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部头文集也都不错,买这些书时尽可以大方一点,即使是把腰包里面的最后一个铜板抠出来,也值。
像眼前的这位这样来跟我交换读书心得的人很多,几乎隔两天就有一位,但是我一点儿都不烦,因为我也有同好,发现一本好书,仿佛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的元素,巴不得让世人皆知。在别人看来,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心理状态,我却理解。
“我要赶紧去买这本书,好好读读,”我说,“经你这么一通大肆鼓吹,我真恨不得马上读到它。”
“我一猜你就会喜欢,喏,”老主顾兴奋地从随身带来的公文夹里拿出一册来,“我自做主张给你代买了一本。”
“谢谢,”我迫不及待地接过书来翻看着,“说来好笑,我们其实是一些生活在别人精神世界里面的人。”
“所以,我觉得我们很幸福,尤其是在阅读传记和回忆录之类的时候,每读一卷,就好像我们又跟着主人公活过一回似的。”老主顾特哲学地说道。
“按照你的逻辑,生理年龄只有三十岁的我,心理年龄岂不要有三千岁了?”我说。
“不错,就是这样,”老主顾频频点头说,“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所在,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我说,“常常在夜深人静,我抚摸书的时候,总会突然觉得自己是在抚摸着岁月,这是不是很奇怪,岁月能抚摸得到吗?”
“没什么可奇怪的,小伙子,这种感觉我也常有,我猜,也许所有的读书人都这样想过吧。”老主顾十分慈祥地说,似乎唯恐我被什么怪念头所困扰,才这样劝慰我。
我们的谈话被电话铃声打断了,铃声特急促,像百米冲刺似的,一秒钟都耽搁不得。电话是弟弟打来的。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弟弟平时跟我面对面的时候都没什么话说,更何况打电话呢。我只听弟弟讲了两句话,脸色就变了。
“糟糕,我母亲在街上昏倒了,被送进了医院,我得马上过去,真对不起你。”我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有点儿惊慌失措。老主顾安慰我几句,而且主动要求替我料理书店,我把锁头钥匙交给他,嘱咐两句,撒腿就跑了。
在出租车上,我不断地催促司机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司机说超速行驶交警会罚款的。在去医院的途中,我觉得我已经完全被恐惧打倒了,我怕我的母亲有个三长两短,我似乎突然才意识到母亲对我有多么的重要。
“哥,你才来!”弟弟已经在医院门口等着呢,看见我,拉着哭腔说,显得特无助。
“妈怎么样了?”我紧张地问道。
“医生说,妈只是血压高和血黏稠导致的昏眩,问题不大,可是妈一直不醒,我简直快被吓死了。”只有这时候,才能看出他的稚嫩,毕竟他比我小九岁。
走进母亲的病房,母亲面朝白色的墙壁躺着,因为背对着光线,看不清她的脸,却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两鬓的白发,蓬乱着。在我们像两棵向日葵一样噼啪作响的茁壮成长的同时,母亲也老了,渐渐地枯萎了。
“医生还说,妈要输液,要输一种叫血塞通的液体才行,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只等着你来拿主意。”弟弟说。
“那还犹豫什么,医生让输,赶紧输就是了。”我让弟弟快去把医生找来,马上采取治疗措施。
母亲就在这时候苏醒过来。
看到我在身边,显然出乎她的意料,她露出惊喜和开心的笑容,那种笑容恐怕只有母亲才会有,而这种笑容也是最让儿女备感酸楚的一种表情。
“妈。”我的眼泪禁不住地流了下来。有时候,无论用什么语言描述,都无法表达某种渗透进骨子里面的伤感情绪,简直难以抑制,我现在就是这样。我握住母亲的手,任自己咸咸的泪尽情地流淌。
“哦,哭什么哭,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没大毛病。”母亲替我擦着泪说。我不记得我有多久没哭过了,也许是十年,也许是十五年,总之,这种叫做眼泪的分泌物,对我来说,已经非常生疏了。
弟弟把护士带来,给母亲输上了液,说了一句“有事,请按床头的铃”就离开了,我和弟弟像两颗围绕着地球公转的卫星一样,分坐在母亲病床的两侧。这时候,我突如其来地产生了一种幻觉,仿佛我又回到了孩提时代,那还是穿开裆裤的时候……
“我记得老大不是个爱哭的孩子,倒是弟弟整天哭个没完,怎么哄都不行……”母亲笑着说。母亲输液的那只手,青筋要比另一只手明显,摸上去,好凉,还能感觉到液体以心跳的频率在血管里涌动着。
“妈,你闭上眼休息一会儿吧。”弟弟显然是让母亲说得不好意思了,脸红红地说道。
“刚才,吓着你们了吧?其实没事的。”母亲看看弟弟,又看看我,目光变得特别的柔和,很幸福的样子,只是脸色仍然是苍白的,缺乏血色素,尤其是两颊凹进去的部分,像低矮的丘陵一样显现出两道淡淡的阴影。
“妈,要不然我搬回家去住吧,也可以照顾你的。”我替母亲拢拢鬓边的头发,多少年来关于母亲的种种记忆都从脑海深处的数据库里翻腾出来,历历在目,特别的感人。
“还是由我来照顾妈好了,你尽管去办你的书店,我保证不会再让妈出状况了。”弟弟说,好像在与我争宠似的,我冲弟弟笑一笑,表示极度信任地点点头。
“你们都是我的好孩子。”母亲的眼眶湿润了,哽咽着说道。她说的是那么的轻柔,仿佛轻柔得可以随着对流的空气而漂浮。
“你也是我们的好妈妈。”我想这么说,可是没有说出口。不是所有的心境都是可以用言辞来表达的,有些话,还是深埋在内心里为好,可以发芽、抽枝、开花、结果。
弟弟给母亲盖了盖被单,又把液体的流速放慢一点儿,说道:“你先睡一会儿吧,输完液我和哥就一起送你回家。”
“好,听你们的话,妈就睡一会儿。”母亲缓缓地闭上眼,但是眼角仍然洋溢着喜悦之光,使得堆积着的皱纹舒展开来,只隐约地留下浅浅的痕迹,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不一会儿,母亲就发出非常舒畅的鼾声,她睡着了。弟弟出去给我买可乐了,病房里特别静,静得好似深不见底的潭水。我久久地凝望着母亲,想着她年轻时的样子。父亲生前是个好好先生,我们兄弟惹了祸,都是由母亲来教训,少不得一顿臭骂或者一顿拳脚,那时候,她显得非常强大,我们特怕她。父亲死后,母亲好像一下子变得软弱了,温柔了,对我们说话的语气也与过去截然不同了。印象里,在母亲的生活中曾经有一个男人出现过,是她的同事,弄得我和弟弟一度很紧张,那个男人长得有点儿凶,不知道为什么,不久,就消失了,从此再没见到过。多少年以后,我们才知道,母亲是因为我们而把他赶走的。在之后的日子里,母亲只是默默地抚育着我们……
我觉得我们亏欠母亲许多许多。
在我上大学的前一天晚上,我无意中发现母亲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偷着哭,至今我也猜不出她为什么要哭,是因为我将离开家吗?还是因为她放弃的爱情?我没问过她。但是那天的情景我一直不曾忘记,时不时会在我的脑子里徘徊。
转天,母亲送我上火车,她几乎把家里全部的积蓄都悄悄地塞进我的行李里,我装作没发现,火车快要起程的时候,我将那些钱掖到弟弟的裤兜里,嘱咐弟弟一定转交给母亲,当时还不大懂事的弟弟答应了,特别乖。火车开出站台,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对面也是新考上大学的女生一个劲儿问我,是不是第一次出远门?我没理她,跑进了厕所里痛哭失声——所有这些回忆都宛如昨天才发生的一样,每一个细节都镌刻在我记忆的记事碑上。
无论如何,我都很难接受这样的现实,就是母亲已经衰老了。也许是我一直都没有留心,所以才会有这种猝不及防的感觉。我想,我将来一定要把母亲接到我的身边,让她安度晚年……
罗素告诉我,她在他们学校的老建筑里,发现了一个响尾蛇的窝,吓坏了,赶紧通知动物园,让他们把响尾蛇连窝端走。可能是很久不在一起的缘故,我们俩的心里都多少有点儿障碍,给对方讲笑话居然逗不笑对方,这似乎不大正常。
有顾客来,我们都抢着去招呼,表现出极大的劳动热情,一旦清静了,就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没话找话说,“你的裤子挺帅的。”罗素今天跟我一样,也穿了一件前面有拉链的裤子,听我这么说,她就笑,脱下鞋子,用脚来踹我。
我借机攥住她的脚丫,说了句,“好一双金莲,起码四十码,”她就一边骂我讨厌,一边挣扎,一不小心跌倒在我的怀里。这么一闹,反而让我们重新熟悉起来,使我们意识到我们曾经是那么的亲密,亲密得一个身体融进到另一个身体里去。
“你想过我没有?”罗素似乎刚刚恢复了元气,又开始风情起来,“我是说做梦的时候。”
“当然有过。”我逗她说,“我总梦见我正在祠堂或关帝庙秉烛读书,你花枝招展地出现了,又给我美酒喝,又替我打蒲扇,我一下子落入了你的迷魂阵里,就在与你颠龙倒凤的时候,你摇身一变,原来竟是一个狐狸精转世!”
“我一猜狗嘴里就吐不出象牙来。”罗素张牙舞爪地扑上来,掐住我的嘴巴,威胁道,“竟敢寻姑奶奶的开心,好大的胆子。”
“娘子,饶了小生吧,再不敢了。”我假装举手投降,甘拜下风,她刚一放手,我反守为攻,双手搂住她两肩,我的嘴在她的颈间流连忘返,轻轻地嘘着气。她嫣然一笑,踮起脚尖亲了亲我的额头,对我做了鬼脸说,“都怪你挑逗良家妇女……”我问她,“怎么了?”她咬着我的耳朵窃窃地说道,“我下面湿了。”
“哈,我一直以为天下最没出息的就是我了,没承想原来这里还有一个不如我的。”我故意笑话她。她赶紧上来捂我的嘴,不让我讲下去,要不是顾客突然进来,也许我们会闹得更加不可收拾。顾客是个老熟人,他需要一本凌叔华1928年新月版的《花之寺》,我记得书架上有,叫他自己去找,他刚转过身去,我就朝罗素吐吐舌头。
罗素装作生气了似的,扭着脸,不理我,看样子,是让我哄,我立马儿跟她作揖鞠躬,而且还要背对着顾客,怕被人发觉。罗素愈发的高傲得像个公主一样,昂着脖子,对我视而不见。
央求了半天,她才垂下眼帘,仿佛很不屑地瞟我一下,用慈禧太后那种居高临下的口吻问道:“你知错了吗?”
“小的知错了。”我极尽低三下四之能事,不过,得把音量放到最低限度,一则是怕顾客听见,二则是怕那只鹦鹉听见,小家伙伶俐着呢,又十分好奇,逮什么学什么,要让它听见,万一在大庭广众之下学舌说出去,我的糗就出大了。
“既是如此,我就给你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我肚子饿了,想吃东西。”罗素摇头摆尾地说。我赶紧点头哈腰,“您吩咐,您尽管吩咐。”她掰着手指头说,“我要吃蔬菜色拉,里边有西红柿、洋葱、黄瓜和橄榄的那种。”说着,罗素舔一舔嘴唇,露出一副贪婪的样子,像个馋猫。
小菜一碟。我让她稍等片刻,我去买。我知道附近有一家西餐馆的色拉特棒,色味俱佳,而且绝对正宗,厨师是个巴黎来的大婶,她的嘴唇抹得像法国葡萄酒一样红。另外,那里的薄荷茶也很出名。
我愿意为罗素做一切事情,因为我迷恋她。原来我以为迷恋就是爱,其实不是,很久以后我才懂得这个道理,迷恋是迷恋,跟爱不是同一类型的东西。
我把买来的色拉和茶摆在罗素的面前,又毕恭毕敬地问道:“小姐,还需要点儿什么?”
罗素欠身回了我一个西洋礼节,装腔作势地说:“哦,先生,这些已经足够了。”
“听您这么说,我非常高兴,坦率地说,我十分愿意为您效劳。”我拿腔捏调地说,竭力模仿着《安娜·卡列尼娜》里面的绅士。我有一张这样的影碟,特喜欢,是美国佬拍的。
她吃到一半,突然抬起头来,皱个眉头对我说:“你别像老鹰一样的窥视着我好不好,我都让你看得吃不下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赶紧闪到一边去。
罗素终于把整整一盘色拉干净彻底全部消灭掉,然后优雅地擦擦嘴角,欢愉地问道:“这些天,我没来,有什么要向我汇报的?”
“形势一派大好。”我把她的长发缠绕在我的手指上,“气候上,秋高气爽,凉风习习;生意上,蒸蒸日上,欣欣向荣……”
她打断我的玩笑话说:“你呢,我是问你怎么样?”
我稍微愣了一下,仿佛蓦地被噩梦惊醒,机械地摇摇头,“不好,很不好。”
“说来听听,一点儿不隐瞒地告诉我。”
她的关切,触动了我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那个地方,我望着她看,沉默了许久,仿佛她是一朵百合或是其他的什么