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现耽男主穿到古言中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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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现耽男主穿到古言中 完结-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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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姬迹常痛定思痛,一脸凝重地望向周一:“那什么……周周周一你你你你不是说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么……我我我我吃了好几天麻辣了……再再再再吃下去我我我就满脸都是红疙瘩了……不不不好看看看了……要要要要不你你你你做点清清清清清淡的?”结果话说出来,没有气势不说,还直接变成了旁边卖豆腐的王结巴,一句话从东街喊到西街才喊完。
周一饶有兴趣地看了看姬迹常,又看向其他四人,最后点点头,“行,以后就多给你做点清淡的。至于你们四个,”说着,他看向碧云等人,“继续吃麻辣的吧。”说罢,他穿过几个人便走了。
几个人见状立马追上去,要求情,结果周一笑着回头,“我没告诉你们的另一句真理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但是,即便你们在沉默中爆发了,也是灭亡的面儿大。忘了我的信条了?”
——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当然记得!几个人心中默念之后,无语问苍天。

周一无所事事地出门乱逛,没带碧云也没带阿风阿雨他们。反正他也是毫无目的地乱逛,找不着家了再说。
他觉得日子过得有些无聊了,原先宁希每天在家,他没事儿就可以去撩闲宁希,跟宁希在一块,胡扯一会儿,打打闹闹,一天也就过去了。可现在宁希去上班了,他一个挂职老板,终于开始发觉自己闲得蛋疼了。
你以为他真会做那么多麻辣的菜,你以为他真喜欢吃?非也非也,周一穿来之前也不是东北湖南那边的人,硬要说的话,反而离南方近一些。因此,他也不太知道那些十分麻辣的菜。但或许这也算是一种天赋,他曾经吃过的菜,基本就可以还原度百分之八十以上地做出来。没吃过,但见过的菜也能做出相似度至少百分之六十五的来。他大学同寝室有个东北汉子,经常吃一些麻辣的菜肴,也算是因此,他才能做出那么多“害人不浅”的菜。
周一走着,看到地上有颗孤零零的石子,于是一脚踢过去,跟着追上去,不愠不火地继续踢,就这样提到了中午,腹中空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果然又迷路了。
周一也不在意,随便找了家馆子,吃了些清淡的南方菜,做的不算太好吃,但总算能饱肚。他兴致不太高,吃的也不多,吃完放下银子就要走。
结果店小二看到了,说:“这位公子留的银两太多了。”
周一一笑,“剩下的赏你就是。”
众所周知,周一现在的容貌是极美的,周围观察他的人不在少数,这一笑虽是无心,又无半点诱惑媚人之意,却真真地惊艳了周围的人。
店小二看得吃了,连银两都忘了收,呆呆地看着周一不知所措。
周一又淡然一笑,“收着罢。”想了想,问道:“附近有宠物店么?我想买只狗狗回家养着。”
店小二兀自怔忡,还未回过神,旁边走过来个人,说:“公子想买狗,不如我带你去。”
周一扭头看了一样,一个身穿一袭黑衣的年轻男子,约莫二十岁,无所谓地点了点头,道:“那走呗。”
黑衣男子没想到周一这么轻易就答应了,眼里闪过一丝惊讶,旋即又露出温润儒雅的笑容,做了个请的姿势,对周一翩翩有礼道:“公子请了。”
周一也不客气,顺着就走了出去。

“你叫什么?”
黑衣男子道:“沈念初。敢问公子如何称呼。”
周一懒懒回答:“周一。幸会。”
沈念初见周一话不多,也不心急,只说:“公子不是本地人吧?”
周一:“你猜。”
沈念初:“……”
周一扫了沈念初一眼:“我觉得你也不是。”
沈念初:“公子好眼力。”
周一:“大白天的穿一身黑衣服,我是该说你特立独行呢还是该说你没事儿耍酷呢还是该说你装刺客却装的一点都不想呢?”
沈念初:“……在下只是偏好黑白两色。”
周一:“那很好啊,百搭。”
沈念初默默地吐槽,那你刚才吐槽我穿黑色干嘛?
周一:“卖狗的地方到底在哪里啊?”
沈念初道:“前面就到了,周公子莫急。”
周一皱皱眉说:“叫我周一就行。”

当晚。
周一回家的时候,已经将近酉时——他被沈念初坑了,还跟丫的吃了晚饭,丫挺的才送他回家。至于宠物狗,周一会说,那是什么,能吃么?为什么他没看到啊FUCK!
果然妈妈说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是真理啊!尼玛这个沈念初看上去温润如玉,实际上绝逼是个腹黑啊坟蛋!
周一满心不爽地进了店门的时候,店里冷冷清清,完全没有前几天的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只有阿风阿雨两个人坐在店门口的桌子边,神色慌张。
阿风阿雨见周一回来了,忙上前去查看,一边上下打量周一有否受伤,一边说:“哎呀BOSS您可算回来了!攻子都要气爆了!我靠那眼神能冻死人啊您知道么!您去哪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攻子都快要把我们活吞了!”
周一烦恼地推开阿雨,问:“攻子呢?”
阿雨回答说:“他出去找您了,还没回……”阿雨话还没说完,看到了周一背后的沈念初,便问:“BOSS,这位是?”
周一瞥了一眼沈念初,“今儿刚认识的,半个骗子,拿点银两给他吧,今儿个带我乱跑了一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沈念初立马站出来道:“在下沈念初,初次见面,多多关照。”
周一道:“你关照我关照的不少了,时间不早了,沈公子请回吧。”尼玛骗了老子一天了,要不是为了让你送老子回家,谁他妈会跟你废那么多屁话啊。
沈念初见周一都下逐客令了,也不好多说什么,便温文儒雅地作了一揖,道:“在下住在柳云巷沈府,距离这里不远,周公子初来乍到,若需帮忙,尽管来找我便是。”
周一随便点了个头,说:“那再见,要我派人送你么?”
沈念初摇头,“不麻烦周公子了。”
周一凉凉说:“知道麻烦就行,嗯,回去吧,再见。”
沈念初习惯了周一这个腔调,不怒不恼,又作了个揖,“如此便告辞了。”说罢,又看了周一两眼,才转身离开。
结果还没走成,就看到回来的宁希。
宁希看也没看沈念初,直直地朝着铺子里走去,拉过周一,冷声道:“一个人跑出去,嗯?连碧云都不带,你要加入丐帮,我没意见。”
周一:“……我我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心情不好嘛,你都几天不理我了……”
宁希:“你是路痴你不记得了?”
身后的沈念初:原来是不认路,所以才让我带的啊!
周一:“记得记得记得!可劲儿记得!”
宁希:“那跑出去找死?”
周一不爽,妈的老子是为了谁不爽的啊!次奥!谁让你一件破事儿跟老子生那么久的气,连床都不跟老子上了,老子他妈的不和你过了你信不信啊你这坟蛋!
“找死怎么了!反正你都不理我了,也不管我死活,你说,你都几天没碰我了?”周一怒喊,完全忘了周围还月一票围观的人。
宁希语塞,半响,只得道:“进去说。”说着,就拉着周一穿过前厅,进了后院。

宁希没带周一回房间,他拉着周一到了一间库房。
周一问:“来这里干嘛?□的话老子不会和你做的!”状似很有气节的声音。
宁希没回答,将手里的油灯放在了里面的桌子上。
周一正四处打量着,忽然听到了“汪汪”的狗叫声,吓了一跳,扭头一看,脚下的大笼子里,蹲着一条白毛大狗,正睁着大眼睛看着他。
周一欣喜地蹲下把笼子打开,然后把狗狗抱进自个儿怀里,嘤嘤嘤地笑得十分猥琐。
宁希一阵恶寒,怎么这一系列动作做出来如此流畅却如此猥琐呢。
狗狗也很喜欢周一,伸出大舌头舔周一,从耳朵到脸,眼见就要舔到嘴巴了,宁希适时将之拉开。为什么看周一被狗狗亲他会这么不爽呢。
周一笑嘻嘻地摸摸狗狗的脑袋,问:“什么时候买的狗狗啊,我怎么不知道。”
宁希道:“今天下午,回家时顺道买的。”他才不会说顺道绕了五条街才买到的。而且,回家之后竟然不见这个死家伙在家好好等他,出去鬼混还不带上碧云,一个路痴这么做简直是自杀行为。
周一于是点点头,“我今天也想买的,沈念初那个混蛋说带我去找的,结果跟他走了以后,他带我去了无数个地方,就是没有卖狗狗的,混蛋!”
宁希完全不在意沈念初是谁,又跟周一做了什么,想到前两天的事情,他解释说:“不让你私塾是、是因为不想你看到我教书的样子……怕你教坏孩子也是一点,嗯……莫生气了。”说着,他放开狗狗,抱了抱周一。
周一看不到宁希的表情,他觉得宁希这点太奸诈,一定是在偷偷脸红。
宁希其实很容易就害羞了,不是个多外向的人,这种原因……确实,也不是他会直接告诉自己的。于是,周小受很大度地原谅了宁小攻。
“夫君,来亲亲,亲亲我就不气了。”说着,就扳过宁希的脑袋吻了下去,当然,吻下去之前还看了一眼宁希微微发红的脸颊,唔,真是秀色可餐,如果他能反攻一下压倒这个美人就好了。
对,宁希也是个大美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肉肉番外应该会有ww




、第八十章、幸福又美满(完结)


宁希给周一买回来的那条大狗,非常完美地满足了周一目前的需求。有了这条狗之后;他不再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也不再睡到日上三竿才起——那只大白狗每天都会准时叫周一起床;以舔遍他的脸的方式。
周一第一天被闹钟舔醒的时候;大骂了一句:“FUCK总受;你还让不让老子睡觉了?”在之后的五天;总受锲而不舍地叫周一起床;第五天的时候;周一终于忍无可忍;“次奥;我要给你改名!你不是总受!你丫简直是总攻!你赢了!你以后叫闹钟好了!丫的怎么比闹钟还牛逼呢!”他双手摇着闹钟的爪子大吼,然后哀怨地起床。
起床后,周一去给闹钟弄了些狗粮,自己也顺道吃了些东西,之后就跟着闹钟在自家院子里嬉戏。好吧,我们勉强就称之为嬉戏吧,虽然周一一直在跟着闹钟跑,但毕竟也算是一起玩。
有了闹钟之后,周一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孽,上天才会让我天天养一只闹钟?或者说,我是有多贱,非要给自己搞一个这么大的活体闹钟来虐自己?”
不论怎样,周一跟闹钟的相处还尚算和谐。

这天,周一在后院躺着,看一本叫《沧海》的书。当然,你别以为这是什么武侠小说,周一同学没那么高雅的爱好,《沧海》是周一发掘了好几天才发掘出来的,古代BL小说连载杂志。所以说,这个时代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这也是个问题。
闹钟带着碧云过来的时候,周一正好在看小攻跟小受的第一次OOXX,还是在野外,他正看得起劲儿,碧云那边说了句:“少爷……”
“啊啊啊啊啊……”周一被惊得大叫,还把《沧海》扔到了一旁,然后一边以手抚胸一边深呼吸说,“呼,吓死我了吓死我了……”完全一副受了惊吓的样子。
碧云出离在状况外,她只是叫了一声“少爷”吧?话说她家少爷刚才好像在看些什么,“不好意思啊少爷,您刚才难道是在看什么恐怖小说惊悚小说?”
周一:“恐怖?惊悚?”好像都跟他看的没关系啊,不过如果让宁希知道了他在看的话,下场一定很恐怖很惊悚。于是,周一定了定心神,道:“是啊是啊,恐怖小说,吓死我了!正看到男一号要把男二号那啥呢!你你你别误会,重点是男一号是鬼,吓死我了……”
碧云同情地点点头,说:“我是来给您送信的。”说着,她将手里的信递给周一。
周一接过信,看到信封上写着“周一亲启”四个大字,一时间也想不到这是谁的字迹。但是,想来这时候知道他在云州的人也没几个,也不怕有谁能在一封信上动什么手脚,周一就轻轻松松地打开了。

周一:

最近还好么?很高兴收到你和宁希的来信,知道你们平安定居我也就放心了。丞相的事情我已经查清,始作俑者是户部侍郎林冬承。他掩藏得极深,我先后查了五六个官员才总算把他揪出来,但是却苦于找不到任何证据而一直无法揭发他。
最终我找到了太医院的御医宫啸合作才将之扳倒。所以,有一件事需要道歉,林冬承被绳之以法的原因并非陷害丞相,而是杀害御医宫啸。当然,林冬承伏法后,我请皇上派人搜家,终于找到了他陷害丞相的证据并让他认罪。
关于宫啸,他是假死,死后当天晚上便离开了,具体去哪里我并不知道。他似乎是借此机会离开皇宫这是非之地,原本宫啸也经常给林冬承看病,他对林冬承也无好感。先前林冬承生病,召他去府里医病,发生口角后,宫啸服毒自杀,当然向皇上禀报的是他杀。毕竟,宫啸并不像是会自杀的人。皇上信了,我又将事先准备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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