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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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1-8-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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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叶欢见到她的时候,感觉并没有错。
她已经寂寞了十年,那本书让她的口中发乾,也让她喜欢上了叶欢的才华。
每一次的接触,她都能发现他的好。
是的,她是一个荡妇,一个背叛了丈夫,爱上了别人的荡妇。
她想要男人抱她,前提是,那个男人必须是她喜欢的人,一个能被她接受的人。她很狡猾,就像是一条美女蛇一样,引诱着男人自投罗网。
於是,解青丝开始以冷若冰霜,高不可攀的姿态,以一个美女校长的姿态引诱叶欢,直到那个醉酒的夜晚。
虽然从表面看来,是叶欢主动勾引有夫之妇,是他破坏了她的名节。其实,叶欢是中了美人计。
“我怕你沉得越来越深……毕竟,你们的事情一旦暴露,对大家都不好。”吴月娘忍不住提醒道。
红袖盟的姐妹中,她和解青丝最合得来,或者说,两个人的性格很类似。
“万一你爱上了他,难道能下嫁於他吗?到时后,你要怎麽面对梦落?”
“不用面对。如果我真的爱上了他,我会不惜一切的争取他……这些年,我对梦落很好,也该是她回报的时间了。”
解青丝仰着头,面容上的幸福让吴月娘为之感叹。有男人滋润的她,现在容光焕发,腰腿曲线洁润如玉,每一寸肌肤都绽放着让男人疯狂的诱惑。
“不要担心,如果真的发生那样的情况,我一定会给大家一个完美的结局,绝不会让梦落伤心的。现在,我只是他的情妇,只要两个人能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就够了。”
这些日子和叶欢相处,解青丝发现,每一次和他亲热,那种无与伦比的快乐,都能让她彷佛在天上飞一样。
怪不得谢梦落脸上会有那麽幸福的表情,连她自己都有些沉迷於其中。
“他到底怎麽样呢?”吴月娘突然有些好奇。
她的臀部柔滑细腻,尾脊处有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解青丝微笑着把手向下探去,用力一揪,雪白柔细的毛发蓬松无比,还在微微的摇动。
“别摸我的尾巴……”
吴月娘急了,可是却无法抗拒解青丝的手,她的呼吸开始逐渐混浊急促,偶尔还发出几声呻吟。
尾巴是狐狸最敏感的地方,平时根本不允许旁人碰的。
“不要问,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他。”
这个时代,很少有女子会主动追求男女之间的感官刺激。
但是,人生短短数十载,能纵情的不过二十多年,既然两个人在一起,为什麽不好好的享受呢?
“说起来,叶子真的很不错呀……”吴月娘轻轻的叹息,有些吃醋的说道:“为人正直,多才多艺,多情不滥……”
虽然很多人认为叶欢很傻很笨,但是却有更多人欣赏他。
不同於那些耀眼夺目的人,他像是一颗小小的,青幽幽的石头,默默的专注着自己的事情。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叶欢会让人情不自禁爱上他的才华,爱上他的坚持。现在,狐族派美人到叶欢哪里,其实更多的是想试验他而已。
“你这个闷骚的家伙呀……”
看到了被挑动起来的吴月娘,解青丝收了手。
吴月娘曾经订过婚,狐族中最大的两个家族结为儿女亲家,可是当时轰动一时的消息,可是她的丈夫在十四岁的时候,因为饮酒过度,意外溺水而亡。
按照狐族的风俗,吴月娘其实可以另嫁他人,但是她却发誓终身不嫁。於是,数年后,在两家人的支援下,她成了狐族的族长。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时光一天天的流逝,吴月娘掌握了狐族的大权,得偿了心愿的同时,狐族族长的身分,也开始成为了一种束缚。
她本来就是一只色狐狸,看到漂亮的男子经常多看两眼。解青丝知道,吴月娘一直在找机会将自己嫁出去,可惜没有机会。
“其实,叶欢很不错,拉来入赘真的很好。”吴月娘笑着揪住了解青丝的耳朵:“你不知道,当时我替叶欢和梦落主持婚礼的时候,心中有多麽的舍不得。”
凭着天姥瀛海图,叶欢其实可以从狐族那里得到任何想要的赏赐,吴月娘原本打算对外还说是为了狐族而牺牲,趁机将自己嫁出去的。
“可惜梦落脑子死活不开窍,我用妹妹试了她几次,就是不松口。”
当年,七仙女的老四替牛郎和织女主持了婚礼,不得不怏怏的返回天庭。而现在,三仙女来到了人间,完成了老四未了的心愿。
她们这些表面上高不可攀,自负才貌双绝的女子,暗地顾影自怜,满脑子浪漫情结,一旦被挑动了情火,那就如同雪见到了火一般,霎时消融。
“我会努力补偿他的。”解青丝漫声道。
“别摆显,小心我勾引他!”
吴月娘轻轻的抚摸着面前的那本《一千零一夜之聊斋志异》。
谁的心中没有童话?
美丽的一千零一夜,能够打动任何人。
这本书打动了解青丝,当然也打动了她。可惜,迟了一步。
风从屋外吹过,就像是情人的手。
身体伏在房檐上,屋子下面的一切都瞒不过叶欢的耳朵。
昨天,有人用飞刀传信,让他今天到这里听墙角。
地藏心法本来就适合潜行隐踪,就算是屋子里的人修为高过他,也无法发现他的气息。於是,屋里的对话便一字不漏的传到了叶欢的耳中。
他听到了两个女子的悄悄话,包括解青丝的自述,以及后面的谈话内容。
他的嘴角处露出了一抹苦笑,此刻,也只能苦笑了。
七月的天气,让红袖书院里的大狼狗热得不停伸舌头。
现在是午睡时间,小女孩们都在宿舍中睡大觉。
这是叶欢规定的作息表,他认为午睡是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
两名新来的教师手中拿着书本,沿着林荫小道向前走去。
“解校长好。”
抬起了头,她们看到了解青丝正站在三层小楼上,向外观望。
她的脸颊很红,窗帘垂在了她身上,瀑布一样的长发倾泻在空中,美得像女神。
解青丝笑着,看着下面的同事:“你们好。”
“青丝姐姐真漂亮呀……”
“是呀,如果有一天,我能像她那样就好了……”
“听说王鸿波让人送来了休书,表示和校长一刀两断……”
“听说是因为叶欢老师和校长……所以……”
“我才不信,这些日子里,他和校长之间见面也只是冷淡的说几句话而已,怎麽能……”
“啪!”
叶欢重重地一掌打在解青丝的雪臀上,在上面留下了红色的掌印。
他正站在解青丝的后面,紧紧的贴着她。
虽然美人儿校长上身衣冠整洁,但下身却是完全赤裸的。
叶欢从背后搂住了她,两个人正在激烈的交合。
“你这个荡妇!为什麽今天对我冷冰冰的?”
那天偷听完解青丝和吴月娘对话以后,叶欢晚上摸进了解青丝的房子。
他并不感到伤心和难过,更没有因此而瞧不起解青丝。
相反的,他很欣赏解青丝不受束缚的个性,喜欢上一个人,施展一些手段无可厚非。
那天晚上,他和她都很快乐,原来,她早在等着他。
从此以后,被丈夫休了的解校长变得冷若冰霜,公众面前更是很少和叶欢交谈。
学校的学生们一直想要调和两个人的矛盾,却没有人知道,无人之时,她和他却是那样的开放。
她答应叶欢的任何要求,和他尝试着各种各样的花样。
有时候,她会让叶欢说一些粗俗的话来刺激她,甚至和叶欢玩一些很刺激的游戏。
“羞辱我,让我忘记那些东西。”
既然她都敢了,叶欢还有什麽好顾虑的?人生苦短,行乐当及时,只要没有妨碍或是影响到别人,做什麽都可以。
“青丝,既然王鸿波不要你了,那麽,你嫁给我,和梦落一起为平妻,好不好?”
叶欢的动作很用力,声音却很轻。这是他的真心话,但他并没有把握,因为知道解青丝是一名特立独行的女子。
“不,我拒绝。”
她坚决的说着,但是双颊红如火一样,两条雪白的手臂,饱满腴白的双乳,紧紧的贴在了叶欢的身上。
“这样不是很好吗,我的情人?”解青丝拉上了窗帘,搂住了叶欢:“能这样在一起,那就够了。”
那天,是解青丝让叶欢去听墙角的。
虽然委身於他,但还是想让他知道事情发生的原因,知道她最初的心意。
因为受过一次伤,所以解青丝希望藉此观察他,看看他是不是一个顶天立地,不会将自己的过错放到别人身上的人。
叶欢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那几天,虽然知道了这些消息,但是他却依旧平稳的完成着工作。
就算她冷若冰霜,就算是她热情如火,叶欢却依旧是那样子,并没有因为她的小手段而鄙视她。
既然这样,那麽她也报以真心。
这才是她心中男子该有的模样──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两颗心无比的贴近,他和她志趣相投,他是她最好的选择。
至於吴狐狸,对不起了,好姐妹是用来出卖的,不是吗?
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此时的解青丝,只想让时光永远的停留在这一刻。
望着身下的她,叶欢的心中更多的是爱意。有一件事情,他一直没有告诉解青丝。
那天,他接到了两次飞镖传书,两张纸条都叫他去听墙角。
虽然不清楚到底是谁陷害谁,或者两个大姐姐都是诚实的好孩子,不过……
解青丝总不可能扔两次字条吧?他脑子虽然笨,但是却知道两位仙女都做了偷腥的猫。
他搂住了解青丝,微微的叹息。
叶欢终於明白了,原来谢梦落想要给他介绍的女子,就是吴月娘。可惜解青丝早了一步,或者,解青丝知道了吴月娘的行动,於是提前下手。
事情一挑明,很多东西因此豁然开朗。
他想起了谢梦落不在的日子里,吴月娘的殷勤拜访,也想起了每次她离开时,淡淡的忧伤和不甘。
四仙女来得比三仙女还要早,她看上了憨厚诚实的牛郎,可惜,有缘无分。
不过,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红楼书香,美人如玉。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天剑歌外传之 杀狗训女记
天已中午,大雪初晴,蓉蓉穿着一件棉袄在遛狗。
“多多!到这里来!”
蓉蓉大声的叫唤着,远处一条白色的影子飞快的跑来。
牠是蓉蓉捡回来的一条土狗,黑白相间的毛发,很丑,但是蓉蓉却很喜欢。
多多胆子很小,但是有一次,蓉蓉在外面遇到了一只狼,牠虽然被吓得浑身发抖,但还是挡在蓉蓉的面前,大声吼叫着想要保护主人。
牠无比信任自己的主人,蓉蓉也因此很疼多多。
站在路口,蓉蓉等着玲玲和宁可娇到来。
玲玲是蓉蓉的好朋友,她的妈妈是长生帮的帮主宁可娇。两个小家伙在一次意外中认识,很快好得像蜜里调油,每隔上几个月,她就会带着礼物,来找蓉蓉玩。
叶欢正在家中准备食物,他的手艺还是不错的,烘培出来的甜食和点心,大家都很喜欢吃。
叶欢曾经告诉过蓉蓉,他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开一家面包店,然后就那样度过一生。他只希望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从来不奢望当什麽主角。
“斯特林有间面包店,店主人叫做卡丹。”
那是一个叫“紫川”的故事,叶欢把它当成童话讲给了蓉蓉。可是,小家伙始终认为,爸爸还是做鼻涕虫阿秀比较好。
“蓉蓉!”
玲玲很远就看到了蓉蓉,飞快的跑到了跟前,身后跟着宁可娇和两名护卫。
一下子看到了这麽多人,多多躲到了蓉蓉的身后。
宁可娇很喜欢蓉蓉,每一次来的时候,都带着不少的礼物,比如青气蒙蒙的玉钗、浑圆透亮的珍珠项链、美丽的蓝宝石,甚至还有几张银票--这东西里面,蓉蓉最喜欢银票,因为可以买很多东西。叶欢很抠门,连压岁钱都只给蓉蓉一百个铜板。
上一次,玲玲将自己的一只手镯送给蓉蓉,那只镯子非常漂亮,血玉雕琢的凤凰,就像是活的一样。
可惜,蓉蓉头上簪着的是木钗,箱子里面都是些简陋玩具,实在拿不出什麽东西回送给玲玲。
“蓉蓉,拜我妈妈为师吧,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做朋友了。”
可是,蓉蓉还是喜欢自己的爸爸,舍不得离开他。
於是,在爸爸的指点下,蓉蓉花了半年工夫,做了一艘木头帆船,准备送给玲玲。
玲玲将最喜欢的东西送给了她,所以她也不吝啬。
一行人来到了叶欢的居处,但是却看到叶欢一身泥水。
“真是不好意思……”看着宁可娇她们,叶欢双手一摊:“要不,你们等一等,我到城里买一些吃的,或者……”
厨房被大雪压塌,准备的食物无一幸免,只剩下一只铁锅,几个馒头,和一些调料。
怎麽办呢?
“原来这个地方这样烂。”低声说话的是宁可娇带来的一名仆妇,她不屑的神情,没有逃过蓉蓉的眼睛:“早知道,我们就在城里面吃了,又何必到这里来挨饿?”
那些话,如同刀子一样割着蓉蓉的心。
为了招待这些人,蓉蓉将院子打扫了三遍,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漏过,每个房间中都摆放着新摘下的花,还浆洗了所有的床单。
可是,家中还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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