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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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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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只得从隐蔽的地方出来,打算把孙小鲁带回去,明天再来。

总不能让它呆在这里吧?现在早晚的温差已经很大,天寒地冻的指不定会冻坏它不说,万一别的野兽瞅上这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家伙怎么办?绝不能让它呆在这里过夜,带回营地去明天再来才行。

孙小鲁看到孙志新重新出现,表现得竟是挺欢喜。一瘸一拐的直奔过来,绕着孙志新的小腿转了两转就去趴柳条筐往里看,在它的观念里食物是从这里出来的。

对这样的孙小鲁,孙志新心里又喜又忧。喜的是孙小鲁好像已经有点接受自己这个人类了,忧的是他终究留不住它。纳鲁和泰格的担忧都是对的,一只狼对部族的入住,在目前来说也许确实是个不小的威胁,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把所有人的放入险境。

将孙小鲁装上,重新涂上狼毒草往营地走,快到营地时遇到了来接应的纳鲁和泰格。

泰格问道:“小新,小狼送回去了没?”

纳鲁直接走回来探头往构柳条筐里看,在看到孙小鲁时不由自主的皱眉。

孙志新冲两人摊手苦笑,打着手势道:“明天再来。”

泰格很显然是想将孙小鲁干脆而俐落的解决掉,纳鲁怕也是这么想的。但孙志新不同意,只得让他将孙小鲁带回去又过一夜。

回到营地,在饱餐了一顿这后孙小鲁果然对孙志新真正的开始亲近了。当然这个表现并不是很明显的,只能从它不再排斥孙志新给自己换药,抚摸自己才能看得出来。如果它要是不肚饿,要让它去巴结孙志新仍是不可能。另外它似乎喜欢上了自己的温暖小窝,也知道那里是给它居住的,吃饱了就懒洋洋的趴上拿,拿一对显得昏昏欲睡的圆眼珠瞅一会儿孙志新又眯一会儿,模样实在可爱得紧。

第三天,继续送孙小鲁回家。这次孙志新把要缝的皮革也带上了,头一天他已经感觉出来,等待的过程里时间有一大把,无聊的时候正好继续缝东西。他还多带了给孙小鲁准备的食物,那小家伙的胃袋虽然不大,但饿得很快,歇一阵就可以继续吃,像个小型的无底洞似的。

结果,这天又是无果。

第四天,还是那样。倒是头顶听到那些动静变得大了些,让孙志新更加确定有什么东西在暗中观察自己。

第五天,仍然无果。但当孙志新从自己隐蔽藏身地方出来到达孙小鲁与自己呆了四天的位置上时,出奇的发现那里躺着一只羚羊。可怜的家伙喉咙已经被咬破,死得不能再死。但摸其体温,倒还有微微的一点余温,像是才被捕猎到不久。

只从羚羊身上的伤势就能看出来——伤口处是准确而干净俐落的一口毙命,所以它不是被猎人搏获,而是被其它的野兽捕杀以后丢在这里的。同时它出现的时间、地点、场合,都让孙志新坚信,这事绝不是偶然,而是有目的为之。其目的就是要它留下摆在这里。让孙志新搞不懂的是——这是毛意思?

谁猎的?是送给自己的?还是送给孙小鲁的?

难不成这里的狼智力有这么发达,因为自己养了孙小鲁几天就捕了食物来答谢?或者说,这个意思是……让自己继续养着它?用食物来换取自己对它的照顾?

完全不信!

不仅不信它们的智商,更是不信有哪家的父母会肯把自己的孩子交由别的人来养着。更何况还是跨越了物种,孙志新一点也不信自己的魅力可以跨越种族吸引到狼群的信任。

那是为毛啊?孙志新抓破了头皮也想不通。

为了试探,也为了证实自己某方面的猜想。孙志新这次只更加仔细弄了更多的陷井和保护布置,然后大着胆子身上连狼毒草都不涂,守在孙小鲁身边陪它玩耍。如果狼群要现身,或者更糟糕的可能是要来攻击自己,眼前就是个最好的时机。

可是,一直等到中午,仍是狼毛都见不到一根。

进一步试探,做出要拿走羚羊的举动,无反应。拿出丛林刀来将羚羊分尸装进柳条筐里,还是无反应。整个过程里孙小鲁倒是挺快活,孙志新在那里肢解羚羊,它就扑上来啊呜啊呜的使劲啃咬。它虽然年幼,可狼那种野性还是在它身上体现无遗。只可惜它的乳牙不给力,除了舔得一嘴的血迹,根本就咬不动。

最终结果的让孙志新完全迷惑了,敢情那羊当真是送给自己的?不然以野生动物护食的本能,自己在那里挥刀霍霍向猪羊,它们不该早就跳出来冲自己龇牙咧嘴的么?

即然这样,爷就不客气了!羚羊地,带走!回营地给孙小鲁做羊杂汤喝!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俺就出发回老家去看望外婆,陪她老人家过生日。这几天的时间里是没有时间写稿的,幸好俺先有先见之明,一向手里都屯得有屯稿,不会耽误日更。囧……当每天写文都成了一种习惯以后,哪天不写,总感觉身体和心理都不得劲儿。

外婆今年七十九了,身体不太好,过了今年的生日,还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她明年的八十大寿。我希望,明年还能跪到她老人家面前给她磕头,祝她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然后后年,大后年,大大后年,以后的每年都能如此。假如她能活上一千岁,寿龄比得上老乌龟我都不介意。我只是诚肯的希望她老人家能一直都健在,一直在陪在我左右。

小时候父母工作忙,一直到念小学以前,外婆抚养我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多,我对她的记忆很深。

别会错了意,我的外婆并不是电视电影里常常演的那种一脸温柔慈祥,会一边缝着衣服一边用如水的眼光看你,连说话都是慢声细语的那种女人。老实说,她是个农村妇女,连字都不识字,不过很诡异的是买菜的时候她心算比我还快。她脾气大,力气也大,说话像放鞭炮,骂人像黄河水决堤,根本招架不住。年青的时候她还喜欢揍我,一来是她很暴力,二来也是我太皮。总体来说,她更像不会使坏的容嬷嬷……我妈则是不会使毒计害人的皇后。反正她们两个经常伙同起来上演女子双打,我就是那颗挨着揍都停不下来折腾的球。更糟糕的是我没个护短的皇阿玛,假如我跑去我爸那里寻求庇护,女子双打就会演变成混乱的男女三人混和车轮战……

无数的悲催组合到一起构成了我丰富有趣的童年。我估摸着我没准就是那种三天不打就会上房揭瓦的贱人,打着打着就长大了……

所以,记忆里的外婆,一直是个健康的,很有生命活力的,意气风发的,性格直爽的,还有点暴力趋向的女人。

可随着我的成长,一年年回老家去看望她时,或是她到我家来住上一阵,我总能看到她在一年一年的老去。乌发成了沾染了风霜的斑杂灰发,再变成白发;她不再那么精神,总是一边看电视一边打瞌睡;挺身的身体在一年年的佝偻下去,各种老年病开始找上她,像高血压、冠心病、风湿关节痛,等等,能数出十种我都不奇怪。

我从外婆身上感觉到了暮气,像落入地平线的太阳,与那不同的时落下去以后不会再升起来。

我恨时间走得到这么快,那种留不住至亲的人的感觉让人很无力。

我只是奢望,时间的脚步能慢一些,再慢上一些,多给我留一点时间,让我和外婆能有多相处的时间。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其实并不能很好的理解这句话。但外婆确实是我的珍宝,我爱她,一想到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小事,我就忍不住会微笑。

家里有长辈依然健在的,请去看看他们吧,至少去个电话问候一声。

时间不等人,也许哪天你会后悔没这样干。





117、遭遇高智商异狼 01

第六天,仍是早早的就来到这里等待。过去的六天时间里,搞得孙志新一点耐心都没有了。他都懒得再涂狼毒草,也懒得躲起来。孙小鲁他也不打算拴它,那小家伙经过孙志新的认真对待后已经开始表现出有点亲近孙志新的样子。它虽然喜欢折腾,又特别的好动,但跑来窜去都以孙志新为中心,就算消失一会儿后也会很快重新出现,不会跑远的。孙志新便安安静静的坐回自己原先的地方,该缝皮衣继续缝皮衣。

有孙小鲁在旁边陪着折腾,这地方呆着还不错。而且一连着缝了许多天,手下的活慢慢开始变得有些熟练,纳鲁的皮衣都要快缝完了,正在缝最后的披风。如果不出意外,很快就要开始缝泰格的衣服。

经过六天的相伴左右,孙小鲁对孙志新已经完全没有了戒心,心情好的话它还会过来亲近孙志新,比如舔他的脚背或是小腿肚什么的。那已经跟头一两天的咬不一样,那个举动和神态,让孙志新完全能感觉得出来孙小鲁亲近。

好肉好汤的喂了它好几天,小家伙的身体得到营养的补充,已经在开始往着好的那方面生长。个头虽然不见动静,可肋巴骨上已经能看得到肉,不再是一副小排骨的模样。那毛色也显出它真正的应该拥有的油亮,毛绒绒的看上去更加可爱。而且孙志新还发现这小家伙好像在开始掉毛,灰褐色的毛开始掉落,掉毛的位置则长出更加纤长的雪白白毛。这就意味着等冬天真正到来的时候,小东西会换上一身更加厚实的漂亮白毛,回复到纳鲁嘴里的雪狼真正的模样。

一只毛绒绒的白色小狼!真是又可爱,又很萌啊。

孙志新停下手里的活,疲倦的捏捏自己垂久了有些酸涨的后脖,发现自己喂养了这小东西几天后越发舍不得它。

不知道它被狼群找回去以后会不会记得住自己?会不会记得曾经有个人类怀着喜悦的心情悉心伴在它的左右?会不会有一天小家伙长成了大家伙,会在山顶上往下凝神的时候寻找一个熟悉的人类身影?

低头去看孙小鲁,小狼正咬住了一根野藤在磨自己发痒的乳牙。磨了半天不耐烦了,便使劲的咬扯它,一边使劲的往后拖动它,一边拼命的甩动自己的小屁股,借着这个动作加大撕咬的力量想扯断它。小东西骨子里头还是野性得很,是个暴力的小家伙。

孙志新看到它可爱的模样,忍不住冲它无声的笑。孙小鲁抬头瞅了孙志新一眼,舍掉野藤奔过来,先是亲昵的啃咬了孙志新两下,才人立起来趴上孙志新的小腿,微微偏着头用一副憨态可鞠的表情看人。只看它表情,孙志新就知道它又饿了,在讨吃的。

后头的几天孙志新给小狼准备的食物都很多,可让满足它吃一整天的,便去取了肉汤来喂它。

肉汤小狼已经吃惯了,它味道好,还好消化,这几天它除了吃这个,就没有吃过别的,当下一口气又舔又吸的吃得极是畅快。看它满足的在那里吃喝,孙志新暗暗做了一个决定,包括今天,他只再等两天。等等满了七天仍然不见它的族群来接它,那么他就不客气的收纳小狼,把它归为已有,他会把它当成家人一样,好好的照顾它,因为他实在是喜极了这个小东西。

我可是给过你们机会了啊!整整七天!是你们自己不来接收的。孙志新像个大婶一样放下针线,对着小狼无声的用口形道。

小狼整颗头都埋在小碗里,吃得心满意足。

突地,它停下动作,抬头凝视着一个方向。

孙志新心里打了一突,抬头顺着孙小鲁的眼光方向看过去。这一看,便看得他整双眼瞳剧烈收缩,下意识屏息,又接着往外喷了口寒气。

只见便在不远的地方,站着一匹硕大的雪白巨狼!

那狼离孙志新大约不到百米,是转瞬间就可以奔至的距离。

孙志新木然看着它,全身僵硬。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着让他快点躲起来,或是快逃。结果是当面临巨大的陡然出现的危机时,孙志新悲催的发现自己被吓得僵直了,根本动弹不了!

尼玛!

这个可真要命!

狼毒草呢?可以当电击枪用的强光手电筒呢?还有他的丛林野战刀或是被塔里木开过锋的峨嵋剑呢?

我玩……扭头一看才发现它们全放在旁边……

所以说,性格太马大哈真的要不得啊……会出人命的。

书上说的遭遇野生狼应该怎么正确反应来着?孙志新稀里糊涂的使劲回忆,但被吓得一团浆糊的脑子里只记得好像千万不要背对野生狼,其它的一律不记得。

与被骇成的木桩的孙志新不同,孙小鲁显得很欢喜,撒着脚丫向着那匹巨狼直奔而去。孙志新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这忘恩负义的小混球,有了亲娘就忘了奶娘,这便是舍了自己奔家里人去了。更可恶的是这家伙还叼着自己的小碗,用它里面装着的肉汤去孝敬自己的长辈去了。

嗯嗯,这点还算它有眼光,知道自己的手艺一顶一的好,做的食物是好东西。拿自己做的食物去献宝,算不算它有品味?

呃……扯远了,主要是吓的,脑子不肯闲下来体会恐慌,正天马行空的一片乱想。

话说,就凭自己养了小东西这好几天这点恩情,还有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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