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大师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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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大师林语堂-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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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教友的小孩子掉进了茅厕,父母抱着他来找林至诚。
按照乡村的习俗,小孩子要是掉进了野外的茅厕,一定要请一位有道高僧帮他换套新衣服,然后用红绳打小辫,最后,僧人再给他一碗面吃,才能保佑小孩子平安长久。
林至诚忙换上传道用的牧师袍,脸色凝重地为小孩换衣服、打小辫,嘴中还念念有词,驱赶附在小孩身上的冤鬼。牧师太太则忙着煮了碗汤面,由林至诚端给小孩吃掉。
“这下没事了!”
林至诚宽了心,小孩的父母也笑了,皆大欢喜。
佛教和基督教没有了差别,牧师和僧人也没有了差别。林至诚把中西两种完全不同的宗教轻易地调和在了一起。
和乐后来为此辩解道:“我不知道他神学的功夫是怎样的,但他的一片诚心,是无可怀疑的。也许他是为了要争取他们的信奉,要农民明白他所宣传的是基督教,不得不把基督教的上帝说得犹如寺庙中的佛爷……以村民之信教者来说,如果基督教没有这些效力,就没有意思了。”
1905年左右,林至诚设计的新教堂落成。这是坂仔最大最漂亮的建筑。林至诚专门跑到漳州,买了一副朱熹手迹拓本的对联,兴冲冲地贴在了教堂的门口。一个基督教的圣坛,却贴着中国礼教卫士的手迹,这是典型的林至诚式的思维方式,这是他的“中西合璧”。
林语堂后来也走上中西文化兼收并蓄的道路。他把林至诚的“中西合璧”带到世界各地,这也许是林至诚本人从未想到过的吧。
坂仔的新教堂里有一口大钟。
每逢做礼拜,“叮叮当当”的钟声就响彻在坂仔的上空。
村里的守旧之辈坐不住了。他们本来就对基督教的传播颇为不满。现在,修了新教堂不说,还弄来这么口大钟,敲个不停,分明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不敬。敌视教会的人聚在一起,商讨反击之计。最后,一个落第的秀才牵头,凑银子在教堂附近建了一座寺庙。他们原本也打算挂口大钟,为了和教会对着干,故意改用大鼓代替。每次钟声响起,秀才就开始敲鼓。他得意地说:“耶稣叮当佛隆隆。”
钟鼓齐鸣,牧师们听了,又好气又好笑。
村民们在等着看好戏。
林家的孩子当然站在教会一边。他们主动承担了敲钟的任务。几个孩子围在大钟的周围,拿出吃奶的劲合力拉绳打钟,尽可能让钟响的声音更大些。和乐觉得很好玩,卖力极了。
秀才也不干示弱,拿起鼓槌,一阵猛敲。
钟和鼓的声音此起彼伏,就像两支军队在激烈地战斗,谁也不肯服输。
一会之后,和乐这边觉得累了,力不可支,钟的声音也慢慢消沉下来。那秀才虽是鸦片鬼,可毕竟是成年人,鼓的气势还是很足。
这样下去就要输了!和乐想。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对大哥耳语一番。
大哥宣布暂停。
秀才笑得裂开了嘴,露出满口黄牙。他到处跟人说,教会认输了!




在中与西之间(2)



钟声又响起。
这回,秀才占不到任何便宜。那钟声连绵不断地传过来,秀才累倒在地,钟声仍然没有停止的意思。
看热闹的人跑到教堂顶,这才明白其中的奥秘。
原来,林家的孩子是轮番上阵,一个累了,就换下一个。和乐打的是车轮战的主意。
林家孩子在坂仔一举成名。尤其是和乐,大家都夸他机灵。
钟鼓之争并没有持续多久。秀才为了抽鸦片,卖掉了大鼓。村里人再也看不到林家小子斗秀才的热闹场面了。
和乐觉得很可惜,因为难得有这么有趣的竞赛。他压根没想到,他眼中的游戏内含着那么重大的意义。
那口大钟至今还在林语堂纪念堂悬挂着,只是斯人已远,凭吊的人只能在一些老人残缺的记忆中怀想当年的盛况。
除了钟鼓之争,新教堂还给和乐家带来一位特殊的客人,那就是西溪教区主事的英国传教士范礼文博士。
因为新教堂太高,跨度太宽,渐渐出现了倾斜,这在整个漳州教区可是一件大事。范礼文博士决定坐镇坂仔,亲自解决这一问题。他带来了大批钢筋,组织人手,加固屋顶。
范礼文的到来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坂仔人都听过“红毛鬼子”的大名,可谁也没亲眼见过。和乐也是第一次见外国人。大伙一窝蜂地围在教堂的边上,伸长了脖子看这“红毛鬼子”是不是长得三头六臂?
和乐被其他的吸引了。
他亲眼看见:“这些钢条用一只大钉固定在中间,那只大钉可以把钢条旋转到所需要的适当长度。它们连接在支持屋顶的木条上,螺旋钉一扭紧,钢条把木条牵拉在一块儿,大家可以清楚地看见教堂的屋顶被提高了几英寸。”
随着屋顶的提高,和乐的心也被提起来。外国科学真是太精妙了,和乐由衷地赞叹。这是林语堂童年的一件大事,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一刻”。
随范礼文而来的,是大批关于西方世界及西方科学的书籍。整个林家陷入了西学的狂热之中,如饥似渴地阅读着西方文献。林至诚和范礼文成了莫逆之交。连不通文墨的牧师太太也翻看《星期六晚报》等刊物上的彩画。
范礼文博士走后,和乐来到他的房间仔仔细细地收罗一番,捡到了一个空的沙丁鱼罐和领扣。领扣中间有一颗闪亮的镀金珠,挺漂亮的,和乐反复钻研了老长时间,始终摸不透它是做什么用的。屋里还有一股很难闻的味道,闻了作呕,瑞珠告诉他,那是牛油的气味。和乐纳闷,外国人怎么尽吃奇怪的东西?
从鼓浪屿的教会学校毕业之后,和乐进入了厦门的寻源书院。他见到了更多的外国人,对他们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对于彬彬有礼的传教士,和乐有天然的好感。可是酗酒的外国水手,盛气凌人的外国商人,又让和乐讨厌。
他迷上了西洋音乐。寻源书院的校长夫人毕牧师太太是美国旧式妇女,性格温静,说起话来抑扬顿挫,煞是好听。她组织的女高音合唱让和乐为之倾倒。
和乐还曾从门缝里偷看外国俱乐部开办的舞会。男男女女穿着暴露的晚礼服,相拥跳舞,和乐惊奇得连眼珠都快掉出来。他说:
这是鼓浪屿闻所未闻的怪事,由此辗转相传,远近咸知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了。我们起初不相信,后来有几个人从向街的大门外亲眼偷看才能证实。我就是其中偷看之一,其丑态怪状对于我的影响实是可骇可怕之极。这不过是对外国人惊骇怪异之开端而已;其后活动电影来了,大惊小怪陆续引起。
美国舰队在厦门港口的操演也给和乐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穿着露出脚趾的破鞋子仰望庞大的战舰,威猛的大炮,训练有素的水兵,他还不能理解,西方就是靠这些强行敲开了中国的大门,只是不由自主地羡慕赞叹西方的先进科技。
从范礼文博士到寻源书院,广阔的西方世界在和乐面前展现出冰山的一角,他被那光亮吸引着,越来越向它靠过去。




做个好人



因为林至诚的关系,和乐很小就受洗,成了基督徒。
他那不经世事的脑袋充满了上帝的光辉。
每次吃饭前,和乐似模似样地学着牧师父亲,诚心地向上帝祷告,感谢上帝赐予他吃的食物。晚上,他跟着牧师太太念闽南语拼音的圣经。犯了错,他也会在教堂告解,请求上帝的原谅。
他没有任何疑虑地相信父母亲告诉他的一切。祷告时,他比其他的兄弟姐妹都认真,因为头上三尺有神灵,上帝必定就在他头上听着呢。
略懂人事后,和乐思辨的天性开始活动。
他是农村的孩子。他看见农人披星戴月,辛苦耕耘,才收获了粮食。那为什么吃饭前要向上帝祷告呢?牧师父亲不能解答这个问题。
和乐自己找到了答案:也许是要感谢上帝赐予的风调雨顺吧!
那上帝和永生又是怎么回事?
……
太多的问题,和乐思考不过来。
在寻源书院读书时,和乐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既然上帝是无所不在的,那他要考验考验上帝。
教会办的学校学费食宿全免,和乐每个星期只得一个铜板的理发钱。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整天都觉得肚子空空,特别想吃。虽说变着法子省下理发费,可一个铜板只能买一个芝麻饼和四粒糖果,塞牙缝都不够。富人家的孩子吃着可口的面条,和乐眼馋得很,不停地咽口水。可是,最便宜的素面也还需一个铜板。
和乐犯愁了。
他闭上双眼,默默地向上帝祈祷:仁慈的主啊,让我捡到一个铜板吧!
睁开眼睛,和乐仔细地看看四周的地面,没有!
和乐想,也许上帝没有听见,我再试试!
他试了又试,始终没有拾到。
和乐对上帝很失望,基督教的信仰开始动摇。
17岁时,和乐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并更名林玉堂(林语堂是后来的笔名)。
按照父亲的意思,他就读于神学院。经过系统的神学训练和大量阅读基督教典籍,玉堂越发地怀疑起来。耶稣是童女所生,(禁止)复活,这些教条都是不可能的;原罪、赎罪、地狱等理论在逻辑上完全讲不通;信教的人上天堂,不信教的人下地狱,这也是没有道理的。玉堂说:“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地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玉堂思想的转变很快就被父亲察觉了。
起因是一次布道。
十几岁时,玉堂就已经开始帮父亲布道。林至诚多少有父亲的虚荣,他想让喜欢演讲的儿子出出风头。
玉堂这次选的讲题是《把圣经当文学来读》。他合上圣经,侃侃而谈: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消灭了亚玛力人和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不是一下子形成的,它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一步步进化成独一无二的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他越讲越兴奋,即兴发挥,说,《旧约》应该当成不同体裁的文学来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诗,而《创世记》和《出埃及记》是犹太神话和传说。
乡村基督徒们听得大眼瞪小眼,完全不知道玉堂在讲什么。
林至诚吓坏了。他想起以前认识的一个厦门人,会英语,却不相信上帝。他的五儿子莫非也成了无神论者?
吃晚饭的时候,林至诚一边扒饭,一边时不时地瞟上玉堂一眼,想发现点蛛丝马迹。玉堂却神情自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虽然有离经叛道的演讲,玉堂却没有抛弃基督教。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他不能想象。
4年后,他在清华任教,同事兼著名诗人刘大均替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他问:“如果我们不信上帝是天父,便不能普爱同人,行见世界大乱了,对不对呀?”“为什么呢?”刘先生答:“我们还可以做好人,做善人呀,只因我们是人的缘故。做好人正是人所当做的咧。”
这一席话,剪断了玉堂和基督教最后的一丝联系。
晚年时,饱经风霜的林语堂又回到了基督教的怀抱。这是后话了。
从圣约翰毕业后,林语堂到清华任教,然后是出国留学,回国,再出国。他余下的大半生都在世界各地漂泊,鲜少回坂仔。然而他乡牧歌处,放野归自然,林语堂怀着一身山地的爽朗,游走在钢筋水泥的都市,他是放飞四海的风筝,线的那一头却深深地埋在生于兹养于兹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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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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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林语堂自传》


最是难忘初恋时(1)



初恋是青涩而难忘的。
林语堂的初恋是青梅竹马,一个叫“橄榄”的俏人儿。
“橄榄”本名赖柏英。
算起来,林语堂还是柏英的长辈。柏英的母亲是语堂母亲的教女,初次见面,柏英的母亲按照传统辈份的观点,让柏英叫语堂“五舅”。
男生发育得晚,林语堂那时候又小又瘦,个头和柏英差不多。小柏英不高兴了,撅起嘴来,坚决不肯叫。语堂本想板起脸,装装“五舅”的大人样,可瞅见柏英委屈的模样,忍不住了,哈哈地笑起来。牧师太太忙打圆场,说都是孩子,算了。
柏英的脸偏瘦,活脱脱一个刚成熟散着甜香的橄榄。语堂眼珠一转,不停地大叫:橄榄,橄榄!柏英不明所以,好奇地四处看。语堂一手指着她,叫得更起劲了。柏英这才明白过来,语堂是在给她取绰号呢。柏英气极了,这么怪的名字,她不要!
慢慢叫习惯了,柏英也喜欢上这个特别的名字。
“橄榄”成了两个小家伙的暗语,是他们共有的秘密。
柏英家在半山上,离语堂家约五六里的样子。每逢赶集,柏英天蒙蒙亮就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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