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可能是办这事的人忘了。”段翊枫耸耸肩,一句带过。
忘了?这个理由太牵强了,就凭段翊枫的驭人手段,我不相信。何况,学费是正常打给我的,生活费忘了?
我心中虽然疑惑,但是也没有继续问下去,我清楚得知道,要是他不想说,就算我问也是没有用的。
“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段翊枫捡起地上那把黑色的水果刀,在手上转着圈。
我倒是想问,你会回答我吗?我心里一声冷哼,开口道:“要我做什么?”
“痛快。”段翊枫眼里露出一丝欣赏之色,“没什么具体要求,只有一点,无论你以后做什么,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帮我夺取段氏的继承权。你可以不用事事都听我的,但是,你要知道,我们是同一条船上的人,唇亡齿寒。”
“这个我明白,那我们以后……其实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结婚的,毕竟……”
“你放心,我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妻罢了,我不会碰你的。”段翊枫不屑轻笑,“当然,你要是主动要求,我也不会拒绝。”
我脸上有点挂不住,装作没听懂他话里的暧昧,只道:“我明白了,为了我自己的利益,我一定会做好我分内的事。只要最后,我能得到我想要的,那我们就永远是最佳合作伙伴,否则……”我顿了顿,接着道:“我什么都做得出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看看高家的下场就知道了。”说完,我朝他展颜一笑,无比灿烂。
段翊枫拔出刀锋,一挥手,将手边一个砸烂的苹果切成两半,“从来没有人敢威胁我,何况是女人!你,是第一个。”
我毫不畏惧地看着他,只听他接着说:“不过,我很欣赏。”
我忍不住笑得更灿烂了,似乎很多人欣赏我呢~
正文 第六十一章 不归路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11…8 14:44:10 本章字数:3359
是不是,越是残忍,越是冷血,才越能得到他这种男人的青睐?他是不是早就发现了我隐藏的潜能,所以来引诱我黑暗的灵魂全面爆发?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暗属性,而他,就是我的引领者?
段翊枫,不管以后会怎么样,既然我答应了你,那我就一定会竭尽所能去做——为了我自己。当然,我也是不会忘记你的恩德的,没有你,我永远也不可能走出那个狭隘贫穷的世界。
虽然,我今天遭遇的一切皆源于你,但是我不是个不讲道理的女人,这些都不能怪你。你只是让我有机会接触外面的世界,走什么样的路却是我自己选择的,遇到什么样的人和事也是我自己的原因,跟你没关系。
虽然,你当初帮我也并非多么好心,但我终归也是受了你的恩惠,所以,我会还你这份恩情。虽然,我并不感激你所做的一切,但是,我会还你,直到我们两清。
我和段翊枫之间的交易就这么定下来了,我跟他结婚,帮助他夺嫡,他报我以财富和地位。盟约商定之后,我们两人之间约定了最后一条,那就是——这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谁都不能中途退出。
表面上看起来,以我现在的实力,好像根本没有跟段翊枫谈判的筹码,但我知道不是的。既然他能押上婚姻来跟我结盟,那说明我在他的计划中占了非常重要的一步,所以,我自己就是那个最大的筹码。
段翊枫是个真正的野心家,他在达到自己的目的之前,是绝对不会停手的,除非他死了。我虽然和他接触的并不多,但这一点,我能看得出来。
人身上的有些东西,是怎么都藏不住的,何况,他在我面前从来没有掩饰过自己的野心。而我,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和他是同一类人。大概,这也是他选择我的原因之一吧。
至于我,那就更不可能中途跟他说拜拜了,否则我一定会死得很惨。以他的手段,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对此,我深信不疑。
这真的是一条不归路啊,一旦踏上,就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了。真是没想到,要和我一起走上红地毯的人,竟然会是段翊枫——曾经那个最看不起我的人。其实也不是‘曾经’,即便是现在,他又何尝看得起我?我们不过是因利而合罢了。
那时,我一直不能理解郑敬维,为什么没有爱也能结合?婚姻中没有爱情,那将多么可悲。现在我知道了,爱,是一个多么可笑的字眼。
还以为自己会是不一样的,还以为能跟自己心爱的人携手一辈子,结果,却以这样一种不堪的方式结束了我们所有的感情。
别人的婚姻,就算没有爱情,至少还有亲情,责任,哪怕是同情,而我呢?即将成为我丈夫的那个人,只是我的同盟罢了,为了同一个目的走在一起。
我们之间有的,只是利益,算计,和无穷无尽的阴谋。我们要共同去对付别人,要借助对方的力量,但是相互之间又不信任,既联手,又防备。我不知道段翊枫经历过什么,但肯定不会很简单,经历越是复杂的人,越怕被身边的人咬一口。
以后不管怎样,我都不会后悔。去做,至少还有翻身的机会,而不做,那就永远改变不了现状。当一个人的境遇坏到极点,那就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
其实促使我做出这个决定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高纪扬。只要提到他的名字,我胸口就会烧起熊熊的烈火。
就算他已经没有翻身的机会,可是等他十二年后出来了,到时候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我要把自己变得强大,永远有资本、有能力把他踩在脚底,让他永不超生。
我们谈妥之后,段翊枫就走了,他说让我先在这里养身体,半个月后来见我。半个月后,应该就要过年了吧。
从杜彦文那里出来的时候,我身边什么都没带。自己的手机早就砸掉了,若荷的那个也被我扔了,就连身上的衣服都是杜彦文买的,除了身体,现在没有一样东西是我自己的。
这里是段翊枫的私人别墅,平时没有别的人来,现在就我一个人住着。外加一帮佣人,我需要什么都会有人帮我打点好,什么都不缺。住在这倒是和在杜彦文那里差不多,只不过是从一座豪宅搬到另一座豪宅。
本来,我是想把自己的情况告诉杜彦文的,但是在打电话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根本不记得他的号码。
算起来,我和杜彦文也相处了几个月的时间,感情当然说不上,但他也算是照顾过我的。而且,他还是我的债主,我就这样不声不响地走了,虽然他未必会关心我的去处,但我还是想对他说一声。
我相信,他是不会为难我的,他对我说过,要是我想走,绝不会为难我。出门的时候,虽然帮佣们露出很疑惑的眼神,但还是没有人敢多嘴问我的去处,我当然也不会主动告诉他们。
我只是想给家里寄一封信,至于寄完信后该怎么办,去哪里,做什么,还要不要回去履行我的债务,这些我都没有想过。只想走一步算一步,过一天算一天。
没想到,第一次出门就晕在了大街上,还被段翊枫给捡了回来。这算不算是一种因缘际会呢?有时候我会想,在我过去的人生里,要是其中有任何一个节点出现了变化,那我现在的生活会不会不一样?
事实是,没有这种假设。当我在段翊枫的房间里醒过来的时候,也许是堕入了另一个黑洞,也或许,会是我的重生。无论,这种重生是福是祸,总归是跟从前不一样了。
我刚刚醒的时候,发现身上的衣服被换掉了,原本应该是狼狈不堪的,而那时却穿着干干净净的睡衣躺在被窝里。然而,我一点儿也不关心这个问题,不管是谁给我换的,那有什么要紧呢?
现在对我来说,这具身体怎么样,根本就不重要了。段翊枫说,我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妻,其实我真的不在乎,名义或事实,有什么要紧的呢?
我只是觉得没有结婚的必要,不过既然他觉得有必要,那就随他吧。谁让我们是盟友呢,无关紧要的事没必要和他争论。对,现在婚姻在我眼里,就是无关紧要的事,它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交易罢了。
现在的我,是不是很堕落?呵呵,我在心里笑了一下。堕落就堕落吧,那有什么要紧的呢?我早就已经成为了魔鬼的门人,难道还想在死后上天堂吗?
这半个月,我每天吃好喝好,按时睡觉,按时喝药,定时跟保安们打羽毛球。新伤旧伤都在左手,我就用右手跟他们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一个好身体,我怎么在战场上披荆斩棘。
我还在花园里种了几株仙人掌,每天都会去看看它们。我知道仙人掌是不需要多照顾的,我就坐在旁边看看。晒晒太阳,喝喝茶,倒也惬意。
有个园丁大叔问我,“别的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的花花草草,你怎么种仙人掌啊。”
“因为仙人掌很漂亮啊。”我这么回答他。
大叔似乎无法理解,没有再问。他当然无法理解。
这期间,段翊枫没有来过,连电话都没有,不过我知道,我的一举一动都不会逃过他的眼睛。我每天干什么,说了什么话,吃了什么,没有他不知道的。
我身边的所有人都是用来监视我的,他们会把我的一切事无巨细地报告给他们的主人。不过我不介意,没有这些人,谁来给我差遣。虽然段翊枫不出现,但是只要是我想要的,没有不满足的。
那个白大褂老医生是段家的家庭医生,退休前是S大附属医院的主任。姓郑,我们都叫他郑伯,是一个很和蔼的老人。我问他能不能把我手上的伤疤去掉,他说他可以保证让我的新伤口不留疤,但是旧的那个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照理来说,郑伯只给段家人医伤治病,这次却被段翊枫请来医我。他说,那天,他刚看到我的时候,就觉得我是受了什么重大打击。身体也被自己折腾得厉害,再加上淋了雨,发烧,昏迷,两天后给我针灸过后才醒过来的。
原来那天我感觉到的针扎般的疼痛是在做针灸啊,如果不是这种疼痛把我从梦里拉出来,不知道我还要在梦魇里沉浸多久。
郑伯每天都会来给我换药,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的,我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换药也可以让保姆们帮忙。不过他说反正家也不远,就过来看看吧,段翊枫还是很重视我的。
重视我?那是当然的,我可是他未来的新娘呢,我要是死了、残了、丑了,对他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
不过我知道,郑伯对我的关心并不全是因为段翊枫的缘故。有一次,他帮我换药,看着伤口,还有以前那道疤痕,他眼中露出不忍,说:“好好的一个姑娘家,怎么会成这样?这是遭了多大罪啊。”
当时,我眼眶就湿了。我自己划的那一刀,伤口其实还蛮深的,药粉融化到肉里面,痛得要命,当时还真是下得了手。要是爹娘看到了,他们会不会心疼得要死?还好,他们不会看见这些。
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一天不多,一天不少,段翊枫卡着日子来了。那天,正好是除夕。
窗外白雪纷飞,窗户上凝结了一层薄薄的水汽,万籁俱寂。
正文 第六十二章 入戏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11…11 2:09:45 本章字数:3374
春节是迎接春天的日子,可是这天气,分明还是深冬的感觉。
窗外还在下雪,放眼望去,白皑皑一片,杳无人迹。再加上,这里是郊区,平时人就少,现在更是静得不像人间一样。别墅外面有一条小河经过,南面是一片小树林,虽然现在一片萧条,但是却有种别样的冰雪之美。
我穿着毛茸茸的大棉袄,裹得像个粽子一样,坐在壁炉前,边烤着火,边看书。窗外的寒风呼呼吹过,而室内一片暖和,惬意得不得了。
我实在是很喜欢这里的布置,虽然也有暖气,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壁炉。在这种天气,坐在壁炉前烤烤火,特有感觉,看着里面的火焰总是能引起我万千遐想。
卖火柴的小女孩在死前点燃了手中的火柴,在微弱的火光里,看到了无限的希望。虽然她最后在寒冷与饥饿中凄凉地死去,但是至少,她在死前也感受到了一点美好。
我总觉得,通过火焰,能看到无数的东西,过去,现在,未来。尤其是在寒冷的天气里,火,能带给人温暖,驱散心中无尽的寒意。身体暖和了,心,也不会那么冰冷。
可能是我真的想太多了吧,这就是我的性格悲剧,我也无力改变。
不知不觉就是除夕夜了,我想家里应该是收到我寄出的信了,希望能稍许安慰下他们。想想真的挺对不起爹娘的,年纪都不轻了,女儿却不能在身边服侍他们。
一般像我这么大的女生可能无法理解我的感受,但我跟他们不一样。山里的生活肯定是不能跟外面比的,我很清楚地知道爹娘把我养大,到底有多么不容易。看到同学的父母,都挺年轻的样子,而我的父母,年纪不比他们老多少,可是早就有了白发。
大年夜,家家户户都要吃团圆饭,可是我却一个人身在异乡,冷冷清清。但是我并不怕,现在的我,对那些温暖早就不奢望了,只是感觉太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