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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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资本家-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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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兄弟相残的事很多,也不缺了唐同与朱砂这一对,站在雨中,朱砂想到的是人生中的那一丝淡淡的喜悦,唐同想到的却是十五年前,与叶素素在一起的日子。
    叶素素是个很美的女孩子,唐同与朱砂都喜欢着她,但叶素素是个心气儿很高的女孩子,虽然与唐同,朱砂从小一起长大,却从没有对他们二人有过喜欢的表示。
    她的美丽是一种资本,但她的出身让心气儿很高的她注定了是一个悲剧,这个悲剧把唐同扯了进去,却造就了朱砂在警界的光明前程。
    往事一页页的在唐同的心底翻转,他的枪口微微有些垂了下来。
    “是啊,十五年前,我们还是兄弟,十五年前,素素还在我们的身边,但今天,你是个高高在上的大警官,我却是个罪犯,而今天,也正是素素十五年的忌日,很巧合是不是?或许,这就是天意吧,虽然我从来就不相信天意。”
    唐同忽然感觉到流过眼中的雨水有一种很多涩的感觉,象是自己的眼泪,尽管过去这么多年了,唐同还是有一种唏嘘的伤感。
    “天意吗,你现在相信了天意了吗?我还是不相信天意,一切都是人自己的选择,就象……素素,她的死,是她自己的选择。”
    尽管雨水流过眼睛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朱砂却仍是坚定的没有眨一下眼,与他手中的枪一样,没有动一下,就象当年在训练的时候一样。
    “是么?有一个问题,十五年来我一直没有想通,当年,素素怎么会去那种地方的?”
    唐同将手中的枪放了下来,定定的看着七步之外的朱砂,等待着他的答案。
    “很简单,是我邀请她去的……到了现在,我也不想瞒着你什么。”
    朱砂平静的道,嘴角腾出一丝微微的笑容,象是嘲笑,又象是解脱的神色。
    “我一直不希望是这个答案,但我最终得到的仍是这个答案,朱砂,十五年来,你有没有后悔过?”
    唐同叹息了一声,混在雨声中有些冰凉的,如夜风挟着夜雨落在脸上。
    “后悔?我为什么要后悔,当年你叫糖精,我叫猪头,是因为我样样都不如你,我还要处处与人说我是你的兄弟,以你为荣,呵呵,你说好笑不好笑,有你在,素素最终的选择绝不会是我,所以,唐同,你说我要不要后悔?”
    朱砂笑了几声,那笑声没有一丝高兴的味道,却带着几丝阴冷。
    “所以,你就将素素出卖给了那三个畜牲,好换取你的前程?”
    唐同的声音很平静,没有一丝变化,甚至连眼神都没有跳动了一下。
    “我与你不同,我无法过那种平凡的生活,无法忍受那种被别人踩在脚下的日子,就算我当时做错了,哪又能怎么样,今天我还不是成功了。”
    朱砂没有否认,从这次见到唐同的面时就没有打算否认过,对当年的事,他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做错过,就象这十五年来,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唐同的兄弟一样。
    兄弟是什么?兄弟就是用来出卖的,从古至今,最容易出卖的就是兄弟,最能卖个好价钱的也是兄弟,那种没有兄弟可出卖的都是可怜人。
    “我明白了,那么,今天你过来就是要做一个最后的了结是吧,我到很想看看,十五年来,你的功夫有了多少的长进。”
    唐同微微的吐了一口气,懒散的眼神中渐渐腾出一种刀锋般的锐利。
    “别急,今天你已经被包围在这里是走不脱的,所以不用着急,从前我们是兄弟,这一个条件我还是会答应你的,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当年你把玉笈真解给了我,却没有把师父的另一本书给我,我当时还以为是师父把那本书给了素素了,后来我找遍了素素的房间也没有找到那本书,我想,那本书应该是在你手中吧,能不能告诉我,那本书叫什么名字?”
    朱砂也终于将枪口垂了下来,眼中却似跳跃着一种火焰,那种火焰有一个名字叫贪婪,这是人之本性,朱砂从来不认为自己这是贪婪。
    “那本书不适合你,因为那本书叫仙针渡厄,只不过是治病救人的书罢了。”
    唐同的眼睛没有再看着朱砂,好象这朱砂只是夜雨中的一件摆设罢了,他的眼神也似乎失去了焦距,看着茫茫雨夜中的虚空,穿过了十五年的时光。
    “是么,我知道你从小就想做一个医生,可我从没有听过师父他懂得医术。”
    朱砂的眼神中明显的有一种不相信,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容易轻信的人,正是因为他有着这种优秀的品德,所以他才会过的比别人好,爬的比别人高。
    “你信不信都不重要,反正今夜之后一切都会结束。”
    唐同微微的笑了一下,似乎有一种温柔和甜蜜,但很显然,这个温柔而甜蜜的笑容不是为朱砂而发的,而是为了记忆中的素素。
    “呵呵,这到是,从小以来,在别人的眼里你都是一个精明的象糖精一样的人,而我,只是一个没人愿意注意的猪头,但是你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路,而我选择了一条对的路,所以,虽然我很笨,但我最终还是有所成就,我很想知道,以你这样一个精明的人,为什么要选择一条错误的道路走下去。”
    这个世上,自认为精明的人一般都不聪明,而那些在旁人眼中象是猪头一样的人,却多半是真正聪明的人,扮猪吃老虎,一直以来都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事,这个时候的朱砂心中,甚至于有一丝淡淡的得意,聪明不是写在表面上的,因为凡是相信朱砂是个猪头的人,最后都不会得到好结果。
    “错了么,错了又能如何,走到现在这一步,无论对与错都是一样的。”
    唐同手中的枪落在了地上,溅起了一片水花,时间仿佛在一刻变的慢长了,那水花随着它运动的轨迹慢慢飞动着,连那枪落地时的声音都迟迟没有发出。
    朱砂知道这一切都是幻象,是因为唐同已经出手了,所有一切运动着的景物因为唐同的动作过快而显得变慢了,这个时候的朱砂也将手中的枪放手,向着唐同迎了上去。
    朱砂一直盼望着这一天,盼望着能将唐同打败在自己的手下,这是他心灵深处的一个愿望,所以,这个时候他才将手中的枪放弃了,希望能与唐同进行公平的一战。
    世上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公平,朱砂与唐同之间的战斗也同样不会有着公平,从一开始,朱砂就知道,唐同一定会输,因为他代表着正义,而唐同代表着邪恶,也因为,自古以来,就是邪不压正的,有着十二支狙击枪对着,二百名特警围着的唐同,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死字。
    这是注定的结果,没有可能会发生改变。
    但是朱砂却输了,仅仅一招便输在了唐同的手中,唐同的手掌在一瞬间穿过了朱砂的重重拳影,仿佛无视那时间与空间的距离一般,一掌印在了朱砂的胸前。
    “你练成了最后的玉笈真解?!”
    朱砂吐了一口血,不敢置信的望着唐同,他一直在心底不愿意承认唐同比他聪明,但这个时候,他不得不承认,唐同确实比他聪明,因为唐同一直隐藏了自己的功力。
    唐同才是那个扮猪吃老虎的人,知道了这些的朱砂却已经悔恨莫及,有些事情可以改变,但已经得出了结果的事情,再怎么悔恨也改变不了。
    “这十五年来,你太养尊处优了,你成了官老爷,不再是那个清云门的清苦弟子了,所以你的玉笈真解才停留在第五层没有再进。”
    唐同平静的说道,没有一点儿高兴,也没有一点儿叹息,好象眼前不是自己所面对的事情一般,因为无论今天怎么样,他知道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哈哈,是么,看来我还是小瞧你这个我当年唯一的兄弟了,”朱砂又吐了一口血,脸色变的狰狞起来,嘶声道:“那么,你还是去死吧,我的好兄弟。”
    朱砂嘶叫着,掏出身上的另一把枪,对着唐同扣动了扳机。
    嘭的一声,朱砂的眉间绽开一朵血花,他失神的望着唐同,在唐同的手中,同样有一支枪,那黑洞洞的枪口象死神的微笑一般,嘲讽着朱砂的不自量力。
    一道闪电划过天空,那明亮的光线下,朱砂看到唐同身上爆出几十朵血花来,开的是那样的鲜艳夺目,犹如生命中最后一瞬间的灿烂。
    朱砂很想笑,但他已经笑不出了,朱砂也很想哭,但他已经没时间为自己所做过的事痛哭了,他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直直的倒下了,在最后的一丝意识中,朱砂不由的想到,明天的报纸上,大概会有某某警察成为烈士的报道吧。
    朱砂没有想到的是,他没有成为烈士,因为他贪污受贿的事被人捅了出来,他那十五年中制造的无数起冤假错案也被人翻了出来,让那些屈死在他手中的冤魂终于得以瞑目。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朱砂从来就不相信报应,所以才会在权利的诱惑下泯灭了一个警察该有的良知,但唐同最终给了他应得的报应。
    唐同在一枪击毙了朱砂后,所有的埋伏的枪都响了,唐同躲开了头部的子弹,却没有去躲那射向身上的子弹,他也躲不了,他只是不想死的太难看,他知道自己最终的结果就是这样的,从一开始就知道,不过这时候的他,心中却没有什么遗憾。
    一个人的心中,若是背负了太多的感情的话,实在是活的很累的,有些时候,死也是一种解脱,或者说,死也是一种感情的证明与寄托。
    唐同仰望着夜空的雨,那雨冰冷的打在他的脸上,唐同却渐渐没有了感觉,夜空中一道闪电过后,唐同发现自己的目光似乎回到了十五年前。
    那时素素还在,那时自己还能常常看到她的娇颜,那时,她的歌声让自己沉沸其中。
    唐同倒了下去,长长的吐出了今生最后的一口气,耳边似乎还隐隐传来素素的歌声:
    千年后的冬季苏醒
    苏醒在有月的风雪之夜
    夜月
    风雪依然清晰可见
    参天的古树
    摇曳的竹影与宁静的湖面
    物是人却非……
正文 第二章卖烧饼了嘿
    一
    “卖烧饼了嘿,又大又香的烧饼。”
    清新的空气卷着微微的风,街上三三两两的行人走过,唐同有些无可奈何的叫道。
    这是情景简直就是一副古代的生活画卷,如果有考古学家在此的话,一定会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但现在的唐同身处其中,却绝对的要说无语问苍天。
    唐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还有在古代卖烧饼的一天。
    现在的唐同已经不是二十一世纪的那个唐同,而生活在三百年前的一个古人。
    古人这个概念是相对于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来说的,对现在的唐同来说,自己现在身边来来去去的都是古人,便是自己的这个烧饼摊子,若是能留到三百年后,那也是一件文物。
    唐同的灵魂不知道什么原因,穿越了三百年的时光,附身在常州城外的一个受伤者身上,唐同附身醒来后,凭着这个身体的原主人留下的三百多两银子在这常州城中安定了下来。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除了留下的银子之外,没有留下其它能表明身份的东西,所以唐同也不知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叫什么是什么身份,不过唐同也知道,能随身带着三百两银子的人,一般也不是普通人了。
    既然来了这个世界,唐同也只能安心的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了,弄清楚了现在这个时代是崇祯二年后,唐同当时是愣了半天,因为这个时期正是天下大乱的时代,乱世之人不如狗啊,老古话可是这么说的。
    不管是不是乱世来了,这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为了不坐吃山空,唐同便在常州的街头摆下了这个烧饼摊子,到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
    唐同之所以会选择做烧饼这一行,是因为他没有穿越以前吃过很多的烧饼,知道这东西很容易做,也不需要多少的资金,事实也证明唐同的手艺也确实不凡,开业才三天便有了些回头客。
    “嘿,老唐,这回给我来三个烧饼,要夹鸡蛋的那种。”一个三十来岁的的男人将十二文铜钱放在了唐同的手中。
    “好嘞。”唐同应了一声,手飞快的在铁板上刷了点油,然后将三个鸡蛋磕开在铁板上煎着,心中又郁闷的想到,这厮怎么叫我老唐,不就是咱现在的胡子多了点,长的凶恶了点吗,难道这样我就很老了不成。
    来的这人是住的离唐同家不远的邻居,看到唐同将拌了十三香粉的细盐撒在鸡蛋,便道:“老唐,你这撒的是盐吧,你这是从哪弄来的,做出来的东西可真够香的。”
    “这是我自己配做出来的,可惜现在那甜面酱还没有弄出来,否则这烧饼就更好吃了。”唐同笑了一下,心想自己就这点绝活了,若是说出来,自己以后还怎么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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