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的第八本爱情(第一部分)
1
如果说谈一次恋爱就可以写一本书的话,那么到现在我可以写七本,可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一本书也没能写出来。
我的那七个爱情至今为止已不能想出他们的全部内容,只是还记得第一个女孩子叫小红,这名子也真够俗、够土,估计全国怎么得也得有百八十万的女人叫这名,当然这还不包括那些小名叫什么红的,想想如果这百八十万的女人一起站到天安门广场上这么一走,真叫一壮观,这才是首都北京一片红那!
后面的几个都没什么印象了,只是还记得最近的一个,也就是第七个,叫凌佩瑶,挺好听的一个名字,她在一家医院上班,熟了以后我叫她配药的,她问我为啥?我告诉她说佩瑶佩瑶不就是配药吗?再加上姓凌,那整个就应该叫另一个配药的,得,感情是原来的那配药的走了,又来了一个配药的,不过也对,我那忘了名字的给我配第六个感情药的女子走了以后,就来了另一个叫佩瑶的也配感情药的家伙,不过后来我才发现,感情这些都是些江湖郎中,过路的买卖,没过多久,这第七本爱情就可以写结局了,只是我一直没什么精神。不过最后也得出一条真理,要么做第一个,要么做最后一个,中间的那些都是铺垫。
不过我倒是佩服金庸笔下的韦小宝同志,他也有七本爱情,可是他够狠,把七本爱情粘到一起,搞了一合订本,不过当时的政府也允许这样,皇帝老子带头搞合订本,不,同韦小宝同志那合订本相比,皇帝老子那得叫百科全书,真是恨自己错生了年代,否则也就不必为这一本一本的爱情伤神了,百科全书搞不到,合订本还是没有问题的嘛。
我的第七本爱情在佩瑶的手里结束了,我想写不成书就写篇文章纪念一下吧,坐在电脑前想了一宿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边锋一百多万银子却输个精光,还是先睡觉吧,先在梦里和我的下一个爱情约会一下吧,谁知道那!
2
我是个无聊透顶的男人,只所以这样形容自己,是因为实在找不到一个理由来说明自己不是无聊透顶,我28岁,未婚,有过七次恋爱,平均八个月一次,最长的2年零3个月,最短的一个月,其中有四个发过了关系,超过了50%,现在兹身一人,无业,整天的悠荡在一群狐朋狗友中间,靠着一台奔腾1。3G的笔记本给几个网站写东西维持生计。
和佩遥在一起的那会儿曾想要去找份正经的工作,做回“正经人”。
正巧某一日看一网站招聘编辑,逐电话问询,约好第二天早上九点面试,谁知晚上几个朋友非得约出去喝酒,不料喝得大醉。第二天9点半才起来。睁眼一看面试时间已过,忙打电话问讯,慌称有事,问下午可否面试,不料电话那头的女的竟然损起我来了,你这人怎么回事?约好九点面试,时间过了,你还问下午可不可以面试,我们公司最讨厌不遵守时间的人了!啪……。自讨了一身没趣,觉得甚为憋屈,堂堂一个男子汉怎么能受这份委屈啊!
拿起电话又拨了过去,听到一个女的说了一声“您好”之后,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你有什么了不起啊,有事晚了,不能面试,打个电话解释一下怎么了,你牛什么牛啊?不就一OFFICE小姐吗?老子今天也不用你道歉了,往后做人规矩点,别那么嚣张,你什么×;×;网站老子还不惜得去那!说完就挂断了电话,顿时觉得舒服多了。
片刻,那个电话又回拨过来,这个节骨眼上死活不能再接了,不愿再生那个闲气。索性关了电话,继续睡觉。
这唯一的一次找工作的经历就这样的泡汤了,不过也没什么,还不稀罕!
佩遥离我远去以后,日子过得也就更加的一塌胡涂,狭小的房间里早已无落脚之地,这个时候倒是幻念佩遥在的日子,不管怎么讲,一个家有个女人至少像个家,而现在,顶多算个狗窝。
有时候常常感叹人世间的无常变幻,短短几十年,春来春去。不过这样的想法也仅仅是在5瓶啤酒下肚以后,才能顺嘴胡诌出来的。
老高最能拿我开涮,说我没喝酒之前是一社会主义堕落小青年,专门祸害良家女孩,5瓶啤酒之前那是一标准社会渣子,看到谁都想咬两口解气,5瓶啤酒之后,那就是一哲学家,什么老马头、老毛头都得甘败下风叫爷爷。
为此老高专门给我起了一名,叫江三段,系称三哥,虽然我在家族排行老四。
一直不敢承认自己颓废,怕承认了就真的一颓下去,至少现在心里的某个角落似乎还在做着些许的抗争,但或者也许只是给自己一个堂而皇之却廉价无味的理由罢了。
活着的动作还得保持下去,保持到什么时候?用人家的话说是,保持到“死”,这是废话,但也是句实话。死了也就一了百了,不用再想什么狗屁未来、荣华富贵、香车美女之类的事情,人这一辈子为了这些东西放弃了很多叫做“理想”的东西。其实也无所谓理想,理想也就是没出校门的小孩子做点可怜的白日梦罢了,一旦进入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一切就都没了味道。
如我一般,只是在日子中间游走。
3
很多的时候我是无法忍受一个人住的,因为我怕寂寞,寂寞的时候让人觉得更加颓废、更加恐慌,甚至有想死的感觉。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通常会有两个:第一,找一帮子朋友,出去喝酒、唱歌、找小姐,酩酊大醉之后,回家狂睡数日,给身体和精神养伤,这算“自残型”;第二,找一同居女孩,叫女友也行,一来解决了性欲的问题,二来解决了吃饭、家务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三来也就解决了寂寞的问题,这时候寂寞已经不算个问题了,这算“感情寄托型”。
最近两年一直在“自残”和“寄托”中转悠,“自残”少一点,加在一起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不是因为爱惜自己的身体,因为实在是无法忍受一个人的日子,身体里的荷尔蒙像条野狗似的不停的鼓动我寻找新的猎物。
和佩瑶在一起10个月,不长不短,仿佛一个女人怀胎的时间,10个月过去了,我和佩瑶没有任何结晶,却最终以分手告终。
后来遇到佩瑶两次。一次是在路上,我去老高那喝酒,无意中竟然走了个面对面,觉得有些尴尬,禁不住寒暄两句,佩瑶还是那么漂亮,之所以说漂亮是因为当时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词语来形容,类似娇美、水灵、丰满等等,她还是一副楚楚动人的样子,看起来精神不是很好。简单的寒暄两句,然后就跟欠了她精子似的落荒而逃。过后,觉得自己真他妈不像个男人,有什么可以心虚的,大家你情我愿,何况我还真爱过她;第二次与佩瑶见面是在一个酒吧里面,我去洗手间的途中,看到佩瑶在和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从里面走出来,男人明显喝多了,佩瑶有些吃力的扶着他,佩瑶没有注意到我,从我身边轻轻的走过的时候,我听到那个男人嘴里嘟嘟囔囔着我爱你之类的话,佩瑶什么都没说,扶着他一直走了过去。我觉得有点失落,毕竟这是个曾经和我在一起10个月的女孩,曾经在酒吧里面她扶的是我,而今,早今物是人非。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佩瑶,也是最后一次,自那以后,佩瑶所在的医院一带我都都很少去,一来无事,二来怕再遇到佩瑶,觉得尴尬。有时候笑自己,是不是有些龌龊,这个城市里和我相处过的女孩曾有5个,如果每分手一个,我就连那女孩经常活动的地方都不愿再去的话,那么这个城市的五个城区我一个也不用去了。鳖在家里等馅饼算了。
但奇怪的是,只有佩瑶让有这样的感觉。
这样的心情一直持续了半年,没再碰任何一个女人,觉得无味,不再和老高他们出去喝酒,想静下心来写点东西。
直到一天早上一个电话传来,打乱了现在的平静。
佩瑶给我来了电话,说她要结婚了,希望我能参加。
我的第八本爱情(第二部分)
4
给老高电话的时候,我说,老高,佩遥说要结婚了,倒也真是快。老高呵呵的笑着,这个世界很多事难说,我算老了,说真话,这妞还真不错。我说,其实听到这个消息我他妈挺难过的,毕竟我们有过一段,我那也是付了真感情的。老高哈哈大笑,得了呗,哥哥,说什么那,咱得像个男人,男人嘛,就得拿得起、放得下,今晚儿7点“吉菜馆”我请。
“吉菜馆”在我家附近,老高知道我不愿意坐车。和佩遥分开之前,这一帮子人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吉菜馆”和一家没有名气的川菜馆。因为我爱吃吉菜,老高爱吃川菜。
说起老高一直也没来得及说说他。老高是我在毕业的时候认识的,此人叫高胜伟,40多岁,未婚,搞期货的,是和一帮子狐朋狗友吃饭的时候认识的,当时我一听这名,差点没喷饭,怎么的,感情还是高胜美的一弟弟。
当时我问老高,你说我是叫你高哥好那还是叫你“伟――哥“好那?老高一时没反映过来,随便吧,我呵呵乐着,那就叫伟哥吧,这显得亲切。其他人都哈哈大笑,老高这才反应过来,如果我真有“伟哥”的功效就好了,那天下的女人还不都得奔我来啊,可惜可惜,受之有愧,还是叫老高吧,你还别说,我这还真有几片这东西,正宗的美国货,200多块钱一片那,有要一片尝尝的没有,洗浴中心就在对面啊(小姐聚集的地方),说完了老高就要掏他那路易威登的包,边上的林梦(他女朋友)一把把他拦住,把包抢了下来。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怎么的,林梦还不好意思了,这小药片是不是很厉害啊?要不给大伙描述描述细节问题?
老高也是哈哈大笑,得了呗,各个大哥,这话到这儿,细节问题岂是随便说的吗?要不我给你们一人一片,到对面找个女人试试不就知道了吗!
一来二去的和老高也就熟悉了,那时候我刚毕业,在一家小公司上班,一个月发的那点粮食还不够吃几顿饭的,老高那自然我也就成了常客,通常是连吃再拿的。
后来也就越来越多的了解了关于老高的一些事情。
老高老家在黑龙江的农村,18岁那年应征入伍,成了一名保卫国家的战士,在部队里面连年得到嘉奖,但是这些荣誉不能使他成为一名他梦想中的军官,4年以后,老高光荣退役,被分到哈尔滨的一个工厂当工人,这期间结识了他生命里的第一个女人叫小兰,名字和我那小红差不多,有时候挺奇怪中国人这名儿的,这男的不是什么军啊、峰啊就是龙啊的,这女的不是什么红啊、兰啊就是娟啊、凤啊的。也许见得太多,就觉得挺俗,冷不丁听见有个叫约翰的还觉得挺新鲜,岂不知这名在外国几千年前就泛滥成灾、俗不可耐了,古人说的好,物以稀为贵,没准那天出一个叫类似小绿什么的,没准还能一炮儿红。
话有有点说远了,还是说老高,老高和小兰在一起的时候特别的快乐,初恋谁不快乐啊,何况老高已是22岁的大小伙子,荷尔蒙在身体里窜得他难受啊!
过了2周,老高就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小兰要和他分手,原因是小兰的妈觉得老高太穷,还没什么文化,将来他们家小兰肯定是个吃苦的命,老高一听一愣,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来,那你怎么想的?小兰支支吾吾半天,我还小,我妈的话我不敢不听。老高一听这话,如乌雷轰顶般难受,眼泪差点就下来了,想我老高在部队里什么苦没吃过,居然在感情上,第一次就遭受了这样的打击。
老高定了定神说,没事,那就等你长大吧,我走了。
老高第一次感情只持续2周,就无疾而终了。对于老高来讲,这次感情却改变了他以后的人生,所有美好的憧憬在2周以后化为云烟,2周,14天,336个小时,20160分钟,可以很想很多事情,老高说,他真是天真,以为那就是永远了,他甚至想到了和小兰养几个娃娃的事情。可是2周后的那个早晨,只用了5分钟的时间就结束了这一切,让老高从此对这个世界不再天真。
2个月以后,老高由于实在无法忍受这样每天看着小兰却得不到的痛苦,于是辞职。现在辞职算不得什么,当时的辞职绝对算得上一件大事,轰动了整个厂子,都知道有老高这么一号人牛人辞了职,放弃铁饭碗。当时所有人都觉得老高肯定是吃了什么错药了,放着铁饭碗不要,傻逼一个。其实当时老高自己心了也没有谱,国家刚刚改革开发,一切都百废待兴。
在N多年以后,当年的厂子倒闭了,老高的那群抱着铁饭碗不放的同事们纷纷下岗,包括已经有了2个孩子的小兰,生活一贫如洗。
只有老高开着那辆新买的白色奥迪A4在另一个城市里悠哉游哉的四处的闲逛。
5
辞了职的老高一下觉得生活没了意义,颓废了好一段时间,给二锅头酒厂创造了不少利润,回农村老家一呆就是半年。
半年后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