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名叫爱情的陈腔滥调》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关于一个名叫爱情的陈腔滥调-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那就不要想起来吧!”
那是一首英文老歌,由木匠兄妹诠释的歌曲。
我会知道木匠兄妹这个外国团体,也是因为当初慧兰每天在我耳边不停地唱才知道的。
我知道放开你是我一生中最难的决定。
第十四章
    我和慧兰曾以双人组合的姿态参加当年高中民歌比赛,想当然尔,男女组合总是引人侧目,我们也不例外。
评审一看到我们,问了一句话:“我们没有准备男女对唱的指定曲,你们是一个伴奏一个演唱吗?”
慧兰想也不想:“不,清唱,他合声,我主唱。”
此话一出,全场一片哗然,这是举办民歌比赛以来从不曾有过的事。
就连我和慧兰决定参加民歌比赛之前,刚听到慧兰这种异想天开的建议时也有相同的惊讶。
“你说用清唱的?” 。
“是啊!你没信心?”
“不是……我从不曾听你唱过歌……我们合得来吗?怀疑 !”
“还不简单!我知道你的音感一向很准,我起个音,你跟着合声,懂吗?”
老实说,我对你不太有信心……
阳光有点强烈。我们坐在学校操场旁的大树下,待她起身,清清嗓子,唱出宛如天籁般的声音……
脑中突然闪过的一个念头将我拉回现实。
“我想起来那首歌的名字了!”我高兴的说。 、
“真的?”她的眼里充满笑意。
“木匠兄妹的‘昨日重现’,对不对?”
是的,当你娓娓唱出“昨日重现”时,我还真的吓一大跳。
怎会有人将这首歌诠释得如此完美,几乎与原唱者如出一辄。
“太棒了……”听完后,我想不出其它更好的形容词。“根本不需要我合声嘛!你一定稳得今年民歌比赛的冠军!”
“不,我需要你的合声。”她笑了笑:“因为自从学校有民歌比赛以来还不曾有人这样做过,我希望我们是第一个。”
“我怕我会让你扣分……拿不到冠军不要怪我喔!” 。
“放心,”她很有自信的说:“我们一定拿得到的。”
在那次的民歌比赛里,我们除了拿到冠军外,还另外得到最佳双人组合及最佳默契两个奖项,一时之间风靡整个校园,所有的话题都围绕在我们的身上。
现在回想起来,可算是一个值得骄傲的事迹吧!
“你总算想起来了。”
“抱歉,我对英文歌曲老是记不住歌名。很怀念那时我们唱过的歌呢!”
“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去KTV吧!”
下次……
感觉好远……
我不敢再对你存有任何的期待,一如我等待十年,却不曾得到你的回应……
“我……”话正要说出口,竟被慧兰的手机铃响打断。
她接起电话,劈头就是一连串的英文,快得让我听不懂。
“Ok!seee you later!对不起,我还有事,下次再联络?”她显得十分抱歉。
我点点头:“好!下次!”我拿起帐单:“让我请客吧!”
目送慧兰上计程车后,心底忽然涌起许多难以言喻的感觉,快乐的、悲伤的、痛苦的、忧郁的,全都一股恼地浮现出来,我只能深深地,深深地深呼吸,极力压抑这种不该有的情绪,纵然眼泪不自觉的流下……
我的右手握住我们的回忆,我的左手放开对你的牵挂。
第十五章
    回到家里,每天除了看电视睡觉,我并没有跟朋友一同出去,只为了等电话响起的那一刻。
慧兰还是没有打电话给我。
是回到了美国吗?还是有事分不开身?一连串的问号始终得不到答案。
春假总是来得快去得快,一眨眼又到了春假的最后一天。
我背着满满的行李回到了宿舍。
几天没回来,还有点想念呢!
甫一进门,就被阿慎抱个满怀。“你可回来了,我好想你喔!”
“你现在又在演哪个剧码了?”我没有被阿慎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反而一脸镇定的模样让阿慎当场泄了气。
“我还以为你会被我吓到,真不好玩。”阿慎坐在沙发上:“你春假去哪里玩?怎么没找我?”
“还说哩!你也没找我啊!”我先将行李放回房间,又换一套衣服后回到客厅坐在阿慎旁边:“不管你相不相信,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遇到慧兰了。”
“谁?你在台北师大附近PUB认识的美眉吗?”
“我还在垃圾筒里捡到的哩!”我顿了顿,又说道:“慧兰她是我喜欢十年的那个女孩子啊!”
“说大声点,老人家听不清楚。”
我咧……给我装蒜啊……
阿慎看似闹够了,又一副正经的跟我说道:“你遇到她了?这么巧?在那遇到的?”
“西门町。”
“喔!她一定是在跟她的性子约会。”阿慎比出小指头的手势在我面前晃呀晃的。
“她还没有男朋友……她说没时间交男朋友,也不喜欢那些金头发的外国人”
“搞不好她在晃点你。”
我苦笑着:“唉!没那个必要啦!”
“你还在等她给你回应吗?你的心里还有那种期待啊?”
“早就没有了,我不是告诉过你,那已经是过去式了。”
“那这个现在式……你要怎么处理?”
“现在式……你是指可书吗?”
阿慎点点头。
“随缘吧!未来的事谁也没个准。”对可书……如果太过于刻意,万一弄僵了,对彼此也不好吧?一切随缘,应该是最好的方式。
“几天不见,你成了一位哲学家了。”
“哲学家?我说了什么?‘我问阿慎。
“择‘学家。选择的择,不用别人教,你总会知道什么是对自己最好。”
我摇摇头:“才没有呢!这要累积多少的经验跟失败啊!”
“是,壮士凯旋归来,且让小弟为你接风。刚才阿哲打电话来,叫我们一起去接他,顺便去车站附近的夜市吃东西。”
我心想,也有好一段时间没有祭祭五脏庙了,当下附议。
“可是……有个麻烦……”阿慎欲言又止。
“又要吃麻辣火锅?不行不行,上次被阿哲唬弄过一次,这次没得商量。”
说到麻辣火锅,它真是我难忘的回忆之一。
阿哲有次闲来无聊,吆喝我跟阿慎去吃麻辣火锅,我和阿慎吃不了辣,阿哲又说可以吃鸳鸯火锅,就是一半辣一半不辣的那种。
等到火锅上桌了,阿哲粗鲁地拿着汤匙搅和着火锅,本来是一半白一半红的,最后变成了一整锅都是红色的汤。
钱都花下去了,叫服务生换火锅也不好意思,只好……
你看过那个叫“救人喔!”的广告吗?
是的,差不多就是那种情景。
放心,这次我和你同一阵线,不会让他得逞的。但是,我要说的不是这件事。“
“啥?”
“刚才有个自称是张可书的女孩子打电话给你,问你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怎样,要不要一起约她出来认识认识?”
“上次你不是瞧见了?”我闷闷地说道。
“我咧!看过就叫认识罗?亏你还是念国立的!”
“也好,不过吃个饭嘛!但是她不晓得愿不愿意……”
书香@书香 。bookspice。 书香@书香 。bookspice。
“好啊!待会见。”
我拿着电话听着嘟嘟的声音。还没有办法完全从震惊中清醒过来。
“怎样?她说什么?”阿慎急忙问道。
“她说好……”我缓缓地将电话放下:“我警告你,不要把一些五四三的说给可书听,尤其是……”
阿慎打断、我的话,又接下去:“尤其是你的事,对不对?”
知我者阿慎也。
你肯让我也不说话的爱着你吗?
第十六章
    阿哲搭的自强号大约会在六点半到站,我和阿慎骑着脚踏车到火车站等阿哲。
为什么不骑摩托车?因为穷得买不起。
从学校到车站步行约30分钟,骑脚踏车约10分钟,骑摩托车约7分钟,以我们克勤克俭身体力行的性格来说(阿慎和阿哲均不承认),买摩托车实属浪费了点。
在这样一个淳朴的地方,骑摩托车也不见得多方便。
到了车站,我看了看手表,还差五分钟。
“咦?还没看到人。”不知道阿慎指的是谁。
“你在问那一个?”
“当然是女生罗!我们已经很早通知她了,应该会比我们先到。”
“也许还在路上吧!”我东瞧西瞧,就是瞧不到可书的身影。
火车缓缓驶进车站,不一会儿便看见阿哲从剪票口走出来……
他没带行李?
“阿哲,你的行李在那里?是不是忘在车上了?”我急忙大叫。
何哲挥挥手:“我的行李放在家里,忘了带出来。哈!”
健忘果真是这家伙的天性啊!
“好啦!我们现在走吧!”阿哲催促着我们赶快走。
“等一下,还有一个人。”我道。
“谁?”
阿慎一脸贼相:“还有谁?就是那可爱、天真、活泼、让我们阿伦牵肠挂肚的人啊!”
“喔!你是说她呀!”阿哲斜眼看着我,让我十分不舒服。
“还会有谁咧?呵!”
“我说你们两个不要像是在演相声的行不行?”这两个损友一腾一唱的,我开始有点后悔叫可书来。
“喂!你看谁来了?”阿慎叫道。
我朝着阿慎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可书正慢慢地向我们走近。
她穿得很轻便,白色上衣配上一条牛仔裤,外加一双银色球鞋。
我的天,她好瘦。
平常的她都是穿着薄外套,今晚的天气较炎热,她露出袖子外的手臂看起来是那么纤细,仿佛轻轻一折就断了似的。
“阿伦,你没跟我说还有朋友一起来,是你的室友吗?”
“我跟你介绍一下,他是阿慎,就是你看到我和他在打桌球的那一个;他叫阿哲,很会吃,这两个人都很好相处。”我非常“心虚”地向可书介绍他们。
“我叫可书,可爱的可,读书的书。”
“我知道,阿伦跟我提过好几次了。”阿慎贼贼的笑着。
我连忙使个眼色给阿慎:你要是说些有的没的,咱们走着瞧!
阿慎也给我一个眼色:谁怕谁!
阿哲道:“好啦!到夜市边吃边聊吧!”
“呵!你们真好玩。”可书边笑边捂着嘴。
走到夜市,阿哲提议吃虾仔煎,我和阿慎连忙呼了口大气,还好不是吃麻辣火锅。为了怕阿哲突然改变心意,我和阿慎三步并两步走向虾仔煎店。
“咦?你们看,有麻辣火锅耶!”可书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
阿慎看着我,要我想办法。幸亏阿哲走远了,要不然……
“可书,我和阿慎没办法吃辣……”
“有鸳鸯火锅啊!‘一半辣一半不辣的那种……”
我都可以看到可书的牙齿向我抗议了。
就是因为鸳鸯火锅,才害得我和阿慎拉肚子好几天。
今天说什么也不能遭受阿哲二次毒手。
“这个改天吃好不好?我没带多少钱……”没错,把钱抬出来,让她知难而退。
“那……好吧!下次罗!”
太好了,趁阿哲还没转头回来……
想也没想,我拉着可书的手赶快逃离现场,性命要紧。
“阿伦,你拉痛我的手了……”
“什么?对……对不起!”一时情急,拉得太用力了。
“你真的很怕麻辣火锅?” 。
我简直深恶痛绝!“还好啦!”
“嘻!又知道你一件事情了。”可书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看着可书的眼睛,感觉一瞬间掉入无穷无尽的深渊里,有种被人看穿的感觉。这个女孩跟慧兰好像!
可书没有慧兰的美丽,却拥有独特的个性美。
在外表上,可书没有一点和慧兰有着相同之处,除了特质。
一种能直达我心中的特质。
她也许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一个眼神,都可以告诉我:我能了解你。
这究竟是好是坏?还是……我又掉人另一个陷阱里?
不要告诉我,你不曾了解我,不愿再爱我……
第十七章
    “你的表情好奇怪……你在想什么?”可书不解似的看着我。
你跟慧兰好像!我能这样说吗?
我喜欢上可书的理由,竟是她有着跟慧兰相似的特质?
这样的念头不应该出现的!
至少……至少不该出现在我已经喜欢上可书的时候。
这太讽刺了!
“你……肚子饿了吧?”
“是很饿啊!”她点点头。
“他们都进去店里了,走吧!”我试着微笑,让气氛和谐一点。
没错,在心情还没整理好之前,还不能够向可书表白心意,万一我真的将可书错当慧兰的替身,对可书不公平。
初初遇见可书,直觉与她十分熟捻,像老朋友一般。
越接触,越觉得她和慧兰之间的相似之处太多太多……
这是一种补偿作用?还是错觉?
唉!我何苦将自己逼进死胡同里……
老板将四盘虾仔煎送上桌,阿哲拿着筷子戳着刚刚已经在锅里处决的虾子。
阿慎早在一旁大快朵颐起来,看着阿哲拼命地戳虾子,也不见他将之送入口,促狭着说:“这只虾子跟你上辈子有仇啊?都已经炒熟了,你还‘凌迟’它?”
也许阿哲受到阿慎的挑拨,急忙地将食物大大的一口送人嘴里。
“你们……有没有想过将来要做什么?走化工方面?还是别的工作?”
阿哲很少问我跟阿慎关于这一类的问题,什么将来啊,规划的,我们都认为这应该不是阿哲该烦恼的事。
只因为阿哲是台南一带的望族,亦是他那一代的直系长子。
他很有钱,却不是他赚来的;来东部念书,是他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