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琳摸著脸,半晌才说:“不舍得离开妈妈。”
“是,明天要走了。”
诺琳走到一角去扭开收音机找老歌听,找来找去找不到,正欲放弃,忽然听到蓬拆拆蓬拆拆的鼓声,是首跳舞音乐,女歌手缠绵地唱:“你问我为什麽掉眼泪,难道你不明白是为了爱——”
一位正在打牌的阿姨提高声线说:“诺琳,大声点,真正好歌,百听不厌。”
另一位说:“不过这是旧歌新唱。”
“不管了,一样照听。”
诺琳不出声,她静静把歌听完。
“要不是有情人对我说再见,我眼泪不会掉下来,掉下来。”
诺琳忽然感怀身世,泪如泉涌。
她连忙走回卧室,不让母亲看见。
回到学校,不久就有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来找她。
“关小姐,我叫叶向荣,邓先生叫我来照顾你。”
“我毋须照顾。”
可是叶向荣不怕冷肩膀,每天下午六时殷勤问候,渐渐诺琳习惯听这一通电话,过了六时,她的视线会落在钟上。
一日,迟至六时三十五分才打来,诺琳关心地问:“有事走不开?”
“是邓先生占了电话线,我又不好意思叫他少说。”
“他开始噜嗦?”
“不不不,是叫我打探心脏科医生。”
诺琳吃一惊。“他有病?”
“不,是邓太太。”
诺琳定一定神。“我有点功课不大明白。”
“我马上过来。”
“谢谢你。”
已经相当倚赖他。
叶向荣带著白酒及鹅肝酱来,做完功课他们闲谈,说著说著,他忽然告诉诺琳。“邓先生想与关太太重修旧好。
诺琳一怔。什麽,当中二十年过去了。
一时,不知说什麽才好,百般滋味,一起涌上心头。
“是叫我代他说项?”
“不,他自己会得进行。”
诺琳点点头。
“你可恨他?”叶向荣忽然问了一个极私人的问题。
“不,你也许看得出来,我们母女环境极佳,自幼家母带我到处旅行。第一次到欧洲时我才十一岁,上学又一直由司机接送,别的同学为挤不上公共汽车不知多烦恼。”
“可是,你总是寂寞的吧。”
诺琳看著他。“何必夸张这一点,没有人可以拥有一切,你又是否全无遗憾?”
叶向荣怔住,半晌说:“我自幼家贫,日子艰难,与兄嫂不和。”
“现在也都过去了可是?”
“是,也得到不少。”
“看得出邓先生十分器重你。”
他微笑。
诺琳吁出一口气。“你看,没有人可以得到一切。”
叶向荣问:“你希望他们议和?”
诺琳抬起头。“那对我来讲,是一张好牌,将来加入邓氏王国,方便得多。”
他笑笑不答。
父亲终於出现,但是一个陌生人。
诺琳的感觉是凄惶的,她不由自主把手臂伸进叶向荣的臂弯之中。
她需要这一点点安全感。
对於父母的事,她装作什麽都不知道。
假期,她忙不迭地赶回去观察母亲的感情生活。
啊,果然变了。
关太太精神焕发,减掉十五磅脂肪,面孔身段都结实了,且恢复用本名林群彩。
诺琳倒是欢喜。
她明知故问:“发生了什麽事?”
“诺琳,我也不好瞒你。”
“请说。”
“诺琳,我先得徵求你的同意。”
“妈妈,我一定支持你。”她鼓励她。
她声音有点苦涩,但又十分欢喜。“诺琳,我正考虑再婚。”
诺琳高兴得跳起来。“太好了。”
“你不反对?”
“我庆幸还来不及呢!”
“许多成年子女都反对父母再婚。”
“他们太自私。”
“那我放心了,他正在等我的回应呢!”
“快,快把好消息告诉他。”
她立刻打电话给他,低声说了几句,抬起头来,无限喜悦地道:“他马上来。”
诺琳心中暗暗好笑,一会儿见到邓兆峻,可得装出真正讶异的样子来。
不消片刻,门铃响了,诺琳一个箭步上去开门。
一看,她愕住,门外是一个只有四十岁左右的英俊男子,满面笑容对她说:“你一定是诺琳,我是你母亲的朋友刘建邦。”
什麽,不是邓兆峻?
诺琳意外得退後一步,不过也立即挤出一个笑脸。
刘建邦接著说:“诺琳,多谢你的祝福。”
诺琳一味傻笑。
回到伦敦,她约叶向荣在路边咖啡座小聚,边叹气边对他说:“看样子邓先生没成功。”
“是,你母亲说,过去的事她不想再提,一口拒绝。”
“嗯,谁说女子无血性。”
“你母亲的新对象可靠吗?”
“是新加坡大学的助教,品学兼优。”
“那多好。”
诺琳微微笑,每个人都有走运的一天。
她问:“一会儿可有时间吃饭?”
“我约了人。”
“我认识他吗?”
“咦,她来接我了。来,诺琳,我替你介绍。”
诺琳张大了嘴,只见一辆小小欧洲跑车停在他们面前,有个标致女郎向他们招手。
诺琳一颗心沉下去。
“我大学同学茜薇,她一直想见你,我同她说,我当你妹妹一样。”
诺琳不语,十分客气地陪他们吃了一顿晚饭。
席间他俩透露,将於秋天订婚。
回到家里,落寞的诺琳顺手拧开了收音机,不知怎地,竟如此凑巧,她听到了这首歌。
“请你请你原谅我,分离不是我的错,
不要恨我,不要恨我,
我比你难过,难过。”
忽然之间,她觉得歌曲悠扬,荡气回肠,紧紧摄住她的精魂,她身体不由自主地趋向前去,只希望多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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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请你请你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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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照
王篆雅人如其名,长得秀美,自少年时起,异性看见她,总是同样反应。
先是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打了一巴掌,激荡至深,然後,慢慢回过神来,他们凝视她,眼光不愿放松,那时,她不过十三、四岁。
篆雅是那种自顶至踵都无懈可击的可人儿:头发稠密光亮柔软,皮肤皎白细洁,眼睛机灵活泼,身段的比例又恰到好处。
故自幼家长便同她说:“一个人的容貌不重要,内心真善美才值得称颂。”怕她骄傲。
家教太好,也有损失,篆雅一直觉得重视外貌是十分肤浅行为。
也不喜欢别人刻意称赞她漂亮。
曾经这样不悦地同她表姊说:“英文与法文都修到甲级,可是碰见某阿姨,她总是说:篆雅长得真好看。”
表姊看她一眼,不出声,与生俱来,故并不稀罕。
篆雅接著说:“人家还有别的好处呢。”
上了中学,情况转为恶劣。
门口时时有送花的人在等,许多男孩偷偷把信塞进门缝。
好端端在喝茶,有星探会走过来问她可愿意做演员或是歌星。
父母深受其扰,商量办法。“不如送到外国去,个个女孩子都是大眼睛高鼻梁,篆雅混在其中,平平无奇。”
“反正迟早升学,早些送出去也好。”
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
同学们已习惯书友逐一流失,总有人移民、留学、转校,人生无常。
最不能接受她走的是邓芝明。
芝明平时不大理睬她,全班功课至好是她们二人,在走廊碰头,彼此快速地论及科目疑点,其他同学笑说像是两名天外来客在交谈,无人够程度听得明白。一日在图书馆,芝明问篆雅:“你可是真的要走?
篆雅点点头。
“几时?”
“下学期。”
“去何处?”
“伦敦威尔斯寄宿女中,两年後升大学。”
“是著名女校?”
“是,但母亲说:功课完全靠自己。”
真受不了,连观点都如此完美正确。
“大学念什麽科?”
篆雅答:“大抵是专业。”
邓芝明不动声色,淡淡地说:“专业全部读六年以上,毕业出来,人已经老了。”
篆雅讶异地说:“你这人好不俗气,老是必然之事,谁怕。”邓芝明不再说什麽,站起来离去。
接著三个月,她见到她,总是刻意避开,也拒绝与她一起搞活动。
一日,在校务处,老师正与篆雅讨论卖物会细节,忽然自窗外射入一道白光,打正在篆雅面孔上,霍霍地转,篆雅眼睛睁不开来,伸手去挡。
老师大怒。“这是谁,抓住了必定记他一次大过。”
篆雅心中想,真幼稚,靠如此伎俩来吸引一个同学注意,过分至极。
老师伏到窗口去寻找蛛丝马迹。
从那日开始,那闪光老是跟著篆雅,闹得全校均知。
那肯定是一面小镜子的反射。
篆雅在家用电脑计算那恶作剧的人躲在哪一角落。
利用简单折光原理,以她的面孔作焦点,用几何算出角度距离,那人离她不出五公尺。
要是朝西北角或是东北角寻找,她可以看到他。
可是,他越是要她找他,她越是不去睬他,她不会中他计。
而且那人一定是其中一名学生,因那闪光,从不在学校以外地方出现。
直至一日,她在家中露台小坐,那道闪光,直射到她鼻子上。
篆雅父亲大惊。“是些什麽人大胆妄为?”
篆雅不语,将来年纪大了,这未尝不是一个话题,不是每个女孩子,都曾经有人为她这样胡闹。
学期终结,邓芝明来还书给她。
篆雅诧异。“这些书都是我借你的?”
“你不要,我就送赠图书馆。”
篆雅叹口气。
是,都是她的书,书中还夹著她私人藏书票。
“到北国去,记得穿暖一点。”
“谢谢你关怀。”
邓芝明忽然笑了,她做了一件十分突兀的事,她伸手到篆雅脸旁,出乎篆雅意料之外,她松脱了篆雅的发夹,篆雅的长鬈发滑下来,她把它们拨到胸前,微笑着说:“THERE”,端详一会儿离去。
篆雅双目有点润湿,是要好好看清楚她吗?没想到她对她有深意。
那一整天,她都没有再把头发束上去。
篆雅心中有点异样的感觉,像是下楼梯时没看到最後的一级,一脚踏空,吓一跳,心突突跃将起来,半日不得平复。
上飞机那天,有人在身後叫她,篆雅十分意外,转过头去,看到邓芝明。
“你怎麽知道我今天走?”
“伯母告诉我。”
“谢谢你来送行。”
“这本书请你收下,在飞机上读。”
篆雅把书放进外套口袋。
她微笑道:“你多多保重。”
说完转身就走。
“芝明”篆雅叫她。
父母已经过来劝道:“时间到了,进去吧。”
上了飞机,一家人坐好,篆雅取出那本书,一看封面,才知道是二十世纪英国诗选。可是,书内页夹著的是什麽?
它轻轻噗一声落下来,篆雅愕住,它小小圆圆,背面是一帧明星照片,篆雅拾起它转过光,一道光芒射出。呵,它是一面小小的圆镜,边缘有点毛,而镜子也有破损之处,像是在一个人的手中摩挲良久,被汗气所蛀蚀。
那人原来是邓芝明。
真猜不到是她,篆雅曾经多番在心中推敲:会是林少韦吗?会是朱振尼吗?陈允庚也有可能,他是体育健将,言行一向放肆。
怎麽也想不到会是邓芝明。
世事往往如此出人意表,是功课名列前茅、温文有礼的女同学邓芝明拿小镜照她。
篆雅忽然微笑。
母亲问:“笑什麽?”
篆雅没有回答。
到了伦敦之後,篆雅无论如何同邓芝明联络,都没有答覆回音,她似在人间消失了一样。
暑假回家,向旧同学打听邓芝明。
可是人家会诧异地问:“有那样一个人吗?”
转瞬即忘,芝明其貌不扬,并非一个美少女。
那面小镜子,却留在篆雅的抽屉里,一直到她进大学,追求她的男同学以为她没有梳妆镜用,特别去买了镶银的水晶镜送她。
可是篆雅仍然留恋那方原始的小镜子,她时时用来照自己面孔,小小镜子似已吸进她的精魂,顾影自怜。
王篆雅始终没有亲密男友,她有一宗心事,不为人知。
冬日,坐在图书馆中,昏头昏脑读报告,忽然觉得眼前有什麽东西一晃而过,篆雅以为是一只昆虫,伸手去拂,可是那东西闪个不停。
篆雅蓦然一惊,才发觉那是一道反光。
她有意外之喜。这是谁,是邓芝明吗?有可能是旧时好友吗?
她向那道白光看去。
只见一个小男生笑嘻嘻放下镜子,向她走来。
篆雅看著他。
走近来,只见他眉目清秀,身段高眺,是个做男孩打扮的少女。
只见大衬衫底下三围分明,身型比篆雅还要好。
她笑笑伸出手。“我叫罗重恩,你是会计科的王篆雅吧。”
“你怎知我名字?”
罗重恩答:“谁不知道你的大名。”
篆雅吓一跳。“我大名有何不妥?”
“你功课上佳,有口皆碑。”
篆雅略微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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