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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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野史- 第6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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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行数日,值日夕阴曀,雾气遮障,遂停于一小井市间。 

或见人人皆彼土人,击鼓扬兵,仗旗执帜,牵土牛,上各坐一男一女,皆断其首,以缚其牛背,流血满身;其小儿首,用索缚于牛项下。云往官府祝神去也。帝相随至官府中,庭下鸣鼓,拔刀剑互相斗舞,请神祝祷;亦有巫者,彩服画冠,振铃击鼓于前罗列,血流布地。请为首者皆跪膝胡拜,言尤不可辩。少顷,就牛上取男女首于地,复碎其肉,列器皿中;又庭下刺牛血盛器中,其男女首乃于庭上梁间作声如雷;有小儿三人,自梁栋中循柱而下,弓矢在手,跳跃笑语,皆毳衣跣足,近视之并有三口,取器中血举而顿食之。其庭下鼓声大作,逡巡食其半,鼓舞大喜,而不食,经趍于二帝前,拜伏如小儿见长着之状,移时不起。礼毕,又欲回身走避,其小儿兴身复升庭循柱,于梁间作声如雷,不复见矣。彼处人言,数世祀神,未尝见有此归伏之礼。如此之敬,帝必天人也。遂以血并肉作食,以献帝后。众啖之而去。又数月,才至均州,帝与从行人移在泥地湿淖中居止,因此大困。 

【天眷三年,宋绍兴六年】经夏及冬,上皇疾甚,不食旬日,不复有药。彼中疾者,止取茶肭子啖即愈。帝亦进上皇啖 

之,味苦,及下咽喉,辄成疮疾满腹。帝自土坑中顾视上皇,则僵踞死矣。帝呜咽不胜其恸。阿计替勉帝可就此间埋藏。问其俗,乃云“无埋瘗之地。死者必以火焚尸,及半,以杖击之,投州石坑中,由是此水可作灯油也。”语未已,随即护人已白官中,乃引彼土五七人,径入坑中,以水共贯上皇而去。 

帝号泣从之,只至一石坑之前,架尸于其傍,用茶肭及野蔓焚之,焦烂及半,复以水灭,以木杖贯其尸,曳弃坑中,其尸直下至坑底。帝止之不可,但踯躅于地,大哭而已。亦欲投坑中,左右拽其裾,止之曰“古来有生人投死于中,不可作油,此水顿清净。”力止之。帝究其日月,乃天眷三年三月六也。阿计替与众人促帝回甚速,帝哀悼日夜不已。 

或日,有牌使到州,引帝至庭下,宣圣旨曰“天水郡公赵某毕闻已死,其子天水郡侯可特与移往源昌州听命。”帝闻之大哭。阿计替曰“且喜!”帝曰“何以为喜”阿计替曰“此地去源昌州六百里,却是南北,若去燕京甚近。此乃郎主知上皇死,将大王移入近地也。”来日遂起发均州,行西南去。所行之路,皆平坦好行,非昔日往来之路。亦有人物居息。 

路傍闲花野草,皆青白二色合成一花。日夕所食,皆干粮。自东京至此,跋涉已数千里路矣。阿计替曰“赖我随行,若他人则大王已死矣。”又行五七日达源昌州,入城,见其邑甚壮,同知名赤黎喝,乃是阿骨打从兄弟也。引帝至庭下见之。谓帝曰“汝是南朝少帝乎远来辛苦!又闻父母皆死,北国皇帝推恩移汝在此,毋苦恼!”命左右以杯酒脔肉赐帝,同食于庑下。 

食毕,赤黎喝问帝“汝年若干,而头白若此”帝曰“某年三十六,而跋涉数千里之远,安得不头白!”赤黎喝曰“汝但安心莫优。”乃引帝出居小室,其中有床褥,但日夕所食粗粝。乃与阿计替同宿。 

凡在源昌州居止经年余。至天眷四年终,召天水郡侯赵某于源昌州南行至燕京。徭是抵鹿州、寿州、易州、平顺州,所经行路皆榛荆大路,颇平易行。每州各有同知,间有遗帝衣服者,有馈帝饮食者,在处皆有之。或曰,至一路傍,有献酒食者云“此地有神,事之最灵。每遇贵人到此,必先于夕前报之。昨夜梦中已得神报,言明日有天罗王自南北而来,衣青袍,从者十七人是。阿父遣来路上祗候,某等故以酒食献。”阿计替并帝受之。帝谓曰“汝神庙在何处”民指一山阜间,有屋三间处是也。帝与阿计替共往其祠,入门如闻人揖声,若有三十余人声,众人皆讶之。既至像前,视其神亦石刻,乃一妇人状,手所执剑则铁为之,侍从者皆若妇人。帝及众人,皆拱手稽颡而已。既出门,又闻如三十人唱喏。庙无牌记,其人但称将军而已。阿计替曰“天罗王者,大王知之乎”帝谓“不知为何意。”阿计替曰“佛经曾有天罗神。大王之身,必自天宫谪降也。”帝曰“何苦多难”阿计替曰“此定业难逃。”帝笑而行。 

又一日,在途望林麓间有火烟起,及闻钟声,阿计替曰“此必寺宇也。”及入寺门,见有石镌二金刚,并拱手对立。 

又见胡僧出迎。遂登正堂,视神像高大,首触桁栋;无他供器,止有石盂香炉而已。僧诘众人之来,帝答“赵某自均州及源昌州来,要往燕京去。”计替曰“此乃南国天子,为北国所执,今往燕京见帝,路经此地,故来此少憩。”僧呼童子曰“可点茶一巡与众人吃。”时众人与帝茶不知味十年矣。阿计替且思茶难得,燕京以金一两易茶一斤,今荒寺中反有茶极美,饮其气味,身体如去重甲之状。及视茶器,尽是白石这为之。 

众人中亦有更要茶者。二童子收茶器,及胡僧皆趋堂后屏间而去,移时不出。阿计替等将谢而告行,共趍屏后求之,则寂然 

一空舍,惟有竹堂后小室中,有石刻一胡僧、二童子。视其容貌,即献茶者是也。众人嗟叹。阿计替至寺前拜帝曰“王归国必矣,敢先为大王贺!自大王之北徙南行,盖有四祥一者妖神出拜,二者李牧兴身,三者女将军献酒,四者圣僧献茶。” 

帝亦微笑谓阿计替曰“使我有前途,汝等则吾更生之主也,敢不厚报!” 

时盛暑中,帝与随行人已皆疲困,并欲少息木下。大风忽起,浓云自东南而升,大雨如注,雷电交作,帝与从人急趋民舍避之。少顷雷电大震,帝所居民家一男一妇及小儿皆死去,俄有数丈大火流于帝前,帝大惊,而人已死矣。其男妇背上皆有木篆而不可识;一小儿有朱篆可认,云“章惇后”三字。帝曰“章惇误国家,京城之陷,皆因此贼为之。今果报若是!” 

及雨止,平地水深尺许,众人皆不能行。是晚宿民舍间,问民曰“此去燕京若干”曰“尚有七百里。”曰“此地何名” 

曰“檀州北斯县也。” 

次经过平顺州,入城,屋甚雄壮,居民繁密,市中货易类燕京。阿计替引帝入州,见同知讫,乃令于驿舍安泊,亦给酒肉甚丰厚。帝至驿中小室,亦有床褥几凳帐幙之属,帝见稽首曰“复见天上矣!”次历诸县,皆如中州,但风俗皆胡夷耳。 

各赐酒肉饮食讫,止宿则驿中也。 

或日,行至平水镇,去燕京只廿里。阿计替曰“来日至燕京矣。”是晚宿山寺中,是房乃僧舍也。众人与帝同屋共卧,闻邻舍僧语“有因果否”一僧曰“岂得无之!况它前身自是玉堂天子,因不听玉皇说去,故谪降。今在人间又灭佛法,是以有北归之祸。”一僧曰“想以死数千里之外矣”一僧曰“已死。”一僧曰“水火中葬之矣!”少帝审听,欲起排闼问之,众人所寝身版隔碍,不及而止。僧又问曰“今南方 

康王如何”一僧答曰“且教他读了《周易》六十四卦了,别作施行。”又问“少帝如何”问至此,帝拱手听之。答曰“它是天罗王,不久亦归天上;但不免马足之报。”言讫更论廿年事,皆金国中贵与南北臣僚,不及记也。时至鸡鸣,寂无所闻。时室中惟阿计替不寝,听之甚详,相约来日共究此事。 

天明,阿计替同帝排户入其室,则尘埃覆地,若四十年无人迹至处。绕寺呼集,无一僧一童。问外之民,则谓经兵火而未复有也。帝语阿计替曰“言皆当矣!但不晓读了《周易》六十四卦及马足二字。”阿计替曰“六十四卦名乃即位六十四年也。马足者,则戒勿乘马之意而已。”言毕,遂行。 

日高至午,始至燕京。时既入城,门吏谓阿计替曰“元帅在燕京,可先往见之。”于是帝与阿计替行数十街,民皆聚观,或泣或问劳者甚众。始至元帅府,见粘罕,帝不觉跪膝拜之,粘罕遂以少答礼止之,遂呼左右“将它赵某去赐酒食,毕,令阿计替会阁门吏许朝不许朝,今晚先与海滨侯耶律延禧一处安歇。”言讫令人引帝出。阿计替自此不从帝也。是日从行至燕京一十六人,同阿计替补官赐金帛,其余少差。引帝出者,皆非旧人,盖元帅府人吏也。引帝至一官府,计会朝见,见一紫衣人曰“今早已降圣旨,令与海滨侯同左罗院听旨。” 

引帝入一小室,见海滨侯先在,彼类客次从者三五辈皆女真人也。海滨延禧谓帝曰“赵公,汝自何来”帝曰“自源昌州宛转近六五千里,父母妻子皆死,何苦如是!”延禧曰“吾与公大同小异。我已自海耀州至,已及五千里。向日燕京相别,今方再见,路途辛苦,与死为邻,今日感荷皇恩,再归至此,自升天不若是。”左右人曰“但相劳问而已。”是夜宿于室中,二人同床,女真四人亦在室中,二人至晓无敢说一言者。 

来日有人引帝及延禧入小院中,庭宇甚洁,令二人坐左庑 

校椅上,二人相谓曰“不见此物十二年矣!”有紫衣传圣旨曰“耶律延禧同赵某并免朝见,并赐入鸿翼府监收。”金人之鸿翼乃大朝之鸿胪也。二人并再拜谢恩。有旨,仍赐冠服,只在鸿翼府小室中居止,得与延禧共房,亦尝得见金人。至晚,亦有传送饮食,其人有数辈,更替相视,亦监临谨视之意。 

一日,海滨侯执帝手私语云云,帝拱手加额曰“皇天,皇天!”后二日,有人告帝与海滨侯有异言,奉郎主指挥,令将二人出外分居,其私语免与根究。海滨侯居所则不知也。帝出居在安养寺僧舍,复见阿计替在彼中为监守人。帝居一小室,或与僧闲话。一日,阿计替屏去监守者,密告于帝曰“闻中国天子徙居临安府无事,南北未甚宁。”又云“朝廷见有人在此讲和,欲以河为界,复归大宋三京。乃南北流移人民,必令大王归国,已差伴送。”帝但拱手称“死罪,死罪”而已。 

或日,有中使至,持缣帛白帝曰“郎主赐汝服。”与帝语不得令帝出其室门。自此逾秋自冬,逾春及夏,亦少有赐酒帛之望矣。自天眷五年十月至燕京居住,及天眷七年四月中,已及二年,只在寺中拘监,帝容貌稍稍复常,时宋绍兴十七年也。 

【天眷十年】金国主令帝出寺,于燕京之北赐宅以居。虽云赐宅,其实使人监系。监人闭固在外室。得胡妇一人,问之亦重囚也。月给米五斗,薪一束,余无有。水火则隔门取给于监人,饮食毕,不许存火。洗濯缝衽,一一皆取于外。且言得月钱一千,为监人所得,供其所需,外此皆监人受之也。其室床几稍稍似安静人家,而苦夜中无灯。至冬深,递到絮三斤及垢衣五件,云官中所赐。是岁,帝所居室有怪,过夜悲笑不止。 

帝与胡妇但合眼而已。 

【天眷十一年】是岁因郎主生日,赏赐酒肉。于盛暑中, 

亦有少赐轻绢数丈。秋九月,所供洗濯胡妇死,帝日夕饮食皆求之于监人,于是月给薪米,不复入其门。又再遣至胡妇,人未入帝室,监者留之,与监者相通;又相谮,凡损廿余人。于是官司命徙帝居于城东王田观,薪火之类,并令观中请受之。 

仍令监卒四人,半壮半老,主其出入饮食,大概如安养寺之监守也。虽有衣服,亦少赐矣。 

【天眷十四年】时金主淫虐不道,内淫其女,外及臣妾,及杀害诸王。岐王亮者,阿骨打之从兄孙,与金主即兄弟也;其妻在燕京,亦为郎主所侵。一应诸王妻,并皆如此。由是上下生怨。 

【天眷十五年】郎主又杀淄王,诛王十一人,军国政事,皆由后之弟顺国将军驾攎盛服及内侍缺立深祖,并典国如三人而已。 

【天眷十六年】因郎主失政,帝所居观中,官给时至时不至。由是饮食缺少,衣服破弊,无复接续。九月,岐王亮杀金主亶而即位,改元贞元元年。十月初三日,又添监者至十八人,牢固监之。 

【贞元二年】亮徙帝入城中左廨院,使二人拘执如囚状,饮食粗恶。其廨院即燕京元帅府之外狱也。由是知亮有害帝之意。 

【贞元三年】金主完颜亮令诸将修置兵甲,有南伐之意。 

亮之母乃契丹延禧之姑,为完颜骨悉之妻,每见亮,常诫之曰“毋事兵甲南伐。吾闻之兵凶器也,不得辄用之。况汝行杀逆以得天下,而又以无道治天下,杀戮已甚,安可保一室之外,复无一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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