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帝很聪明,面对因毁弃《要典》而可能有人质疑他辜负亡兄天启帝的信任,他说有了熹宗皇帝的实录,不必有《要典》,熹宗皇帝的光辉形象在实录中留给后人景仰。然后下旨说:“从今以后,官方不要以天启朝东林党人事件来决定好坏丑恶的评价,天下的人才不要依照《三朝要典》来决定进退。”
理论上一旦有了突破,平反就顺风顺水了,魏党还留在朝廷的人很快就清除了,崇祯帝大胜。也许是崇祯帝在当信王和即位之初时装孙子,憋了很久,一旦释放就控制不住。魏党除掉后,崇祯很快就显露出他刚愎自用、狭隘多疑的本性,急躁冒进,闹得政局不可收拾,本想做中兴之君最终成了亡国之君。
崇祯帝即位后,先忍耐静观,再进行人事调动,然后解决魏党首要人物,最后凭借“正名”,以求根本解决魏党的残余影响,这是封建政治中常见的套路了。
家法即国法
崇祯当上了皇帝后,除掉了罢斥朝政的魏忠贤以及魏氏的对食——熹宗乳母客氏。一个团体的头脑除掉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剪除手足,这项工作一定会搞成轰轰烈烈的运动,否则怎能保住拨乱反正的成果?
“阉党”逆案最后由皇帝钦定,罪犯分三级,首逆当然是第一等,非魏忠贤、客氏莫属;第二等为首逆同谋,是魏忠贤重用的崔呈秀等把持要津的高官,以及魏、客的侄子和儿子。第三等罪名为“交结近侍”。这个罪名仔细分析起来经不起推敲,魏忠贤连皇帝都可以操纵,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对于这样权倾天下的九千岁,朝廷能有几个人能洁身自好不去想办法结交呢?这种天下朝廷命官争相巴结一个自宫的废人的畸形政局形成,是谁造成的?当然是皇帝的昏庸、制度的腐朽造成的,但崇祯不能去责备自己的哥哥,熹宗朝政治糜烂的责任只能由魏忠贤和巴结他的大臣来承担。
犯“交接近侍”大罪第一人是刘志选,此人已经七十多岁了,万历年间,任合肥知县时,吏部考察不合格,罢官回家。——当时京官和外官的考察,尽管掺杂着派系斗争,但程序上还是非常严谨的,决不是认认真真走过场。刘志选在浙江老家闲居了三十年,曾尝过做官威风的他,一日也不能忘却起复。
魏忠贤当政后,刘志选通过跑关系,得以复出,这类好不容易重新戴上乌纱帽的人,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位置,处事更是利字当头,不讲廉耻。《红楼梦》中的贾雨村便是这样一个人,考中进士,第一次进入官场,手段还欠圆通,心中还残存着一丝读圣贤书所培养的荣辱观,因此得罪上司,罢官回家。后来投奔贾府重新做官,再次出山后的雨村便吸取教训,很快成为一个办事老到、趋炎附势的标准官僚。刘志选和贾雨村一样,三十年的闲居,痛定思痛,为官之术炉火纯青,努力奉承结交魏忠贤,自然是他的最佳选择。由于他替魏忠贤做爪牙十分卖力,短短一年内就提升为正四品的顺天府府丞,帝国首都市政府的二把手,这人还不满足,大约是因为自己来日无多,决定赌一把。熹宗的正宫娘娘张皇后,十分贤良,对魏、客的野心洞若观火,常常提醒皇帝,因此魏忠贤十分痛恨张皇后。魏忠贤一直想设法让皇帝废掉张皇后,把自己侄儿魏良卿的女儿嫁给熹宗做皇后,如此江山可能真的能姓魏。皇后可不是朝廷大臣,想要撼动皇后,风险极大,一般人不敢出来攻击皇后。关键时刻,刘志选这位老将出马,上书参劾皇后的父亲张国纪,这攻击国丈爷也不是闹着玩的,大概是刘志选罢官后,家人饱尝了世态炎凉,比刘志选更能感觉权力的含金量,于是鼓励刘志选冒险,刘的儿子们竟然如此开导老头子:你年纪这么大了,肯定死在魏公公的前头,只要魏公公在,刘家的富贵就有保障。将来万一魏公公败落了,你已经死了,很难被追究。
刘志选的上书主要内容是攻击皇后不是张国纪所生,而是他收养的一个囚犯的女儿,显然这是欺君大罪。好在明熹宗别的方面糊涂,唯独对皇后,对弟弟信王——后来的崇祯帝十分爱护,连魏忠贤身边的人都劝他做事不要太过分,万岁爷别的可欺,唯独重伉俪、手足之情。
魏忠贤完蛋后,刘志选被论罪,最大的罪行是“倾摇国母”。近四百年前的大明,虽然是不折不扣的帝制,但司法官员还得费尽心思从律法中找出罪名。最后有聪明人提议,法律虽无“倾摇国母”的罪名,但有“子骂母律”,以德治国的大明,忤逆不孝是大罪,打骂父母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既然皇后是母仪天下,是天下人的妈妈,刘志选攻击皇后,就是骂自己的妈妈,罪该万死。刘志选自知难逃一死,干脆学习魏忠贤,上吊了断一生。
七十多岁的儿子因为骂二十多岁的妈妈而论死,现在看来很荒谬,但在宗法社会这很正常,宗法社会是家国同构,国就是扩大的家,这个国家所有人的家长就是皇帝、皇后。所以高阳还赞扬这个判决十分公平,他认为,“法律贵乎有弹性,尤贵乎言简而意赅,汉高入关的约法三章,定四百年上下信守之基,而至今精神不失,乃由于此三章约法出于人人谓然的人情”。
高氏这番论断我不敢苟同,尽管这番话包含有自然法的某些元素。这种判案方式在家长制的皇权时代,尽管能应付,但祸患无穷,法律弹性越大,判案者的自由裁量权也越大,也越能使有权者利用这弹性伤害弱势者。
《明史•;后妃传》载,“一日,‘马皇后’问帝(明太祖高皇帝):‘今天下民安乎?’帝曰:‘此非尔所宜问也。’后曰:‘陛下天下父,妾辱天下母,子之安否,何可不问。’”朱元璋极力防范后妃干政,因此他认为马皇后不该问老百姓是否安宁这类政事,可马皇后的回答让他哑口无言,既然国即家,国法即家法,国事乃家事,父亲可以管儿女,母亲为什么不能问儿女的生活状况呢?
所以说,国法即家法,在明代有时候也不能自圆其说。当然,人家照样可以解释:夫唱妇随,一家子只能由老爸说了算,但当母亲的“过问、关心”是否应该在允许的范围内,因为这是“慈母”的分内之事呀。
崇祯帝身旁的“陆秀夫”
历代亡国之君中,明代的崇祯帝死得最凄凉。1644年,农历甲申年三月,闯王李自成的大军攻破北京,三十五岁的崇祯皇帝让太监敲响紧急状态下召集官兵勤王的大钟。可平时那些在朝廷上慷慨激昂的大臣,无一人出现,早就作鸟兽散了。只有太监王承恩陪在旁边。真正成了孤家寡人的崇祯皇帝吊死在紫禁城北面煤山的一棵槐树上。
《明史•;庄烈帝本纪》记载着崇祯帝自杀前所写的遗诏:“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临死前依然说“诸臣误朕”一则反映崇祯帝刚愎自用的性格,也反映了他失望之际的心情:你们这些大臣,世受国恩,最需要你们的时候一个人也见不着,白养你们了!
历史记载中,崇祯帝自杀前那几天惊慌失措,犹如一头困于笼牢中的野兽。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已经将北京城围成铁桶一样,崇祯帝还在御案上写了一句“文臣个个可杀”,密示近侍。尽管随即抹去了,但可见此时君臣已同水火,相互不信任到何种地步。这种情形下,很难指望有大臣和他一起殉国。
十八日外城陷落,他问太监为什么没有京营兵护驾,太监回答说:“皇爷安得有兵?京营兵皆散,今惟有劝皇爷走耳。”走投无路的崇祯召新乐侯刘文炳等带家丁前来护驾。刘的回答是:“臣等何敢私蓄家丁,所有家人,岂能当贼?”刘文炳说的是实情,明朝从洪武帝开始,对大臣监控甚严,大臣如果自己训练家丁,那就有私练武装的嫌疑,可能危及江山,是大罪,而一些没有经过训练的家仆不可能有什么战斗力。此时崇祯尝到了祖宗之法结下的苦果。
当日崇祯将长平公主的胳膊砍断,叹息道:“汝奈何生我家?”命令太子化装逃到民间。他自己也趁黑微服到朝阳门,要出城,守门的不放行,说天亮再说。——这也是规矩,但此时李闯大军在外,稍微有点良心的人不会拘泥于成法,无论是城中哪一个达官贵人,能放出一个就可能救活一人,但此时守门的已生了异心,他们在为李闯守门不让人逃命,好日后邀功。崇祯扈从想夺门而出,守门的反而用大炮回击。他命令人去叫负责守朝阳门的朱纯臣来开门,可朱府看门的人说老爷赴宴未归。——此时哪能有闲心去赴宴,分明是托辞。走安定门,门闸太坚固,打不开。太子叩嘉定门想外逃,守门的官员周奎自顾自睡觉,兵士不理睬太子。
一个皇帝连自己都城的门都打不开,这说明几乎所有基层办事人员都知道大明将亡,纷纷为自己找后路了,崇祯除了投降,绝无生路了。
孔尚任写的《桃花扇》,虽是戏曲,但真实地再现了明亡当时社会的真实状况。提兵镇守武昌的左良玉,听说崇祯驾崩,唱了一出《哭主》,他捶胸顿足对着北方哭道:
“高皇帝在九京,不管亡家破鼎,那知他圣子神孙,反不如飘蓬断梗。十七年忧国如病,呼不应天灵祖灵,调不来亲兵救兵;白练无情,送君王一命。伤心煞煤山私幸,独殉了社稷苍生,独殉了社稷苍生。”
这曲《胜如花》道尽了孤家寡人崇祯帝殉国的凄惶,堂堂天子,竟然不如“飘蓬断梗”。
李闯进城后,有大学士范景文,户部尚书倪元璐、左都御史以及一些公侯、驸马自杀。这些人算是大明的忠臣,但我以为他们不降于贼是报朝廷之恩,未必报崇祯个人之恩。而投降的更多,大学士李建泰以下,包括兵部尚书、户部侍郎、工部侍郎等众多高级官员。明代文秉在《烈皇小识》中列了个长长的名单,共一百三十二人。文秉还特意点了几个关键的投降者的所为:
“逆闯入都,首先劝进者,陈演(内阁首辅)、朱纯臣(就是以赴宴搪塞崇祯不开朝阳门让皇帝逃生的那位)也;向贼叩头求用,指斥先帝为无道者,魏藻德(内阁首辅)也;从狱中出而为贼策下江南者,张若麒也;其颂贼为救民水火,神武不杀者,梁兆阳也;代贼焚毁太庙神主者,杨观光也;大负先帝委任,终以拷掠死者,李国桢也;先帝求金不应,东宫出亡不纳,终赍盗粮,尽为贼有,负君辱国,贻恨千古者,周奎也。”除了这些大臣,还有崇祯很器重的守城太监,后开门投降的曹化淳等。
崇祯尸体被李闯军队发现后,停灵数天,《烈皇小识》载这些已投降的旧臣对先帝尸体的表现,“诸臣哭拜者三十人,拜而不哭者六十人,余皆睥睨过之。”——斜着眼睛瞟一眼就过去了,人情如此之薄!
据《明季北略》记载,崇祯梓宫暂厝在紫禁城北面的河边,两个和尚自愿前来为大行皇帝超度,李自成的两大重要部属宋献策和李岩经过此地。岩对宋说:“何以戴纱帽的反不如和尚?”宋回答:“那些纱帽原是陋品,并不是和尚之品比官员强。”李岩再问:“明朝选士,由乡试而会试,由会试而廷试,然后观政候选,可谓严格之至。为什么国家有事,报效之人不能多见也?”宋献策的回答是:明朝的国政,误在重制科,循资格。因此国破君亡,鲜见忠义。满朝公卿谁不享朝廷高爵厚禄?一旦君父有难,皆各思自保。新进者心想,我功名实非容易,二十年灯窗辛苦,才博得一纱帽上头。一事未成,哪有马上死的道理?此制科之不得人也。其旧任老臣又思忖,我官居极品,亦非容易。二十年仕途小心,方得到这地位,大臣非止一人,我就算一人死了也于事无补。此资格之不得人也。二者皆认为功名是自家挣来的,所以全无感戴朝廷之意,无怪其弃旧事新,而漫不相关也。
这段对话,未必是信史,但多少反映当时一些有见识的士人对明朝情感之冷薄。科举是表面上的原因,本来明室仅仅把八股制艺作为笼络也是控制读书人的手段,读书人也只把它作为敲门砖。所谓忠义之说,远不能遮掩利益驱动的本质。所谓明朝养士三百年的“养”,和用草料养牛马差不多,多数士人哪会给它尽忠?
清代定鼎中原后,追赠崇祯的谥号为“庄烈帝”,帝王死于宫外者为“庄”,而自杀很符合“烈”字。崇祯皇帝既不像汉献帝那样懦弱,也不像隋炀帝那样残暴,也不像南唐李后主、宋徽宗那样醉心于诗词书画而荒了国政,而是很敬业、颇思进取、一直想匡正爷爷万历、哥哥熹宗执政时的过失。因此崇祯的死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