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这种人 梅心白
各位好,梅姑娘又跟大家见面了!
人云:「一样米养百样人。」这世上的人千百种样儿,其中有一种人的性子特别急,做事情很沉不住气,偏偏心灵又特别脆弱,经不起一点点刺激,同时还要有人时时鼓励、安慰,方觉得人生有意义。认真想想,这种人的人格还真是不健全,活得满悲哀的。哎!哎!很不幸,梅姑娘就是这种人。
梅姑娘把稿子寄出后,就三不五时打电话询问「状况」。如果出版社的同仁对梅姑娘的骚扰已不胜其烦的话,请务必包容,这完全是梅姑娘的性格所致呀!(不关梅姑娘的事啊!)
各位读者,不要偷笑,如果你看到一本好书,就会想迫不及待地翻到后面去看结局的话,哈!恭喜你,你也差不多是这种人。
下次当你觉得人生枯燥无趣时,不妨和梅姑娘沟通、沟通,交换一下讯息,搞不好还可以成立一个「猴子」联谊会哩!这是一个朋友常用的骂人字眼,虽然梅姑娘不属猴,但是被骂时总是乖乖的,不敢太嚣张,呜……悲哀啊!
这本稿子完成后,先拿给朋友「一睹为快」这是我说的,朋友可是一副迫于友情才勉为其难的模样。虽如此说,但有免费的小说可以消磨时光,她还是喜孜孜地拿了稿子。岂料,她劈头第一句话即是:「拜托,下次写现代的,我比较喜欢看现代的故事,记住啰,现代的!」
奉劝各位,择友时眼睛一定要放亮,此等「劣友」千万在一开始时就列为拒绝往来户,不要等误上了贼船,后悔已是百年生啊!
在构思这本书的时候,梅姑娘原本要让女主角被折磨得死人沾水,后来觉得那样的故事太不健康了,病态的爱情总是不好的。
梅姑娘乃无可救药的爱情完美主义者。
同时,梅姑娘也怕读者万一在无意中培养出病态的个性,那真是罪过啊!
希望各位读者能够明白梅姑娘的一片苦心,更希望你们会喜欢这本书。期待与你们相会,再见啰!
楔子
礼官抬头挺胸站在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上,显得颇为志得意满。
毕竟他是今天最重要的人物,掌控这场婚礼进行的程序。
连宝座上的皇上和衣妃娘娘,在这个时刻都得听他的号令行事。
他感到非常骄傲,声音中气十足。
在众多的礼宫中,皇上独独指派他,就因为他反应灵敏、掌控力强,最适合今天这种场面。
他今天算是将局势稳住了。
最起码,婚礼没有因突发状况而被迫取消。若不是新郎倌一脸阴鸷的神情,他真想咧嘴一笑。
现在他正准备扯开喉咙,来上一段冠冕堂皇的祝贺词,为这大礼划下完美的句号。
不料,他一抬眼,视线与新郎碰个正着。他怒瞪着自己,一副耐心耗尽、准备随时拂袖离去的模样,他心一慌,满腹贺词全丢置脑后,口中急喊:「礼成!放喜炮!」
虽然结束得匆促,却让所有站在诏华殿里的来宾们都松了一口气。
噼哩叭啦的鞭炮声在殿外响起,按照往例,前来祝贺的文武大臣会在此时蜂涌而上,喧哗成一片,祝贺声此起彼落、不绝于耳。
但是,这次却一反常态。
众人静悄悄看着新郎跨大步离去,一条红彩带扯得笔直,很显然走在后头的新娘子跟不上他的步伐。
每个人都替新娘子捏了把冷汗,深恐她会在大殿上跌个四脚朝天,他们相信新郎绝对会自己离去,因他不是懂得怜香惜玉的男人。
罗平郡王衣敬淦气得半白的胡子微微颤抖,那些平日能言善道的王公宗亲、文武幕僚,此刻不知如何安慰这位老丈人,祝贺的话更是一句都说不出口。
殿堂上只有皇帝李浩一人微笑着,身旁的衣妃则泫然欲泣,她拉着李浩的手臂,边离席边说道:「我好后悔,真不该要求皇上牵这条红线。」
李浩向底下跪安的大臣们摆一摆手,和衣妃走出韶华殿。
他爱怜地拍了拍她的手。「你放心,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衣妃怨怼地看他一眼。「皇上说得倒轻松。今天出嫁的可是我妹妹,你没瞧见我父亲都气成什么样子了。」
衣妃是罗平郡王的大女儿,名唤「上玲」,今天的新嫁娘衣上云正是她的二妹。
「玲儿,如果我不觉得他们匹配的话,我不会赐婚的。」
「正因如此,你瞧,诒硕亲王是奉旨完婚的,他压根儿不想娶上云,我妹妹嫁过去不晓得会过什么暗无天日的日子?」
这位不到三十岁的年轻皇帝,听到这里竟然轻笑起来。「你以为夏煜是因为我的命令而娶你妹妹的?」
「不是吗?」衣妃满脸狐疑。她知道诒硕亲王一族是历朝权贵,和皇室有极深的血脉关系。夏煜本身文韬武略,是皇上的股肱大臣,生得相貌堂堂、仪表出众。就因为是这般人才,她才会提议让上云嫁给他。如今她后悔得要命,万一耽误了妹妹一辈子的幸福,她难辞其咎啊!
「你也知道他拒绝过这桩婚事很多次,告诉你,要不是他内心对你妹妹有感情,谁也强迫不了他娶妻,纵使贵为皇上的我,也一样拿他无可奈何。」
李浩宠爱地看着他心爱的妃子。玲儿有着倾国倾城之姿,更难得的是她性情温婉娴淑,在这充满尔虞我诈的宫廷里,如青莲般清新脱俗,让他不得不多疼她一点,多宠她一些。
他在她面前能够完全抛开君王高高在上的面具,纯粹以一个男人的身分去爱她,享受人间至情至性的珍贵爱情。
他见过上云几次,衣家的女儿个个生得花容月貌。他了解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面对这样一个可人儿,怎么可能不动心。
「夏煜打小时候就进宫来陪读,我们几乎是一块长大。我和他名为君臣,实为兄弟。我了解他,他对感情非常执拗,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这种人一旦动了心,那份执着就会转换成专注的深情。他今天的表现,只能说连他也不清楚自己的感情,等他弄清楚了,绝不会亏待你妹妹的。相信我,嗯?」他大手扳过衣妃的肩膀,让她看到他诚挚的表情。
衣妃胡乱点点头,无奈地应付皇上,但是内心却七上八下,「等他弄清楚?那要等多久?不会要上云等到白发苍苍吧?那个夏煜真的懂感情吗?懂得保护女人易碎的心吗?」
她真怀疑。
* * *
他今天会出席,完全是为了他的承诺。
守诚信、重承诺,是他个人的原则,夏煜觉得责任已了。
韶华殿外乐声大作。三十六名专门演奏喜乐的宫廷乐师,各尽本分吹奏起来,手执各式华盖的队伍已等候多时,十二对喜娘立在大红花轿前,一群随伺的仆役个个身披红背心,全等着新人步出殿堂好善尽责职。
紧跟在新娘身旁的喜娘,在出了殿后,忍不住出声唤道:「王爷,您走慢些,新娘子跟不上了。」
她不出声还好,这一出声,夏煜强压已久、濒临爆发边缘的脾气再也按捺不住。
只见满脸寒霜的他,转身将红丝带的这头塞进喜娘怀里,在一片惊呼声中,撇下目瞪口呆的众人,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新郎竟然在大婚之日抛下新娘!
瞧见新郎离去,乐师们零零落落的放下乐器。
乐师放下乐器的先后次序,是依其个人的观察力及对周遭敏感度而定。
乐声终于在零乱的声调中戛然而止。大夥你看我、我看你,彼此相望的眼神充满询问意味,这曲子究竟该不该继续下去?
喜娘双手捧着彩带,白着脸不知如何是好。在她不算短的职业生涯里,头一次碰到这种状况,她完全不知所措。
「王爷!」聂齐华闪出人群,跨大步追上夏煜。他是夏煜身旁的护卫大将,敢在这时刻,不怕死的触犯诒硕亲王怒颜的恐怕也只有他了。
众人眼巴巴地遥望他们两人。只见聂齐华激烈的比手画脚,频频看向新娘子,夏煜则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模样。
最后,聂齐华垂头丧气独自一个人走回来了。
他并没有辜负众人的期望,因为没有人看好他有扭转局势的能力。
聂齐华示意乐师奏乐,向喜娘说道:「送王妃回府。」
他怜悯地瞧了新娘子一眼,这一瞥恰巧看到红头盖里滴落一颗泪珠。
他无声的叹了口气,夏煜刻意让新婚妻子难堪的行为令他感到无奈。他着实替新王妃感到难过。
夏煜可一点也不难过。
他认为这是阴险设计,让他跳入婚姻陷阱的狡猾女人该得的报应。
他已经信守承诺娶了她,她应该知足了。起码他让她坐上了诒硕亲王妃的位子,这是人人称羡的位子,也是她和她父亲处心积虑想要的东西。
她没什么好抱怨的了!
不过,他在心里咬牙切齿发誓:别妄想我会给你好日子过!夏煜英俊的脸庞净是讥诮与不屑。
他最痛恨别人欺骗他,偏偏他曾盲目爱过她。
「衣上云,从此刻起,你得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了。」
* * *
衣上云坐在乎稳的轿子里,澎湃的思绪不断敲击她的脑海,微微颤抖的双手泄露了地内心的激励。
她知道全京城的人都在谈论她,她引起的骚动,足以让人在茶余饭后谈上大半年。
她心忖着: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三个月前她还会如此率性而为吗?她会有不一样的选择吗?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爱他。
第一章
过节的气氛在大街小巷中弥漫着。
因为节庆,京城里的百姓全笼罩在欢乐里。
尽管离中秋还有好几天,家家户户已经将新扎的各式新奇灯饰悬挂出来,玻璃宫灯、紫纱灯、西瓜灯、纱灯,鬼斧神工各展巧思,各式各样的庆典游行也热热闹闹进行着。
京城百年老字号悦兴茶楼,此时更是天天客满。
川流不息的客人,忙得夥计们个个汗流浃背,吆喝招呼的声音是愈来愈粗嘎。
这里生意特别的兴隆原因无他,只因楼上的视野好,可以将热闹街景一览无遗。
这天午后,靠窗的一张桌子来了两个俊俏的少年,一个做随从打扮,另一个则是一身富家公子的装扮。
他们向伙计要了一壶朱雀、一碟玫瑰酥片、一碟凤片糕,然后就聚精会神地看着楼下游行的队伍。
大街上一波波的队伍敲锣打鼓,招摇过市。踩高跷的、走彩绳的、唱秧歌的,看得这两位年轻人眼花撩乱,口里不断发出赞叹声,对身后跑堂迎来送往的招呼声和客人的谈论声全不放在心上。
游行中突然出现一班扮着戏里各种人物的队伍,这位公子兴奋地拉着随从的手喊着:「小姐!你瞧那是李铁拐,后面那个是吕洞宾!」
「嘘!拜托你小声点好不好?」这位随从一张可爱的小脸皱成一团,紧张地看了下四周,「你不要忘了我们现在是女扮男装,而且我是你的随从,不要再叫我小姐了!」
这位公子哥儿吐着粉舌,不敢再多嘴。而讲这话的人,正是罗平郡王的二女儿衣上云。
罗平郡王衣敬淦有一子二女。长子衣上卓是个练家子,虽然承袭爵位,却不爱仕途斗争,他弃政从商,江南第一大丝帛商号「大仓号」即是他所成立。他往来的生意中,除了本身的商誉吸引人外,当然也有冲着大妹衣上玲的关系来的,大家心知肚明,反正做生意嘛,没有把银子往外推的道理。于是他的大仓号愈做愈大,势力也由南向北扩张,如今各地大小分号有上百家,掌握了全国百分之七十的丝帛货源。他滞留京城的时间愈来愈少,除非商务需要,否则几乎都待在江南。
衣上云是被大家捧在手心长大的么女,虽说平时知书达理、谦恭娴淑,但是胆子比别人大,喜欢在平淡的日子里制造新鲜事。偶偶有过度好奇心,常常把衣敬淦气得吹胡子瞪眼睛。
就像今天一早,她又闯祸了。她把衣敬淦求了大半年,好不容易花五千两银子才得到的黾文陶缶给打破了。
这古董还是昨天刚捧回来冒着热气的新鲜物。
她父亲兴奋了一整晚,不许别人碰一下。坏就坏在愈是不让人看,上云就愈心动。所以等她父亲前脚一出门,她后脚就溜进书房里,谁知道才捧起这宝贝,就听到脚步声传来。她以为是父亲去而复返,心一慌,手一滑,五千两银子顿时碎了满地。
待她发现来人是她的丫鬟小彩时,已经来不及了。
两个女孩瞪着那堆作古的古董,苦思应对之策。最后乾脆来个留书跷家,逃之夭夭,等她父亲气消了再回家。
她怕出门在外着女装不方便,便让小彩弄了两套男装来换上,又一时兴起,逼着小彩和她对调身分。
「小姐要做我的跟班?不行!怎么可以这样?」小彩头摇得像搏浪鼓似的。
「为什么不可以?又没有人知道!而且,你不觉得很好玩吗?」她继续怂恿着。
「小姐,我们打破古董,又偷溜出去,如果让老爷知道的话,我小命已经不保了,再和你对调身分,我恐怕会死无全尸!」
「你还说呢,你的命本来就是我救的!想想看是谁把你从热病中救活的?现在正是你知恩图报的好机会。」她开始讨起人情来了。
用这种方式报答救命之恩?听都没听过。
不过她小彩的命,的确是小姐捡回来的。
小姐从小喜欢钻研药草,常拿周遭的人当试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