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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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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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狄簧纭钡亩嘈幸瞪福晌短厥饣嵘纭<由显械摹肮叵祷嵘纭保诙钡摹肮叵祷嵘纭贝锏�67个,遍布伪满各主要产业部门。可以说,满铁通过“关系会社网”,完全垄断了伪满初期东北的经济命脉。    
    特殊会社是根据日伪的“国策”而设立的,都是伪满重要产业部门的企业。根据前述的《关于一般企业的声明》,伪满逐渐将企业划分为三大类:一是所谓“国营、公营”或特殊会社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共22种,主要包括中央银行、特殊银行、邮政、铁道、电信、电话、航空、矿业、钢铁、电力、兵器、火药等;二是须经许可(认可)才能经营的企事业,共24种,主要有普通银行、保险事业、地方铁道、海运、渔业、汽车、烟草等;三是可以自由经营的企事业,共21种,主要有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制糖、纺织、皮革、一般机械等。    
    在上述分类中,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属于第一类,所经营的都是属于经济命脉性质的金融、交通、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等部门。在金融部门,除伪满中央银行外,有满洲兴业银行。在保险部门,有满洲生命保险会社,在交通通讯部门,有满洲电信电话会社和满洲航空会社。电力部门有满洲电业会社。兵器制造业有奉天造兵所和火药贩卖会社,汽车制造业有同和自动车会社。液体燃料制造业有满洲油化会社、满洲动化会社和大同酒精会社。钢铁业有昭和制钢所和本溪煤铁公司。矿业有满洲矿业开发会社和满洲炭矿会社等。电业有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此外,像日本商事会社、满洲拓殖会社等,在经济的流通领域和特殊部门也设立了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    
    从资本构成看,特殊会社是所谓半官半民企业。伪满政府投资约占1/3。其中一半是以事变时夺取的中国官产的现物作为资本投入的。私人资本主要是日本垄断财阀的资本。这样,“资本主义的巨大力量和国家的巨大力量联合为一个机构”《列宁全集》,第3卷,第75页。;形成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伪满经济就是这种国家极端统制与垄断资本相结合的典型,也是日本法西斯主义战争经济的重要特点。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伪满军的造反(5)

    四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    
    与统制经济相适应,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是伪满经济的又一特点。如果说“九·一八”事变之前。日本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以满铁为主体)在东北扩张殖民权益,企图独霸东北的资源和市场的话,那么事变后日本法西斯便通过武装占领把东北变为日本的殖民地,利用武力控制下的伪满政权,强制推行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完全独占了东北的资源和市场,使伪满经济成为日本经济的附庸。    
    “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军确定了以“独立国家”形式把东北变为日本的殖民地。在加紧制造伪满政权的同时,也着手制定致力于将来“日满经济合作”的政策,1932年1月,关东军最后决定了建立伪满政权的方案,并经军部中央批准,确定了《中国问题处理方针要纲》,明确提出“彻底改善满蒙经济结构”,“使帝国与该地成为共同的经济体系”。《太平洋战争ヘの道·资料篇》第172页。伪满政权建立后,统制经济和“日满一体化”成为日伪推行的两大经济政策,加快了“日满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首先,日本内阁成立了受总理大臣监督的“对满蒙实行策审议会”,负责起草、审议包括经济政策在内的“对满”各项施策。不久还设立了日满产业统制委员会,专门审议有关“日满产业统制事项”。到1933年3月,以伪满政府名义发表了《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将“日满共存”作为四大根本要旨之一,这表明伪满政权以法律形式承认了“日满经济一体化”。9月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强调“满洲国”经济的根本方针是:“使日满经济合理化,并融合为一个整体;谋求平战两时期日满两个国家发展和国民生活之稳定。”《满洲国史·总论》,中文本,第397页。1934年3月,日本政府决定了《日满经济统制方策要纲》,提出了日本与“满洲国”之间密不可分的经济关系,实际上是日本统制伪满经济的总方针和各项政策。其要点:第一,“满洲国与帝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应“使日满经济合理融合为同一组织体”;第二,根据“因地制宜主义”原则,使“我国(日本)资本与满洲资源有效地联系在一起”;第三,对于“帝国国防上要求所制约的”产业和资源,必须“使之置于帝国的实权之下加以统制”。并且对“日满”各经济部门的关系及其统制方法、范围等做了详细规定。《现代史资料》(7),第593~597页。其根本点就是在日本的统制下,使伪满经济附庸化,实现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为侵略战争服务。    
    根据上述政策,日伪加紧进行“日满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建设。1935年7月,随着日本“在满”殖民机关的统一和伪满行政机构的调整,关东军撤销了“经济统制中枢”特务部,日伪满间签订了《关于设立日满经济共同委员会的协定》,宣布成立“日满经济一体化”的协调咨询机构——日满经济共同委员会。“协定”规定:该委员会应“两国”政府之要求,“对有关日满两国经济联系上的重要事项和日满合办特殊会社业务监督上的重要事项”提出咨询;凡属咨询事项,未经委员会提出意见不得办理;委员会可对“两国经济的合理融合”提出建议。这里的所谓进行“咨询”和“建议”,无非是要求伪满政权贯彻日本法西斯的意图。从该委员会的组成看,日本方面以关东军为主要代表,伪满方面由伪外交、财政、实业三部的汉奸大臣作为主要代表,其实权完全由关东军操纵。该委员会实际是日本侵略者以“两国”名义控制伪满经济的公开机关。《历史的毒瘤》,第155页。    
    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实质是日本资本的垄断化。“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为日本殖民地,其在经济上的突出表现,就是日本把东北变为它所独占的投资场所。一方面日伪当局通过各种手段排斥外国资本,一方面千方百计打击中国民族资本,使日本资本垄断了东北经济。事变当时,日本通过各种侵略手段,使日本在东北的投资急剧增长,达到17亿多日元,占外国在东北投资总额24亿多日元的723%。其他外国资本主要有苏、美、英、法等国,其中苏联资本占各外国投资总额的243%。《满洲开发四十年史》中译本,(上),第43页。事变后,日本把苏联作为首先排斥的对象,在其精心策划下,1935年3月苏联被迫出卖中东铁路,使苏联在东北的资本数量急剧减少。英、美、法等国资本也大为减少。到1935年5月,日本以外的外国资本额由事变前的669亿日元,减少到104亿日元。对于中国民族资本,事变前由于帝国主义资本的排挤和压迫,中国民族资本力量较弱,只是在一些加工部门,如制粉、制油、酿酒、纺织等行业,具有一定规模。事变后,日伪当局实行经济统制,以日本垄断资本排挤与吞并中国民族资本,使之基本处于慢性萧条状态。与上述情况相反,日本资本却大量涌入东北,在1932~1936年五年中,日本对东北的投资总额达116亿多日元,相当于事变前25年投资总额的664%。杜恂诚:《日本在旧中国的投资》,第53页。    
    日本资本在东北的迅速增长,是日伪当局推行统制经济和“日满经济一体化”政策的结果。为了使日本投资更为便利,1934年8月伪满公布了“关于公司资本”的敕令,允许直接使用日元在伪满内设立会社。在日本对伪满的投资中,重点是交通运输业,其次是工业,再次是金融商业。以1936年为例,当年投资总额为223亿日元,在交通运输业的投资额为143亿日元,占总额的641%,工业投资额为53亿日元,占239%,金融商业投资额为1亿多日元,占45%。满铁《满洲经济年报》(下),第104页。    
    与投资增长相适应,在东北的日本法人会社也逐年增加,到1936年时,日本法人会社达2500多家,实缴资本10亿多日元,比1931年分别增加878%和432%。《辽宁近代经济史》,第365页。    
    这样,日伪通过推行“日满经济一体化”政策,大规模向东北进行投资,使日本资本在东北各类资本中,不仅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而且在国民经济的各重要部门占有垄断地位,使伪满经济日趋附庸化。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所谓“三大国策”(1)

    1939年4月,伪满当局发布了所谓“三大国策”,即“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百万户移民计划”和“北边振兴计划”。此“三大国策”的提出是日本法西斯主义战争体制在东北的大调整。其目的就是进一步把东北变为日本法西斯主义的战争基地,为扩大侵略战争服务。    
    一产业开发五年计划1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酝酿及出台所谓“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是指以1937~1941年为期,日本法西斯为保证进行侵略战争所需物资的自给自足,在东北推行资源掠夺的战争经济计划。其出发点完全是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1935年8月,“九·一八”事变的主谋策划者之一的石原莞尔调任参谋本部作战课长,开始着手制定新一轮侵略战争计划。至1936年7、8月间,相继完成了《战争准备计划方针》和《对苏战争指导计划大纲》,规定以1941年为期限,做好对华(指侵攻关内)和对苏战争准备。并专门强调为进行侵略战争,“要大力发展以日、满、华北(河北省北部及察哈尔省东南部)为范围的持久战争所必需的产业,特别应急速开发满洲国产业;使之在战争准备完成及战争开始时,得以在大陆生产”。《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第185页。石原等人认为,为将来取得持久战争的胜利,必须有充实持久的经济能力和强大的现代化军队,为此必须进行国家总动员,大力发展军事工业,尤其应把“满洲”建设成为“以战养战”的战略基地。但是,石原等发现,“民间和政府几乎没有进行关于日本经济实力综合判断的调查”《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第139页。;难以振兴产业。鉴于这种情况,石原与关东军参谋长板垣和满铁总裁松冈等相勾结,在东京成立了以满铁参事官宫崎正义为首的“日满财政经济调查会”(宫崎机关),着手拟定以生产力扩充为中心建立日本总体战体制的《增进国力计划》方案。同时关东军责令满铁经济调查会制定“满洲现地”产业开发长期计划方案。1936年6月,军部中央提出了《关于对满洲国的要求》的文件,强调要“促使满洲产业迅速发展,使之成为军需的生产基地”。8月初又拟定了《满洲开发方策纲要》,下发给关东军,作为制定“开发满洲”各方案的基础。同月关东军作为对案,提出了《满洲国第二期经济建设要纲》,以及由满铁经调会拟定的《满洲产业开发长期计划案》。9月“宫崎机关”根据上述各方案,完成了《满洲军需产业建设扩充计划》,继而由陆军省满洲班长片仓衷等人修改,提出了《满洲开发五年计划目标方案》,以上各种计划、方案的宗旨是,在“日满经济一体化”体制下,充实和完备“日满防卫上必要的各种设施”,使之达到战时军需自给自足的目标。    
    1936年10月,根据上述计划和方案,关东军、伪满政权和满铁的有关人员在汤岗子温泉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现地案》。后经日本军部和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审议,关东军于1937年1月决定了《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纲要》。与此同时,宫崎机关还完成了《帝国军需工业扩充计划》。上述一系列产业振兴的计划的根本设想是,日本军部法西斯为了实现战争准备计划,认为必须大力振兴以军事工业为核心的产业,首先在“满洲”进行先导性开发,继而推动“日满”产业的振兴。值得注意的是,在产业振兴计划出台的过程中,军部中央和关东军是制定计划的主体,而日本政府特别是主管财政的大藏省,对于如此庞大计划感到出乎意外,甚至主张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马场一藏相也未能欣然允诺。《满洲国史·总论》,中文本,第552页。日本内阁没有正式批准计划,而是采取重点主义的逐项实施的办法来执行计划。事实上,产业振兴计划是一个不切合实际难以成行的计划。    
    2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内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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