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烟!一缕炊烟在夕阳余晖中袅袅升起,刘泽兴奋地跳了起来,这风景,无疑是他此生见过的最美妙的图画。他大喊大叫着,发足向着炊烟的方向狂奔而去,从一段陡直的斜坡上滚落了下去。
坡底下是一条驰道,马蹄的足迹和大车的辙迹清晰可见,驰道的尽头,赫然有一座城堡的样子,高大的石墙矗立着,袅袅的炊烟正是从那里升起的。
刘泽相当的激动,虽然他现在还不能确定现在是什么朝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绝不是茹毛饮血的蛮荒年代,如此坚固的堡垒,至少也是在秦汉时期。
再回头时,发现那只老狼蹲在坡顶的位置,与他已经拉开了二三十米的距离,而且没有继续跟上来意图,它“嗷”地发出一声狼嚎,那声音苍老低沉而有几分悲凉。在这场人与狼的追逐之中,似乎没有胜利者,但毕竟他们没有死在对方的手(爪)下,生存才是排在第一位,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他们似乎都又胜利了。至于老狼失去了最后的猎物,它还能在荒原之中生存多久?刘泽即将步入人类的文明社会,等待他的,又将会是什么呢?
这一切似乎变得不再重要,在人与狼的最后一眼相望之中,刘泽读到的是一种坚韧不拨坚持不懈的精神,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这个时候,从城堡的方向跑过来几个人,他们跑得很快,不过一会儿功夫,就跑到了刘泽的跟前。刘泽冷眼打瞧,这些人穿着影视剧里面才能看到的那种古代服饰,皂色直裾,麻布履,头上高高地挽着发髻,用一根细木棍穿着。这些人慌慌张张地,一面跑一面还回头看后面,似乎后面有什么人追似的。
刘泽学着从古装影视剧里的礼仪,向这几人拱手说道:“请问各位大哥,这里是何地?”
几个人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其中一个人拉了刘泽一把,急急地道:“问什么问!快跑吧,再不跑可就没命了!”
虽然发音不尽相同,但刘泽还是勉强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可还是一头雾水,紧跑两步,跟上他们的步伐。“各位大哥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人本还想说什么,旁边的那个急急地道:“老二,别理他,快跑!”
这时,身后传来了急骤的马蹄,刘泽回头描了一眼,十几匹马如旋风一般地冲了过来,他赶忙闪身向道边躲去。还没等刘泽看明白骑马的人是啥模样,一条套马索已经干脆利落地套在了他的身上,刘泽大叫:“你们捉错人了!”可马上的人根本就没理会他的叫喊,而且马的速度也没有丝毫降低。
刘泽只跟着马跑了几步就被扯倒在了地,然后整个身体就与大地做了亲密接触,勒在胸口的绳子深深地嵌入肉里,有一种近乎窒息的感觉。衣服很快地就被磨烂了,前胸和膝盖火辣辣的疼,感觉身上的肉被一层层地剥离掉,刘泽的意识渐渐地模糊了。
尼玛的,不带这么坑爹的穿越吧……
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刘泽是被一桶凉水给浇醒的,他感到全身的骨头似乎都散架了,两条腿血肉模糊,伤口疼得要命,嘴里不由自主地**着。不过他脑子还算是清醒,暗暗打量这周遭的情况。
显然他已经被带回了城堡了,这座城堡完全是用大小不等的石块砌成,粗糙而又简陋,但对面走过来的一人却是光鲜亮丽,那身衣服一看就是用上等的丝绸做出来的,宽袍大袖,绣彩绘金,做工考究。对这种衣服,刘泽也并不陌生,影视剧上看得多了,典型的汉代服饰,这几年不流行那个汉服运动吗,许多年青人举行成人礼的时候也要穿汉服行冠礼。刘泽也就断定看来此时是汉朝无疑了,但究竟是西汉还是东汉,却是不甚了然的。
那人甚为年轻,也就是二十出头模样,剑眉朗目,俊采飞扬,但却是一脸的冷漠,一付生人勿近的模样。四周全是穿着皮甲的持戈士兵,弯腰向他行礼。一位管事模样的人向他禀报道:“禀报公子,那五个逃跑的民伕已捉回,如何处置请公子定夺。”
锦服公子只略略地抬了一下眼皮,上下嘴唇轻轻一碰,就蹦出一个字来。
“斩。”
那五个民伕吓得魂不附体,全部跪伏,叩首求饶。
“公子爷饶命!公子爷饶命!”
锦服公子一脸的漠然,站在那儿纹丝未动。几个兵丁冲了上来,挟持着那五个民伕向外走去,哀号声、哭泣声、求饶声不绝于耳,接着便传来几声凄厉地惨叫声,其后便再无声息。
不多时,五颗血淋淋的人头便被端了上来。刘泽眼睁睁地目睹着这一切,五个鲜活的生命转瞬之间就只剩下了五颗滴血的人头,浓郁的血腥味弥散在空中,久久挥之不去,刘泽的心灵被强烈地震憾了,以至于他身上的伤痛,都不曾记得了。难道这就是古代吗?视生命为草芥,屠之如猪狗,天,这也太残酷了吧!
锦服公子一挥袍袖,淡淡地道:“将这五颗人头悬挂于城门处,让这些贱民也知晓这就是逃跑的下场!”兵士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不是就跑了五个吗?这个又是怎么回事?”锦服公子将目光移到了刘泽的身上。
“回禀公子,这竖子是刚刚捉那五个逃丁时一并擒获的,依属下之见,这竖子定是鲜卑人的奸细无疑!”管事的一脸谄笑。
“鲜卑人的奸细?”锦服公子似乎来了点兴趣,走到刘泽的近前,上上下下地将他打量了一番,刘泽的那一身装束倒真是让他很好奇,虽然衣服早已是残破不堪,但衣服的款式还是依稀可辨,尤其是是衣服上的扣子让锦服公子惊奇不已,还有刘泽脚上的那双皮鞋,更是显得十分另类。“你是奉何人之命,潜入我大汉塞内?又有何企图?”
第四章半截手指
这锦服公子的手段,刘泽可是刚刚见识过的,此番落在他手里,一言不慎,恐怕就得人头落地。更糟糕的是,他们似乎把他当做了鲜卑人的奸细,这更是个危险的信号,处决逃跑的民夫他都没眨一下眼,处决奸细的话,只怕更不用多考虑。刘泽脑子里在快速地盘算着如何才能逃过这一劫,面对他的问询,回答道:“大人,在下并非奸细。”
“大人?”锦服公子略微一怔,旋即爆笑道,“哈哈哈,这小子是吓尿了吧,本公子可不是你亲爹,用不着你叫的这么亲!”
周围的管事和兵丁也是笑得前仰后合,管事媚笑道:“公子威武,刚刚往这儿一站,这竖子就连他亲爹也不知道是谁了。”
“好,就冲你这一声大人,本公子今天高兴,只要你老老实实地回答,便可饶你一条性命,乖儿子!哈哈哈!”锦服公子笑得相当得意,得意之中带着几分的猖狂。
刘泽心底中倒是有几分愠怒,本来大人这个称谓可是在历史影视剧中用得相当普及,不管是上至秦汉三国,还是下至唐宋明清,每遇官员必称大人,似乎成了约定俗称,可偏巧真正的历史上却并非如此,很明显在汉代这大人的称号可是对父母的专称,狗血的历史剧还真得是误人!就算是现在身陷囹圄,刘泽骨子里的傲气还是不容别人如此轻侮。
“请公子爷开恩,在下并非鲜卑人的奸细。”虽然身体极度虚弱,但刘泽还是咬着牙不卑不亢地说道。
锦服公子收起笑容,冷哼一声道:“你说不是就不是了?那你老实交待,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还有你到此地是何居心,又有何目的?”
刘泽倒是为之语塞,他该怎么说?说他是从二千年后穿越来的,本来是好好地走在路上,也不知怎么地出现了一个黑洞将他糊里糊涂地传送到了这里。姑且他的这番话有没有人信倒在其次,退一万步说,就算他们相信了,这么妖孽的事,恐怕把他直接就定性为妖人了。知道汉代是如何处置妖人的吗?左慈、于吉的下场刘泽可是清楚的很。所以自己穿越来的这一天大秘辛,打死也不能说,说了估计死得更快死得更惨。
“在下……在下乃幽州人氏,从小与家人走失,在深山之中迷路,幸得山中一无名老人相救,方才保全性命。今日下山欲往幽州寻亲,路过此地,求公子爷大发慈悲,放在下一条生路。”刘泽认定现在是汉代,那么先前的家按汉代地理区分的话就是在幽州,至于被无名老人搭救云云,倒是他信口胡编的。
锦服公子冷笑两声道:“你小子以为本公子是怎么好糊弄的?看来你是吃了秤跎铁了心,哼哼,来人,给他松松筋骨,本公子还就不信了,这活人嘴里还有爷问不出的口供?”
两名赤膊的精壮汉子应声站了出来,每人手里拿着一条鞭子,那鞭子可不是寻常的马鞭,通体乌黑发亮,又粗又长,鞭梢的部位被鲜血浸透呈现骇人的黑紫色。
管事的蹲下身,狞笑道:“少年,看你年纪青青,细皮嫩肉的,这鞭笞之苦可不是一般人能挨下来的,老实的地招了吧,否则——呵呵——”
刘泽缓缓地摇摇头,道:“在下所言,句句属实,并无半分虚假。”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动刑!”
那赤膊汉子一言不发,挥起鞭来,“啪”地一声脆响,抽在了刘泽的脊背之上,他背上的衣服直接就被抽了个粉碎,白嫩的皮肤上立即出现了一道血痕。刘泽哆嗦了一下,死死地咬着牙,没有吭上一声。紧接着赤膊汉子的第二鞭第三鞭飞快地落在了刘泽的背上。
显然这是一个专业的行刑手,三鞭子抽下去,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都落在同一个部位上。这三鞭同样有个名头:第一鞭叫皮开,第二鞭叫肉绽,第三鞭叫血流。三鞭为一组,每抽完三鞭,便换一块皮肉下鞭,绝不再重复,一般三十鞭下去,整个后背和臀部就已经无法找到一块完好的肉皮了。
刘泽虽然在现代也算是苦出身,但生在和平年代的人,又如何经历过白公馆渣子洞那般的人间练狱,十几鞭下去,便昏死了过去。
又是一盆凉水灌顶,将昏迷的刘泽弄醒过来。整个后背就如同浇上了火炭一般,疼得刘泽眼泪都不住地往下掉,就连喘口气也都撕心裂肺地疼,疼得他连意识都有些迷糊了。尼玛呀!这就是人世间?还不如呆在荒原上和那只狼共处呢?才出狼口,又落虎穴,这些个古人咋比野兽们还野兽,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就往死里整!说实话吧,死路一条,不说实话吧,照旧死路一条!神啊,你玩死我算了!
“滋味如何?少年,别硬抗了,骨头再硬,能硬得过鞭子吗?”管事的一脸阴笑。
“好……我说……我说……”刘泽也挨不下去了,反正自己也不是某党成员,死了也没人封个烈士啥的,与其被活活打死,还不如招了给个痛快。
“识时务者为俊才,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哈哈哈……”管事的得意非凡,看来这严刑之下,屈打成招倒也不假。
刘泽虚弱地喘口气道:“好……我实话实说……只怕你们更不信……其实我并非这个朝代的人,而是从二千年后穿越过来的……”
“什么?”管事的脸都绿了,刘泽的话比刚才说的离谱,刚才说的能算得上假话,现在说的估计只能算鬼话了,管事的怒不可遏,厉声道,“你这贼骨头,竟敢如此消遣你大爷!来人,给我上重刑!”
那两个赤膊汉子扔了皮鞭,抬过一副夹棍来,这夹棍一上,恐怕刘泽的这两条腿就真得废了。此时的刘泽倒是一脸的无奈,苦笑摇头道:“就知道你们不信,说了有个屁用。”
两个汉子正准备行刑,锦服公子此时却摆摆手,制止了他们,向那管事的道:“李管事,方才你不是说从这竖子身上搜出不少东西来吗?”
李管事点头哈腰地应了,连忙将那些东西拿了过来。锦服公子将刘泽的笔记本电脑掀了开,左瞅瞅又瞧瞧,虽然好奇,可他终究也没研究出这是个啥玩意。“李管事,你瞧瞧这是何物?”
他都没瞧明白,李管事又如何识得这东西。李管家扭头歪脖地看了半天,道:“依小人看这象一面镜,可又不是铜做的,瞧着人影也模糊。”
锦服公子也觉着这是件无用之物,抛在了一边,他的兴趣转移到了那把多功能的工具刀上面,把玩了一会儿,便将工具刀揣在了自己怀中。最后他接过来那张照片,照片上那清晰的人物画像让他很惊异,完全和真人一模一样,要知道这个时代就算是最好的画家也不可能将人像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刘泽看到他拿着照片,心里咯噔一下,这可是他从前世带过来唯一与家有关系的东西,也就是他唯一的念想了,这已经不单单是一张照片,它承载着妻儿的爱,在他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这份爱将支持他永不放弃地前行。把妻儿的照片装在自己的胸前,陪着他走过这一世的风雨,便是刘泽最大的心愿。
锦服公子似乎也觉察到了刘泽的异常,走到他跟前蹲下来,晃动着照片,用戏谑地口吻说道:“看来这东西对你来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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