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传来了最熟悉最想念的声音:“傻子,那还有假?”
叶崇义一哆嗦,随即抬手捂住面孔,惨叫一声推开了陆雪征。连滚带爬的逃到阴暗角落处,他凄厉的哭喊道:“别看我,别看我!你杀了我吧,他划花了我的脸……他给我打吗啡针……我已经不算个人了,你杀了我吧……”
陆雪征爬上前去,将他一把扯过来抱回了怀中。这次用手臂死死箍住了叶崇义的身体,他压低声音说道:“叶崇义,你生是我陆家的人,死是我陆家的鬼!不管你做人做鬼,我都要你!”
叶崇义依旧以手捂脸,泪水混合了血水渗出了指缝。在陆雪征的怀抱中,他颤抖成了一片风中之叶:“杀了我吧,雪哥,杀了我吧……”
陆雪征在船舱内席地而坐,像哄婴儿一样,千遍万遍的轻拍着叶崇义的身体。
他卷起右腿裤管,给叶崇义看那小腿上的枪伤伤疤:“当时这肉都翻开露出骨头了,现在不是也都长好了?你脸上的伤再重,能有我这个重?”
他俯身仔细端详叶崇义的面庞,又掏出手帕为他擦拭嘴角渗出的鲜血:“崇义这么好看,难道添上两道疤,就会变成丑八怪了?美人蹭了一脸灰,也还是美人啊!”
叶崇义仰卧着枕了陆雪征的大腿,抬眼望着对方,滔滔的只是流泪。
他不傻,他知道陆雪征是在宽慰自己。从李家卫士对他的种种讥笑谩骂中,他早已猜出了自己的伤势。
他活了二十多年,一无是处,就是个人样子好。他知道自己漂亮,也知道陆雪征喜欢自己的漂亮,所以大着胆子,敢于讪讪的去“爱”,即便是自讨没趣灰头土脸了,也能厚着脸皮,继续倒贴上去。
这是唯一能让他自信起来的资本,老天赐给他的,又被命运收了回去。
如今的他,一无所有,形同鬼魅;他体面了二十多年,他受不了这个!
陆雪征起身坐上了固定在舷窗旁边的座椅,又把叶崇义抱到自己的大腿上坐好。
他抓起叶崇义的一只手,去摸那冰冷坚硬的窗玻璃:“崇义,你在夜里看过大海吗?”
叶崇义虚弱的歪头枕了他的肩膀,气若游丝的答道:“没有。”
陆雪征柔声说道:“等到天亮,我们就到烟台了。上岸之后,我们可以坐火车去青岛,如果你不喜欢青岛,我们也可以到其它地方去。崇义,你想去哪里?”
叶崇义目光散乱的盯了舷窗,想要看清自己映在上面的影像。然而灯光摇曳黯淡,他无论如何都看不清楚。
“我不知道。”他绝望而悲怆的答道。
他想自己应该到地狱里去——自己变得这样恐怖丑怪,除了地狱,再没有自己的安身之所了。
【上部完】
上海
一九四零年二月,上海。
陆雪征像抱小灰猫似的,抱着一只小母鸡,在弄堂小道上慢慢的走。
小灰猫是芬芳柔软、娇嫩可人的,小母鸡却是一身臭气、羽毛粗硬,并且一路咯咯大叫,不时还要振翅欲飞。陆雪征被它吵的不耐烦,就低头把它的尖嘴捏住了。
在一所老洋房门前停住脚步,他摸出钥匙开了院门,迈步进去后先把小母鸡往天井里一扔,而后立刻转身,将院门仔细关掩锁好。天井很小,只能容得下几盆花草,而陆雪征因为是刚刚搬来,布置不及,所以连花草都没有。
凭陆雪征的财力,租住这样宽敞的房屋,实在是浪费到了荒谬的程度。
初到上海时,他和叶崇义本是住在两间小小的公寓房子里,其实也尽够起居生活了,然而那天在带着叶崇义出门去医院戒吗啡时,房东家的小孩子迎面跑过来,一眼看清了叶崇义的面貌,吓得“嗷”一嗓子,当场就跌坐在地,长嚎起来。
房东家的少奶奶慌忙赶来,本意是要哄孩子,结果在看到叶崇义之后,也惊的面目失色,低低的“呀”了一声。
叶崇义怔了一下,随即抬手捂住脸,扭头就往楼上跑。而陆雪征这半年来劝他戒毒的那些好话,也就都算是白说了!
小母鸡拍拍翅膀,开始四处踱步。陆雪征不管它,推开前方客堂房门,他一路向内走,一路大声喊道:“崇义,我回来了!”
没有回应。
陆雪征踩着客堂后方的木质楼梯,吱吱呀呀的上了二楼。推开卧室房门向内一瞧,他就见凌乱大床上,叶崇义正在蜷缩着睡大觉。
叶崇义就连在睡觉之时,都要下意识的用一件旧衬衫包裹住头脸,也不嫌闷气。
陆雪征没有惊动他,转身下楼要去杀鸡。拎着菜刀走到门去,他很惊异的发现小母鸡下了个大白蛋!
大白蛋也挽救不了小母鸡的命运,陆雪征揪着翅膀拎起它,一刀就把它的脖子抹了。
然后他开始烹饪饭菜。
家里是没有仆人的,帮忙的老妈子也没有请一个来,因为叶崇义不见外人,再说也没那个闲钱。
房子是空房子,除了楼上卧室内的一张大床、楼下客堂内的一副桌椅之外,再无其它家具。陆雪征端着个大托盘上了楼,托盘上端端正正的摆着一大碗炖鸡肉,一小碗白米饭。
把大托盘小心放到床边,陆雪征伸手拍了拍叶崇义的屁股:“崇义,醒醒,吃饭了。”
叶崇义低低的“嗯”了一声,慢慢伸直了蜷起的双腿。而陆雪征单腿跪到床上,强行扶着他坐了起来,又扯下他那头脸上缠裹着的旧衬衫。
一年多的光阴过去了,叶崇义早已退下了满脸的血痂。陆雪征曾经对他的伤势做过种种乐观的预测,然而事实摆在眼前,他的确是把小孩子吓哭了。
因为是刚刚睡醒,所以他那脸蛋上的纵横疤痕颜色浅淡,虽能看出,却不大显,前额的头发留长了,也正好可以遮住那个端正而深刻的叉。揉着眼睛望向陆雪征,他笑了一下:“你怎么才回来?”
陆雪征摸了摸他的面颊:“我早回来了。你昨天不是说想喝鸡汤吗?我顺路买了一只鸡。”
然后他起身从床头地上拿起一只搪瓷水杯,一直送到叶崇义面前。待到叶崇义低头喝了两口白开水,他又从托盘中拿起一只汤匙,送到了对方手中。
叶崇义舀了一点鸡汤送进口中,咂摸了一下滋味,忽然抬起头说道:“雪哥,我该打针了。”
陆雪征没说话,转身走到墙角处蹲下来,从一只小皮箱里取出注射针具。一边熟练的从小玻璃瓶中吸取吗啡针剂,他一边背对着叶崇义说道:“我想办法弄点钱,再过两个月,还是去医院戒了吧。”
叶崇义缓缓的垂下头去:“我不。”
陆雪征拿着针管走过来:“你怕什么?”
叶崇义忽然烦躁起来,仰起脸带着哭腔质问陆雪征:“你说我怕什么?你说我怕什么?我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求求你,你就让我自生自灭吧!”
陆雪征现在惹不起他。将一根止血带紧紧绑在叶崇义的枯瘦手臂上,他叹了一声:“唉,不识好歹。”
针尖刺进皮肤里。叶崇义含着一点眼泪,因为方才嚷了几句,气血上涌,脸上疤痕一起泛红,那模样看起来就令人惊心了。
伺候着叶崇义吃过这顿饭,陆雪征端着托盘下了楼。倚着灶台站住了,他端起一大碗米饭,米饭上又摊了一只荷包蛋。
叶崇义大概的确是很想吃鸡,竟然把那一只瘦小母鸡尽数吃光,汤也喝下了大半,米饭则是一口没动。陆雪征很庆幸自己方才的英明果断——若不是一时狠心藏下这枚鸡蛋,他现在简直不知道用什么菜肴来下饭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上楼回到卧室。脱鞋上床躺下来,他扯过棉被盖到身上,迷迷糊糊的闭眼要睡。朦胧中察觉到叶崇义爬了过来,他摸索着伸手搂住了对方,喃喃说道:“宝贝儿,别闹我,我睡一会儿,晚上还要出门呢。”
叶崇义依偎在陆雪征的怀里,方才叫喊了那么几句气话,他现在心里很后悔。
从烟台到上海,千里的距离,一年的光阴。身无分文的陆雪征为了养活他这个瘾君子,已经吃尽了一切苦头。叶崇义记得当年在天津时,他诱骗陆雪征为自己打了一场地下拳赛,气的陆雪征几乎和他翻了脸,因为陆雪征不是他手下的“玩意儿”。
但是现在,陆雪征真成了擂台上的“玩意儿”了。
为了钱,陆雪征签下了生死契约,每晚都要去闯一次鬼门关。非得如此,他才能供得起这一处老洋房,以及无休无止的吗啡。
叶崇义缠绵而悲哀的抚摸着陆雪征的身体,他想死,也寻过死,可最后都被陆雪征救了回来。他活,拖累陆雪征;他死,辜负陆雪征;所以他不想再戒吗啡了。
“你再辛苦一年半载吧!”他在心里默默的告诉陆雪征:“再有一年半载,我也就该走了。”
陆雪征一觉睡到傍晚时分。醒来后他没有立刻起床,而是翻身压住叶崇义,将他胳肢了一通。叶崇义猝不及防,笑的乱踢乱打,正是开心的时候,他却仿佛是意识到了什么似的,脸上表情一僵,随即挣扎着抬手捂住了脸。
他似乎是认为这样一张丑脸上,连笑容都不配出现了。
陆雪征知道他的心思。用力扯开他的双手,他低头在对方的眉心上亲了一大口,又逗趣的笑道:“小花脸子,还怕羞了!”
叶崇义扭开脸去:“我是小花脸子,你别理我。”
陆雪征一挺身坐起来,伸腿就要下床:“我没时间理你!夜里回来的晚,别等我,自己睡吧!”
搏命
陆雪征绕到这一家不挂牌的俱乐部后门,迈步走了进去。
这一处俱乐部,格局和一般的俱乐部差不多,以赌业为主,地下大厅开辟出来,每晚上演拳赛。上海和天津的确是不同,尤其是上海的租界,如同战火中的孤岛或者桃源,有一种自成一统的安逸繁华——至少,每晚还有那么多体面人物坐在看台上欣赏地下拳赛。大概人类之间的角斗,实在是比斗鸡斗狗斗蛐蛐更有趣。
当然,赌局也很大,一晚总有几十万的进出。所以好的拳手,身价会是相当的高。
陆雪征步伐轻快的沿着楼梯向地下室走去。迎面上来一名身材魁伟的青年,一眼看到了陆雪征,他停住脚步,斜睨着唤了一声:“顾江!”
自从在烟台发现了李继安派来的特务之后,陆雪征就再也没用过真名。从北到南,他时时改名,几乎把百家姓全用了一遍。此刻在上海,他姓顾,名叫顾江。
对着青年一点头,他知道对方来者不善,但是不肯惹事,侧身就要继续向下。那青年横了他一眼,又懒洋洋的说道:“今晚,我上台会一会你!”
陆雪征头也不回的答出一个字:“好。”
陆雪征走进狭窄黑暗的更衣室内,因觉时间尚早,便不急着换衣裳,而是挑了个僻静地方坐下,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
一口接一口的吸着烟卷,他在喷云吐雾之余,心情倒是十分平静。偶然有短衣短裤的拳手从身边经过,他无需抬头,就知道那些对手们是何等的年轻健壮。
按照年岁来讲,他在这里面,是显得老了。
这时,小老板走了过来。
小老板的年龄姓名都不可考,总之个子不高,看不出岁数;张口说起话来,也听不出他的籍贯。停在陆雪征面前弯了腰,他清清朗朗的问道:“老顾,今晚上一对三,没问题吧?”
陆雪征抬起头,很好脾气的笑了一下:“没问题。”
小老板又问:“胖子,刘宝生,托马斯,这三位,没问题吧?”
胖子就是个胖子,身体笨重,拳头厉害;刘宝生则是方才那位擦肩而过的青年,是此处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托马斯来自西洋,曾经在擂台上一拳砸死了刘宝生的哥哥。
陆雪征犹豫了瞬间,随即言简意赅的答道:“没问题。”
小老板高兴了,抬手一拍陆雪征的肩膀:“好样的!今晚你再让我发笔小财,我重谢你!”
陆雪征悠悠吐出一口青烟,而后掐灭烟头问道:“听说小老板要走?”
小老板拉过一只小板凳,坐在了陆雪征面前:“去宁波。”
陆雪征从裤兜里掏出烟盒,先是递给小老板,见对方摆手不要,这才又抽出一根叼到了嘴上:“可惜了,这地方其实不错。”
小老板苦笑了一下:“没办法咯!上面要派私人下来,我得给人家让位置嘛!”
陆雪征摇头叹了一声:“小老板,这就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说着他抓过小老板的手,看了看对方的手表时间。
他的手表,白金壳子,叶崇义送给他的,早在青岛就卖掉了。
陆雪征在更衣室内脱了衣裳,赤膊只穿一条短裤,按照规矩,也不能穿鞋。观众们看的是肉搏,他们得把肉露出来。拳脚击打肉体,赌局分配金钱,双重的刺激相叠加,地下大厅的温度永远处在盛夏时节。
沿着通道走入大厅,陆雪征纵身一跃上了擂台。今晚的情况很不错,四周看台坐满了观众——都是来看陆雪征“一对三”的。
陆雪征站在擂台中央环顾了四周,同时暗暗的做了个深呼吸。今晚这三位都是劲敌,他不能有丝毫的疏忽——他不但要胜,而且必须大获全胜,连轻伤都不能负!
他今晚负了伤,就会影响到明天的战斗力。恶性循环一旦构成,那他很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