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顿散伙饭……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努力的做出喜气洋洋的样子,我不时地停下筷子看看四周的同学。“男的是帅的乱七八糟,女的是美丽的一塌糊涂”,看看以前遭到过集体男生无数次诋毁的女生,她们的每一个动作是那样的妩媚,每一个表情是那样的温柔。我明白,4年来我一直错了,最美的和最有感情的女生是自己班的女生。我跟每个女生说了几乎超过以往4年总和的话,她们个个都风趣幽默,话带锋机。我喜欢她们的话语,喜欢她们的笑声,喜欢她们的眼里淡淡的惆怅,我喜欢她们,但发现太迟……
“最后需要我为你们做点什么吗?”我对她们说她们都笑了,然后沉默片刻,一个话语响起来“帮我倒杯可乐再兑点雪碧,好吗?”
我从窒息中缓过劲之后,才看到说过话的她正冲我甜甜地微笑——“灵”——那个张曼玉……
我递给她一杯“可乐兑雪碧”,说“我陪你到校园走走,好吗?”
……
我和灵走在校园的马路上,我问她:“你知道我就是可乐?怎么sure的?”
“上火车前看了你的信,回来一打听卖鸡蛋的英雄是谁,不就打听出来了?而且我问了xx(大嘴的名字),他说你的网名就是——可乐”灵说这番话的时候,脸庞迎着阳光,微微地浮起一个浅浅的笑。好美,让我想起刚出场的紫霞,在戈壁大漠上灿烂的微笑。
“那怎么你说你出差,但是我卖书那天却看到了你?”
“这样的,我9月就要去澳洲留学,去两年。找的公司也只是仅仅做毕业设计,没有签协议”灵停下脚步,凝视着我:“5月份回来,也是出差之际顺便到学校办些手续上的事”。
“留学?留学挺好”我长长地叹了口气。“挺好”——不是我的习惯用语,记忆中我只说过“做女人挺好”,我不爱说这种感情不鲜明、没个性的词语。思维又开始胡乱游走,突然想起许久不曾出现在思维中的“璇”。在我和她的工作确定了一个“北京”、一个“深圳”之后,她就委婉地向我提出了分手,两年的感情却抵不住两千公理的距离。是的,她没错,她对感情原本比我理智的多。
“叹什么气?”
“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了以前的女友”我把和璇分手的前前后后告诉了灵,“你说,深圳和北京就真的那么遥不可及?”
……
“有些东西,是不会为时间和空间所改变的”
灵附下身对着一朵白色的栀子花,深深地吸了口气:“就象这栀子花,毕业生走了一届又一届,它却依然盛开在这个季节”
我和灵在主楼前合影,身后的主楼即将重新粉刷、改建。灵说道:“当初就是被这张主楼的照片骗来的,一定要合张影”她指的是我们学校招生简章上那灯光下绚丽多彩,五光十色的主楼照片,结果来了学校才发现主楼灰头灰脑、满目创痍。
是的,有些东西真的不随时间和空间改变。即便这屹立的主楼翻新到某一天我们不再认识,但是照片里的喊着“茄子”的口型和夸张的V形手势,却成为了永存!
那天下午,我和灵逛遍了校园的几乎每一个角落。灵带了相机,显然有备而来。我和她在校园里合了一卷的影,有我拉着她手照的,有扶着她的肩膀……
“明天,我要走”,她低着头说。
“是啊,明天就是7月了,会走很多同学”我揉了揉眼睛,“上会儿bbs?”我提议到。
bbs上,久违的“可乐”和“雪碧”又兑到了一起。
我发message:“雪碧,我给你留封信,你现在别看,回家再看!切记!”
雪碧:“可乐,我也有信要留给你,同样,我走了你再看”
我给雪碧写了一封我耗费时间最长但内容却最短的一封信。
……
第二天,站台,崩溃的地方……
班里不少同学选择这一天胜利大逃亡,包括我亲爱的“大嘴”和“伟哥”,全班同学几乎来齐。我们一行20多人,其中我和“大嘴”每人衣服下藏了2瓶啤酒,拥进了站台。
同学们围成一个圈子,每人传着喝口啤酒,说着最后的激动的话语。
轮到“大嘴”要上车,我们七手八脚地把“大嘴”放倒,把他高高的抛起,去T。M。D。
吧,青春!去T。M。D。吧,毕业。去T。M。D。吧,抛着,抛着,我热泪盈眶……
大嘴临上车前,我哽咽着说“哥们,毕业前让我最后抱抱你”,紧紧地我和我最亲爱的兄弟拥抱在彼此温暖的怀里……
……
晚上,该送“灵”了,我实在没力气哭。在她和室友说完悄悄话后,我一把把她拉到身前,一把拉到怀里,我平静地缓缓地吐出几个字:“毕业前让我抱抱你好吗?”,灵的美丽的大眼睛划出一滴此后无论时间怎样追逝但却永远留在我心里的眼泪。
MyGod,我象极了〈大话西游〉结尾,借助西洋武士紧紧拥抱紫霞的孙悟空,就是这个孙悟空,面对世事沧桑时空交错却无力悲伤。我抱着灵,在心里一千次一万次地对怀抱里这个女孩道:“我爱你”。是的,就是这三个字,我写在了信里,灵,你听到了吗?
……
火车开了,终于!……
火车带走了什么?带走了太多的东西,我没有能力去思考,因为“思维”又放了我鸽子,不见了。我靠老马识途的动物本能回到凌乱的宿舍,又靠一个叫“潜意识”的家伙带路到教研室,上了bbs……
我看了信,思维一下子蹿了出来但马上又停止不动了……
我看到了我平生最难忘最感动最热泪盈眶最苦尽甘来的信,即使现在再回想起那封信,我还是禁不住的颤栗。
看完信后,我恨不得立马翻三十个大跟头但很可惜我连倒立还没学会。
“雪碧”给我的信正题也只有短短三个字……
是的,只有三个字……
不是不是不是,我都说不是了,你们这帮脓包笨蛋和我当时一样都俗不可耐、不可救药的猜错了,不是“我爱你”这三个大俗字。在看了她写的三个字后,我的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哲学观立马集体叛变。我不再认为“我爱你”是这世界上最动听的词语。是的是的是的,在我当时而言,那三个字比“我爱你”还打动一千倍一万倍。我没有语言形容了,我只知道如果至尊宝对紫霞说的话“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改一改的话,改成这三个字,那结局也许就不一样了。
先把“灵”附在信后的签名挡公布了吧,她还给我积欠已久的台词:我自信地微笑,在大洋彼岸的城市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明白也好,不解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笑容改变。
因为令我乐观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执着以守的心。
她得正题只有三个字……
……
“我…等…你”
后记:没想到写出这么长的流水帐文章,无论是谁看到结尾,我会很高兴……
这篇小说,还有个名字《可乐兑雪碧》,我一度犹豫,不知采取哪个名字好。这两个名字都有几层的含义。后来听了一个网友意见,她说“毕业前让我抱抱你”更煽情些。于是我就煽了。
这似乎是我第一次正经八本的写小说经历,我想反映的情怀太丰富,绝不只爱情,感情这么简单。但是我实在太逊了,思维无法转化为语言。
特别提到,对于小说开始对“工科女生的看法”,和结尾发现“她们个个都风趣幽默,话带锋机”是我想渲染的一个重点,学理工的女孩很多并不好看,但她们很可爱。
那一夜,雪白的肉体……
一此时,我和侯子正坐在西单的星吧克咖啡屋中,望着窗外过往行人,悠闲地品着手中冒着热气的咖啡,这是一个乍暖还寒的时候。
“我不喜欢把羊绒衫扎在裤子里头”侯子用手点了一下刚从窗前过去的人,“尤其是女人,像农民似的。”
“我喜欢穿牛仔裤的女人,尤其从背后看,性感!”我也点了一下窗户,“但不喜欢屁股上被勒出的内裤印子,没涵养。”
“我不喜欢女人在街上粗声大气的说话”侯子玩转着咖啡杯,“那样子太没修养。”
“我喜欢女人穿短款上衣,显得干净、干练”我拿餐巾纸抹了抹嘴,“但不喜欢露脐装,肚脐看着多脏呀!”
“我不喜欢女人抽烟”侯子的目光掠过我的头顶,看着我身后的一桌,“熏的满口黄牙,笑的时候还美名其曰笑不露齿!”
“我喜欢女人梳披肩发”我目光涣散的说,“看着是那么飘逸……”
“我不喜欢女人的耻丘太鼓”侯子笑着说,“那样看着太凶恶!”
“我喜欢胸部丰满的女人,但也不要太大”我也笑了,“那样看着太蠢了……”
“等等等等”侯子打断我,“怎么说着说着就语涉粗俗,多不好,你还老师呢。”
“食色性也!老师的老祖宗都这么说了,我怎么就不能说了”我笑着说,“再说了,老师首先是人,人就有七情六欲,我好色怎么了,说明我腰好!”
“得了得了”侯子也笑,“矫情、庸俗、下流、有辱斯文、误人子弟!”
“行了行了”我打断他的指责,“说正经的,我在QQ上结识了一个女人……”
“打住!”侯子伸手制止我再往下说,“别和我说网恋的事情,都让别人演绎烂的事儿,不新鲜了,我告诉你我和一个女网友的故事吧,很简单,在一个夏夜,她来到我家,十二点了都没提出要走,我就把她给办了,故事结束!”
“………………”
“哈……没话了?和你想象的浪漫感觉不一样了?”
“不是不是”我遮掩着说,“你这个故事叙述的太平了,好歹也要有点转折高潮什么的呀。”
“高潮?”侯子哈哈一笑,“高潮已经在我们俩的叫唤声中结束了!”
“你才粗————俗!”我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别扯淡了,逛中友去。”
二我叫杨伟,没办法,父母一朝不慎,就叫我抱憾终生呀。小学、初中的时候,并不明白谐音的含义,只是发现每逢到了女老师课上,提问的时候很少叫到我。到了高中,我的名字就成了同学们玩笑的把柄。几次想改名,又总是嫌麻烦,就这样,一直度过了大学,直至上班。忽然一夜之间,美国出了一种药,于是同事就纷纷叫我“伟哥”了。
我生性懒散,从小学到高中,记分册上老师的评语当中总有一条是“该生平时较自由散漫,望严格要求自己,更上一层楼”等等这种理同话不同的句子。小时候父亲还批评我:“你看看,我和你母亲都是军人,都是自律性非常强的人,可你怎么会这么吊儿郎当的!你……”可能在我无邪的大眼睛的盯视下,父亲无法再骂出口吧,最后总是说半截子话然后瞪我一眼甩手而去。我觉得他这样可不好了,道理还没讲透就临阵退缩,不是军人的作风。母亲呢?就会过来抱我,然后给我做好吃的。我觉得她这样子也不好,太溺爱孩子了嘛,可我还是喜欢他们这样。等我大了些,可能看这样的评语太多了,父亲早就不骂我了,甚至一次还说“懒散呢也不是什么大毛病,只要不耽误事,别让人反感就是了。”我目瞪口呆之后,接受父亲的规劝,继续懒散了下去。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除了美国的大楼给炸了,本。拉登死去活来,阿富汗没完没了的战争,伊拉克时硬时软的态度外,我的生活倒是一帆风顺波澜不惊日渐平庸。大学毕业后找了所学校当起了老师,教育起一帮子十六七岁的孩子,开始时对工作充满了激情,尽职尽责的渴望做一个好园丁,面对祖国未来的花朵,又剪枝又灌大粪施肥的,不过后来看看结出的果子都是一些歪瓜劣枣的志大才疏的渴望一步登天的平庸之辈,心思也就逐渐冷淡下来。冷淡的心是最容易寂寞空虚的,而我又是一个独身主义,并不想找个媳妇成家来慰藉自己的心灵,于是酒吧咖啡屋洗浴中心等鱼龙混杂之所就经常出现我的身影。在那些地方也认识了不少女性,谈得来的就双双回到我居住的地方,三环外四环内众多高楼当中一个窗户透出亮光的两居室内翻云覆雨一番。我出门不爱关灯,尽管一个人住,但每回在楼下看到屋子里透出的灯光,就有一种回家的温暖感觉,也知道这是自己制造的一种假象,但是人有时就是需要一种美丽的谎言来骗骗自己嘛。有时早晨起来,慵懒的伸一个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