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已值得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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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已值得庆祝-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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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训练的时间是每周的一、三、五、六、日,训练之外还要去学校上课。即使外面狂风暴雨、雪花漫天,我也不得不出门。每天就跟明星的日程一样,满满当当的。每到星期一、三、五的时候,我在学校上完下午一节课,或者有的时候直接旷掉下午的课,坐一个半小时的车,到达训练基地——北京四中。训练结束之后,再坐车回家,到家的时间也基本上是9点多了。但是,9点多,对于这漫长的一天来说,仍旧不是结束,我必须要吃饭、写作业、做预习。周六日我也不得消停,训练一般是从早上8点开始,一直到下午2点结束,奔波一个多小时到家之后,还要在“老太太”的看管下背唐诗、背英语单词、背名人名言……当时就想啊,我还不如继续去喝泳池的水呢。很多时候,背书背不下来,我就干脆一遍一遍使劲地抄,现在偶尔会有人对我说:“刘伟呀,你的字写得还挺好看。”我想可能也是那时候使劲抄书的功劳吧。

劳累的时候,就开始算着假期,五一放3天,十一放3天,春节放6天,于是乎,在简单的数学运算之下,我得出来,我每一年的平均假期为12天。

人家放假的日期怎么也得用计算器好好算一算,我这边的假期,倒是简单了,幼儿园的水平就能解决。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的时间以外,在这短暂的 12天内,真正能让我喘口气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

爆棚的训练计划让我很快就在全国锦标赛拿到名次,获得奥运选拔赛的入选资格,终于我杀进了备战奥运的集训。要说以前可能在练习的时候会有几个像我一样的疯子,那么从 2005年 7月份开始的集训可以说就像在疯人院一样。集训的时候,每天早上6点起来先跑步,8点训练,练到11点吃午饭,下午2点接着练,然后晚上再做一点训练,每天练到都不想吃饭。

有人说游泳1分钟,就像跑步3分钟一样,我们那个时候一天一个小时,游4500米到5000米的量,特训的话,一天大概12000米的量,游12000米,换算成跑步的话都算不过来有多少米了。而且我们还会在教练的带领下做很多激发性的练习,比如在练习游泳的起始速度时就需要我先咬住一根绳子,教练拉着我,我再反身跃入水中,这一跃要尽可能跃得远,才能保证起始速度更快,起始距离更远。

我在埋头苦干的时候,也用我的理智分析了自己能够参赛的可能性。因为早在几年前,参加全国残疾人游泳比赛的时候,我以比第二名快2秒的速度取得了游泳比赛的胜利。我知道,即使我们在残奥会相遇,我还是能够把当年的手下败将杀得片甲不留。

可是,奥运备战特训的招数都还没来得及派上用场就猛然夭折,我突然间发现我的身上开始出现大面积的淤血斑点。一纸诊断:我患上了过敏性紫癜。

或许是因为那时的我太过于斗志昂扬了,生活看到了,有些许的妒忌了吧,于是,它决定用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你小子,想得太美了!更恰当的比喻是:生活这哥们打了我一巴掌,给我一个甜枣,看我吃得正美的时候,又给了我一巴掌。

当然,除了长时间积累的劳累因子之外,事态朝更严重的方向继续发展下去,还是拜某个“乐天派”的医生所赐。症状的初发期就是腿上开始起血点,从腿上一直布满全身,因为之前也没有疼痛的迹象,在水里也没有特别难受,直到长满了全身,我才开始觉得事态有点不对了。“老太太”带我去看了医生之后,医生自顾自地给我们毫无根据地吃了一颗定心丸,他说这情况不严重,于是就开始对我进行西药和中药的轮番性攻击。西药不好使就吃中药,吃得我是上吐下泻,跑肚拉稀,各种药轮番攻击了3个月之后,发现内出血了,于是我又一次住院了。

学习游泳之后,我的体质变得非常好,几年下来,基本连感冒这种小病都是不可能在我身上有发展前途的。但是,我可能和医院有不解之缘吧,

隔一段时间,不光顾,是不是就不行呢?住院之后,做肠镜的时候才发现里面都出血了。之前可算遇到庸医了,难道倒霉的事总是商量好的,要一起来整我吗?

不过,我也算是命不该绝,过敏性紫癜在这三个月虽然已经发展到了大肠,但是还好没到肾。用我同学的话来说,我如果到肾就完了,这辈子就算玩完了,以后没有生育功能了。

神奇的是,命运在打掉我的甜枣之后并没有对我本身怎么样,可能是对我残损的身体已经没什么兴趣了吧。据说这种病十之八九是无法康复的,我却在 3个月之后神奇地康复了,但是医生却在给我的诊断书里明确地写到:出院之后,不能再进行剧烈运动。这样的一张薄薄的纸,就把游泳毫不留情地排斥在了我的生活之外,把我7年的努力排除在了我的生活之外,连一点申辩和讨论的机会都没有。

家里人觉得,得了这个病,能把命保下来,没有生命危险就是万幸。但是,回家以后,“老太太”好久都没有说话,我知道,她是在为我难受。在训练最艰苦的时候,“老太太”都没有让我放弃过,因为我和“老太太”都知道,这对我来说一条好走的路。然而,在疾病面前,我和“老太太”都无能为力。一直严格强悍的“老太太”在那个时候,变得有些有气无力了。

五月天的歌里唱到,“水能载舟,也能煮粥,喂饱了生命”。看来,水的力量,其实可以有很多种的。水,不仅能让我感受到自己,也同时让我感受不到自己。它让我明白了,有与没有并不是一线之隔,而是交错其中。

这也许就是水的奇妙之处。水的靠近,让我拥有了一段辉煌的游泳生涯,水的离开,也许就是在提醒我,是时候踏踏实实做音乐了。于是我跟我妈说:放弃游泳没关系,咱还是踏踏实实做音乐吧。

比较遗憾的是,我没能去感受一下 2007年 9月在大兴新落成的北京残疾人体育训练和技能培训中心。据以前训练时认识的朋友说,在新中心里,残疾人的一切生活训练花销以及训练需要的服装、器材都是免费的,现在运动员的待遇可比以前艰苦的我们好了许多。其实从得知自己要放弃游泳到从内心里真正放弃游泳,也就是睡一觉的时间。我没掉过一滴眼泪,也没有一蹶不振或者郁郁寡欢。我非得去跪观音菩萨,问他为什么不让我参加,有用吗?没用。“如果生命果真是无常,我会坦然面对而不慌。”对于生活,我的原则是,该笑的时候一定要笑,该哭的时候也一定要笑。

有一个最近才发现的非常可怕的巧合,能够证明生活这哥们真的是有对我特殊关照过。我的英文名字Evans,原本是无聊之余打发时间给自己瞎取的名字,不想 Evans 正是一种疾病的名字,各位看官猜猜是什么疾病的名字?对了,你说巧不巧,伊文氏综合征(Evans Syndrome)是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AIHA)同时伴有血小板减少并能引起紫癜等出血性倾向的一种综合性病症。或许疾病就是我的宿命,是我难分难舍的因缘,我注定要和它缠缠绵绵到处飞。不知道是 Evans让我走到这个地步,还是正是因为我走到了这个地步,才想到了 Evans这个名字 ……生活总是戏谑于我,而我却永远都不敢反击之,调戏之。


【第9章 五道口,伤口和出口】


我常常设想这样的情节——

在青松观的大殿上,老大对我说:“出来行走江湖的,是生是死,该由自己决定。以后的路怎样走,由你们自己决定。”那一天烈日当头,神像狰牙狞目,桌台上的骨灰盒刺骨冰凉,但是我没有说不。

或许是受到黑帮电影的毒害,成瘾多年,只能越陷越深,甚至无法自拔。我常常觉得,男人,就是毒蛇与猛虎的混合体,在冰冷的夜晚,双眸发亮,自由地出入。

事故之后,游泳也不得不放弃,我深藏在心中的那种悸动,终于按捺不住。我渴望寻找一个能够让我舔舐伤口的地方,我需要为自己未来的路寻找一个出口。

所谓“生命不息,折腾不止”,幸运的是在我的折腾中我的朋友越来越多,如果做成现在人人网上流行的人脉地图的话,真的可以发现他们分布在各行各业,各个角落。人说机遇偏爱有准备的人,但是有的时候,我觉得当你认识足够多的朋友的时候,机会也许就自动来敲门了。我打开门,就看到了一个需要为自己的企业采购一批IT产品的朋友,于是我人生的第一次经商,就这么简单地开始了,我为这个朋友介绍了些我在中关村做IT生意的其他朋友,为他们企业拿到最低的价格,也收获了我人生的第一笔中介费,或者通俗一点,就是传说中的第一桶金。

后来找我的人多了起来,于是我就一单、两单、三单地做起IT生意,收入还比较可观。

说到这笔钱,我爸妈还真的是一对比较奇怪的家长,一般家长都会对孩子实行经济管制之类的,可是对于这些钱的处理,我爸妈完全不管不顾,于是我就被迫开始思考,该怎么使用这些钱。奢侈浪费和肆意挥霍对于我来说,似乎都不大容易实现,如果存在银行,又觉得心有不甘。

后来,我觉得,这些钱似乎是生活对我的补偿,既然是生活馈赠的礼物,我就应该用这些钱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于是,和两个朋友合伙,在我20岁的第20天,2007年 10月 27日,我,在五道口城铁附近拥有了一家音乐酒吧,名叫“哥特”。

那时候在我心里,五道口和哥特的结合,是神一般的。五道口,不是北京的哥们可能不太熟悉,它是北京西北角的一个地标式的区域,网上有一段话说得特别恰到好处:“了解了五道口,你就了解了人们为什么用‘包容’这个词语来形容北京。”

最初这里只是京包铁路的第五个道口,“后来中国的顶尖学府和知识型企业开始在这里汇聚,北大、清华、北语、北航、搜狐、百度,再后来这里成了潮流的发祥地,聚集着各种外贸服装、非主流文化的小店,后来这里也渐渐开起了一些有情调的酒吧,那个时候三里屯也不过刚刚小有名气。

走在五道口的大街上,你可以看到省吃俭用、行走于旧书摊的可爱学生、背着吉他穿梭于各酒吧的摇滚歌手、练习‘讨厌、倒霉’的大老美、满口‘思密达’的日韩留学生”。这里拥有太多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试图突破语言障碍来彼此融合,这里一切事物的更新换代速度都快于其他地方,但是无论怎样变化,五道口的这些年离不开书、Bar和Cafe。沸沸腾腾的一天结束后,各种语调的人都涌入酒吧,让黑暗包容一切,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人生甚至不同的性取向。

哥特式的建筑早期风格比较黑暗,大部分以黑色镜面玻璃为主。近代的一些哥特风格的音乐也有一点消极,就是歇斯底里的那种感觉,也是以黑色为主,拥有巨大的能吞噬一切的包容力,这正是五道口文化的最妙的阐释。

冬雪积满了窗棂,天空中飘着清冷的雨和雪的派生物。然而,在酒吧里,活力与激情迸发四射。每一个惊魂夜,刺激而又充满着惊心动魄。低沉的音乐,美丽而又残酷,像年华逝去的老者满脸沧桑的皱纹。

那时候为了照顾好这片我与红尘世界最初接触的地方,每天早上我学完音乐,下午就到酒吧里开始准备营业,晚上看着人渐渐涌入我的黑色的小小的“哥特”,喝着烈性的酒,吐着烟圈,跟其他或是相熟或是第一次见面的男女说着或真或假的话……而我只是坐在角落里,安静地看着这一切。

有时我也跟谈得来的朋友聊天喝酒,也有喝多的时候,也有碰到砸场子的时候……在酒吧里看着坐着说着喝着,渐渐就会有一种云淡风轻的感觉,也许淡定就是那时候尘埃落定在我的身体里的,也许酒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深不可测在我的身体里的。有次,我和一个香港人、一个韩国人喝了一宿,报销了67瓶啤酒,两瓶芝华士。后来悟出了一个道理,喝多了谁难受谁自己知道。

有一次,有两个哥们,点了两扎啤酒,坐在酒吧的角落里,两人闷闷地也没什么兴致。后来,因为旁边的顾客,有了些口角,结果就大打出手。两个人,以少敌多,很快就一直被削。那时我见到了血液流动的样子,其中一个人被从高处摔下来的瞬间,我整个视野的颜色瞬间被红色填充,我甚至来不及尖叫,就在混战之中飘摇,耳边回绕着咏叹的音乐,好像在缓慢地记录这一刻的疼痛。

尘埃落地,难以回头。最后,保安出动,警察出面,事态才平息了。

我觉得萧敬腾的一首歌挺能概括酒吧里那种越夜越美的感觉:“摇晃的红酒杯,嘴唇上染着鲜血,那不寻常的美,难赦免的罪”“夜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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