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夫日常中不得不禁止各式各样的零食,他多么羡慕221B那位医生,好牙好胃口,约翰华生一定是能长命百岁的人品——只要他能做到明哲保身不和自己作对的话。
他巡视着院子中央前面三排,后面三排笔直立正,戴着高端的蓝牙耳机,西装里面穿着防弹背心,腰后别着自动手枪,脚踝上也绑着备用手枪的一群大老粗。
皇家真是太看得起他,遇上政局动荡的时候,麦考夫东奔西走比英国首相还忙,因为麦考夫最擅长把事情在暗地里谈妥,愉悦的解决,不掉皇家一分颜面,处理的稳稳当当的。
他细细掂量着这一二十年来勤勤恳恳的扶持着皇室骄傲的脊梁骨,他做这些事的意义究竟是什么,要说是为了在历史中留下美名,在官场里传扬佳话,那就太可笑了,因为他的特殊职位和官衔是史无前例的。
他的身份一直保密,从不高调的对外宣传,他若是不害怕被竞争对手雇凶谋杀,愿意拄一把小黑伞闲情逸致的逛逛街,市民是没有人能够认出他来的,这一点和曝光率红透一片天的夏洛克完全相反。
麦考夫不是为名,也不是为利,他福尔摩斯家族财大气粗的雄厚底蕴,不用吃政府饭也能支撑的下去……问题是以后要谁来继承。
麦考夫没有结婚的念头,夏洛克那只小狼狗……瞧他近日来在胡闹些什么!
不听话的小东西对麦考夫搪塞的理由是,为了伦敦那名丧心病狂的通缉逃犯,要日夜兼顾的忙着追踪罪犯的足迹……没有空去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
对于他和约翰华生莫名其妙的要在全伦敦市民的见证下继续维持夫妻的身份,麦考夫很不满。
首先,弟弟是他的。
其次,就算弟弟非得结婚成家,那对象也好歹得是个豪门出身,贤良淑德,出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女人!怎么会是一个名不见经传,没有任何背景的普通小市民,还是一个战功平凡从来没有得到过封官加爵的前军医。
一开始对他交代的供词分明就是为了配合恐吓信才结婚的……现在这两人相处的气氛根本不是这样。
麦考夫怀疑,难道弟弟是真心爱上了约翰华生?!这可不行!
麦考夫走神了,如果医生也是喜欢上了自己的弟弟,两情相悦,那么他们现在每天在221B朝夕相对简直是,后果不堪设想!
“哼!”麦考夫不屑一顾的在迷宫般看不穿的内心里盘算着约翰华生的名字,麦考夫曾经的想法是什么来着,夏洛克性格缺陷,感情傲慢,冷漠孤僻不会恋爱,万一他真的交友不慎,爱上了别人,那么那个对象,绝对要严厉的经过一番审核与考量,由麦考夫亲自把关,才能和夏洛克长相厮守……
因为弟弟的身体绝对不能够随便交给没有教养的凡人去玩弄……
“福尔摩斯阁下,他是回伦敦了,但好像不愿意去苏格兰场报道。”
一直站在麦考夫身旁说话的政府同僚滔滔不绝的,没有发现麦考夫其实正在魂游天外,压根儿就没听见他前面的一大截废话。
麦考夫回头问他,“在说那个警长?”
“是的,已经跟他沟通过了,不肯马上复职。”
“难道还要上司哄着他!这是命令!现在不是请他回来扫地板的!有活等着他干!”
在他身边与他聊天的是苏格兰场最高行政署长,文职的官,跷二郎腿比敲枪杆要擅长,平日里穿戴纤尘不染的高级套装,领带上别着玫瑰金镶钻的领带夹,双休日允许不带佩枪,行政署长嚼着雪茄,陪麦考夫在皇家的花园里散步,顺带学习他如何部署安检系统。
他打心眼里佩服麦考夫,明明和他一样也是文职,但是却会西洋剑会拳击,还会骑马,听同事说他能在马背上跳过两截横躺的大树桩,看起来斯斯文文像个读书人,竟然还会用猎枪狩猎。
“你怎么对他说的?署长先生。”
“我说了那个炸弹狂魔越狱的事,他表明,如果用得上他的能力,要让他回归苏格兰场……”
“说下去。”
“只要不再受制你的管理,他就接受复职,不然他情愿退位让贤。”
“他是拿自己的前途跟我谈条件!”麦考夫的小黑伞凶猛的戳进泥土里,“开玩笑,伦敦800万市民的生命还不如他的尊严。”
署长先生嚼着舌头上的碎烟丝,纳闷的问他:“这话我就听不懂了,阁下,我也在你的麾下办事,听命于你,难道我就没有尊严了?替皇家办事不是天经地义的?那位警长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麦考夫不说话了。
恰恰相反,他是拿麦考夫当回事了。
不然就会像这些人一样,领本分粮做本分活,无所谓麦考夫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态度。
给他起了个头就踩鼻子蹬脸的上心了,竟敢提条件要求和麦考夫平等相处,连夏洛克这只他想锁起来,就能锁起来的金丝雀都还没有资格要求和麦考夫平起平坐!
至今为止,夏洛克衣橱里的哪一件衣服不是麦考夫给吩咐订做然后送过去的,他要夏洛克这辈子打扮成只穿合身小西装的贵少爷,那就得规规矩矩的依样画葫芦的给他装扮起来!他对自己的亲弟弟都限制的这么严格,凭什么格雷格有胆量跟他谈人权与自由。
倒是一张脸还对得起苏格兰场的门面,有人在私底下给他起外号,叫他“美探长”,说他长得像电影明星乔治克鲁尼,那又怎么样。
这位警花最好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准备好迎接人权革命的惨败!!
◇To be continued 。。。
作者有话要说:
中秋节快乐!
五仁月饼好吃吗?洒家吃的是双黄莲蓉……口服液……
明天可能请假一天
回来再继续给力的更更更
谢谢一直在评论里存在的好童鞋
你们不说说话我很孤独的
为了保佑我不去报复社会,请给力的吐槽吧不介意
毒舌神马的……当作看不见就是了嘛哎呦喂
看来泰迪不仅仅多了小雷一个对手,连小麦也要掺一脚了
婚后生活要多多保重自己
不要一不小心又领便当【我说的是卷福,禁欲的日子还得熬呢
心结若是不解,那么扣子也怕是解不了滴……
顺便预告一下,免得你们逃坑(T T人艰不拆)
下一集,有位德高望重的家长要出来见一见泰迪
、97第96章
◇XCVI
“格洛里亚斯科特帆船号……我想起来了;John……这桩谜案尘封了将近50年,我曾经搁下它3次;现在;冤家路窄,这案子就像长在了我的背上,如果我不能够一口气撕下来丢掉,我发誓它会像一只吸血虫榨干我的血……John?我这个形容如何;建议你记录到博客里去;我的文学不至于和零相提并论。”
“John?”
“我知道你现在的表情,肯定是在好奇我为了什么原因搁下这桩案子3次,都是为了你,你可还记得我16岁的那年寒假;我遇见你的时候;你必须记得,因为我记得。”
“当年我摆脱了史上最难缠的大魔王,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坐船回来,刚好停在诺福克郡港口,以你煽情的想象力一定会觉得这种巧合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因为那个港口正好是威克多特雷佛的老家……John?你听得太入神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穿着水绿缎子睡袍,许久没有整理的头发乱成了麻雀窝,他坐在书桌旁的扶手椅子里,从窗口前转过头,望向身后的沙发,上面空荡荡的只剩下一个刺绣靠枕,他的视线往后巡视,堆满实验器材的餐厅也空无一人。
郝德森太太一身格纹连衣裙,羊毛袜,看起来刚从外面回来,她好巧不巧,在这种时刻走进了起居室。
福尔摩斯咆哮一声:“郝德森太太!!!!”
音量之大能把整个伦敦震惊的鸟兽逃散。
无辜的郝德森太太靠在餐厅的玻璃门框上,扶着心脏,“你差点把我吓的进棺材了!”
“John Watson去了哪里?为什么他不在屋子里?”
“夏洛克……”郝德森太太摇着头看他,“你这样一动不动坐在窗户边多久了?”
“这不重要,我又没有掐表。”
“你应该拉开窗帘看一看……John已经出门两天了。真不敢相信你在屋子里隔空对他自言自语聊了两天,但愿他在火车上能听得见。”
福尔摩斯阴森森的盯着郝德森太太,“哼……肯定又是斯坦福邀走了他,他说过要去爱尔兰都柏林……不过,他有跟我说再见吗?”
“他有,当然有,他提着行李站在门口和你告别时,你正在沉思理都不理他,只好叹口气就走了。”郝德森太太说着,免得自己再给他吼出中耳炎的毛病,赶紧往楼下走,她不想和这个神经病房客独处一室。
福尔摩斯情绪不满,气鼓鼓的拿出手机,按下竟敢把他遗弃在家的华生号码,他听见熟悉的铃声,眼睛寻过去一看,华生的手机亮着屏幕躺在书桌上,他出门忘记带了。
福尔摩斯爬上书桌,盘腿坐在桌子上面,他盯着一直响铃的手机,自己的名字被他备注成自大狂,福尔摩斯挂断铃声,把华生的手机抓起来。
记得以前的密码是……傲慢的白痴(TIOA)……密码显示错误。
福尔摩斯轻蔑的勾起嘴角,有好玩的了,他用排除法计算了一下,生日是绝对不可能,虽然说他的智商比地平线还要更低一筹,但是还不至于设定这么明显的破绽,说不好设定的是口头禅,不过估计也不会那么简单,夏洛克拼出FUCK,DAMN,HELL,果然通通都是不对的。
他晃动两下睫毛,舔了一下舌头,难道是……难道是……他窃窃自喜,手指一个一个按下:
I Love Sherlock holmes……的缩写是,I,L,S……夏洛克的手指停留在H上面,按下去。
他不爽的沉下脸,看着屏幕上显示的密码错误,OK,华生依然是华生,不会因为结婚而变得没那么傲娇。
Baby?他应该偶尔也想这样叫自己吧……可惜不对……Cake?他嘴馋……也不对……Cash?华生最近都没有在用信用卡,一直花的是自己的钱……Cold?华生上礼拜感冒刚好……还是不对,Sexy?恩,这种密码顶多是夏洛克的风格,光是想想就不可能……
他试了23次,最终放下手机,活动一下僵硬的脖子,他扭头对着壁炉上的镜子凝神观察,里面映照着自己的脸,蓝色的眼球,被华生舔过……夏洛克瞳孔一缩,按下Blue几个字,好吧,又不对。
福尔摩斯挫折的跳下桌子,来回走动,他蹦出一个念头,犹豫着,不确定华生真的会设定这样内涵的密码,但是他又跃跃欲试,福尔摩斯重新高举手机,在方框里快速的拼着KISS
解锁了。
哼,闷骚。
福尔摩斯情不自禁咕噜笑了一声,滑开他的收件箱,没有什么值得看的,一半都是麦考夫发短信询问夏洛克的衣食住行,华生也只是想回的时候才回,还有一些诊所的病患发短信询问药效和疗程。
福尔摩斯把注意力转移到相册,泰迪熊的相册应该赏心悦目很多,不像他的手机相册里全是尸体的特写。
点击浏览。
夏洛克抬起眼皮,脸色严肃,紧紧的捏着手机外壳,他强迫自己压抑冲动,不要把手机直接丢到地板上摔个稀巴烂。
◇
◇
这里是伦敦聚集最多小混混的地方,桥洞的墙上画满了暴力色情的涂鸦,地上模糊的黏着被踩的硬邦邦的口香糖,墙角散发尿骚味,这些小混混年纪还很小,神色颓废,黑眼圈,穿着异类,多数吸毒。
夏洛克穿着一件富家少爷似的挺拔小西装,站在他们面前格格不入,他把西装外套脱下,披在肩膀上,说了一句,“龃虫。”
“What the ?”几个反应稍快的小混混丢掉烟头,吐了一口痰。
“你们这些龃虫,让伦敦腐烂发臭。”
福尔摩斯用眼睛分析着他们的吸毒史,和预料中的一样糜烂,手臂上的针孔扎满了,就直接往脖子上的静脉注射进去。
夏洛克年轻时也崇尚用可卡因减压,但自从与那位医生室友合租的日子开始算起,他已经禁断很多年了。
“你这个骚包是存心找架打?”
“别惹他,这娘娘腔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我知道,经常上电视的那个,有什么了不起的!”
“用刀子捅他!”
“听说他和警察是一路的!教训教训他!”
20几个人瞬间如涨潮般围了过来,夏洛克把外套往空中一丢,外套哗啦像一只黑色的乌鸦展翅高飞,一拳砸在一个18岁不到的小孩鼻梁上,福尔摩斯直接在脑海的白纸上描绘出鼻梁骨断裂成碎片的形状。
照片不关华生的事,他一直留着,那是因为系统设定的是无法删除的状态……
另外一个人痛苦的在原地旋转一圈,两颗牙齿在空气中飞了出去,福尔摩斯看一看自己的手指关节,磕在小混混的牙齿上,指关节被严重的蹭破了皮。
这回同时撂倒3个人吧,当做增加实战经验,夏洛克福尔摩斯,他左右转动着眼珠子,扫视朝他攻击过来的小混混,目光分别停留在这些青少年的脚趾头,小腿,膝盖骨,胯骨,腹部,肩胛骨,头软骨各种死穴上。
他用手肘竖起来狠狠的砸在其中一人脆弱的脑门上,估计下半辈子他的脑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