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香识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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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香识幽灵-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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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把胳膊撑在身后,摆了个很舒服的姿势,脸上一副不屑的表情:“小宇,你真没有野心唉,你难道不明白?穿越不单单为了活的开心,不然你从几亿人中脱颖而出,难道只为了换个地方做老百姓?那你在现代也一样开心,为什么还要回来古代?你现在已经是天人合一了,你要时刻记着,你来是为了改变历史。”
我心说,我有说我愿意来啊?
悠悠好象看穿了我的心思,一根手指在我面前摆来摆去:“别否认,要知道你许愿的时候我可是在碟子上的。”
“愿闻其详?”
悠悠又笑了,我发现她是个很爱笑的小僵尸,举手投足脱不开孩子气,比起电影里那些动辄板着脸装杀人狂的女僵尸可爱的多,不过,现在她的笑容多少透着点诡异,让我想起了午夜凶铃。
那个笑从悠悠脸上消失了,她说:“小宇,你小的时候,有没有人预言你的人生会不同?”
我点点头,眼前浮现出那个满身大蒜味的算命先生。
悠悠用手比在我面前:“在我看来,你和别的人一样,你自己看来恐怕也是如此,其实完全不是,你的命运注定要有个对折的角度。当然,以前你有可能很倒霉,因为一个人在走运以前总要很倒霉,或者在倒霉以前总是很走运,看命理如何,你的命理就是否极泰来…”
我打断她的话:“你的意思是我现在很走运?”
悠悠郑重其事地点头:“你遇到我了,所以很走运,我早告诉过你,碟仙一百个里最多有一个心地善良肯负责任的,恭喜你遇到了,以后你有我罩着,黑白两道都吃的开。”
不知道为什么悠悠觉得我很走运,我自己也猜不透这一点,但我觉得和女人争论是争不出长短的,所以我选择闭嘴。
悠悠似乎不愿意对我谈她的身世,她装作忘记了,我也只好假装。我想是因为大家都忌讳自己已经死亡这个现实,所以我不问她,这是最起码的绅士风度,就是不知道绅士风度在古代吃不吃的开。
第10章 兄弟
    第10章 兄弟
“认识一票赫赫有名的兄弟,创下不世伟业,在荣誉的顶端激流勇退,带着一帮美女退隐山林,泛舟五湖,金银无数,所到之处,只要一提你的名字马上有人眼冒桃心对你说: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司徒宇寒,可不可以请大大给我签个名…而你不过微微一笑,飘然而去…数百年后,仍有人围炉夜话:‘那是很久以前了,隋唐英雄辈出,当然,最出名的当属司徒宇寒…飙不飙?”
我伸手在悠悠脸前晃了晃,她丝毫没有察觉,仍作憧憬状,我只好推了推她,她才从梦中醒来。
“悠悠,你是不是小说看多了?”
悠悠一脸茫然:“小说?”
我想想说:“那就是故事听多了。”
悠悠反倒摸摸我的头:“没有发烧,看来你对现实很失望。你要想想清楚哦,现在是隋末,连我都看过隋唐演义你不会没看过吧?眼下当权的都要下台了,将来执政的现在还是平头百姓呢,和你一样,你为什么不能和他们做兄弟?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再说还有我罩你,你有什么搞不定?放马过去吧!”
轮到我茫然了:“怎么放马?放马去哪里?”
悠悠说:“刚才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大业二十四年,天下大乱应该是五年后的事情,现在呢,隋唐全传里的功臣良将还分布在各行各业,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只要你放低姿态,他们一定很够哥们,怎么样?”
无论如何,出来混没有大哥是不行滴,于是我同意了。
悠悠从角落里搬来一本书,厚厚一叠,封皮上还写着《隋唐演义》,我目瞪口呆:这书从哪里来的?悠悠嘘了一声,低低地说:有次出公差偷偷觅的,一级机密哦,表和别人说。
鬼还出差啊,我差点喷出来。
“书大概了解一下就可以,毕竟事情还没发生,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你要在古代穿越久了就明白,历史的真相其实很少,大部分时候人们都是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写历史的,反正没有人可以回到过去,真正发生了什么谁也不了解,做个参考就可以了。”
我把书拿过来,翻了没几页就看到秦琼两个字跳了出来,他我还是挺熟悉的,门神嘛!听说也是一条汉子,不如从他下手如何?
我和悠悠交换了一下心照不宣的眼神,一起点点头。
按书上的说法,目前秦琼应该在山东齐州界内做捕快,那我是不是应该追随未来大哥的足迹去山东呢?按说急景凋年,不宜远行,万一遇到流窜匪徒…
悠悠却万分惊喜地说:吖,他也在山东界内,离很近嘛。
我茫然抬起头:咱们在哪里?
悠悠重新展开手中的地图,比画一阵,说:“咱们在齐州西北方的东邙山,”悠悠指了指地图上的一片阴影。“也就是说,秦琼和咱们相距不过十里地,不光他,还有传说中的程咬金。”
程咬金我认识,经常拎把斧子喊哼哼哈伊的就是他。哈哈,真是天助我也,我渐渐找到一点穿越的乐趣了。
悠悠说:“你是不是该考虑选个职业呢?游手好闲的那是地痞,你想当什么?”
我问:“现在人最少的行当是什么?”
悠悠面不改色地说:盗墓。
我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于是悠悠又说:“…那就是当商人,不过这行政策不予支持,很不好混。你要想当也简单,我这里有现成的东西。”
这话说的,好象政策就支持盗墓似的。商人是手段不是目的,说起来我也谈不上喜欢,不过我在大学念旅游管理,律属管理学学士,怎么说也和经商打了个擦边球,年代不同了,本质都一样,再说我刚才扫了一眼,悠悠这里能卖的东西还真不少。
Ok,现在本人是商人司徒宇寒…不是,应该是伪装成商人的江湖豪侠,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天下兴亡…
悠悠从暗处搬来一堆东西,正对着微弱的光线不停的擦:“这就是你生意的本钱了,不过得花点力气,要不然一看就是盗墓来的…”
悠悠擦的是几锭银子,手边还摆着一些蒙尘的首饰,还有些花纹班驳的古董,造型简朴,看来却价值不斐,擦了几下,光芒就从悠悠的指缝中露出来。
商人都像我这么好做就好了,没本买卖,可以放心大胆的赔钱,为了乐趣而爱好,不像别人,再爱一个行当,只要当了职业就没有乐趣可言了。
光线在我眼中变的有点朦胧,我觉得困,可是貌似离我上次睡醒不过几个钟头。悠悠放下了手中的东西,轻轻抚过我的眼睛:“想睡就睡吧,最近你是会觉得比较困…”
于是我不再诧异,沉入了我的梦境。
水,浩瀚的水,看不到边际,水上一叶浮舟,浮舟上一个女孩。
依稀有点紫蝶的样子,又不像,背影清瘦,又有点像悠悠。
仔细看,她却谁也不像了。
我在喊,喊出声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名字:缳,不要离开我。

风似乎变大了,我被吹的摇摆不定,风里还有个声音在说话:
“快醒醒…”
原来是悠悠,她正使劲推我。
她皱着眉头,对我说:“小宇,你做噩梦了…你们的记忆打结了,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好起来,你会不会怪我?”
我摇摇头,我没觉得悠悠做错了什么,命都是她救的,没必要在一些细节上纠缠。
悠悠说:“天快亮了,你收拾下去城里吧。”
又是来时的墓道,走了两次我已经熟悉了,不像刚才灌了一脖子土,须弥间已经到了尽头,我才发现墓道是渐渐向上的,走到尽头离洞口已经不远,悠悠说是盗墓人的杰作,后来她把原先的盗洞扩大了许多,进出方便的很。
“向西北方直直走下去,路过一个水潭,过一个有树林的山冈,下山以后沿右岔路走一盏茶脚程就能看到城门了,市集在城南,剩下的就看你随机应变了。”
我点点头,背着包袱去向那个未知的世界。
第11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
    第11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
听悠悠说起来好象很近,真正走起来,足足花了我两个半时辰,一直走到天光大亮,气温渐渐上升,走的汗流浃背,我终于看到了那扇城门。
一般城门是称为“座”的,但我看见的城门最多只能叫做一扇,另外一扇歪七扭八的倒在地上,门口只有一个无精打采的卫兵看着,赶路的人从他身边经过,视若无物。
城墙光秃秃的,长着一些杂草,迎风招展,如果把来往的人隐去,简直就是一座荒城。我可以理解记录片里看到的那些黄泥墙了,虽然最初我认为泱泱中国,出现这种城墙简直不可理喻,可是眼下真真切切出现在我面前,不由得我不信。
从另一个侧面表现出隋炀帝和人民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光看城门洞来往的群众穿的衣服就知道,补丁落补丁,不由得让我多了些自豪。
我的衣服是昨天悠悠挖箱子底找出来的,不知道谁装裹的头面,虽然体面,但严格来说就是裹尸布,让我有点郁闷,不过对比一下群众的生活现状,我很满意,所以我大摇大摆一扫衣襟,向城门走去。
“站住,前面那个…穿白衣服的。”
我便停下了脚步。
“你从哪儿来的?”
我不卑不亢地说:“东…你管我从哪儿来的?”
那卫兵好象站也站不大稳,半晌才说:“你精神这么好,交过路费吧。”
不会吧?刚才过人好象没有交费的啊!!
“他们不一样,本地人,穷的连赋税也纳不起,让交钱不是白瞎么,你不交代来的地方,没准就是乱党,本该押回大牢修理,不过看你有几个钱,可以考虑放你一马。不过我告诉你,不交就不许走。”
真遇上地头蛇了,人家收费连借口都不稀得找。
我掂掇了几下,掏出一把铜板:“总爷,就这些了。”
他兀自拉着我的背囊想看看清楚,及至看到一堆黯淡无光的陶罐瓷碗,才挥挥手放行。
我进了城,对乱世的艰难多了些直观的印象,转头看到卫兵已经拦住另一个胖脸的男人,不由得加紧脚步向城南走去。
好多人。
莫非全城的人都到这里来了?隔了有几丈就听到里面闹嚷嚷的,活象屠宰场,各种惨叫,我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忽然觉得有个声音越来越近…饿滴神啊,一匹马正朝我的方向驶来…sorry,我是习惯用驶这个词了,应该是奔来。
马上那人还喊着:闪啦闪啦,踹死了不管啦…我靠,你说不管就不管?那我去街上喊两句就可以屠城了,所以我懒得理他,不想那马到了眼前,马上的人一点收缰的意思也没有。
当时那匹马离我只有0。01公分,大约几十个时辰以后,我会认识这匹马的主人,但现在我不过边骂娘边做了个毕生最快的闪身动作,当然,如果老天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闪的再快一点,然后毫不犹豫地一个无影脚上去,狠狠踹马屁股一记。
一人一马与我擦肩而过,扬起一阵黄尘,我脑门上的汗还没下来,忽然被一群人推倒在地,有几只脚毫不客气地踩到了我的后背,暴民蜂拥而过,嘴里还喊着:“别给孙子跑了…抓住他…哎呦谁踩我手了…”
最后这句是我喊的,等人群跑远了我才慢慢爬起来,郁闷啊,我那么精妙的一躲躲过了时速80迈的马,却被时速18迈的人们踩倒在地,天妒英才啊!
我忽然发现我的转身的确很快,不要笑,之所以这么惊讶,是因为换做当年,连这一半的速度我都达不到,一定会惨死在马蹄之下,我一定在这场历史性的穿越中学会了精妙的武功,阿门!佛祖还是爱我的。
我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长驱直入市场核心地带,吼吼,这里人还挺多,我以为大部分人都跟着刚才的难民跑光了。
很像肥皂剧里的模样,一溜店铺,临街的作坊都挂着几面木板,卖什么的都有,打铁的,卖点心的,练杂耍的…欣欣向荣,当然,这时候根据剧情发展应该有人斜刺里杀出来把市场弄个鸡飞狗跳,但根据我刚才看到的情景,这幕闹剧刚刚演完,地上还扔着成堆烂西红柿和白菜叶子。
市场居然找不到空地,我兜了很大一圈才找到个放家什的地方,这里人来人往,貌似旺铺,却看不到有人摆摊,一堆麻布片周围方圆一丈渺无摊迹,于是我把包袱皮往地上一扔,学着电影里的老大爷,筒着袖子蹲在地上。
现在该做什么了?
我要时刻谨记,当商人是掩护,我的目的是结识隋唐那些威镇八方的英雄好汉,可我怎么做?总不能去街上拉着人家领子:敢问阁下认识秦琼吗?敢问兄台是程咬金吗?
我还没疯,所以要从长计议,我应该边卖东西边跟顾客套瓷,地下党人不都是这么干的吗?我还记得有个超强的电视剧,一间谍伪装成弹棉花的在敌对商户门口,几天下来就套到了重大情报,这样都可以,我卖几天古董说不定就能成为跺一脚响彻四方的地头蛇,事在人为嘛!
想到这里我眼冒金星,准确点说是眼冒元宝,仿佛金钱美女正以势不可挡的劲头向我砸来,色迷迷地喊着:司徒哥哥,我们跟定你了…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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