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雪征拿起一瓶汽水递到了他手里,而后自己也端起一瓶喝了一口。李纯收起托盘退了下去,只留这两人在院内谈话。
叶崇义不喝汽水,没话找话的故意撩拨陆雪征:“小气鬼,怎么不见你给我买点礼物?”
陆雪征微笑着答道:“上次去你家里,不是给你买了一个大西瓜?”
然后不等叶崇义回答,他放下汽水瓶,伸手握住了对方的一只手,虽然还是满脸微笑,但是语气非常诚挚:“宝贝儿,我不会给人选礼物。你说你想要什么?”
叶崇义不假思索的答道:“我要你!”
陆雪征笑道:“我给你了。”
叶崇义笑吟吟的扬起脸来,不急不缓的说道:“我要你日夜都陪着我,能做到吗?”
陆雪征低头亲了亲他的手背,就觉着他又嫩又香的,简直像个美女。忽然灵机一动,他抬头笑道:“崇义,我给你买个戒指吧。”
叶崇义眼睛一亮——他先前倒是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小物件!
当晚,叶崇义留宿陆公馆。
两人在床上狂欢一场,随后相拥着谈起闲话。叶崇义侧身枕了陆雪征的手臂,郑重其事的要求道:“你去给我挑一枚好看的戒指,我要戴一辈子。”
陆雪征把他往怀里搂了搂:“我带你一起去,你自己挑,好不好?”
叶崇义立刻摇了头,而且用手指一戳他的胸膛:“我不。我要你的眼光。”
陆雪征摸索着拉起他一只手,在昏暗灯光下仔细审视他的手指:“万一尺寸不对,怎么办?”
“尺寸不对,就再去改。反正我要你为我选。”
陆雪征放下了他的手,转而去抚摸他的头发:“唉,你就是麻烦。”
叶崇义洋洋得意的笑道:“嫌我麻烦吗?那又怎么样?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陆雪征凑上去吻了吻他的嘴唇:“真有心咬你一口,可又舍不得。”
叶崇义用手臂环住了他的脖子:“怕我疼?”
陆雪征笑着一点头。
叶崇义不屑的一撇嘴:“那我刚才喊疼,也没见你可怜我!”
陆雪征一翻身把他压到了下方,很爱怜的笑道:“谁知道你是真疼假疼?你在床上装神弄鬼的次数还少吗?”
叶崇义笑出声来,眼神亮晶晶的有些涣散:“那都怪你!谁让你没完没了的玩我,当我是铁打的么?”
陆雪征听到这话,却是垂头正视了叶崇义的眼睛,又压低声音问道:“那……好不好玩?”
叶崇义把脸扭开:“好玩个屁!”
陆雪征作势要翻身下去:“那我以后找别人玩!”
叶崇义立刻一瞪眼睛:“敢!我宰了你!”
陆雪征向下一缩,一边蜷进被窝中去,一边继续自语:“我找别人玩去!”
叶崇义心中一动,当即冷笑问道:“找谁啊?”
棉被下传出了陆雪征那闷声闷气的回答:“找你小弟弟!”
下一秒,叶崇义大叫一声做出一个鲤鱼打挺,随后弓起腰来捂住□,发疯似的又是求饶又是笑:“雪哥,别捏我这里,哎呀……哈哈哈……”
叶崇义只要不发疯,那就很有资格去做陆雪征的心肝宝贝。而在事实上,自从入夏之后,他也的确是终日乐观,不曾疯狂。
他这样开朗健康,让陆雪征也觉得很有希望。哄着叶崇义乖乖睡了一夜,翌日清晨,他先把这人打发回家了,然后就自己盘算着路线,决定当真是出门一趟,为叶崇义买下一枚戒指。
光天化日
陆雪征如今只要是出门,就必定会有危险。
暗杀和战争不一样。战争一旦爆发,便是大开大阖,战火所及之处,一概化为齑粉;相形之下,暗杀讲的是机缘——要有机会,还要有因缘。
李继安若是坐在家中闭门不出,那苏清顺再怎样嚣张,也不能冲到李公馆内开枪;同理,陆雪征在迈出家门的那一刹那,就已陷入了无影无形的危机之中。破绽一定是有的,只看自己能不能防备周全,还要看对方有没有火眼金睛。
这天下午,陆雪征像往常一样乘坐汽车出门,李纯充当汽车夫。苏清顺的手下人马事先得到他的出行路线,也都各自身藏武器,沿途埋伏游荡。如此顺顺利利的将汽车开入闹市,陆雪征连走了几家金店银楼,虽也见到几只尚可入眼的戒指,但因想到叶崇义要把它“戴一辈子”,故而格外挑剔,不忍拿那粗蠢货色回去搪塞对方。
末了,他在一家白俄珠宝行里,倒是看到了几枚上等品质的好钻戒。
星星点点的大小钻戒被嵌在了黑丝绒板上,有方有圆,宝光璀璨;白俄店员又格外打开了一盏小小台灯,钻石反射了灯光,越发光彩夺目,其中有一颗最大,像枚小豆子似的,形状是方中透圆。陆雪征拈起这一枚钻戒仔细看了看,心想崇义将来要是又闹了穷,这一枚戒指也够他吃几年白米饭了。
随后他却是对自己摇了头——叶崇义那样古怪的犟种,也许会戴着钻戒活活饿死。届时自己若在,倒也罢了;自己若是不在,他一个穷鬼戴着这种东西,岂不是要招贼过来剁了他的手?
陆雪征放下钻石豆子,转而再挑,这回就选了一枚纤细秀丽的小号货色——钻石约有米粒大,配着白金指环,看起来实在是不大起眼;再问价钱,果然也不甚贵。
白俄店员问他手指的尺寸,他并未回答,因为自己估量了戒指的大小,仿佛正适合叶崇义的无名指。
陆雪征买下这一枚小小戒指,心里很快乐。
戒指被白俄店员用软布仔细擦拭了,放在一只方方正正的红丝绒小盒子里。陆雪征把小盒子揣进裤兜,仿佛是不甚在意;然而在上车之后,他忍不住掏出盒子打开来,拿出戒指反复又欣赏了一番,越看越觉着自己眼光出众,格调高雅。
李纯发动汽车,顺便从后视镜中扫了他一眼,知道干爹虽然对叶先生向来没有好评价,但是不知不觉的,一定还是发生感情了。
汽车刚刚驶过这条大街,外面便横空响起了刺耳的警报声音。各个路口随之架起路障,却是到了全城检查的封锁时间。
此时正值酷暑,骄阳似火,街上行人个个汗出如浆,苦不堪言。陆雪征和李纯坐在铁皮汽车里,更是无处躲藏,热的恨不能伸了舌头狗喘。后来封锁迟迟不解除,两人无计可施,只得是下车走到路边阴凉处,又走进一家咖啡店内,各自要了一盘刨冰降温。
如此直过了两个多小时,交通才恢复了正常。李纯与陆雪征回到车上,本是要径直回家;哪晓得李纯在驾驶位上操作良久,却是无法发动汽车。
李纯急的又出了一头大汗——他作为陆雪征的小汽车夫,平日最注意保养汽车,一旦见那汽车有了要出故障的苗头,就必然提前做出修理。而陆雪征知道李纯谨慎,所以在等待片刻后,忽然心中一动,后背上随之掠过了一片寒气。
抬手一拍李纯的肩膀,他随即弯腰从座位下面摸出一把手枪。把手枪牢牢掖到腰间,他又抓起座位上的西装上衣穿好,用衣服下摆遮住了手枪影迹。
李纯回头一看,立刻会意。睁大眼睛环顾了四周,他耳听陆雪征已经推开车门,便不犹豫,拔出钥匙也跟着跳下了汽车。
陆雪征站在大街上,身边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光天化日不是他的保护伞,光天化日,一样乱枪打死!
陆雪征没有慌张,低头看了李纯一眼,他轻声说道:“别跟着我,自己回家,到家后找李绍文,让他带人出来!”
李纯知道自己没有被人暗杀的价值,故而听了这话,尤其心惊:“干爹,那你呢?”
陆雪征抬手搭上李纯的肩膀,而后向着旁边方向轻轻推了一下:“我这里还有人,你不要留下碍手碍脚。”
李纯听到这里,才放了心。痛痛快快的答应一声,他转身便融入了街上的人潮之中。
车轮战
陆雪征知道,苏清顺是背叛自己了!
他独自走在人群中,眼角余光已经瞥到了周遭的鬼祟身影——那不是他的门徒。
在不知不觉间,他的门徒已经尽数失踪,而能随意调动这批人马的,唯有一个苏清顺。
傍晚时分,街上行人更多。一辆汽车无声无息的跟在后方,不知是将意欲何为。事到如今,掩饰已经没有了必要,对方只是在找一个动手的时机。
大街两边均是高楼大厦,如果对方足够细心的话,也许已经在楼上埋伏了神枪手。
从此地步行回家,路途太远,显然是不对劲的。陆雪征在人群中停住脚步,原地不动的站立了足有两三秒钟,忽然拔腿向前飞奔,却是几大步的蹿上了前方一辆电车!
电车中挤满了男女,陆雪征向内只是一挤,便立刻被后来的乘客掩住了身影。
电车有如一只钢铁动物,吞下满满一肚皮乘客后,继续沿着轨道向前驶去。电车开不起来,过不三五分钟就要停站;两辆汽车缓缓跟上,不紧不慢的进行追踪。经过几轮的上下乘客之后,电车抵达终点,而汽车中的几名彪形大汉集体下车围拢过来,只见电车车厢空空荡荡,乘客已然络绎走光,哪里还有陆雪征的影子?
李继安在把陆雪征堵进这条死胡同里时,心里不禁赞叹了自己的英明——亏得他不言不语的亲自上了阵,否则单凭部下去办此事,非办的有头没尾不可!
说也奇了,那都是在自己身边成长起来的小伙子,一个个耳聪目明的,怎么就能活活的跟丢了陆雪征?陆雪征混在人群中跳下电车时,那帮人怎么就瞎了眼似的一点也没有意识到?
他可是一眼就瞧见了陆雪征!
单手扯着李纯的衣领子,他带着二十名膀大腰圆的便衣卫士,在一条僻静小路上围住了陆雪征。
李继安高大,拎死狗似的拎着李纯,把李纯衬托的十分弱小。李纯半路落入他的手中,没太受苦,只挨了一拳头,口鼻之间残留着血渍。
他是见惯了暗杀与死亡的,所以在死到临头之时,还能保持相当的镇定。苍白着脸色抬起头,他望向了陆雪征,欲言又止的张了张嘴,他知道此刻没有自己说话的份。
一步一步把陆雪征逼近死胡同里,李继安站在苍茫暮色中,这回身心舒畅,好整以暇的出声笑道:“陆先生,狼狈啊!”
陆雪征略略打量了前方这一群对手,心中大概有了计较——决不能动枪,一旦动枪,二十把手枪打他一个人,他就是有了上天入地的本领,也难逃一死了!
于是他做出了放弃抵抗的坦然姿态,对着李继安点了点头:“李团长这回大动干戈,本领果然过人。”
李继安冷笑一声:“大动干戈?我这叫做大动干戈,那十几个人围着我的汽车打靶子,又该叫做什么?”
陆雪征答道:“那叫杀人。”
李继安看他势单力孤的站在前方,然而方寸丝毫不乱,倒像是胸有成算一般,便忍不住上前一步问道:“怎么?你以为我今天一定不杀人?”
说完这话,他从腰间猛然拔出枪来,冲着地面便扣动了扳机!
随着枪声一同响起来的,是李纯的凄惨哭号——李继安一枪打穿了他的右脚!
与此同时,李继安松开了李纯的衣领。剧痛之下他身体一晃,东倒西歪的跌坐在了地上。张大嘴巴又哭喊了两声,他抬眼望向陆雪征,忽见干爹面无表情、无动于衷,不由得心中一凛,深吸一口气,硬生生的止住了嚎啕。
转而把枪口指向了陆雪征,李继安拿出了攻城掠地的劲头,英俊面孔上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一抹狞笑:“陆先生,怎么样?”
陆雪征估量了自己同李继安之间的距离,心知没有偷袭的可能,故而索性解开西装上衣,当着众人的面摸出手枪,向前扔到了地上。
“开枪对打,我不是对手。”他望着李继安说道:“李团长可以直接报仇了。”
李继安上下审视了陆雪征,随后微微探过头去,低声问道:“怕不怕?”
陆雪征笑了:“自然是怕,毕竟我还没有活够。”
李继安没想到他这样轻易的就示了弱,心中顿时一阵痛快:“知道怕就好!你现在知道怕,知道谁是王法,还不算晚!”
随即他向后伸出手去,从卫士手中接过一把日本式短刀。将这把短刀向陆雪征怀里一掷,他笑模笑样的说道:“敢在我李某人头上动土,算你白活了三十年!如今给你个赎罪的机会,要么在我面前三刀六洞;要么跟我走一趟,咱们找个地方细算账。”
说到这里,他那目光在陆雪征的脸上打了个转儿。
陆雪征到了这个时候,神情姿态也依然毫不走样,一如既往的平静淡然。李继安很喜欢他身上这股子“劲儿”,非得如此,才是津门大佬的气度!相形之下,他手下那个挨了一枪便吱哇乱叫的小干儿子,真就显着太没分量了。
也正是因此,他尽管怀恨在心,但是不肯过于使用手段。他自认是个草莽英雄,虽然是墙头草的草,可“英雄”二字,却是没有含糊的。凭他这么一位英雄,能打能杀,说打谁就打谁,说杀谁就杀谁,在当今的政治环境中,罕有敌手,不禁有些孤独。放眼平津,他觉着唯有陆雪征可以和自己比肩——不过呢,陆雪征好像又有些看不上自己。
他舍不得真杀陆雪征,最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