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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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春风-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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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侯爷的房间里,灯火通明,里三层外三层的拥挤了太多的丫头小厮。

有在屋外听墙角的,有在院子里站岗的,有刚刚来送热水的,有走过顺便来看热闹的。统统一股脑的将不大的房门塞的满满当当。

游忆君立在众人身后,心中的不安和怒火正打得不可开交。

他的老爹,很花,娶了两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姨娘,又不知足的娶了第三个。他的老爹,很富,平时自己出门逛街的钱袋里,总是沉的要命的金豆子,虽然自己也没怎么花过。他的老爹,很凶,碰到认为不平的事情,总是先动拳头,再动脑子。现在年纪大了饿,自己动不了手,就指使身边的小厮代为出手。他的老爹,很有野心,不止一次的暗示过自己,那把龙椅,忆君你若是想要,为父也可以将它给你抢来。有为父在,你就是这天底下的王!

那个大言不惭的侯爷,那个洋洋得意的侯爷,那个在面前笑得一脸无害的侯爷,就这么死了?他不信。

这只是一个玩笑。

就像往常老侯爷经常同自己抢宝贝的时候用的苦肉计一样,这是老侯爷的耍宝,他只是在逗自己,想让自己在他面前掉掉金豆豆,而后可以仰天长笑的取笑自己的懦弱和胆小,继而开始宣扬自己的丰功伟绩和勇猛至上。

扒开层层的人群,游忆君只觉得,天都塌了。

□的老侯爷,大字型的仰躺在波斯国送来的红色地毯上,某个地方还坚强的直立着,不肯低头。

坦胸露乳的四姨娘,半趴在老侯爷的身上,哭的异常惨烈。胸前的两朵白肉跟着她的哭声上下抖动。

游忆君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到老侯爷跟前的,只记得那两团棉花糖一样的肉团将自己大力的包裹住,淡淡的乳香直撞进鼻尖。游小侯爷心中泛起一阵酸水,哇的一声干呕起来。

是这个女人,让十五岁的少年,对女人的身体彻底失去了兴趣。

如同一个魔咒,小侯爷只要一想到自己的老爹,自己那么伟大魁梧的老爹,死在一具娇小柔弱的躯干上,心底的寒意就不住的往上冒。

女人,果真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凶器。


作者有话要说:死得其所、。。




、第十一节

女人,果真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凶器。

老侯爷的丧事办的很风光,小侯爷的承位也很体面。皇帝特批了小侯爷一个月的休假,用以平复心情,寄托哀思。

这一休,就休了个彻底。

朝堂之上,再也没有小侯爷的立足之地。

世人皆知小侯爷顽劣不堪,不顾及国家大事,任由天下百姓生活在惶恐不安之中。谁曾想到,这不过是龙椅上的那位少年天子特地设计出来的结果。

“你竟从未上过朝堂?”伍春风完全不能置信,堂堂一个定国侯,享受着国家的锦衣玉食,却从未出过办分力,连每天的朝堂都没有踏足过,真是十足的吸血虫。

“倒也不是,皇帝想要出兵的时候,还是会象征性的让我去文武百官前面站一站,鼓舞鼓舞士气的。”游小侯爷的声音,在夜晚显得那么的空灵孤寂。

此一时彼一时,说的就是小侯爷现在的生活。

由于兵权没有交,皇帝对外一向很尊重小侯爷的身份,逢年过节的还会特下诏书的表示关心慰问,羡煞了不少官居要位的朝中大臣。

小皇帝比小侯爷大了十岁,年少不懂事的时候,也是在一起的玩伴。上树翻墙,摸鸡斗狗的勾当也没少干。因此皇帝深知小侯爷的性子,骨子里是个不顶用的懦弱少爷罢了。

游小侯爷十六岁的时候,小皇帝特意微服出宫,约了小侯爷等几个曾经的酒肉朋友,去城外的凉亭对酒当歌了一把,忆往昔的大好年华,憧憬未来的富贵荣华。顺带向小侯爷诉了诉衷肠,表达了一下国库短缺,后宫不足的苦楚。说到动情之处,还意思意思的摸了摸眼角。

小侯爷没了爹,这世上也就没了个亲近的人。和自己啦的来的,左右不过这小小石桌旁围着的几个纨绔朋友。当下怕案而起,信誓旦旦的扬言自己的俸禄可以省去,反正自己也不上朝堂,不能为国出力,索性就为国俭省一点花费,也算奉上自己的一片忠心。

那天的聚会,小侯爷不光免了自己日后的俸禄,还一手包办了皇帝三年里选妃的所有花销。天真的小侯爷以为,这是展示忠心不二的最好表达。

小侯爷十七岁的时候,皇帝宣小侯爷进宫,想为他指一门亲事,丞相家的小姐。

这位芳名远播的小姐,是国都里多少少年心中的天女,恨不得日日点上三炷香供起来,只求能一睹芳容足以。

小侯爷厌恶女人的身体,想要拒绝,恰逢在宫里谢恩的丞相家小姐正在御花园里扑蝴蝶。美人扇轻摇,裙角纷飞,那番光景小侯爷一生也难以忘记。脑中一时打了一个电闪,竟应了下来。

大婚的当晚,小侯爷按捺住自己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慌乱,推开洞房的大门。

喜服叠的整齐有序,摆在百子千孙的床榻上,一丝褶皱都没有。

一袭白衣的大夫人手持佛珠,对着案台上的观音像虔诚的跪拜,口中念念有词。

“游郎,你我虽然今日大婚,但念及老侯爷过世不足一年,实在不宜及时行乐。为表示我对老侯爷的尊敬,我想为他守孝五年,不知游郎意下如何?”

还能如何?没有了老爹的庇佑,他游忆君又算得上哪根葱哪棵蒜,能让丞相之女下嫁,已是祖宗保佑神仙显灵,还能奢求什么?相濡以沫举案齐眉?游小侯爷自己都不敢想。

小侯爷十八岁的时候,皇帝大发善心,又送来一个尤物,武将军家的小姐。

游小侯爷对女人重新恢复的那点兴趣,早就被一盏佛灯照的烟消云散,哪里还有兴致细看。

只管大把大把银子花了娶回来,扔到西园子里占个地方。

从那时候起,每月一副皇宫秘药,传言能子孙满堂的汤汤水水,定时会送到小侯爷的桌上,宫里的公公还甚为贴心的亲自服侍他喝的干干净净,才提着空碗回宫复命。

“十八岁,想来也已经一年了。难怪我看你中毒颇深,原来竟是积少成多。”伍春风抱紧了与自己紧紧相贴的人,想要把自己身上的温暖,全都传递到这个有苦难言的人心里。

“是啊,我起初还不知道,觉得皇帝真的是为我好。可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那个地方会越变越小,时不时的还疼痛难忍,疼极了还会昏厥。尤其是服药后半个月,简直是生不如死。畅风楼里的小姑娘,都知晓我有顽疾,可能睡着睡着就变成了冰疙瘩。像你这般不怕死还要与我交好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游小侯爷轻笑,有些倦怠的闭上了眼睛。

“忆君,和那些让你作呕的女人厮混,心里一定很难受吧。”

“不是难受,是绝望。”

还能说什么?眼睁睁看着那碗真正可以断自己命根子的药水端来,想到昔日与自己称兄道弟的那张天真的脸,游小侯爷心里的苦,比那碗黑色的药汁子还要浓上几分。
自己不是不能反,是不想反。

皇帝看的没错,他游小侯爷的骨子里,就一个懦弱无能的纨绔子弟。离了这侯爷府,里了老侯爷的保护,离了府上私藏的那些金山银山,他什么都不是,他什么都没有。

喝了一年多,宫里的公公鲜少再登门造访,只是每月还是有人将药送到府门房上,交代好熬制的方法,有礼的告辞。

一年的涂毒,任他是个身强力壮的成年人,也能断的干干净净。谁还会用十足的耐心看你一点一点皱着眉头喝那难闻的东西。

小侯爷家的根,终于是断了。

“那三夫人的孩子……”

“我那日和你因为谁更男人一些争执了几句,赌气去了南园子,在那里睡了半宿。你也知道,我前半夜的觉一向睡的不怎么踏实,脑子多半是清醒的。迷迷糊糊的就感觉翠儿在扒我的衣服,后来,就在一侧躺下了。捱了一会就披上衣服跑到你这来了。要说孩子的爹,除了毛毛虫,不会有第二个人。我早晨被你踹出门,说让别人知道我抛弃了三夫人,跑你这来过夜是何等的严重后果,正在廊柱后面看到毛毛虫急乎乎的穿着上衣往外跑。同是同乡,又年龄相仿。每次我去畅风楼毛毛虫总是会和翠儿单独说上几句悄悄话。这一来二去的,难免日久生情。我早点把他们撵出府,也是为了他们周全。”

相拥无语的二人,在寂静中沉沉坠入了梦乡。

房顶上哑口无言的女子,拼命咬紧了牙关,呆坐在屋脊上。

想趁夜色朦胧,给这个薄情寡义的小侯爷送上一份大礼,没成想竟听到如此天翻地覆的耳语。

这不对,这和外面传言的不一样,和自己的爹同自己说的不一样。

难道,这才是他始终不碰我的原因?

二夫人袖袋里的小蛇,正山路十八弯的在里面扭动身躯,企图挣脱那小小的布片,找寻一个自由的天地。

游忆君,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盛夏的天,闷热难耐。

侯爷府里一片的死气沉沉。

东园子里是经久不变的香味弥漫,西园子里是日复一日的刀光剑影。南园子荒废了两个月,已经是杂草丛生,一片萧索。北园子里的花开得虽好,奈何人总是恹恹的没有精神。
自打这天一天一天的热起来,伍春风的觉就睡的越来越多起来。

小侯爷照旧每日插科打诨,祸害祸害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搂着伍春风逛逛街,被二夫人追着满院子东躲西藏,去大夫人的佛堂敲敲木鱼。

小日子优哉游哉的好不惬意。

荷花池里的荷花顶出了粉嫩的花骨朵,宽大的荷叶一片紧挨着一片的飘在北园子里,一踏入园子门满眼的绿意盎然,当真是碧水连天一点红。

书房外的河柳垂着长长的丝绦,妩媚的伸展着腰肢,对着树下的蝴蝶兰搔首弄姿。

府外的大街上,在看惯了小侯爷时不时和衣男子成双入对以后,丧失了新的茶余饭后的话题,分外寂寥。

毛毛虫走后,小侯爷的贴身小随从一直就空缺着。

伍春风经常拿话堵小侯爷,看他哑口无言的样子,有趣得紧。

“侯爷,您这么念毛毛虫的好,倒让我有些吃醋了呢。”

“谁说的,我什么时候念那个混蛋小子了?本侯爷哪有那闲心。”

“奥?那为何不找一个新的随从?”

“因为没有合适的啊?你看啊,话太多的容易闯祸,话太少的太闷;长的太好看的容易抢我的风头,长的太丑的丢我侯爷府的脸面;脑子好使的我怕他惦记别的夫人,脑子不好使的,不好使的我要他做什么!你别说,毛毛虫就特别的话多,长的也不错,脑子转悠的比我都快,天生就适合做贴身的跟班!”

“侯爷……。”

“。。。。。。。”

这天中午,日头大的吓人。

小侯爷正窝在书房里画丹青,伍春风正靠着一边的小榻休息。

面向荷塘的小窗户开到最大,薄薄的纸窗上,映满了赏心悦目的青色荷叶。

金色的阳光洒金来,扑在伍春风的发丝上,镀上一层淡淡的金光。

小侯爷见状,一把掀掉努力了一个时辰的荷塘图,重新研磨铺纸,比着伍春风的身量,画起不知道第几张的美人图。

美人侧卧金光地,仙子腾飞碧青池。

提上最后一小行诗句,小侯爷满意的将自己的印章盖在上面,将画卷在半空里来回的晃了晃,卷起来,收进一旁的梅瓶里。

回头找人裱一下,当做下月伍春风的生辰礼物,应该不错。

已经做了一回画中仙的某人,还在安静的酣睡,额头上挂上了细密的汗珠,沿着清瘦的脸颊滑到脖颈,让人看得口干舌燥。

小侯爷自觉的拿起自己的折扇,做到小榻的边上,一下接一下的打起扇子。

清凉的小风徐徐的吹到伍春风的脸上,舒服的他忍不住哼了两声。这一下,本就燥热的小侯爷更是坐立难安。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节

小侯爷前些时日搂着样貌出挑的伍春风,在街上溜达,瞥见酒肆墙边的犄角旮旯里,小小的卦摊很是吸引人眼球。

别家的神算子,自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往往会大言不惭的在卦摊前插上一面迎风招摇的旗子,上书类似于“江湖活神仙”的招牌。走过路过的人,无一不抬头满脸崇拜的看上一眼旗子,再小心的打量一下仙风道骨的摊主,更加崇拜的报以一笑。家中有事的,更是坐在摊前一脸的期待模样。等待活神仙的指点迷津。

这个有趣的卦摊,简单的一张四方桌,一方砚台,一支小白云,一小打宣纸,别无他物。

旗子插在桌子的西侧,上书“走过的路过的快点过,莫回首。问姻缘问事业问长寿,庙里求。”

除了别出心裁的摘牌,吸引小侯爷的,还是方桌后面带了半张面具的摊主。

说是半张容貌在外,依稀可以想象得到那张不俗的面孔。虽没有挂上活神仙的字眼,光是那双悠远深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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