夫驾马车让他来回在柳河村跟杨柳镇之间走,不然就靠他这两条细腿,这路程虽不远,却也不是成天忙着做事的他愿意去走的。
拿到钱那天,李瑾心里着实高兴了好几天,五百两白银啊,那可真是不少的钱了。至少在柳河村的人眼里,那五百两绝对是一个天大的数字了。有些庄稼人,这一生也怕是见不到这么多的银子数目。庄稼人嘛,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地里干活,一年到头,能余个十几惯银钱就算是不错了,何况还是五百两这样的大数。
所以李瑾得了这五百两的银子,也没敢声张,回家就给了程风收着,见着阿爸跟爹脸上那一副开心的笑容,李瑾就觉得,那早起晚睡的大半年日子,其实也不是多么让人难以忍受,至少现在事情完结了不算,还看见双亲那么开心的笑容,这什么都值得了。
财不露白,程风是知道的,所以这钱一到他手里,就赶紧的找了个地方给藏了起来,严严实实的,就是李瑾都不知道那钱藏哪里去了。
这一段时间村子里人也不知道他在镇子上干什么,只以为他是跟在他二哥身边玩来着。当然,也有那些心思活络的夫郎们,在见到每次送李瑾回来的马车跟马车夫时,还是觉出了点什么猫腻来。经常会拐着弯的到他家来跟他阿爸套近乎,李瑾就见了那么几次。
不过因为程风在村子里那些成了家的夫郎们里,算是一个比较不爱说人是非的人,嘴严实着。几个爱八卦的夫郎见问不出什么来,也就都没趣的不再来问了,但是那红眼病是管不住的,那嘴就更管不住了。
村子里农闲下来,也没有事可做,一群夫郎们在一堆能干嘛,自然是说三道四了。李瑾的事,自然也是被拿来说过的,只是人家家里没有反应,这说了那么几次,也就被新的八卦给揭了过去。
对于这些比女人还要八卦的夫郎们,李瑾是无所谓的,八卦么,谁都会的。反正这事那些夫郎们也就说说,还没有到他家门前来说三道四的地步,这嘴张人家身上,爱说就说呗。
鉴于这个,李瑾赚了钱的事,自然也是被程风他们捂得严严实实的,半点口风都没有在村子里给露出来。虽然不怕人家说什么,但总归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们不还得在村子里生活吗?
总之,明月酒楼的事算是完结了。回到的家的李瑾着实在床上懒了几天,狠狠的睡了一个好觉。
也许是这次离家的原因,李瑾回来以后,心里多少有点依恋起了这个家。虽然在镇子里的时候,吃的好,住的好,不是有句话说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何况他家可比狗窝强多了。
这一回到家,李瑾就觉得浑身上下的舒泰,全身都像是轻松了很多。所以,因为醒过来而变得有点不太好近亲的性情,也柔和了不少。至少现在赵尧那一帮子小孩子来找他玩的时候,他不再是像刚开始那会儿躲着拒绝着,不愿意了。
现在也会丢掉心理那点成年人的别扭心思,跟着一起到处疯。
金秋十月,正是到处硕果累累的时候。柳河村,因为偏南方,所以村子里家家户户都种了不少的果树。走在村子里,到处都能见到树上结满了果子。随便摘个下来吃,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李瑾喜欢秋季,因为这是丰收的季节。他也喜欢春季,因为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加上,一年四季里,也就春秋两季的天气是正好的。不热,也不会太冷。
李瑾阔别半年回来时,正是十月底,也是吃螃蟹的好时候。一早李瑾就被赵尧找了去,说是去钓螃蟹。这算是新鲜事了,虽然记忆里也有这样的场景,却不是恢复完整记忆的他亲身经历的,总归觉得还是有点陌生。
这时候被叫出去,李瑾自然是乐的跟着了,天天呆在家也是无聊得紧。
钓螃蟹,这里没有别的什么的东西。就是拿家家户户都有的面团子,或者挖几根蚯蚓,然后找一根结实点的木棍上一头拴着绳子,再把揉捏好了的面团子或者蚯蚓好好的拴在绳子上。
然后沿着小河岸边找螃蟹的洞,螃蟹一般都会在洞口趴着,等着猎物过来,再用它们那万能的钳子上去夹住。所以他们在找到螃蟹的时候,也就轻轻的把拴了饵的简易钓具给放在螃蟹边上,等着它们钳子夹住线的时候,便马上给拉上来。
也有那聪明警醒的螃蟹,还在半空就给松了钳子,落进水里转眼就能不见影子。
一上午下来,运气好点的,也能抓个五六个大个的螃蟹。
有时候李瑾会跟着这帮子小哥儿去水田里抠一种被叫做水芋子的东西。那东西个头不大,长在水田里,叶子尖长嫩绿。后来李瑾抠了一个出来看,那水芋子倒是有点像现代的荸荠,只是个头比起荸荠来小很多,最大的也不过就是成年人的大拇指甲大小。吃起来甜脆甜脆的,汁水还蛮多的。
提到水芋子,这就让李瑾从记忆里的旮旯里挖出了他三岁的时候被那个赵钱诱~拐着吃麻芋的事。而想到这个,自然也就想到了跟找钱一样恶劣的整过他的赵同。至今即使他恢复完整了记忆,这怕那虫子等软体生物的阴影,也还是存在的。
好吧,李瑾承认,他这人其实一直以来就是睚眦必报的。这笔账先暂且都记在那赵同小子的身上,谁让他哥赵钱人家现在不在村子里呢,他就是想找也找不到人。
十月的天气,微微有点凉意。
“这是去哪里野去了,弄得一身的泥土回来?”程风一出房门就见到带着一身泥土偷偷摸摸想进屋的李瑾,板着脸问道。这小哥儿,就该干干净净的。哪里能跟个小子似的弄得浑身都是泥土。
“额,阿爸。”李瑾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脸,因着自己的鬼祟行为被逮着微微红了脸,真是没脸见人了。
“说吧,这是又去哪里疯去了。”程风拿出一张凳子坐在屋檐下,准备缝补过年家里几口人要穿的新衣。他得趁着现在农闲的时候,把这些都做好了。到时候天气冷下来,就得开始忙活着过年的事,还有拨麦种的事情。这活可还多着呢。
“额,我跟赵尧他们去山湾子那边玩了。”李瑾说着跑进屋,先把脏衣服换了下来拿到井边的盆子里拿水泡上,这才端了一张凳子挨着程风坐下,有点讨好的意思。现在过了这么久,他也有点放得下心理那些有的没的心思了。
“你啊,一个小哥儿,成天介的跟个小子似的到处疯,到时候看你怎么嫁的出去。”程风淡淡撇了一眼笑嘻嘻看着他的李瑾,心理想着是不是该管一管这个孩子了。
“嫁不出就陪着阿爸身边啊,难道阿爸还怕养不起我。”李瑾笑嘻嘻的接嘴,对于嫁人的事,心里翻了个白眼。嫁人?要他娶人还差不多。
“养得起也不养着,到时候倒还让我操一辈子的心。”程风笑着看了一眼李瑾,伸出手指点了点他的头,“你啊,别一天到晚出去野了。明天给我呆在家里,跟着阿爸身边学些针线活,别到时候嫁到夫家了,连缝补个衣服都不会,招人笑话不说,这夫家也不待见的。”
“不是吧。”李瑾心里哀嚎了一声,嘴里却说道:“阿爸,还早的吧,我才十岁啊。”学什么针线活啊,尤其还是要为了讨好夫家去学?开什么玩笑。
“小什么小,瞧你,是阿爸平时太宠着你了。你看看人家向家的小哥儿,六岁就跟在他阿爸身边学着做针线活了。人家也就比你大了一岁,看看人家的针线活,都快赶上他家阿爸了。”
“赶上就赶上呗。”李瑾不以为意的撇撇嘴,那个向家小哥儿,他是知道的。一个脸圆圆,眼睛圆圆,说话细声细气,整个一包子样的现代乖乖女类型。那孩子跟他们这一帮子人玩不到一起,整天呆家里,要他说,那个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女气了。
他虽然不排斥做什么针线活,但是,要这么早学么,他才十岁而已。搁现代,他可还只是个小学生。到这里,就在考虑要嫁人的事了?
“反正明天给我呆家里,哪里都不准去,好好学着做针线活。人家那些急的,过过两三年都开始要准备着把夫家定下来了。看看你,还成天跟个小子似的,满山子的野,这要让人知道了,到时候哪里有啥好人家的小子娶你。”
程风一边低头做着手里的针线活,一边数落着李瑾。
这家里积极的,早就给自家哥儿把夫家给定下来了,过得几年,孩子大了就给结婚。这哥儿不比的小子,始终得学着针线活的。到时候这要嫁到夫家去了,还不得招人闲言碎语啊。
“是。”李瑾恹恹的点头,不就是学针线嘛,反正有个东方不败兄把那绣花针舞的纷纷扬扬的。学就学呗,人家东方不败兄能做那么好,他李瑾怎么说也是一聪明人。这点小别扭还是能放下去的。
第二天,李瑾自然是哪里都没去成,整天除了上厕所睡觉的时间,都是跟在他阿爸身边,拿着一根针在一块破了洞的麻布上上下移动。还别说,除了针脚大了点,针逢之间的间隙大了点,怎么说,李瑾还是把那个破洞也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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